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請學會傾聽短文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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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課改爲學校教學活動注入了源源不斷的活力,一掃傳統教學一言堂的局面,呈現出學生爭先恐後、踊躍發言的場面。對這一可喜的變化,不少教師感覺有點兒不知所措,對學生的發言,不能很好地把握,甚至呈現出“失聰”現象,不能較好地傾聽學生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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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象一:完全性“失聰”

新課導入環節中,某老師帶來了一盒茶葉,饒有興趣地詢問學生:你們知道這是什麼嗎?你們想了解關於茶葉的什麼內容呢?學生七嘴八舌地說開了:我想了解茶葉的種類,我想知道茶葉除了喝還能做什麼,我想看看茶葉的製作方法……面對學生們興趣盎然的發言,老師完全性“失聰”,毫不理會,依然按照教案的設計按部就班地進行授課。

現象二:選擇性“失聰”

一次語文課上,在“如何學習”這一主題活動中,學生們對活動生成的“該不該買教輔資料”這一問題討論得熱火朝天,各抒己見。有支持買的,有支持不買的,而這位語文教師選擇了只傾聽那些能滿足自己需要的聲音,並誘導其他學生也發出相同的聲音。最終這位老師“如願”地總結出了學習成績和教輔資料之間關係的有關結論。

現象三:虛假性“失聰”

一次公開課上,一位年輕老師擺出一副傾聽的姿態去接納學生的聲音。無論學生表達什麼觀點,回答什麼問題,這位老師均笑眯眯地評價:回答得真好!說得太棒了!真了不起!……一節課下來,學生們被這位老師驕傲地表揚了數十次。事實上,學生的發言,不可能都是好的,教師的這種無謂的表揚,是虛假性“失聰”的表現。

上述現象中,教師的“失聰”或挫傷了孩子的積極性,傷害了他們的心靈;或讓學生養成從衆心理,不敢說出自己真正的想法;或使學生感到有些莫名其妙,覺得老師虛假。那麼,作爲綜合實踐活動課的教師,在教學中應該“傾聽什麼”和“如何傾聽”呢?

一、傾聽什麼

教學中的傾聽過程,本質上是引發學生深入思考的過程,而不是傳遞現成知識技能的過程。促進學生的思維發展是教學的'出發點和歸宿,教學的首要任務是創造條件,引發學生深入思考,促進學生的思維發展。教師在教學中必須學會傾聽。

一要傾聽學生的需求。學生在教育生活中的需求既可通過行爲也可通過聲音表達出來。它可能是一段敘說、一個句子或者一個簡單的感嘆詞……傾聽、理解和應答這些聲音所表達的慾望和需求,是促使學生快樂高效學習的重要任務。

二要傾聽學生的思想。具有傾聽意識和習慣的教師不會滿足於僅僅傾聽學生的生活體驗及其情感,他還應善於傾聽聲音背後某種萌芽的思想觀念,以及其思維方式與學習方式的特徵,並儘量認可它們的價值和意義。當學生髮現教師傾聽並認可自己那些隱藏不露的思想時,他們就會與教師建立更深一層的交往關係———思想上的交往。於是,他們對自己充滿信心,真正體驗到作爲一個會思考的人而不僅僅是一名學生的尊嚴和價值。

三要傾聽學生的見解。新課程提倡“思維無禁區”,無論是有價值還是無價值的“插嘴”,都要允許學生儘可能地表達。學生頭腦中存在的見解,包括有缺陷甚至錯誤的見解,都是學生思考的產物。學生正是藉助這些見解來認識世界的。教師需要傾聽這些見解,使教學少走彎路。

四要傾聽學生間的差異。傾聽始終是面向具體和特殊的個體的傾聽,教師要聽出不同聲音的差異,聽出它們所反映的不同情感、思想、思維方式與學習方式。這是一種本體的差異,是存在者與存在者之間、生命與生命之間的差異。

二、如何傾聽

其實,對許多教師而言,不是不能聽,而是不願聽。要學會傾聽,可從傾聽的態度與方式入手。

1.尊重與專注。隨着課堂主體性、自主性的增強,學生質疑、反駁、爭論的機會大大增多,這一切都需要教師學會傾聽,成爲學生的忠實“聽衆”,給予學生最大的尊重,而且傾聽時,要集中精神,神情專注。爲表示自己正注意傾聽,教師要多與學生的目光交流,並適時地點頭表示肯定或讚許,不能隨意打斷孩子的發言,也不要隨意插話,要讓學生感覺到你正用心地聽,你很欣賞他們的發言。教師不應僅僅侷限於對“優等生”精彩觀點的敏感,更要尊重與專注“學困生”瞬間產生的思維火花。如在綜合實踐活動的彙報或成果展示環節,教師除了給“學困生”創造彙報或展示的機會之外,更需要充分挖掘其作品中的獨特之處,並從情感上真誠地予以尊重。

2.參與和體驗。傾聽不是對學生聲音被動的聽,而是主動的聽,這種主動性傾聽意味着作爲傾聽者不是旁觀者,而且是行動者、創造者。教師要通過傾聽去參與學生的成長、體驗學生的感受。不過,這種參與體驗的目的不是主宰學生的聲音,不是從外部適當控制和干預,更不是對學生髮展的替代,而是一種引導和促進。

3. 欣賞與學習。一個真正的傾聽者,始終會以鑑賞的態度,欣賞每一個被傾聽者聲音的獨特性。這也是一種學習,是教師向學生的學習,是成人向兒童的學習。這一學習將會使教師不斷充實自己。例如,綜合實踐活動常常要求學生就某個問題設計調查問卷、訪談提綱或做調查研究,在這個過程中,教師可以以一種鑑賞學習的心態,參與到學生的實地問卷調查與訪談中去。通過豎大拇指、做OK 的手勢和其它的放鬆動作,把承認、接納和關心的信息傳達給學生。

4.察言與揣摩。學生的表達有時因爲表達能力的差異或種種顧慮,可能會有意或無意地漏掉或掩蓋部分內容和某些實質性的細節。因此,教師應在傾聽中認真揣摸和分析學生表達的實質,推斷出學生的未盡之意,要聽“言外之意”“話外之音”,要把講話者所講的內容、感覺和意思真正聽明白。這樣才能真正理解學生的意圖,同時,學生也會因爲老師善意的、會心的理解而倍感高興。老師在聽學生講話時,應儘量爲“理解”而傾聽,而不是爲“評價”而傾聽,既讓學生得到適當的關注,又讓學生可以暢所欲言。教師要具備敏銳的分辨能力和細緻入微的觀察能力,去捕捉教學過程中稍縱即逝的、極有開發價值和利用價值的動態生成資源。

5.虛心與耐心。傾聽中對學生幼稚的想法要善於接納,特別是學生還沒有充分地把自己的意思表達清楚的時候,不要輕易表態,亂下結論,也不要挑剔批評,要體現出教師海納百川、尊重學生的廣闊胸懷。對學生的不同想法,對學生激烈的爭論,要耐心地聽學生的發言。小學生的口頭表達能力還不能達到熟練、精確的地步,教師更要熱情地鼓勵他們,真正地認識到他們思想的價值。

教師應該學會傾聽,應該去傾聽學生髮出的疑惑之聲、爭議之聲和言外之意,從外在的聽變爲內在的聽,從抽象的聽變爲具體的聽,從觀念的聽變爲體驗的聽,並以教學的睿智和藝術,有針對性地加以解讀和處理。這樣就一定能讓學生的思維綻放美麗的認知花朵,讓學生的爭議結成豐碩的實踐果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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