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協議書範文彙編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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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簽訂簽訂協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協議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雙方協議書1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雙方協議書範文彙編九篇

雙方協議書 篇1

協 議 書

甲方:涇縣昌橋鄉中心衛生院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爲了使患者能夠得到完整的醫療護理服務,確保醫療安全,經雙方協調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執業範圍內進行醫學診查,疾病調查、醫學處置,出具相應的醫學證明文件,選擇合理的醫療護理方案。

2、在執業活動中,人格尊嚴、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3、遵守法律、法規,遵守技術操作規範及遵守職業道德,履行職責,盡職盡責爲患者服務。

4、關心、愛護、尊重患者,保護患者的隱私。

5、宣傳衛生保健知識,對患者進行健康教育。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要求醫護人員對其隱私保密的權利。

2、有獲得有關本人疾病信息的權利。

3、有對本人進行治療時知情同意的權利。

4、有遵守院規,不得隨意外出,服從醫囑與醫務人員全面合作的義務。

5、有遵從醫囑及時出院,並保護自己,按時複診,減少復發的義務。

三、特別強調事項

1、綜上所述的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應共同遵守。

2、乙方住院期間宜安心治療,不得任意離院外出。乙方已被告知其本人病情以及外出對本人健康甚至生命的危險,並明白外出的危險包括上述醫療風險及其他不可預知的風險,本人自願承擔外出的一切風險和後果。如外出期間發生不良後果本人免除所有醫務人員和醫療機構的一切責任。

3、乙方已被告知,外出期間發生意外時,應立即與住院所在科室聯繫,以便可以當即採取各項緊急措施。

4、住院病人的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丟失自負。

5、住院病人需陪護一人,陪護離院時必須得到病人及院方同意。 本協議雙方簽字後存入病歷中保存。

甲方(蓋章):乙方或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月 日

代理人與患者關係: 聯繫電話:

雙方協議書 篇2

爲正確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一、買賣合同的成立及效力

第一條 當事人之間沒有書面合同,一方以送貨單、收貨單、結算單、發票等主張存在買賣合同關係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以及其他相關證據,對買賣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認定。

對賬確認函、債權確認書等函件、憑證沒有記載債權人名稱,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以此證明存在買賣合同關係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二條當事人簽訂認購書、訂購書、預訂書、意向書、備忘錄等預約合同,約定在將來一定期限內訂立買賣合同,一方不履行訂立買賣合同的義務,對方請求其承擔預約合同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預約合同並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條當事人一方以出賣人在締約時對標的物沒有所有權或者處分權爲由主張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賣人因未取得所有權或者處分權致使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買受人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並主張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四條人民法院在按照合同法的規定認定電子交易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的同時,還應當適用電子簽名法的相關規定。

二、標的物交付和所有權轉移

第五條 標的物爲無需以有形載體交付的電子信息產品,當事人對交付方式約定不明確,且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買受人收到約定的電子信息產品或者權利憑證即爲交付。【最高法買賣雙方合同司法解釋】最高法買賣雙方合同司法解釋。

第六條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的規定,買受人拒絕接收多交部分標的物的,可以代爲保管多交部分標的物。買受人主張出賣人負擔代爲保管期間的合理費用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買受人主張出賣人承擔代爲保管期間非因買受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七條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的“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主要應當包括保險單、保修單、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產品合格證、質量保證書、質量鑑定書、品質檢驗證書、產品進出口檢疫書、原產地證明書、使用說明書、裝箱單等。

第八條 出賣人僅以增值稅專用發票及稅款抵扣資料證明其已履行交付標的物義務,買受人不認可的,出賣人應當提供其他證據證明交付標的物的事實。

合同約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習慣以普通發票作爲付款憑證,買受人以普通發票證明已經履行付款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九條 出賣人就同一普通動產訂立多重買賣合同,在買賣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買受人均要求實際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先行受領交付的買受人請求確認所有權已經轉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均未受領交付,先行支付價款的買受人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等合同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三)均未受領交付,也未支付價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買受人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等合同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條 出賣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機動車等特殊動產訂立多重買賣合同,在買賣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買受人均要求實際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先行受領交付的買受人請求出賣人履行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等合同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均未受領交付,先行辦理所有權轉移登 出賣人根據合同約定將標的物運送至買受人指定地點並交付給承運人後,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負擔,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 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標的物,在合同成立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標的物已經毀損、滅失卻未告知買受人,買受人主張出賣人負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四條 當事人對風險負擔沒有約定,標的物爲種類物,出賣人未以裝運單據、加蓋標記、通知買受人等可識別的方式清楚地將標的物特定於買賣合同,買受人主張不負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四、標的物檢驗

第十五條 當事人對標的物的檢驗期間未作約定,買受人簽收的送貨單、確認單等載明標的物數量、型號、規格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七條的規定,認定買受人已對數量和外觀瑕疵進行了檢驗,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十六條 出賣人依照買受人的指示向第三人交付標的物,出賣人和買受人之間約定的檢驗標準與買受人和第三人之間約定的檢驗標準不一致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合同法第六十四條的規定,以出賣人和買受人之間約定的檢驗標準爲標的物的檢驗標準。

第十七條 人民法院具體認定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的“合理期間”時,應當綜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性質、交易目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標的物的種類、數量、性質、安裝和使用情況、瑕疵的性質、買受人應盡的合理注意義務、檢驗方法和難易程度、買受人或者檢驗人所處的具體環境、自身技能以及其他合理因素,依據誠實信用原則進行判斷。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的“兩年”是最長的`合理期間。該期間爲不變期間,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者延長的規定。【最高法買賣雙方合同司法解釋】合同範本買受人在合理期間內提出異議,出賣人以買受人已經支付價款、確認欠款數額、使用標的物等爲由,主張買受人放棄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條 合同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的檢驗期間、合理期間、兩年期間經過後,買受人主張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賣人自願承擔違約責任後,又以上述期間經過爲由翻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雙方協議書 篇3

男方代表: ,身份證號: ,住址: 區 街道(身份證地址)。

女方代表: ,身份證號: ,住址: 區 街道。

男女雙方於 年 月 日登記結婚,於 年 月 日生兒子 。現因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 雙方自願離婚。

二、 兒子 由男方代表監護撫養,女方代表支付撫養費 元/月,一年一付,每年 月 日前支付,上述款項包括學費、生活費、女方代表應付至兒子大學畢業。(考慮到通貨膨脹因素每年適當遞增位 %),但如遇兒子重大疾病住院治療或意外傷害等特殊情況需較大開支,由雙方各半承擔;

三、 夫妻共同財產按以下分割:

1、男方代表一次性支付女方代表 萬元(該款包括但不限於女方代表拆遷補償、安置、過渡、獎勵等費用),在雙方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當日付清。

2、 車輛歸男方代表所有;

3、現有傢俱、家電等家庭用品全部歸 所有。

4、雙方目前自有現金歸各自所有。

四、 雙方無共同債權、債務。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與對方無涉。

五、 女方代表對兒子享有探視權,男方代表應積極配合,原則上每月 次,具體時間、方式雙方另行協商。

六、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男方代表: 女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雙方協議書 篇4

抵 押 人: (以下簡稱爲甲方)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爲乙方)爲確保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月 日簽定的

(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自願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特此聲明。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其房屋建築面積: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房產證號 :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借款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爲:____________________;債權人爲: ,此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經房地產評估機構 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爲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自行負責,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甲方一次性給付乙方經濟賠償金

元,作爲對乙方的賠償。

第五條 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爲均屬無效,其相應的後果由甲方自行負擔。

第八條 抵押期間,甲方如果爲法人或其他組織機構,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的權利。

第九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優先償還乙方的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十二條 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金及利息,又未能同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乙方有權自行處分該抵押房地

產,甲方無權以任何形式進行干涉。乙方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甲乙雙方協商之後進行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在此合同上簽名或蓋章後,依法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總計三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存檔一份。

第十六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公民身份證號碼: 公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住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雙方協議書 篇5

男方:某某,男,漢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女方:某某,女,漢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男方與女方於_____年___月認識,於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登記結婚,婚後於_____年___月___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______。因_____________致使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女兒_____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由男方全部負責,男方應於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元給女方作爲女兒的撫養費(/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_元,男方應於每月的1-5日前將女兒的撫養費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男方每月可探望女兒一次或帶女兒外出遊玩,但應提前通知女方,女方應保證男方每月探望的時間不少於一天。)

三、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的處理:

⑴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_元,雙方各分一半,爲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女方應於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元給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雙方共同所有的位於XXX的房地產所有權歸女方所有,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後一個月內辦理,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女方應於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補償房屋差價_____元給男方。

⑶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方於______年___月___日向_____所借債務由_____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雙方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雙方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傢俱、家電及銀行存款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於上列財產爲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經濟幫助及精神損害賠償:

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給女方。鑑於男方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_____元。上述男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於___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完畢。

七、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_____元給對方(/按支付違約金)。

八、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九、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雙方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職業,住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名稱(要寫全稱),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職務)。

甲乙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關於賠償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__________市衛生局一份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簽字並按手印)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___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雙方協議書 篇7

男方家庭:某某,男,漢族,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女方家庭:某某,女,漢族,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男方家庭與女方家庭於___年___月認識,於___年___月___日在___登記結婚,婚後於___年___月___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___.因___致使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女兒___由女方家庭撫養,隨同女方家庭生活,撫養費由男方家庭全部負責,男方家庭應於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元給女方家庭作爲女兒的撫養費(/男方家庭每月支付撫養費___元,男方家庭應於每月的1-5日前將女兒的撫養費交到女方家庭手中或指定的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家庭可探望女方家庭撫養的孩子。(/男方家庭每月可探望女兒一次或帶女兒外出遊玩,但應提前通知女方家庭,女方家庭應保證男方家庭每月探望的時間不少於一天。)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⑴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___元,雙方各分一半,爲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家庭/女方家庭應於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元給女方家庭/男方家庭。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於___的房地產所有權歸女方家庭所有,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後一個月內辦理,男方家庭必須協助女方家庭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家庭負責。女方家庭應於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補償房屋差價___元給男方家庭。

⑶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___方於___年___月___日向___所借債務由___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傢俱、家電及銀行存款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於上列財產爲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經濟幫助及精神損害賠償:

因女方家庭生活困難,男方家庭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給女方家庭。鑑於男方家庭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家庭應一次性補償女方家庭精神損害費___元。上述男方家庭應支付的款項,均應於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完畢。

七、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___元給對方(/按支付違約金)

八、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九、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家庭: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家庭: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雙方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爲進一步加速科技成果轉化,爲湖北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強大的智力支持和技術保障。經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甲方聘請成立院士專家工作站,聘期爲聘期屆滿雙方另行協商續聘事宜。

第二條:甲方應爲乙方提供必需的辦公、科研條件及經費保障,用於院士專家工作站建設、科研人員的研發經費與獎勵資金,並積極協助乙方開展科研工作。

第三條:乙方負責承擔以下工作:(一)爲甲方的長遠發展提供科學指導,制定發展戰略及方針;(二)爲甲方解決技術難題,提供技術支持;(三)爲甲方培養科技人才,搭建技術創新平臺。

第四條:甲、乙雙方具體合作技術領域和研發項目及研發成果的授權使用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並另行簽訂協議。

第五條: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簽章)

時間: 年 月 日

時間:乙方:年 月 (簽章)

雙方協議書 篇9

甲方:重慶市同方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乙方:倪維斗院士

爲進一步加強甲乙雙方在以“多能源協同多技術耦合”技術架構爲核心應用型節能技術研究的合作,在甲乙雙方前期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礎上,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在重慶市同方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設立重慶同方院士專家工作站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1.1. 研究目標:

面向建築環境與工業過程中用能環節的整體節能技術。

1.2. 技術內容:

以乙方提出的“多能源協同多技術耦合”技術架構爲核心的可再生能源與傳統能源綜合利用的應用型節能技術研究。

1.3. 合作方式:

1.3.1. 甲乙雙方共同商定研究方向、科研課題。

1.3.2. 甲方提供科研場所、科研經費。

1.3.3. 乙方按照3.1、3.2款的要求保障爲甲方提供技術支撐。

1.4. 合作期限: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甲方爲院士專家工作站提供不少於500萬元的經費供乙方進行以“多能源協同多技術耦合”技術架構爲核心的可再生能源與傳統能源綜合利用方向的應用型節能技術研究。

2.2.甲方爲乙方及乙方委派的科研人員免費提供在渝期間的食宿條件。

2.3.甲方按照乙方要求組件不少於10人的技術開發團隊協助乙方的科研工作。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1.乙方原則上每年寒暑假來院士專家工作站駐站工作,駐站總時間不得低於1個月。

3.2.乙方同意派1名清華大學博士後流動工作站的博士後擔任院士專家工作站首席科學家常駐重慶同方院士專家工作站,溝通甲乙雙方的工作,具體領導技術團隊進行科研工作。

3.3.乙方同意清華同方派駐的專家技術團隊協助乙方進行應用型節能產品的開發工作。

四、成果分配

4.1.產權歸屬:

4.1.1.科研成果署名:甲方需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將研究成果中的甲方完成部分單獨申報科研成果;乙方需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將研究成果中的乙方完成部分單獨申報科研成果;聯合申報時,需經甲乙雙方協商,完成單位排序按照甲方爲第一完成單位,乙方的單位爲第二完成單位排列,完成人名單排序按照甲乙雙方商定的名單排序方式進行。

4.1.2.論文發表:甲方需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單獨將甲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以論文形式單獨或聯合發表;乙方需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將乙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已論文形式單獨或聯合發表;聯合發表論文時,需經甲乙雙方協商,論文作者排名將按照“按貢獻大小排名”原則進行。

4.1.3.專利申請:甲方需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單獨將甲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申請專利,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將研究成果中的乙方完成部分單獨申請專利。禮盒申請專利時,需經甲乙雙方協商,發明人排序將按照“按貢獻大小排名”原則進行。

4.2.成果轉讓:

本研究項目所產生成果的轉讓權歸甲方擁有。

五、協議的生效變更與解除

5.1.雙方共同簽字後生效。

5.2.協議雙方中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本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口頭無效;解除協議需提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

5.3.執行協議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地震等導致協議不能順利履行時,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損失,均不承擔違約責任,雙方應儘快通知對方以將損失控制在最小範圍並共同協商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5.4.本協議與國家法律相牴觸時,應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變更本協議。

5.5.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約定,並以備忘錄或附件的形式體現。

5.6本協議的備忘錄或者附件與本協議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其他

6.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6.2.未經對方許可,甲乙雙方都不得將本協議內容透露給第三者。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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