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企业合同范文合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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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企业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选企业合同范文合集五篇

企业合同 篇1

一、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铁路企业主要的合同类型有:购销合同、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委托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工程合同等。合同管理模式为法律事务部门统一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分口管理的模式。法律事务部门作为企业合同的统一管理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在具体操作上依靠其他业务部门给予一定的配合,并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对合同进行分块,分级管理。同时,积极推行合同审查会签管理系统,强化了合同会签订立流程管理,提高了合同管理效率,杜绝了许多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但是,由于受到企业经营以生产安全为主的传统观念影响,铁路企业在合同管理中仍存在着不少问题:

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虽然铁路企业大多已经建立一系列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然而由于某些规章制度过于强调原则而缺乏一定的针对性、操作性,某些规章制度则比较笼统,没有考虑到本单位实际工作的特点,造成合同的审查、签订、执行与监督的混乱。主要表现为:一是合同的签订程序不规范,合同法律意识不强,出现合同的补签倒签等不规范操作。二是对合同的履行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三是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流于形式,应付检查,并没有把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合同管理意识淡薄。一些铁路企业单纯重视企业生产指标与生产安全方面,忽视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对于合同管理在控制企业经营风险、保障企业合法经济利益方面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一是虽然已建立了合同管理机构,然而由于对合同管理工作的不重视,造成合同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人员兼任其它岗位而无暇顾及合同管理、合同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等现象。二是合同管理理念落后,往往只注重合同的签订,认为合同的签订即为合同管理工作的结束,错误的合同管理理念导致铁路企业忽略对合同对方执行合同能力的动态监测,结果导致了损失。

3.管理人员素质良莠不齐。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目前铁路企业从事合同管理的人员,大多是非专业出身,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参差不齐。一是对法律知识掌握程度不深。二是法律意识不强,合同签订行为不规范,对合同条款的审查不仔细,忽视了主要条款不完备、权利与义务约定不明确、表述不清等合同漏洞,造成铁路企业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保障自身权益。

4.缺乏合同履约有效监督机制。监督检查是规范合同管理、及时防范风险的重要措施。合同的履行是一个周期较长而且复杂的环节,不可预见的情况较多,最容易产生新情况、新问题。由于合同全方位管理意识薄弱,认为合同签订了就万事大吉,而忽视了对合同履行的过程动态监督,造成合同履行大打折扣,同时也加大了合同违约的风险。

二、强化合同管理的措施及对策

1.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是铁路企业提升其合同管理的基础与保障,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要本着层次清晰、职责明确、程序规范的原则,保障合同的签订、执行以及纠纷处理都有章可循。铁路企业应该在严格遵照《合同法》的基础上,逐步做到机构、制度、人员三到位、三落实,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管理机构的建立及其职责的明确界定;合同签订前的合同当事人资格、价格、质量与履约能力审查;合同签订的程序、权限设定、法人授权委托书办法、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合同履行与纠纷的处理等具体内容。合同管理制度是不可能一步到位的,并且需要经过实践的检验,否则就会显得刻板无力。铁路企业要在摸索中制定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不断加入新的合同管理条款,让它更加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真正做到切实可行。

2.重视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合同意识。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需要合同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业务素质。如果合同管理人员的水平不够,合同管理的质量就会受到严重影响。因此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显得格外重要。为此应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加强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应完善持证上岗制度,真正让他们的业务水平得到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得到提高。铁路企业可以通过组织合同管理人员持续学习《合同法》、行政法规,合同示范文本,宣讲案例,提高认识,明确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培训使合同管理融入企业文化,变为员工的自觉行为。并配备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员,聘请有多年执业经验的律师作为法律顾问负责重要合同的论证、谈判、起草、审查及合同纠纷的处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加强企业管理,推进依法治企中的能动作用。提供强有力的法律知识支持,弥补本单位合同管理人员法律知识的不足。

3.加强对合同当事人的审查。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信审查,包括签约资格、履约能力、以往的履约信誉等,主要看以下几方面:一是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金额、法定代表人、企业性质、地址、经营范围等,这些能反应该企业的基本情况;二是授权委托书,大多数合同都是由企业派出的业务员承办的,此时应让业务员提供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三是看企业的业绩,要实地考察企业的业绩、广泛听取其他客户的回馈评价;四是其他相关证书,以便全方位了解合同当事人的情况。

4.做好合同文本的审查。统一合同文本是加强企业合同管理的有力保障,便于消除由于业务人员专业素质不足造成的各种漏洞,同时有利于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减少合同纠纷的发生。在撰写与签订合同时,要仔细分析合同文本是否完备、清晰,谨防错漏,文字描述不明、数字大小写不注意、标点符号使用不准确甚至于在合同中多一个字或者少一个宇都会对合同的内容产生歧义。为保证合同文本的完备,可在洽谈前事先拟定,并在洽谈过程中根据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进行修改,并经相关业务部门会签,履行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

5.强化合同履行的管理。首先要构建合同执行监督管理机制,合同管理部门与业务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采取重点检查和抽查的方式了解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对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完全履行义务时,应及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补救措施,并与对方沟通协调,避免发生违约。对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要认真查处。合同履行义务是双方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仅要求对方要严格履行义务,同时自己也要严格要求,做到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不侵害他人的利益。如果合同需要变更,应当考虑合同变更的理由、依据是否充分,并本着协商的原则进行,依据要约、承诺等有关合同成立的规定,确定变更事项是否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这样能确保在发生纠纷时找到解决争议的依据。其次是加强合同档案管理,对已经生效的合同、变更的协议、会议纪要、往来书信电函、以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复印件要全面收集、汇总,统一保管。这些资料对于合同的履行、风险的防范具有重要的作用,能确保同管理步入正规化、规范化管理的渠道,防止因违规造成不良的后果。

三、结语

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合同管理不是僵硬的程序化管理,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铁路科学发展的形势下,加强和完善合同管理,提高合同法律意识,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对于铁路企业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有着积极的意义。

企业合同 篇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其中试用期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通过竞争上岗制度,竞争选择 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四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五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三、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工效挂钩工资制度。

第七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标准(详见工资制度),其中未满整月按出勤天数计算。

四、劳动纪律

第八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

第九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五、劳动合同的管理

第十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在竞争上岗中末位淘汰下岗或日常考核中下岗者: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六、违反上岗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第十五条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根据其责任

大小和后果,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经济赔偿。其中:责任属予甲方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责任属于乙方的,赔偿甲方岗位培训费及其所支付的费用500元人民币

七、劳动争议处理

第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本合同从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除本合同已明确的规定外,甲方不负责乙方的住宿,伙食。其他事项,均由乙方自行解决。

2、乙方在签订岗位合同时,向甲方缴拿安全风险抵押金 元。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无财产。资金安全责任事故,如辞退或离开公司,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企业合同 篇3

一、准确评估法律风险并积极控制预防

合同风险无处不在,贯穿于合同签订的前期,签订中、履行中及履行后,需要合同管理人员具备良好法律知识储备及运用能力,能够准确遇见合同管理中存在风险,并具备良好的管理和执行能力,通过管理手段,将风险化解、规避。事前风险预估及防范。合同签订前存在的风险主要是对合同相对人履约能力、资信状况了解不明所带来的履约不能的风险,针对这种风险可通过指定严格的资质审查条件。对于可能存在的缔约过失责任造成的合同风险,合同管理人员应充分提示承办单位,对于合同所需资金、履行时间等重点内容进行可行性评估和确定,在制定了明确方案后,再进行合同磋商。事中风险评估及防范。合同签订过程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明确约定,是利益最为集中的环节,合同管理人员应严格审核合同主要条款,包括双方权利义务、履约内容、履行地点、期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在不违背法律的情况下,尽量签订对我方有力的合同条款。事后风险评估及防范。事后风险主要是在履行过程中,因双方履行不能活履行下次所带来的风险。合同管理人员应提示合同执行人员及时履行义务,行使权力。

二、完善合同管理建章建制工作

合同管理工作涉及部门繁杂,环节颇多,为了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职责,规范环节推进,应通过制定明确专项规章制度的形式,对于岗位、职责、等重要核心内容进行明确。

(一)设立专业合同综合管理岗位

设立合同综合管理岗位,具体负责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对所属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参与重大项目的法律论证、谈判、合同文本起草;负责合同审查审批流程的管理、设定;负责对机关部门承办的合同进行综合审查和管理;负责对所属单位上报的合同进行综合审查;负责合同履行综合管理;负责合同信息统计分析与应用;负责合同系统的应用管理和运行维护;负责合同专用章的设计、审批和备案管理;负责合同示范文本的制定与使用管理;负责合同签约授权管理;其它属于合同管理的事项。

(二)明确合同承办人员职责

合同承办部门是指负责合同事项启动和推进合同签订的主责部门。其应负责按相关规定以招投标、谈判的方式选择合同相对人,并组织合同谈判和起草工作。因此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合同签订的前期工作进行充分的准备。

(三)设定合同执行专人专责制度

执行合同的部门或单位是合同履行的责任主体。合同执行单位包括负责合同履行的合同承办部门、合同签订后实际承接合同履行工作的其他部门或单位。合同执行单位全面负责合同履行工作,其主要职责为:按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催促合同相对人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接受或出具合同履行相关资料;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合同履行验收;实时跟踪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向合同综合管理部门报告合同履行异常情况,收集相关证据,按规定程序对异常情况进行处理;提出合同变更、结算、解除申请;建立合同履行台帐及档案。合同执行单位应对每份合同指定履行负责人,负责具体合同的履行工作,确定其权限,需要其签署合同履行相关文件的,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三、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在装备制造企业中的作用

一是,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在装备制造企业的机制建设中,设立总法律顾问,对企业整体的法律事务进行方向性把关和设计,重点针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调整。二是,建立合同岗位法律顾问资格上岗制度。合同综合管理岗位要对合同条款等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实质内容进行综合把关的重要一环,因此对于管理方式的熟知、相关法律知识的掌握与运用,对于合同管理工作的安全性和规范性具有很总要作用。因此应该对于该岗位的人员胜任条件进行严格的限制和特殊能力要求,通过规章制度明确,合同综合管理部门原则上应当配备专职合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合同综合管理业务。

企业合同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为期1年。其中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为试用期。

2.合同期满即终止执行。用于生产(工作)需要,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条件下,可另订合同。

3.试用期内,甲方如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适宜甲方工作的,可以即行解除本合同。

第二条工作岗位

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及市场变化的,确定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作职责。

2.甲方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经营情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变更乙方的工作,乙方有反映本人意见的权利。如双方就工作岗位安排不能达成一致,本合同自然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岗位实际情况,按甲方规定向乙方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乙方患职业病,工伤等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四条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2.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婚假、丧假、产假等有薪假期。

第五条劳动报酬

1.按国家按劳取酬的原则,按甲方现行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月收入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2.如乙方的职务、岗位变动时,甲方也可相应调整乙方的工资。

第六条劳保福利

1.甲乙按规定为乙方交纳养老保险金,乙方应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按月代为扣缴。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第七条劳动纪律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保密制度等。乙方如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3.乙方如毁损或遗失公司财物的,依市场价格予以补偿。

4.乙方触犯国家法律被认定有罪或被劳教的,本合同即自行解除。

第八条合同解除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的;乙方有严重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或收受客户回扣的。

(2)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有医院的鉴定证明,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3)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而多余的职工。

(4)甲方企业宣布解散。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2)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违反计划生育的除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2)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犯乙方合法权益的;

(3)乙方本人因特殊情况,需要辞职并经甲方同意的。

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30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第九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应当向对方赔偿由此而引起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双方协商;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法律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签约双方已读懂上述条款,并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合同 篇5

协议编号( )

甲方:某公司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第一条、 协议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乙方试用期为______天。

第二条、 工作内容

乙方在协议期内由甲方派往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岗位由所派往的单位负责安排与调整,乙方愿意服从。

第三条、 劳务报酬

乙方的劳务报酬由所派往的单位根据乙方工作岗位确定具体标准,该标准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由所派往单位直接支付乙方,或先支付甲方,再由甲方每月6日支付乙方。

第四条、 甲方的责、权、利

1.负责要求所派往的单位为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必需的工作条件;

2.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所派往单位的工作规定;

3.负责对乙方违反甲方和所派往单位工作规定的行为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条、 乙方的责、权、利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和所派往单位的各项工作规定;

2.维护甲方及所派往单位的声誉及正当利益,如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及医疗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由所派往的单位承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待遇由乙方商原企业承担。

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终止与续延

1.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2.协议期间,双方均可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7日通知对方。未提前通知的,每延迟一日,须向对方支付一日的违约金,标准为乙方的日工资;

3.协议期满,双方均可终止本协议;若均无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逐月续延。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

1.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协议时,应书面送达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2.双方协商一致,方可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变更后的协议或协议附件由双方签字有效。

3.双方协商不一致,本协议即行解除。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劳务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乙方受损情况赔偿;

2、乙方在协议期内擅自离职的,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延伸阅读:非全日制用工的风险】

(一)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法律风险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为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由于其适应了企业降低人工成本、推进灵活用工客观需要,越来越多的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采用非全日制用工这一灵活用工形式。但在具体的用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及责任有:

1、不签订书面的合同。虽然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但如果因此发生纠纷,将导致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被误判为事实劳动合同关系。

2、变相签订了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将工作时间远远超过每天4小、每周24小时的不符合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用工问题,签订了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容易出现合同无效,形成事实劳动合同关系。

3、企业没有为非全日制劳动者交纳工伤保险。一旦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企业不仅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且其行为的违法性要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二)非全日制用工合同的风险防范措施

对于上述情况,本律师建议在非全日制用工方面,应做好如下工作进行风险防范:

1、签订书面的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明确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并将相关的工作任务、时间、报酬支付等约定翔实。

2、对于与《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严重不符的,要采取其他适当的用工形式,比如增加用工人数,减少单人工作时间或其他劳务派遣或业务外包等合法规范的形式,解决工作任务的完成。

3、依据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通过工资的形式支付劳动者,由劳动者自己交纳,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进行缴纳的一种强制保险,企业应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长远利益考虑,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交纳工伤保险。

企业的经济效益来源于企业的精细化管理,加强企业人力资源方面的管理,合理合法地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用工制度,防范化解法律风险的发生,构建和谐稳定的企业劳动关系,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劳动合同制度上的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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