餐飲業合同模板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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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時間的推移,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餐飲業合同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1、甲、乙雙方簽訂的固定期限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試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3、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
甲方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部分值班人員等因工作需要或者職責範圍的關係不能按照前款執行的職工,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2、甲方爲乙方提供的食宿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
3、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4、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作制。
(1)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的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甲方應按國家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3、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4、乙方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國家規定的帶薪年休假。
五、勞動報酬
1、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日前支付工資。
2、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__________元/月。
3、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於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爲乙方工資。
六、保險福利
1、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後,甲方必須按國家或地方規定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的轉移手續。
2、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和在職期間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4.三方應享受的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
1、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告知乙方。
2、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甲方 :
註冊地址 :
經營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個月。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注:加班加點工資標準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明示於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爲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 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固定工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爲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鐘點工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四)合同期內,甲方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第五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不能爲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第六條、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爲乙方的欺詐行爲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5)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爲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6)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7)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爲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爲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第三條: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第四條: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範,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覈辦法。
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防止服務質量事故。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出現服務質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條:甲方採用以下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日工資____,上班時間2個月以下按學生工對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爲每月______日。
(二)簽訂合同滿一年的員工,根據企業經濟效益春節前享受全勤獎待遇。
第七條:乙方違反服務規範,質量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應按甲方相應規定承擔責任。
第八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偷拿財物、賭博、吸毒、打架鬥毆行爲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嚴重違反服務規範,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六)私自向顧客出售違反法律法規禁止的食品飲料的;
(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九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離職,應當承擔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餐飲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優勢和管理經驗,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項目基本信息
合作經營店鋪名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範圍
經營項目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作期限
1、本次合作並無特定日期,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合約視爲終止。
2、在沒有三方同意終止該合同時,其中一方在三年期限內不得轉讓給他人。
第五條出資方式
1、甲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佔總股份的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資,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後,所有財產爲各合作人平分。
第六條盈餘、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
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爲淨利潤,即合作創收盈餘,此爲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爲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
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爲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退資、出資轉讓
1、退資
(1)自願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②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及承諾。如:對店鋪所有事情不管不問,消極工作;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事項造成經濟損失;
(4)合作人退資後,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2、出資的轉讓
(1)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
(2)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爲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八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夥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2、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爲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經營期間大家共同管理一切事務及相關勞動,各家人員不得無故缺勤,重大特殊情況出外,事假者必須徵得另外兩方同意方可離開,此情況不算於累計缺勤;
(5)經共同協商討論,各合作人必須有一定的人員參與日常經營及工作,如相關兩方工作人員多於另一方,其兩方人員必須給予支付工資,金額以大家商定爲準,或不支付兩方工資,而扣取另一方工資,金額以大家商定爲準。
第九條禁止行爲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蔘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資的情況下,其餘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夥經營。
2、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爲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一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係;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合作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後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託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可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最後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餘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未到約定日期而轉讓給另一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
丙方(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點: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先生爲代表的廚師團體(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經過相互信任、自願、平等、協商的協商,達成一致,甲方聘請乙方( )先生擔任酒店行政總廚,願意將本餐廳廚房人事管理、工資發放承包給乙方。
一、承包期限暫定 ____ 年,於 _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起至 ____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止。將廚房承包給乙方工作。人員共 _____ 人。基本月工資定爲稅後工資人民幣 ____________ 元整 ( 大寫 : ___ 拾 ___ 萬 ___ 千 ___ 佰 ___ 拾 ___ 元) 。每月的工資發放爲次月的 ___ 日,由乙方代表代領代發、自由支配。
二、在基本工資的基礎上,確保菜餚毛利率 45% ——50%的基礎上,營業額(酒水、菜餚等)保底爲 _____ 萬,如超出 _____ 萬以上部分,按超出的總營業額的 ___% 提成作爲廚房的獎金,獎金於次月的 ____ 日連同基本工資一起發放,由乙方自由支配。
三、甲方負責乙方工作廚師的工作餐、住宿(集體宿舍),節假日補貼和其他福利,參照相關法規與酒店其他員工同等。
四、甲方支持乙方參加各類有利於酒店聲譽的各類社會活動。
五、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 、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設備和良好的工作環境的義務。
2 、甲方如對主幹廚師技術能力不滿,有要求乙方更換的權力。
3 、乙方須接受甲方領導和監督,如乙方違反相關店規,甲方有權利對乙方做出正當處罰(具體條例協規章制度中)。
4 、甲方爲乙方管理及技術保密,如發生泄露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後果由甲方負責。
六、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 、在保證餐廳正常運作的情況下,可自行安排人員休息、請假等事宜。
2 、在保證酒店正常運作和足夠技術力量情況下,廚房人事權利歸乙方代表。
3 、 乙方有遵守和執行酒店制定的各項指標和制度的義務。如衛生要求、菜餚出品要求、安全操作要求的要求、設備設施保管的要求。
4 、乙方技術人員變動,提前三日與甲方協商解決。
5 、廚房原料由乙方報單,甲方負責購買,乙方有權退回(拒用)一切不合格原料。
七、公傷事故的處理方法:乙方在廚房工作期間,如正當操作情況下出現的受傷等事故視爲公傷,由甲方負責參照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八、如遇餐廳轉讓,甲方須提前1個月通知乙方。後來的法人不留用乙方的情況下,甲方須結清所有工資並補償半個月工資。如遇到非典等類似情況則按相關法規處理。
九、提前終止協議的處理方法:
1 、如果甲方提前終止協議,須提前一個月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甲方須結清所有工資並補償乙方1個月工償。
2 、如乙方提出提前終止協議,須提前一個月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賠償1個月基本工資給甲方做爲找用。
十、違約的處理辦法:
1 、欠發工資或獎金十天以上視爲違約。
2 、雙方未按協商的方法提前終止協議視爲違約。
3 、公傷事故未按協議方法處理視爲違約。
4 、雙方刻意刁難對方視爲違約。
5 、以上4項任何一方違約將賠償對方半個月基本工資。
十一、補充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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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協議在執行中,經雙方協商可修改條款,但未修改前仍按原條款執行,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簽字、酒店印章) (乙方代表簽字、私人印章)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地址:
乙方:
法定地址:
乙方就接受甲方委託承包甲方的員工餐廳一事,經雙方友好協商後,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合作條件
1.甲方的員工餐廳爲甲方所屬,是爲員工提供工作餐的福利餐廳。員工工作餐是指早餐、午餐、晚餐等
2.甲方負責提供員工餐的製作場地、洗刷間和員工就餐場地
3.甲方提供的餐廳應具備上下水、供電、消防等系統,並保證乙方能正常使用。
4.甲方提供的餐廳運營所需的部分專用設備設施(主要指廚房設備、餐檯、餐具、餐椅及工具等。具體設備詳見雙方的設備交接明細單)。
5.乙方負責該餐廳經營管理所需全部流動資金的籌措,包括但不限於原材料採購、人工費及其它管理費用等。
6.乙方應被允許使用必要的配套設施設備,並設置一部可供乙方使用的外線電話。
7.除本合同特別約定外,乙方將全面負責在該餐廳內的經營管理業務,甲方將不參與有關經營活動,但甲方有權就乙方的經營管理提出合理建議。
8.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內,應獨自並承擔甲方和政府職能部門對員工餐廳所要求的衛生、環保、安全等管理責任和達標要求。
9.乙方在合同簽訂後一週內提供以乙方爲法人申請的並且在有效期內的衛生許可證,如未能提供以乙方爲法人申請的衛生許可證,本合同無效。
10.如果甲方人員因爲食用乙方所提供的食物出現人身傷害或疾病等意外,對由此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乙方應當在事發後立刻全額賠付,無需等待衛生檢疫部門的化驗報告,如果事後證明乙方提供食物沒有問題,甲方應全額退還乙方支付的相關費用。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期限爲 壹 年,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任何一方提出合同到期後不再續簽;均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果甲乙雙方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均未書面通知對方不再續簽,本合同將在到期後自動延續壹年。
第三條餐廳的經營要求
1.餐廳營業日
乙方應保證餐廳在甲方工作日內正常營業。在非營業日,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工作餐。
工作餐用餐時間:
a)早餐時間:6:30-8:30
b)午餐時間:11:00-13:00
c)晚餐時間:17:30-19:00
d)甲方因特殊原因要求在其他時間供應工作餐,應提前通知乙方。
第四條 成本和費用的處理
1.合同期內甲方無償提供的配餐設備、設施,水、電、燃氣,此部分費用不計入餐飲成本。
2.員工工作餐標準爲 元/人/餐(包括直接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等),管理費用爲 元/人/餐。乙方應提供符合每餐標準的員工工作餐,具體用餐標準如下:
a)餐廳提供員工選擇的食品種類至少包括,但不限於此:
1種主葷菜;
3種素菜;
花樣麪食;
風味小吃套餐;
1種湯或米粥;
主食;
b)用餐標準
*套餐 6元,包括:1份主葷菜(150克/份)、1份素菜(150克/份)、1份素菜(120克)、米飯(不限量)、湯粥(不限量);
*風味小吃套餐6元/份,包括:蓋澆飯(肉80克/份、菜150克/份、米飯500克/份)、牛肉麪(肉80克/份、菜100克/份、面500克/份)、包子(600克/份)等(每日根據菜譜提供1到2樣)。
員工可根據自己的口味和飲食習慣選擇自己的用餐品種。
c)特殊餐飲服務:
乙方需根據甲方實際需要增加特殊餐飲服務,包括:8元餐、10元餐、回民餐、節日加餐等。
第五條 收銀與結算方式
1.甲方負責向屬於本公司的員工發放用於就餐的餐卡。乙方憑藉用餐人員所持甲方的用餐餐卡向用餐人員提供員工工作餐。
2.用餐餐卡的製作及系統由甲方負責,費用由甲方負擔。
3.乙方每日根據每餐刷卡的人數和特殊餐飲餐票統計甲方每日的用餐人數,並將用餐人數填寫(每日用餐人數統計表)交與甲方進行簽字確認。
4.甲方每天上午9:00將當天大概用餐人數提供乙方,並在每週五下午15:00前,將週末用餐人數提供給乙方,根據該人數準備供餐,當人員發生變化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以便乙方進行相應調整。如用餐人數超出或不足甲方提供數據時,乙方可根據自身條件進行對應。
編號: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年__月___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勞動合同簽約履行須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2.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兩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患病或因工負傷的,在病休期間,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病假工資,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4.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5.當用人單位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爲,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
6.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及本市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均由用人單位繳費,個人不繳費。
7.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___區(縣)_______鄉鎮_________村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乙方擔任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脫離工作崗位。
甲乙雙方對乙方崗位(工種)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務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條 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 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 甲方可以採用以下任意一種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月工資_____元,甲方每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日工資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爲每月____日。
甲方由於經營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爲___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等同於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爲乙方工資。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
第六條 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或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甲方因工作需要執行特殊工時制度的,應先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爲顧客服務的需要,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 甲方應按北京市規定爲乙方辦理各項社會保險乙方發生工傷的,工傷保險待遇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勞動紀律、質量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出現服務質量事故的,應按甲方相應規定承擔責任。
第九條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違法、不道德或損害乙方的身心健康的,乙方有權拒絕。
甲方對乙方的個人資料,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公開或泄漏。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偷拿財物、賭博、吸毒、打架鬥毆行爲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嚴重違反服務規範、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六)私自向顧客出售違反法律法規禁止的商品的;
(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應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
醫療期滿後,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 除本合同第十條情形外,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照國家和本市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四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九條 本合同附件如下,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供批發零售業、住宿服務業、餐飲業企業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參考使用。
二、企業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凡需要雙方約定的內容,經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雙方約定的增加事項填寫在第十五條內,但雙方約定的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三、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爲簽字。
四、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決定向乙方購買“_______餐飲_______系統軟件”及其配套產品,乙方負責爲甲方部署本系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並由雙方共同恪守。條款如下:
第一條 合同履行條件及部署準備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合同自簽訂起即生效。合同生效後,乙方將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開始在甲方現場部署相應產品。
2、如因甲方工程進度等原因造成乙方現場安裝時間變動,甲方應至少提前_______日,以書面形式(含郵件、傳真)通知乙方,合同中規定的安裝時間做相應調整。
3、部署系統前,甲方有責任配合乙方,確定設備在甲方現場的部署位置,以雙方確認的《項目部署表》爲最終依據。
4、乙方系統安裝實施過程中,甲方有責任保障現場電力、網絡等配套設備正常運轉,如需改動《項目部署表》中的相關事項,必須事先通知乙方。
5、如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提出硬件設備方面的增刪、變更或其他修改,以雙方簽字確認的《設備變更表》爲最終依據,合同金額也做相應調整。
6、如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對軟件產品提出功能修改、增補或新的開發需求,須由雙方共同簽訂《需求確認表》,合同金額也做相應調整。
第二條 服務及培訓
1、乙方在系統部署實施後,對甲方相關人員進行一次全面、集中地產品培訓,培訓以雙方簽訂的《培訓計劃書》爲依據,雙方均有義務遵照《培訓計劃書》進行相關培訓。
2、乙方爲甲方提供一年內免費維護和技術支持服務,一年免費售後期自雙方簽署《盯場記錄》時間開始計算。
3、售後期內,發生以下情形之一者,產生的維護與保修費用不屬於免費售後範圍,由甲方承擔相關費用:
(1)甲方人員未按照產品操作手冊或說明進行操作而因其的設備損毀、軟件崩潰等故障;(2)甲方人員故意或因工作疏忽而引起的產品意外損毀;
(3)甲方人員在未予書面(含郵件、傳真)知會或諮詢乙方人員的情況下,對產品進行自行改動、設備變更及配置改變,而造成的損失;
(4)甲方人員在未予書面(含郵件、傳真)知會或諮詢乙方人員的情況下,邀請第三方人員對產品、設備進行的維護、調整、改動而引起的故障損失。
4、在免費售後期內,乙方一共可向甲方免費提供兩次全面、集中地產品培訓(包括系統部署實施完成後的一次)。超出兩次免費培訓後,如甲方因營業原因需要乙方提供產品培訓服務,應按與乙方共同簽訂《培訓計劃書》進行安排,並以800元/次價格向乙方支付培訓費用。
5、免費售後期期滿後,甲方可根據乙方提供的售後標準續簽《售後合同》並按相應的售後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如未續簽新的售後合同,則乙方按_______元/次向甲方收取上門維護費用。
6、乙方在系統部署完成後,按甲方上線要求時間,在系統正式上線當天提供全程盯場服務,協助和確保甲方人員正常使用產品,雙方以共同簽署的《盯場記錄》爲依據。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付款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支付合同款,經雙方協商無效者,則須向乙方償付未支付的款額,並自延期日起按合同總額的_______/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項目延期責任:
乙方因產品質量不合格,致項目延誤,經雙方協商無效者,自延期日起按合同總額的_______/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單方終止合同責任:
合同簽字生效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因免責條款以外的原因單方面終止履行合同,則須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款總額_______%作爲違約金。
4、其他:
(1)甲方未按期付款且催款無效的時,經雙方協商無效,自付款超期_______天起,乙方有權隨時收回系統控制權及設備所有權;
(2)系統安裝並正式上線後,自雙方簽署《盯場記錄》結束時間起,正常運行_______日後如甲方仍未簽收《項目驗收單》,則視爲本項目已經驗收通過。
5、甲方承認_______餐飲系統軟件的知識產權歸乙方所有,如甲方發生侵犯乙方知識產權行爲(包括但不限於非法複製、分發、反編譯等),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的費用總額爲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元整)。
2、合同簽字生效當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元。乙方在收到相應付款後,即開始相關軟、硬件採購及按甲方要求進行其他相關準備工作。
3、乙方硬件設備送達甲方指定地點,甲方按合同內容予以覈對簽收無誤後,需簽署《硬件簽收表》。
4、乙方完成系統部署、調試、培訓,並按合同約定時間對甲方系統正式上線進行盯場服務後,甲方須簽署《項目驗收單》。
第五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糾紛解決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請求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第七條 其它
1、詳細條款、價格、技術說明及其它有關服務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說明。所有附件及本項目的要求文件、驗收報告等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2、本合同經雙方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生效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後,擬定補充文件,經雙方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蓋章後生效,補充文件同樣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份。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負責人:
年 月 日
甲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力求雙贏的原則就乙方爲甲方提供餐飲服務達成以下協議。
一、經營與服務範圍
按照甲方餐飲服務需求,乙方爲甲方提供職工餐(午餐、晚餐)、自由餐、接待餐等社會化經營和服務項目,本協議就服務相關事項進行明確。
二、餐費標準
職工餐菜品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價格按照雙方協定元/份的標準合理計價。如市場環境變化較大,套餐定價標準可由雙方再行協商。自由餐、接待餐等按乙方日常經營價合理計價。
三、服務期限:
本協議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服務期爲壹年。協議期滿後,在同等條件和要求下,甲乙雙方可協商續簽。
四、膳食供應及有關服務
1、飯菜供應辦法:乙方根據雙方協商每日工作餐數量送至甲方工作場所;
2、菜式品種每餐應經常輪換一週內儘量做到隔日不重複。
3、膳食供應時間:午餐10:30 —13:30晚餐17:30 —19:30
甲方可根據經營需要,向乙方提出變更送餐時間,乙方應於積極配合,並須準時開餐,做到飯熱菜香。
4、乙方提供的膳食,應做到價廉物美,安全衛生。
5、不得出售任何變質或受污染的食物。發生食物中毒現象,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五、結算方式
每月日乙方憑藉甲方上月的經甲方審覈認可的消費單據和甲方結算上月費用,每月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上個月所產生的費用(不含稅)。
六、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時或不充足供應職工膳食。
2、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協議要求供應膳食,(如需甲方提前通知數量而未提前通知)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其責任由甲方負責。
3、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協議或單方面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協議,應向對方賠償損失壹萬元人民幣。
4、雙方達成協議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轉包其他私人或集體,一旦查出,視爲違約,將立即解除協議,並追究相關責任。
六、仲裁本協議發生爭議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七、本協議如有遺漏和未完善之處,在補充協議中明確,補充協議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人:代表人: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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