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法律作文合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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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對作文都再熟悉不過了吧,作文是經過人的思想考慮和語言組織,通過文字來表達一個主題意義的記敘方法。你寫作文時總是無從下筆?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法律作文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品】法律作文合集五篇

法律作文 篇1

法律看起來離我們很遙遠,它卻就在我們身邊。從點點滴滴的小事到關乎命運的大事,都離不開法律,它與我們每一個人緊密相連。《社會主義榮辱觀》中就有以遵紀守法爲榮,以違法亂紀爲恥。

在我們的校園裏,有很多同學在無形中就觸犯了法律,我舉這樣一個事例:

小龍喜歡給同學起外號,新學期班裏轉來一位新同學,他說話慢,方言又重,小龍就給他起了一個“小結巴”的外號。新同學剛來,心裏雖不高興,但不敢說。又一次,小龍又大聲喊“小結巴”的時候,大力爲這位新同學打抱不平,上去就給了小龍一巴掌,小龍的嘴被打出了血。同學們對這件事議論紛紛,有的說小龍該打,有的說大力打人犯法。那麼我們應該怎樣正確的對待這件事情呢?

小龍隨便給同學起外號是不尊重同學的行爲,是錯誤的,如果嚴重侮辱別人就是違法行爲了。大力打人更不對,更是違法行爲。對於中小學生輕微的違法行爲,學校應該批評教育。如果成年人把別人打傷,就應該按照法律規定給予處罰了。

同學們,一幕幕場景,一幅幅畫面就發生在我們身邊,法律也就無刻與我們同在。我們不觸犯法律,但也不能成爲法盲。因爲我們生活在法制的社會裏,不懂法,就如同出外旅行不知道路一般,迷失了方向。

好了,相信同學們已經懂得法律的重要性了。讓我們行動起來,做一個知法、愛法、守法的小公民吧!讓法律伴我們成長,伴我們一生!

法律作文 篇2

據我所知,隨着社會的發展,醫患關係從20xx年到20xx年是特別緊張的,20xx年9月24日,新華社報道醫生在搶救急救病人時將其衣物內的500元現金以及身份證銀行卡等證件丟失,家屬要求索賠1500元人民幣,這件事情猛然看來實數於家屬的不對,生命誠可貴,爲了搶救病人,醫生將你孩子的衣物鞋子等財產遺失,至於要報警嗎?網友衆說紛紜,有人說醫生的做法是不對的,又有人在指責家屬,醫院醫務人員弄丟病人的貴重財產,是醫生的大意所致,國際上在處理急救病人的貴重物品時應該將其交給陪同人員,所以病患家屬的做法要求賠償是正確的,但這件事似乎怎麼看大家都覺得家屬的做法不順眼,試想一下如果病患者身上所帶的現在不是幾百元,而是很多呢?你是不是還會站在醫生的角度認爲家屬蠻不講理。道德對一個人綁架往往會讓人們的觀點不是那麼明確,它在很多時候也會抹殺掉正義。

道德在很多時候,會限制一個人的行爲,讓一個人走向正確的道路,它在社會上所發揮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但在某種特殊的情況下,道德與法律又是相違背的。一個人做的不道德的事會在社會上引起輿論,而輿論所發揮的作用是強大的,他足以限制很多人的行爲。但少數人做了這樣的事是不違法的。

這件醫患糾紛,之所以會引起大家的重視的關鍵就在於患者家屬做了一件看起來不道德卻受法律保護的事情,而當道德和法律發生衝突的時候,國家正義永遠是站在法律這邊的,只是道德在很多時候會綁架一個人,在道德的綁架下大衆看起來這件事似乎又不是怎麼光彩。

法律作文 篇3

法律與道德,是一對相輔相成的概念,法律與道德法律與道德。法律承擔着維護社會善良風俗的責任,爲道德提供堅實的後盾。而道德往往是一部分法律的直接淵源,在一定程度上,對法律起約束作用。但是,並不表示道德就高於法律,在同一問題上,道德和法律有着不同見解的時候,總是以法律規定爲準。所謂“情、理、法”三者,以法爲先。法律是調整社會關係的最爲優先的原則,只有在法律無法調整的領域,才考慮以社會善良風俗爲原則。

既然,法律與道德有如此密切的關係,我們下面以法律的角度來分析一下比較常見的道德概念——“見義勇爲”和“拾金不昧”。

首先,討論一下“見義勇爲”。所謂“見義勇爲”一般是指當他人或國家、集體、社會的權益受到損失和侵害的時候,不顧個人利益,維護非己權益的行爲。它有一個最基本的前提,就是所侵害的權益是非己權益,即不是個人自身的權益。從廣義上看,這種行爲包括很多方面,被侵害的權益可以是人身權,財產權等等法律上所有的權利。“見義勇爲”者所採取的方法也可以是多種多樣的,可以是暴力的也可以是非暴力力的,可以是直接的也可以是間接的。“見義勇爲”是屬於社會善良風俗的範疇,應該受到法律的支持。到目前爲止,它還未上升爲法律概念,但它通常牽扯到兩個法律概念。一個是正當防衛的問題。這是“見義勇爲”者採取直接的暴力的方式時,常遇到的問題。正當防衛是指自身和他人的人身權益受到直接侵犯時,採取一定的防衛措施,從而造成侵害方的人身損失,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法學論文《法律與道德法律與道德》。這裏就存在着一個度的問題。即,在怎樣的程度上才能算是正當防衛呢?首先,必須是自身或他人的人身安全受到直接的侵害,如果不採取防衛的措施就會造成重大的損失。這是防衛的必要性。其次,根據侵害的程度,來決定防禦的程度,這是防衛的度的問題。正當防衛一般採取最小有效原則,即再保證所採取的防衛措施有效的前提下,儘量減少侵害方的損失。所以,正當防衛遵循兩個原則,防衛必要原則和最小有效原則。只有遵循這兩個原則纔算是正當防衛的行爲。

另一個常見問題是緊急避險。所謂緊急避險是指在保護自身和他人的權益的情況下,採取了一定的避險措施,造成了第三人的利益損失,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在這個問題上又存在着兩個要素。第一,是否存在避險的必要。即必要性原則。第二,無選擇或不可預見原則,即造成第三人的損失有兩個條件或兩種情況,一是走投無路,別無選擇的情況下,爲了保護大多數人的利益如國家、集體、社會的'利益,犧牲第三人的個人利益。二是在避險過程中,無法預見的,意外的侵犯了其他人的損失。第一種情況是保護大多數人的利益,第二種情況包括了保護自身利益。只有符合必要性原則和無選擇或不可預見原則,才屬於緊急避險的範疇。

正當防衛和緊急避險主要應用在刑法方面,它們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見義勇爲”者的權益,對推動社會善良風俗起了重要的作用。這正體現了法律對社會善良風俗和道德的支持。

我們再來討論一下“拾金不昧”的問題。所謂“拾金不昧”一般是指拾得他人財物主動交公或主動交還失主的行爲。這個問題往往是作爲道德問題來討論的,是作爲一個人是否具有良好品德的標準。但,它也是一個法律問題。我國《民法通則》規定,對於拾得之物,拾得者有歸還失主或交公處理的義務。此項義務是一種作爲義務,即義務承擔者必須做出指定的行爲,否則就要承擔法律責任。“拾金不昧”不再作爲良好道德的標準,而成爲法律義務每個拾得者必須遵守,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拾得者不交還失主或交公處理,而由自己佔有,即構成不當得利。金額較大的,要承擔刑事責任。新聞報道的某女拾獲手機SIM卡,自己使用而被拘留,就是很好的明證。“拾金不昧”的問題就反映出,社會良俗是法律的重要淵源。

生活中常見的兩個道德問題,深刻的反映出法律與道德的相輔相成的關係,道德是法律的重要淵源,法律爲道德提供堅實的後盾和基礎。

法律作文 篇4

我是一位普通的小學生,雖然在我的心目中法律很朦朧,但是我很清楚法律是講秩的,是很神聖的,是任何人不能逾越的紅線。讓守法成爲我們的一種習慣,才能家家平安幸福,社會和諧穩定。

作爲一名小生,我們應該從小讓法律在心間常駐,讓法律伴我同行,要讓大家知道,自覺守法是每個公民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

有一位小哥哥,今年16歲,本該坐在中學的課堂裏,爲自己更美好的未來而努力學習。然而自打接觸網絡遊戲後,經常往網吧裏鑽。以生病的理由瞞哄老師,苦於家裏管得嚴,哥哥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學的旗號,揹着書包直奔網吧,差不多到放學點兒了就回家。這樣持續了半年多時間,期間還因爲錢不夠,不斷以週末補課費等各種理由向父母要錢。考試結束了,小哥哥卻因爲上網缺錢,從家裏拿了水果刀,打劫了一名身上只有20元零花錢的女中學生,結果被法庭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監獄裏,面對鐵窗、鐵門,面對父母紅腫的雙眼,小哥哥愧疚萬分,悔恨終生。親愛的同學們,法律是我們行爲的約束,也是我們健康、自由的保護神。踐踏法律是要付出代價的!

“國的家住在心裏,家的國以和矗立。”我們的國家因爲和平,因爲和諧,所以能夠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作爲炎黃子孫,我們有責任維護祖國的和諧,以法律之矛,攻違法盾。學法、知法、懂法、護法,用法律的武器約束自己、保護自己。我們堅信,法律,終將一如既往用公平正義,還生活以美好,給善良以力量,爲我們的健康成長保駕護!

法律作文 篇5

法律的生活中不可缺少一部份,它能夠幫助好人奪回正義,也能夠幫助壞人改邪歸正。走向光明,但是會有不少人覺得殺人,搶劫纔是觸犯法律,其實成活中有些小事也能讓我們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現在不及時改正,否則是後悔莫及。

下面,我給大家講的是發生在我身邊的一件事。

記得我還在上二年級的時候在班裏發生的事,課間十分鐘,我急着辦自己的事,可這緊緊地十分鐘,媽媽給我買的兩支自動鉛筆不見了,同桌告訴我讓二五班的同學拿走了,是哪個人拿走了。今天,我就不提他的名字了,我以爲回到家媽媽會吵我,可是,媽媽並沒有,媽媽說:“可能這個同學特別喜歡,只要他喜歡那就讓他拿去用好了,明天,媽媽再給你買。但是,你不能拿別人的東西,如果借同學的東西,是要還的,在同學不知道的情況下拿別人的東西,那就叫不文明行爲也就是“偷”我心想:“媽媽真小氣”竟然做吃虧的事。

現在,讓我明白了,如果拿別人的東西,也就觸犯了法律,我們通過法律可以維權。

同學們,讓我們一起學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在生活中以法律爲準繩,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從小事做起,作一個懂法知法,守法的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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