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風俗禁忌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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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風俗禁忌大全,中國民間的風俗是非常多的,不同地方的風俗習慣都是不一樣的 ,大家知道多少呢?現在給大家分享民間風俗禁忌大全給大家參考借鑑。

民間風俗禁忌1

歲時禁忌

歲時禁忌,是指民間年節的忌諱,一種傳統習俗。如除夕日,忌打碎碗碟、説不吉利的話。吃年飯不能用湯泡飯(是害怕來年鬧水災),除夕夜和正月初一日説話忌帶“死”、“鬼”等不吉利詞語;初一早晨忌喊人名字,吃“湯圓”,忌説吃“湯粑”。要説吃“圓寶”;初一忌掃地、吹火、動土、向外潑水,婦女忌動針線。有新喪者,初一要閉門不出,並且年內忌拜年串親。正月不宜見到鵲鳥打架,男子忌剃頭等。

婚姻禁忌

同姓和同族不能通婚;結婚忌生肖相剋,如:“狗克雞兔”,雞狗、兔狗相配不得到老;婚嫁禮品忌單數;一年內如果沒有“立春”這個節氣,稱為“隔年春”,此年忌結婚;新婚之夜,不準説不吉利話;結婚拜堂時,忌孕婦在堂;新婚前一夜忌空房,須有長輩住宿叫“暖房”。娶親忌同出殯、報喪等不吉祥事;新婚忌用拆洗過的被褥,認為是對新娘的輕視。結婚花轎不走重路,傳説如走重路,男續絃,女改嫁。

民間風俗禁忌大全

喪葬禁忌

忌病人死在牀上,臨危者一般要將其扶起或坐於椅上。忌人死在外鄉,無論男女老幼,死於外鄉者,屍體不能抬進龍門和堂屋;停屍守靈,忌貓鼠等動物近前或從屍體上越過,據説這樣會“炸屍”。入殮時,死者忌照天光,一定要用被單罩着。喪期忌穿孝服或包孝帕進入他人住宅,屍體或棺木忌停放別人家門口;在治喪後“七七”期內孝子不準理髮,守孝期不得穿紅衣服、戴紅冒子,父母喪後百日內不能結婚。燒靈關夫時忌哭嚎與呼喊他人名字。給死者穿壽衣時,忌眼淚掉在死者身上。孕婦的丈夫忌抬喪。死者穿衣忌偶數,並忌帶金屬的東西。送葬的人忌出魂前離去等等。

日常禁忌

寫信、留言字跡忌用紅色,晚輩與長輩名字中的某一字忌諱同音,否則認為大不敬。兄忌與弟媳開玩笑或進弟媳卧室,做客不能和少婦坐在一起;借用別人家的藥鍋熬藥忌主動送回。初五、十四、二十三忌出門遠行和外宿。另有戊時忌動土,酉時忌殺雞,亥時忌殺豬。作客人忌用腳踩火坑中的“三腳架”。驚蟄不能拿針等。

舉止禁忌

男人忌摸頭,女人忌摸腰,忌跨小兒頭頂,跨小兒頭頂認為小孩長不高。吃飯時禁用筷子敲擊盤碗,敲碗是罵做飯人的行為。忌將筷子插在飯碗中間,因為這和靈前放“倒頭飯”很相似。盛飯時不能説話,不能將飯瓢往外倒或平放,只有過去的犯人才這樣盛飯。客人在夾菜時不能與客人交叉夾菜。端菜添飯大拇指不能放入碗內。吃完飯忌碗底留殘飯。吃飯時忌靠門框或蹬門檻或在門外,因為只有乞丐才有這種習慣。有長輩同桌不能坐上席。走路小輩不能走在長輩的前面。婦女不能坐別人家的門檻及跨扁擔或釣魚竿。公公不能與兒媳婦同坐一根凳子。婦女在妊娠期間不宜出入喪葬場合。月經期間不宜竄門。外人忌出入坐月子婦女的卧房。月家不走月家。婦女回孃家忌為孃家掃地。女兒不能到孃家上墳等。

民間風俗禁忌2

中國民間風俗禁忌

1.卧室的牀不能正對着門口。農村生活的話這個都知道,只有家裏老人去世,才會把老人遺體放在正門位置的簾子之後,供人憑弔。

2.蟋蟀的叫聲往往非常不吉利。蟋蟀的叫聲離你越近越危險,如果置之不理,蟋蟀在家中叫滿3天后,家中必定有人要重病。

民間風俗禁忌大全 第2張

3.地上的錢不能撿。有一種説法是,如果你生病了或者運氣不好,就可以丟一張錢地上,等錢被別人撿了,你的病啊災啊就會轉移到別人身上。

4.談戀愛的女生不要織圍脖給男朋友,一般送出去沒有多久就分手了。

5.出遠門坐車時,如果上車後發現車上有7個人,如果你是男人,車上另外7個全是女人,或者你是女人,車上7個全是男人,那這輛車最好不要做,七異位為七煞。

6.女子右手臂上有痣的註定是前世姻緣。對於這個痣的位置,應該是在手臂內側,朝身體的這一面。硃砂痣的,就是前世是夫妻,夫妻緣分未盡。黑色的米痣,就是前世無緣開始,今生來續。

民間風俗禁忌3

一:對自身的身體禁忌

平民百姓只所以要盡力遠離那些"命大"於己的`神聖的權威人體和不潔淨的危險人體,當然是出於一種自我保護的目的。他們害怕那具有更強的神祕力量的人體通過接觸、目視、語音的傳導傷害了自己的身體,這是對自身以外人體的禁忌。除此之外,民間還相信,自己還需要對自己的人體採取一些禁忌行為,進一步確保自身人體的安全。

民間風俗禁忌大全 第3張

二:裸露禁忌

中國人忌諱裸露自己的身體。除了小孩子可以光着身體到處跑以外,成年人絕對不可以將肉體裸露人前。民間有"男不露臍,女不露皮"的俗語。可能是出於對男性乾重體力時太熱的照顧,也可能是出於男性上體無性刺激敏感特區的考慮,所以男性上體的裸露限制尚不太嚴格。對於女性,要求的嚴刻是驚人駭世的。舊時,一般平民良家婦女,人幼年起就深藏閨閣,所謂"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整天呆在家裏。這意思不外是要將難以包裹的臉、手都隱藏起來,不讓外人看到。因為女人任何部位的裸露都會產生"性引誘",都會引起男人的淫慾,從而招致禍患。在孟姜女的傳説故事中,萬喜良為逃避修長城的苦役,跳進了孟姜女的家院,正巧看到孟姜女在玩水時裸露的胳膊。於是,孟姜女只得做了萬喜良的妻子。從這裏看,裸露禁忌的根由並不僅僅在於有失禮貌或者男女間的私情,而還有更深層的信仰根源。亦即,在別人看到自己裸露的肉體的同時,自己的靈魂也就被這人攝去了、佔有了、控制了。因而,裸露者也就完全失去了自衞的能力,只有服就這人而去了。只不過,這種深層的根源在後世封建禮教的影響下變換了形貌而更加隱蔽罷了。直至如今,當人們提起某某人時,有人會帶着很自豪、很自信的口氣説:"他呀,我見過!""我認識他!""我們是莫逆之交。""我們從小就在一個水坑裏洗澡。"等等,這口氣裏多少還隱約地可以感到他是在説,"我已經佔有了他!"這種佔有的觀念,當然也是屬於靈魂的佔有的!他越是熟視過他的面孔、他的肉體,越是更多地、更牢地把握着了他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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