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個人協議書範文彙編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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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各種協議頻頻出現,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個人協議書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個人協議書範文彙編九篇

個人協議書 篇1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着“真誠合作,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自願、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一致協議。本協議明確規定了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 合作基本內容

1、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爲甲方銷售產品及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方的多贏局面。

2、乙方爲甲方銷售產品及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戶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戶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3、甲方在接受乙方銷售產品及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戶關係受到損害。

4、乙方爲甲方銷售產品及提供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業務報酬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的業績而定,原則上按實際利潤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爲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5、在項目進行過程及完成交易後,乙方有義務跟進款項的事項

二. 利益分配

1、乙方爲甲方銷售產品及提供業務機會時,甲方會支付乙業務費用。此費用包含乙方在承接業務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開支。

2、甲方支付乙方業務費用按實際利潤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其體如下:

2.1 當乙方當次的業務項目金額達到達人民幣1至20萬元以內時按純利潤的20%分期支付給乙方,其體分期支付乙方的金額按收到客戶支付金額定。

2.2當乙方當次的業務項目金額達到達人民幣20至80萬元時按純利潤的25%分期支付給乙方,其體分期支付乙方的金額按收到客戶支付金額定。

2.3當乙方當次的業務項目金額達到達人民幣80萬元以上時按純利潤的30%分期支付給乙方,其體分期支付乙方的金額按收到客戶支付金額定。

2.4 業務前期甲方所收到客戶的項目第一筆定金時,甲方暫不支付乙方務業費用。當甲方收到客戶第二筆項目費用時開始,每次會按乙方當次項目協議費用所得按實際本次收到項目費用按比例支付給乙方。

2.5 當次項目結束(項目“結束”指收到客戶訂單的全部貨款)

甲方在一個月內支付完乙方業務所得。

三.保密事項

1、雙方應當對本協議的內容、因履行本協議或在本協議期間獲得的或收到的他方的商務、財務、技術、產品的信息、用戶資料或其他標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內容(簡稱“保密資料”)保守祕密,未經信息披露方書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協議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

2、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後,資料接受方必須在協議終止或解除後三個工作日內將保密資料全部返還資料披露方,並銷燬所有複製件。

3、本保密義務應在本協議期滿、解除或終止後仍然有效。

四.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嚴格履行義務,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

2、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中途退出合作,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解除本協議。因此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全額賠償對方的損失。

五.協議有效期和解除

1、本協議有效期爲一年,即從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在乙方出現違約的情況下,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規定的合理期限內糾正其違約行爲,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立即解除本協議而無需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六.乙與甲方或甲方所在單位不存在任何勞動關係,乙方不受甲方或甲方所在單位考勤、考覈、薪資等規章制度的約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日期:年

日 (簽章)年 日月日期: 月 乙方:

個人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杭州xx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先生(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諮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願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係,乙方爲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方的多贏局面,最新個人合夥協議書範本。

二、乙方爲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戶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戶方商業祕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佈公、坦誠相告並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戶關係受到損害,協議書《最新個人合夥協議書範本》。

四、乙方爲甲方提供企業管理諮詢業務機會並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信息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爲每次到賬後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係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係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信息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爲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爲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協議到期後,甲方應付未付的信息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後,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爲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杭州永良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公章)

代表簽字: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個人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開立(確認)個人結算賬戶人

乙方: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分行

第一條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個人結算賬戶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二條 乙方承擔以下責任

(一)依法保障甲方的資金安全,並依法爲甲方的銀行結算賬戶信息保密,除國家法律另有規定外,乙方有權拒絕任何單位或個人查詢、凍結、扣劃。

(二)及時、準確地辦理甲方的資金收付業務,爲甲方提供賬務覈對、掛失、臨時掛失和更改密碼等服務。

(三)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乙方不能從公共渠道取得的有關甲方的信息,均構成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除非爲履行本協議項下規定的義務之目的,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許可使用該保密信息,乙方根據中國法律或其他使用法律法規規定有義務進行披露的情形及雙方在其他協議中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條 甲方應保證開戶資料的真實、完整、合法,不得憑僞造、變造證明文件欺騙乙方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甲方以臨時身份證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應在臨時身份證到期前,攜正式身份證到乙方營業網點,修改賬戶資料中的證件內容。如有個人資料變更,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辦理變更手續。由於甲方未能及時向乙方提供正確資料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甲方開立個人結算戶時,應提供有效身份證件。開立借記卡和存摺賬戶應預留密碼。甲方收到借記卡時應當面確認借記卡完整無損,及時更改密碼並妥善保管。凡乙方根據借記卡(或存摺)和密碼爲甲方辦理的業務,因密碼泄露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甲方開立個人支票戶,應本人辦理並預留簽章,乙方根據簽章爲甲方辦理業務。甲方遺失或更換預留個人簽章的,本人應出具經其本人簽名確認的書面申請,在其開戶網點辦理。

第六條 甲方應定期主動與乙方覈對賬務。甲方發生賬務後應及時通過銀行提供的櫃檯、電話銀行、網上銀行、自助設備等設施覈對賬務,如有異議應及時向乙方提出。如果甲方從交易發生日起3個月內(以自然日計算)未對賬戶信息向乙方提出疑問,則視爲對交易記錄無異議。

第七條 甲方應瞭解並同意以下做法

(一)借記卡開卡時,借記卡及其主賬戶將自動確認爲個人結算賬戶;借記卡銷卡視同個人結算賬戶銷戶,與借記卡關聯的活期賬戶自動轉爲儲蓄賬戶。

(二)借記卡及相勾聯的活期賬戶均爲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第八條 正在辦理代發工資、消費信貸扣款、代繳費等結算業務的個人結算賬戶不得銷戶。借記卡如有相關聯的記賬式國債託管賬戶或開放式基金交易賬戶,不得註銷。

第九條 甲方應承擔因未遵守《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及本協議而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 以上內容如發生變更,乙方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一條 本《協議書》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書》一式兩份,乙甲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協議書 篇4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崗位和工作(工種)

1、甲方根據自身經營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同意聘用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個人保潔協議書期限(試用期限)

1、個人保潔協議書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個人保潔協議書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個人保潔協議書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個人保潔協議書。

3、本個人保潔協議書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爲不再續訂聘用個人保潔協議書的,應在個人保潔協議書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三、工作時間

1、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制,即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休息2天;

2、甲方由於經營需要,可與乙方協商適當延長乙方工作時間。

四、工資待遇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爲 元/月。

2、甲方於每月 日發給乙方上月的薪金。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自動順延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1、甲方爲乙方提供各相關崗位的勞動工具及工作場所;

2、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3、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在乙方試用期合格後,甲方按深圳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2、乙方因工緻傷殘、死亡的,按《深圳經濟特區工傷保險條例》及有關規定處理。

3、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4、甲方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將給予乙方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乙方在個人保潔協議書期內應當做到: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遵守各崗位的操作流程及規程,保證安全工作。

4、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八、個人保潔協議書的變更、解除、重新訂立和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依法變更勞動個人保潔協議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個人保潔協議書:

1、乙方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個人保潔協議書,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需裁減人員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長達一個月或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3、本個人保潔協議書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個人保潔協議書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個人保潔協議書達成協議的。

甲方未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務工的,應當支付該乙方當年一個月月平均工資的補償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個人保潔協議書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個人保潔協議書;

1、甲方未按照勞動個人保潔協議書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解除勞動個人保潔協議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拒付乙方當月的工資。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個人保潔協議書自行解除;

1、甲方依法被宣告破產;

2、甲方依法解散或依法被撤銷;

3、乙方死亡;

九、法律責任

(一)甲方的法律責任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如超過規定日期,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從第10個工作日起計算,拖欠的天數,甲方每天按拖欠工資額的1%支付乙方賠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最低工資標準的,要補足低於標準部分,同時,對低於部分每日另按其總額的1%補償員工。

3、甲方違反本個人保潔協議書第六條第1款未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

(二)乙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個人保潔協議書約定提前解除勞動個人保潔協議書,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爲其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十、其它事項

1、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或對原訂條款需要變更重新約定的事項:

2、本個人保潔協議書未盡事宜或個人保潔協議書條款與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的有出入的,按現行勞動法律法規執行。

3、本個人保潔協議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4、本個人保潔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本個人保潔協議書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身份證號碼: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個人協議書 篇5

個人入夥協議書

原合夥人(甲方): 新合夥人(乙方):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並依據

合夥協議,按照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全體協商一致,

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合夥爲普通個人合夥,是根據合夥協議自願組成的個體工商戶。全體合夥人願

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 合夥字號(個體工商戶字號):

第四條 經營場所:

第五條 乙方入夥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合夥停止營業止。

第六條 出資方式和出資期限。

1、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伍萬元,佔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的30%。

2、因乙方爲甲方進行其他店面的財務覈算,乙方30%份額中的10%爲乙方的勞動報酬;

但乙方財務覈算的店面不超過五家,超出部分,由雙方另行協商。

3、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前已經將出資款支付給甲方。

第七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甲方負責合夥事業的日常經營,乙方負責財務覈算。

1、盈餘分配和虧損承擔:利潤分配(含計提或攤銷的相關費用)甲方佔70%,乙方佔30%;

虧損甲方承擔80%,乙方承擔20%。

2、債務承擔:合夥產生的對外債務由甲方自行承擔。

3、若合夥今後需要追加投資,甲方承擔80%,乙方承擔20%。

第八條 甲方應當每月向乙方報告合夥的經營及財務狀況。

第九條 若本合夥有新合夥人加入,由甲方在自己所佔份額內與新合夥人進行份額劃分,

與乙方無關,不得影響乙方的相關權益和本協議約定的盈餘分配。

第十條 雙方履行本協議如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向協議簽訂地的人民

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常州市鐘樓區 簽訂地點: 常州市鐘樓區

個人協議書 篇6

個人合夥合夥人新入夥協議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及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並依

據 合夥協議,按照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全體協商一

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合夥爲普通個人合夥,是根據合夥協議自願組成的個體工商戶。全體合夥人

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

爲準。

第四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

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無法達成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爲準。

第五條: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

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合夥的字號、法定代表人、期限、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六條:個體工商戶字號:

第七條:經營場所:

第八條:經全體合夥人決定聘請 爲本合夥的法定代表人,薪金 。其權限如下:1、

2、

3、

法定代表人的權利義務僅限於協議的約定。

第八條:合夥期限爲 年。(如果不需要,可刪除)

第三章 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信息。

第九條:原合夥人共兩人(以下共同簡稱爲甲方),分別是:

1、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現住所 ,聯繫方式: 。

2、 ,(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現住所 ,聯繫方式: 。

第十條:新合夥人(以下簡稱爲乙方):,(性別) ,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現住所 ,聯繫方式: 。

第四章 新合夥人(乙方)出資方式、數額、繳付期限。 第十一條: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計人民幣 萬元,佔全體合夥人出資總額的 %。 第十二條: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實際繳足出資,逾期未繳或未繳足的,應對應

繳未繳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乙方履行出資義務後,即成爲本合夥的合夥人。第十四條:甲方爲乙方出具《新合夥人出資證明》,作爲本協議的附件。 第十五章 利潤分配、債務承擔方式。 第十五條:利潤分配,以 爲依據,按比例分配。第十六條: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進行清償,合夥財產不足以清償的,以各合夥人的 爲

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章 合夥事務的執行。

第十七條: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原合夥的經營狀況與財務狀況。第十八條:乙方承認原合夥所有協議,與甲方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責任,並對

入夥前合夥的債務 。

第十九條: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乙方負責經營、管理合夥業務,任職合夥的經理職

務,薪金 。其權限是:

1、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2、出售合夥企業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3、

其他合夥事務由甲方負責執行。第二十條:乙方應當在 期內向甲方報告合夥的經營及財務狀況,其經營合夥所產生的收

益歸全體合夥人共有,所產生的費用及虧損由全體合夥人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夥事務過程中,可以針對各合夥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

議。如發生爭議,依據本協議第二十二條的規定進行表決。

二十二條:合夥人對合夥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表決方式。

第七章 禁止行爲。

第二十四條:在聘請 作爲本合夥的法定代表人期間,應依照本協議,在全體合夥人決議

授權的範圍內履行工作職能,禁止下列行爲:

1、禁止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2、

3、

第八章 爭議解決方式。第二十五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的,按下列第 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任職合夥經理職務期間,如違返本協議的約定,給各合夥人造成重

大損失的,應按照合夥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並承擔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約定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否則承擔 違約

責任。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二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修正、變更或補充本協議。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協議持有人情況

如下:1、

2、

3、

4、

5、

第三十條:本協議自全體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新合夥人: 原合夥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原合夥人: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附件一:

新合夥人出資證明

本合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組建,根據《合夥協議》及《入夥協議》發放

此證。

茲證明 是合夥經營 (字號)繳清全部出資款的所有人,其出資額爲人民幣 萬元,佔全體

合夥人總出資額的 %。

本出資證明經 方爲有效。 特此爲證。

年 月 日

(此證明需全體原合夥人簽字並加蓋公司章、財務章)

入夥公司(甲方):

個人協議書 篇7

1、姓 名____,性 別____,年 齡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 名____,性 別____,年 齡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 名____,性 別____,年 齡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夥宗旨:誠實守信、公平合理。

第二條 合夥主要經營地:工人村。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工人村涵洞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a和b以工程款出資,計人民幣87000元,作壓金用。

合夥人c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23000元,其中13000元作壓金用,另外10000萬作日常開支用。

合夥人d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xx0元,作日常開支用。

附:如日常開支不夠用,仍由c和d來支付。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130000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爲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爲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利潤(或者虧損)是在歸還c和d的出資後,再按照每人25%的比例平均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每人25%的比例,平均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各合夥人平均分配。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夥。

1. 新合夥人入夥,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夥協議另有約定外,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夥的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 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爲無民事行爲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爲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爲;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a:聯絡與協調與上級領導關係,到工地現場監工!

b:施工及現場指揮開工 和工人吃住在一起到工地現場監工!

c:掌管錢,購置各方面設備,生活買菜,有時到工地現場監工!

d:掌管錢,購置各方面設備,生活買菜,有時到工地現場監工!

第九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 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爲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爲。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

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夥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夥的情況下,其餘合夥人有權繼續營原來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夥人入夥經營。

(二)在合夥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夥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夥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爲新的合夥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已不具備法定合夥人數;

4.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擔任或經全體合夥人過半數同意,

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指定______合夥人或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或者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夥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夥人由於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夥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夥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 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夥處理。

(二)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爲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夥人私自以其在合夥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爲無效,或者作爲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夥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而導致合夥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夥人違反第九條規定,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一) 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爲準。

(二)入夥合同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四)本合同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協議書 篇8

委託方:_________ (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_(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律師法》、《民法通則》和《合同法》及其它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收款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並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章 委託事項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的事項爲:委託收款。

1.甲方委託乙方採取合法手段及措施,妥善解決_________拖欠甲方_________萬元的債務問題,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甲乙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方式爲:□非風險代理;□風險代理;

第二條 甲方保證

1.其委託乙方的收款事項不得違犯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2.向乙方提供委託收款真實、全面的背景情況,以及有效的線索;

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再委託第三方,否則視同乙方已履行本協議義務,甲方應按本協議規定向乙方支付履約費用及佣金;

4.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和被調查人達成任何與本協議目的相悖的協議或安排,否則視同乙方已履行本協議義務,甲方應按協議向已方支付履約費用及佣金;

5.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被調查人泄漏乙方身份及本協議內容;

6.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根據乙方的需要及時提供相關信息資料及支持幫助。

第三條 乙方保證

1.自本協議簽訂日起,在委託收款取得實質性進展時應及時向甲方通報;

2.對甲方委託的委託收款及在調查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進行保密。

第三章 費用及支付

第四條 甲方按如下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

1.非風險代理:甲方應於合同簽訂日向乙方支付前期費用_________元,代理佣金按債權金額的_________%支付。

2.風險代理:甲方應於收到債款後當日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佣金按收回金額的_________%支付。

第四章 合同生效及解除

第五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條如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1.甲方違反其在第二章中的保證與承諾,使本協議無法或難以繼續履行;

2.甲方委託的委託收款難以確認。

第七條如出現下列情形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乙方違反其在第三章中的保證與承諾,使本協議無法或難以繼續履行;

第五章 違約條款

第八條如任一方(“違約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義務,違約方在收到另一方(“守約方”)要求糾正其違約行爲的書面通知之日,應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爲,並在_____日內賠償守約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如違約方繼續進行違約行爲或不履行其義務,守約方除就其所有損失而獲得違約方的賠償外,亦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第九條 甲方違反其在本協議第二條中的保證與承諾,無權要求乙方退還佣金,並應承擔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第十條 乙方違反其在本協議第三條中的保證與承諾,乙方應向甲方退還佣金;並應承擔甲方遭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乙方因本協議第六條規定事由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收取的前期費用不予退還。

第十二條 甲方若不能按規定時間向乙方支付佣金,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滯納金。

第十三條 因不可抗力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雙方都不承擔責任。

第六章 爭議解決

第十四條 如果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糾紛應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__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七章 其它

第十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附件爲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 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

個人協議書 篇9

甲方:第_____屆城運會組委會門票管理辦公室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_____屆全國城市運動會開幕式將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___體育中心隆重舉行。爲了防止開幕式門票在售票環節中出現假票、錯票、重票和二次售票,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負責將第×屆全國城市運動會開幕式門票按《門票管理辦法》的要求售票給乙方。

二、甲方保證乙方的開幕式門票的真實性。

三、乙方憑身份證到甲方所在地購買開幕式門票(每張身份證限購3張門票),購票個人應負責登記所購票的去向並造名冊備查。

四、乙方按票面價格付全款購票。

五、乙方必須保證所購得的門票不得流入黑市的票販手中,保證不第二次售票。如發現二次售票,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所購票總數金額兩倍的違約金。

六、乙方不得對所購門票進行仿造。

七、如有在開幕式現場因乙方所購門票而引起糾紛,乙方有義務配合查實情況,以分清責任。

八、本協議在開幕式入場時,甲乙雙方可用於覈對門票及防僞用。購票者代表個人簽署本協議。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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