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被男友拋棄犯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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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孕被男友拋棄犯法嗎,在社會生活中,未結婚但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的男女雙方。在司法實踐中,存在女方以男方在其懷孕期間即實施一起行爲的情形是時有發生的,那麼懷孕被男友拋棄犯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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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遺棄孕婦違反【法律法規】,夫妻之間有相互撫養的義務,如果情節嚴重,遺棄無獨立生活能力的孕婦構成犯罪,涉嫌遺棄罪。男方不承擔自己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的話,女方可以根據其他【法律法規】提起訴訟離婚,要求男方賠償的。

遺棄罪的判定標準不是時間,遺棄罪,是指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爲。

自子女出生就自然開始,是無條件的。父母對子女的撫養義務,是社會所賦與並由國家法律規定的義務,它既是一項社會義務,也是一項法律義務。

所謂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是指家庭成員中具有以下幾種情況的人:

(1)因年老、傷殘、疾病等原因,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生活來源;

(2)雖有生活來源,但因病、老、傷殘,生活不能自理的;

(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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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妻子屬於上述幾種情形之一,則丈夫構成遺棄罪,否則則不構成。

構成遺棄罪的條件是:

1、侵犯的客體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員中的平等權利;

2、客觀方面表現爲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員,應當扶養而拒不扶養,情節惡劣的行爲;

3、主體爲特殊主體,是對被遺棄者負有法律上的扶養義務而且具有撫養能力的人;

4、主觀方面表現爲故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條 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條 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

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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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懷孕後被渣男拋棄,女孩子應該怎麼保護自己?

首先我們要弄明白女孩子懷孕後被拋棄,究竟侵害到了女孩子法律上的哪些權利?

答案是:人格權。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條規定:

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

從法律條款中,我們可以感覺出,懷孕後被拋棄應該是損害了女孩子的名譽權。除了名譽權外,是否還損害到女孩子的其他人格權?

在《百度百科》中的“身體完整性”條目說,身體完整性是“一個法律、倫理及哲學術語,意謂(味)着人類的身體是不可以侵犯的。這個概念強調個人自主權的重要,認爲人類對於他們自身擁有的肉體擁有自己決定的自主權力(權利)。

結合以往的法院判決,身體權也是此類案件中受到損害的權力。

懷孕被男友拋棄犯法嗎 第2張
  

如果男方隱瞞了其已婚的事實並女方建立戀愛關係、發生性關係,導致女方懷孕,事實上就是女方在受到隱瞞、欺騙的'情況下對其性權利作出了處分,損害了女方對於自身擁有的肉體擁有自己決定的自主權力(權利)。

如果女方被男方強制要求墮胎,則又損害了女方的健康權。身體權、健康權、名譽權都屬於法律規定的人格權。

因人身權益或者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

因此,女孩子懷孕後被渣男拋棄可以協商讓男方給予合理的金錢補償,也可以到法院提起人格權糾紛之訴要求男方賠償包括醫藥費、營養費、誤工費等在內的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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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思想觀念的變化,婚前同居已經十分普遍,由此帶來的各種傷害也層出不窮,而兩性關係中,受害方大多數情況下都是女孩子。

第一,最好的辦法就是打掉孩子,重新開始新的生活

但是在做這個決定之前我們得考慮一下你的身體條件。建議你先去做個檢查,看看你的身體情況。現在很多人的身體素質比較差,流產後容易不孕不育。你要確保流產以後你還能懷孕生子,否則誰願意找一個不能生育的女人呢!

第二,你的身體條件不適合流產,建議告訴你的家人

你的身體條件不適合流產,流產可能導致你以後無法生育小孩。建議你告訴你的家人,他們可能通過一些手段逼得你男朋友娶你。

這樣你雖然可能不會幸福,但是你的孩子起碼是有了名分,不會被稱爲私生子。要知道這個社會對非婚生子還是有很大的歧視的。如果最後兩人是在過不下去離婚也未嘗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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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做好當單親媽媽的.準備。

現代社會養育一個孩子非常艱難,首先經濟上就是一筆很大的負擔,其次還要承擔來自社會的流言蜚語,以及日常哺育孩子的艱辛。如果以後你還想另嫁他人,也不一定能找到條件不錯的男人。

男友遺棄孕婦法律責任是如何規定的?

非法同居關係的認定: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之日起,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關係對待。

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於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不少國家的刑法規定了遺棄罪的結果加重犯,即遺棄致人傷害或者死亡的情形應承擔的法律後果,但我國刑法對此沒有規定。筆者認爲,遺棄行爲過失致人重傷或死亡的,遺棄罪與過失致人重傷罪、過失致人死亡罪形成狹義的包括一罪,應從一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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