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族的婚姻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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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族的婚姻習俗,我們都知道不同的民族在婚禮上有着不同的習俗和要求,因此我們需要入鄉隨俗,多瞭解這些知識,才能幫助我們懂得尊重對方的禮儀,下面一起來看一看漢族的婚姻習俗相關內容吧。

漢族的婚姻習俗1

相傳漢族最早的婚姻關係和婚禮儀式從伏羲氏制嫁娶、女媧立媒約開始。周代是禮儀的集大成時代,彼時逐漸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禮儀——“六禮”,從此爲華夏傳統婚禮的模板。

漢族婚俗,現行一夫一妻制,廢除了過去封建統治階級實行的一夫多妻制以及典妻、租妻等陋俗。

過去,漢族婚姻的締結是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決定,具體有納采(媒人到女方家說明求婚之意)、問名(問女子生辰以卜吉兇)、納吉(卜得吉兆,定親)、納徵(送錢財給女方家準備成婚)、請期(通知女方家成婚日期)、初期(親迎女子到男方家拜堂成親)等六道程序。除了最後一道程序外,婚姻的締結過程都要背開青年男女當事人進行,因而極不合理。

漢族先人認爲黃昏是吉時,所以會在黃昏行娶妻之禮,因此夫妻結合的禮儀稱爲“昏禮”,後來演化爲婚禮。漢族人認爲紅是吉祥的象徵,所以傳統婚禮習俗總以大紅色烘托着喜慶、熱烈的氣氛。吉祥、祝福、孝敬成爲婚禮上的主旨,幾乎婚禮中的每一項禮儀都滲透着中國人的哲學思想。

相傳漢族最早的婚姻關係和婚禮儀式從伏羲氏制嫁娶、女媧立媒約開始。《通鑑外紀》載:“上古男女無別,太昊始設嫁娶,以儷皮爲禮。”從此,儷皮就成了經典的婚禮聘禮之一。之後,除了“儷皮之禮”之外,還得“必告父母”;到了夏商,又出現了“親迎於庭”“親迎於堂”的儀節。周代是禮儀的集大成時代,彼時逐漸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禮儀,《儀禮》中有詳細規制,整套儀式合爲“六禮”。六禮婚製作從此爲華夏傳統婚禮的模板。

這古代的結婚過程,與現代的意義有點不同。現代的結婚過程一般指結婚當日所舉行的禮儀,三書六禮的結婚過程則包括了從談婚、訂婚到結婚等過程的文書和禮儀。與現代相似,整個傳統婚姻習俗禮儀通知了親屬鄰里,以取得社會的認可和保障。除此之外,傳統婚姻習俗禮儀使結婚的夫婦取得祖先神靈的認可和承擔履行對父母及親屬的權利義務。故此在古代某些時代,男女若非完成三書六禮的過程,婚姻便不被承認爲明門正娶;嫁娶儀節的完備與否,直接影響婚姻的吉利。不過,在不同的中國朝代時期中,婚俗禮儀亦有所不同。

現在廢除了父母包辦婚姻,青年男女直接見面談戀愛,然後徵求父母意見,辦結婚登記的法律手續。婚禮儀式也廢除舊俗,新娘不再坐轎子,新婚夫婦也不再拜堂。新式結婚典禮隆重而熱烈,由尊長者致辭,親友祝賀,以音樂舞會或茶話會的形式告終。也有的旅行結婚,雙雙外出遊覽名山大川、名勝古蹟,既增長知識,又陶冶情操。

漢族的婚姻習俗

漢族傳統婚俗:

一、“三書”:按照漢族傳統的.禮法,指的是禮聘過程中來往的文書,分別是“聘書”——訂親之書,在訂婚時交換;“禮書”——禮物清單,當中詳列禮物種類及數量,過大禮時交換;“迎書”——迎娶新娘之書,結婚當日接新娘過門時用。

二、“六禮”是結婚過程的六個禮法,分別指:

納采

當兒女婚嫁時,由男家家長請媒人向物色好的女家提親。男家在納采時,需將大約達三十種有象徵吉祥意義的禮物送給女家;女家亦在此時向媒人打聽男家的情況。古代漢族婚姻風俗。流行於全國許多地區。“六禮”中的第一禮。男方欲與女方結親,男家遣媒妁往女家提親,送禮求婚。得到應允後,再請媒妁正式向女家納“採擇之禮”。初議後,若女方有意,則男方派媒人正式向女家求婚,並攜帶一定禮物,故稱。古納采禮的禮物只用雁。納采是全部婚姻程序的開始。後世納采儀式基本循周制,而禮物另有規定。《儀禮·士昏禮》:“昏禮,下達納采。用雁。”鄭玄注:“將欲與彼合婚姻,必先使媒氏,下通其言,女氏許之,乃後使人納其採擇之。”其禮物用雁。後代漸加禮物。到明代陳雁及禮物於廳堂。清代請婚人陳儀物於庭,奉書致命,主婚人受書,告廟醴賓。庶民納采,首飾數以四爲限。雍正初,定製,漢人納采成婚,四品以上,綢緞、首飾限八數,食物限十品。五品以下減二,八品以下又減二,軍、民絹、果盒亦以四爲限。品官婚嫁日,用本官執事,燈六、鼓樂十二人,不及品者,燈四、鼓樂八人。禁糜費,凡官民皆不得用財禮雲。

問名

即在女方家長接納提親後,女家將女兒的年庚八字帶返男家,以使男女門當戶對和後卜吉兇。

西周“六禮”中第二禮。“問名”之禮最早見於《儀禮》中:“婚有六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又曰:“問名:問名者,將歸卜其吉凶。”《禮記·方氏注》也說:“問名者,問女生之母氏也。”問名時,用雁爲贄見的禮物。《白虎通》卷四《嫁娶》曰:“納采、問名、納吉、請期、親迎,以雁贄。納徵曰玄纁,故不用雁贄。” 男家行納采禮後,再託媒人詢問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及時辰,以便男家卜問,決定成婚與否,吉凶如何。或以爲問名是男方遣使者問女方生母的姓氏,以便分辨嫡庶。後問名範圍擴展到議門第、職位、財產以至容貌、健康等多側面。問名也須攜帶禮物,一般用雁。我國廣東海南及西南少數民族,常用檳榔作爲問名攜帶的禮物。把女方庚帖與男方生辰做了占卜,確定可以成婚之後再行納吉禮。 婚姻禮儀,六禮中第二禮。即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詢問女方姓名,生辰八字。取回庚貼後,卜吉合八字。《儀禮·士昏禮》:“賓執雁,請問名;主人許,賓入授。”鄭玄注:“問名者,將歸卜其吉凶。”賈公彥疏:“問名者,問女之姓氏。”

納吉

(又稱過文定):當接收庚帖後,便會將庚帖置於神前或祖先案上請示吉凶,以肯定雙方年庚八字沒有相沖相剋。當得知雙方並沒有相沖相剋之徵象後,婚事已初步議定。

納徵

(又稱過大禮):即男家把聘書和禮書送到女家。在大婚前一個月至兩週,男家會請兩位或四位女性親戚(須是全福之人)約同媒人,帶備聘金、禮金及聘禮到女方家中;此時,女家需回禮。納徵:古代漢族婚姻風俗。流行於全國許多地區。“六禮”中的第四禮。亦稱“納成”。即男家納吉往女家送聘禮。《禮記·士昏禮》孔穎達疏:“納徵者,納聘財也。徵,成也。先納聘財而後婚成。”經此儀禮婚約完全成立。古代漢族婚姻風俗。流行於全國許多地區。“六禮”中的第四禮。亦稱“納成”。即男家納吉往女家送聘禮。《禮記·士昏禮》孔穎達疏:“納徵者,納聘財也。徵,成也。先納聘財而後婚成。”經此儀禮婚約完全成立。《晉書·志十一》:“太康八年,有司奏:婚禮納徵,大婚用玄纁束帛,加珪,馬二駟。王侯玄纁束帛,加璧,乘馬。大夫用玄纁束帛,加羊。”宋代所用禮物不再遵循周志,金銀綾絹,各依等級而定。明代聘禮提倡節儉。《明史·志三十一》品官婚禮:“納徵如吉儀,加玄纁,束帛,函書,不用雁。”儀式因襲宋制:“賓致詞曰:某官以伉儷之重,加惠某官,率循典禮。有不腆之幣,敢請納徵。”主婚者曰:“某官貺kuàng某以重禮,某敢不拜受。”賓以函書授主婚者,主婚者亦答以函書。”至近代,無“納徵”之名,而有送禮之實,或並之於納采,或更稱納幣。1920年《英山縣誌》:“婚禮古有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六禮,今止用納采,納幣。”

請期

(又稱乞日):即男家擇定合婚的良辰吉日,並徵求女家的同意。

親迎

(或迎親):在結婚吉日,穿着禮服的新郎會偕同媒人、親友親自往女家迎娶新娘。新郎在到女家前需到女家的祖廟行拜見禮,之後才用花轎將新娘接到男家。在男家完成拜天、地、祖先的儀式後,便送入洞房。

漢族婚禮習俗:

換庚譜:男方和女方的家庭互相交換家譜,作爲定親的憑據。媒人提親後,如男女的時辰八字沒有相沖,雙方就會換庚譜。

過文定,過大禮:男家會選擇一個吉日,帶著一些禮品到女家,禮品一般都是三牲,酒禮等,並正式奉上聘書。“過文定”舉行後,就會舉行“過大禮”的儀式,這是訂婚的最隆重,也是最重要的儀式;因爲這儀式過後就等如正式定立了婚約。跟“過文定”一樣,男家會選擇一個吉日,帶同聘金和各種禮品到女家;而女家亦會準備回禮禮品。禮品皆是均雙數以取其“好事成雙”之意。

安牀:在婚禮前數天,選一良辰吉日,在新牀上將被褥,牀單鋪好,再鋪上龍鳳被,被上撒各式喜果,如花生、紅棗、桂圓、蓮子等,意喻新人早生貴子。擡牀的人、鋪牀的人以及撒喜果的人都是精挑細選出來的“好命人”——父母健在、兄弟姐妹齊全、婚姻和睦、兒女成雙,自然是希望這樣的人能給新人帶來好運。

嫁妝:女方家裏的陪送,是女方家庭地位和財富的象徵。嫁妝最遲在婚禮前一天送至夫家。嫁妝除了衣服飾品之外,主要是一些象徵好兆頭的東西,如:剪刀,寓意胡蝶雙飛;痰盂,又稱子孫桶;花瓶,寓意花開富貴;鞋,寓意白頭偕老;尺,寓意良田萬頃等等。當然各地的風俗和講究都不一樣。

催妝:是男家派人攜禮催請女家及早爲新娘置妝的儀節。宋代,親迎前三日,男家送催妝花髻、銷金蓋頭、花扇等物至女家,女家則答以金銀雙勝御、羅花璞頭、綠袍、靴等物。

送妝:是親迎前數日,女家派人將嫁妝送至男家的儀節。嫁妝往往用箱籠裝着,也有人家爲炫耀陪嫁,將嫁妝用方桌一一鋪開,排成一個縱隊浩浩蕩蕩地送至男家。嫁妝通常有箱櫃、被褥、首飾、衣服、綢緞、文房四寶及金銀器皿等,還有以田地房屋、店鋪、當鋪作爲陪嫁的。浙江一帶,嫁妝中有一種叫做“子孫桶”的(大桶上有一大蓋,爲新娘生育時用),桶中盛有紅蛋、喜果、謂之“送子”,有祝福之意。紹興一帶,還有送“女兒酒”作爲嫁妝的,即在女兒滿月或數歲後,即釀酒數壇埋入地下,待女兒出嫁之日,取出作爲嫁妝禮品送至男家。

上頭:男女雙方都要進行的婚前儀式。也是擇定良辰吉日,男女在各自的家中由梳頭婆梳頭,一面梳,一面要大聲說:一梳梳到尾,二梳梳到白髮齊眉,三梳梳到兒孫滿地,四梳梳到四條銀筍盡標齊。“上頭”是一個非常講究的儀式。梳頭要用新梳子,助“上頭”的人必須是“全福之人”,即這人是六親皆全,兒女滿堂之人。

哭嫁:據《禮記》記載:“孔子曰: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燭,思相離也。”在古時,因爲交通沒有現代的方便,女兒出嫁後,就很難有機會可以見到家人。而事實上,出嫁後的女子也不是可以像今天一樣,隨時可以返回孃家探望家人的,回孃家需要得到夫家的批准。此外也有說法認爲哭嫁是源自古時婦女不能擁有自由的婚姻,所以她們會用哭嫁的歌聲,來控訴古時不公平的婚姻制度。

出門:出門是指新娘離開孃家的意思。當到達吉時的時候,女須由大妗姐背著上花轎;據說新娘雙腳著地的話就會帶來惡運。在出門的時候,新娘的嫂嫂是不可以相送的,這是因爲嫂字有著掃帚星的掃字的諧音,是故人們相信嫂嫂於出門時相送會帶來不吉利。新娘出門時,由伴娘撐起紅傘護著新娘,取其開枝散葉的意思。大妗姐及衆姊妹一邊行,一邊向上空、傘頂及花車頂撒米,用來“喂金雞”,意思指雞啄米後便不會啄新娘。最後上花車前,新娘子會向送行的親友鞠躬,以示謝意。

撐紅傘:迎親的當天,由新娘的姊妹或伴娘攙扶中孃家門,站在露天的地方,姊妹或伴娘在新娘頭頂撐開一把紅傘,意爲“開枝散葉”,並向天空及傘頂撒米。

蓋頭:新娘子通常會以一邊長三尺的正方形紅圍巾蒙在頭上,這紅色的圍巾稱爲叫“蓋巾”,俗稱蓋頭。對於蓋頭這種婚俗,一般有兩種說法:其中一種說法是說蓋頭是爲了遮羞;而另一種說法是說源自於古代的掠奪婚,表示新娘子蒙上蓋頭後就永遠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迎親:古代婚配時,男方必須去迎親。“親迎”是六禮中最隆重的禮節。沒有迎親的新郎,就沒有出嫁的新娘。古代親迎,有徒步的,也有用車的,比較普遍的是用八人大轎去迎親。擡轎的人必須身體強壯,遇上別人家的花轎,絕對不可以與他們碰頭,必須繞著走。迎親回來時,還要找一條路回去,以取不會走回頭路之意。如果途中經過廟,祠,墳,井、河等處,必須由男方娶親的人手張紅氈子將花轎遮著,作爲“避邪”的意思。如果在途中遇見出殯的隊伍,迎親的人會說“今天吉祥,遇上寶財!”因爲棺材的諧音爲“觀財”,亦即看到財寶的意思,這樣說主要是爲了圖個吉利。

拜堂:又稱爲“拜天地”,是婚禮中一個很重要的儀式。“拜堂”並不屬於古“三書六禮”,這一婚俗於宋代以後非常流行,經過“拜堂”後,女方就正式成爲男家的一員。“拜堂”時,主持婚禮的司儀會大聲的說﹕“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交拜,齊入洞房。”其實,拜天地代表著對天地神明的敬奉;而拜高堂就是對孝道的體現;至於夫妻拜就代表夫妻相敬如賓。

過門:過門的意思是新娘由女家出門後正式踏入男家家門,拜見翁姑及男家其他長輩。傳說翁姑不可以在大廳直接看見新人進門,因爲這樣會相沖。所以當女方步入男家後,翁姑會由房間出來大廳會見新人。然後新郎新娘會先拜天地,後拜祖先。新人會向翁姑奉茶跪拜。翁姑會說一些祝福語,並送首飾及禮物給新娘。新娘收到飾物後需即時戴上,以示謝意。然後,新人會向其他長輩及親戚奉茶。

鬧房:在近代,這是新婚夫婦在婚禮之夜在新房接受親友祝賀、嬉鬧的儀節,民間有“新婚三日無大小”,“鬧喜鬧喜,越鬧越喜”的說法。各地的“鬧房”有不同的方式、方法,鬧的程度也有文雅和粗俗之分,有時鬧過了頭,往往給主賓雙方帶來尷尬和不快,但因爲它給婚禮增加了熱烈的氣氛,所以後來的婚禮中往往少不了這一節目。

三朝回門:即歸寧,三朝是指婚後的第三天,新抱由丈夫的陪同下,帶備燒豬及禮品回孃家祭祖,然後再隨丈夫回到夫家;相傳在先秦時已有這樣的習俗。歸寧,就是回娘高向父母報平安的意思。在古時,交通沒有現代的方便,如果女子要夫家是離孃家後遠的話,所謂出嫁從夫,女子到夫家後就可能沒有機會再回到孃家了。所以回門可能是女子踏足孃家的最後一次機會。亦因爲如此,人們十分重視歸寧這一個婚禮習俗,回門時,男家需要預備:燒豬一隻、西餅兩盒、酒一對、竹庶兩支、雞一對、生菜、生果兩籃、荵、伊麪兩盒、雞仔燈籠金、豬肚及豬肉各兩斤。

漢族的婚姻習俗2

第一、什麼是“新婚燕爾”

《詩經·邶風·穀風》中曾寫道:“行道遲遲,中心有違。不遠伊邇,薄送我畿。誰謂荼苦?其甘如薺。宴爾新昏,如兄如弟。”“宴”、“昏”都是通假字,“昏”通“婚”、“宴”則同“燕”。新婚自然不必多做解釋,而“燕爾”則有快樂安逸的意思。

《詩經·氓》中也曾寫道:“言笑晏宴”,形容的是快樂無比的樣子。雖然原來是指棄婦訴說,原夫再娶與新歡作樂之意。但到了近代之後,則多用於慶賀結婚時的祝福之辭。自古以來就十分重視“婚禮”,而民間也有很多婚俗。

但由於現代人受西方思想的影響,所以在結婚的時候開始流行穿婚紗,新娘子一襲白衣、新郎則西裝革履,已經失去了傳統婚禮的意味。

第二、“三朝回門”習俗

“三朝回門”中的“三朝”,指的是婚禮結束的第三天,而“回門”是民間對回孃家的俗稱。“回門”是古代流傳下來的,僅限於漢族的婚姻習俗,又稱爲歸寧、做客、回孃家、返外家,二者合在一起就是 三朝回門。

通俗的講 是指新婚夫婦在結婚後的第三天,出嫁的女子帶着自己的丈夫,“攜禮”前往自己的孃家省親、探訪。一般都會在早晨到上午之間回孃家,然後在孃家吃過午飯之後,小兩口就可以歡歡喜喜回到自己的小家了。

在男尊女卑思想的束縛下,古代女子一旦出嫁之後,在孃家人的眼裏就是外人了。正所謂“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因爲她們已經徹底歸屬於夫家了,或者說成爲了夫家的生孩子機器,並且平時很難回一趟孃家去孝敬自己的父母。

所以爲了解決新婚女子的思家之苦,古人就設立了“三朝回門”的傳統習俗。出嫁的女兒在第三天回孃家之前,孃家人一定要先準備好酒菜,這樣小兩口回到孃家時,就可以立即入席吃飯了。

酒過三巡、菜過五味之後,女兒可以和父母、兄弟姐妹嘮嘮家常。按照古代的規矩回門的女子,不能和丈夫住在孃家。因爲孃家人會認爲,一旦住在孃家就會帶走孃家人的好運氣。當然,在現代社會中已經沒有這種說法了。

現代女性結婚後也依然保留了三朝回門的習俗,但是相對於古代女子而言,她們擁有了更多自主權。如果和孃家住在同一個城市,甚至可以和丈夫泡在孃家不走。只要她們願意想什麼時候回孃家,就可以什麼時候回去,根本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三朝回門還有一個非常隱晦的含義,那就是爲了緩解一下身體。在古代社會由於女性結婚的年齡都比較小,甚至很多都尚未成年就嫁做他人婦。所以在新婚之後,一定會遇到一些難以言說的痛苦。

所以及時“回門”才能很好的緩解這種尷尬,說白了就是有利於她們的身體恢復。

古代婚俗可謂花樣百出,新人拜完天地後還要喝“合巹酒”,即古代社會中的“交杯酒”。“巹”是一種用瓢製作的酒器,“合巹”可以通俗的解釋爲“合瓢”,即兩個一半的葫蘆瓢合在了一起,變成了一個完整的葫蘆,這種感覺類似於“弱水三千,我只飲一瓢”。

老祖宗發明的習俗、禮儀,都具有一定的現實主義意義。由於古代女人是男人的私有物品,所以她們一旦嫁人就失去了人身自由,想要回孃家簡直是一個美麗的謊言。所以新婚燕爾、三朝回門,就是爲嫁人的女性提供一次回孃家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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