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法律作文彙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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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在學校還是在社會中,大家都接觸過作文吧,作文是一種言語活動,具有高度的綜合性和創造性。寫起作文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法律作文9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必備】法律作文彙編9篇

法律作文 篇1

法律,使我們能得到管制,使我們這些二十一世紀的青少年能健康的成為祖國未來的希望,使這個世界能變得和諧美好!我想法律雖然很嚴謹,但他卻給我們的終生受用!

下面為大家講這樣一個故事:兩年前,小新開始沉浸在網絡裏,學習成績陡然下降。初中還沒有畢業便輟學。因擔心兒子整天沉迷於網吧,小新的媽媽讓他照看家裏的枱球桌。小新把看台球桌掙的錢拿去上網。後來家裏不再提供上網的錢,小新就想到了偷。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xx多元在網吧呆了一個星期。父親的一頓打罵對小新來説已經起不到任何作用。僅僅幾天後,上網的慾望又像蟲子一樣噬咬着他的心。此時,爸爸月初給奶奶生活費時説的一番話浮現出來。“爸爸説爺爺那兒有4000多塊錢,當時聽了也沒太注意,後來就想去偷爺爺的錢。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爺爺家,晚上,看爺爺奶奶都已經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傷了再翻事後,小新的爺爺説,那是奶奶為孫子準備的早點錢。小新捏着兩元錢在村口的一個洞裏躲了起來。思來想去,還是投案自首了。小新告訴記者,奶奶從小最疼愛他,有什麼好吃的都惦記着他。他在看守所裏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當時只想着拿到錢後就去網吧,根本沒想後果。如果讓我在上網和奶奶之間重新選擇,我肯定選擇奶奶。”説到這裏,他痛哭流涕起來。”

就是這樣一個故事,就是因為迷戀網絡,才導致了現在的樣子,原本幸福的家庭就這樣破滅了!看來,法律對於我們來説實在太重要了,我們假設當初小新遵守法律,就不會出現這樣悲慘的結局!如果我們不遵守要求,生命也許就會付出代價,誰也不願意這樣所以我們要遵守法律,尤其是我們青少年,一旦步入這樣的軌道,就會給我們帶來意想不到的結果……提起法律,就應該給人一種神祕、威嚴、崇高的感覺。其實,法律與道德、習慣、紀律一樣,都在規範着人們的行為舉止。法律和我們息息相關,最簡單的例子就是走路了,人們走在馬路上可不是那麼簡單的,它也受法律的控制,紅燈停,綠燈行,我們都知道,可又有多少人做到呢?所以説,法律啊!永遠只我們身邊。而我們卻因為小小的不留心,而發生事故。這樣有多危險呀!其實,遵守法律很簡單,只要我們從小就遵守社會治安,這些險事就不會在我們身邊發生,而我們小學生應該做的就是不吸煙,不喝酒,不迷網,做到這三點不就好了嗎?但違反法律更簡單,現在,有太多人迷戀網絡了,不光是小孩,也有大人,其實過度迷戀網絡,不僅違反了法律,最重要的是自己的身心也受到了嚴重的傷害,難道我們天天都願意呆在這個充滿“病毒”的氣氛中嗎?不!絕不!那麼我們就應該想辦法控制自己的毛病,多想想,現在快樂了,但以後呢?沒準就會被稱為迷戀網絡,被送進警察局,難道你願意被警察帶走?你願意再也抬不起頭嗎?位子自己的人生找想,我們就要用努力脱離苦海,面對一種新的生活和未來!

正是因為由於這些規範的存在,我們這個社會才會變得有條有理:正是因為由於法律的存在,才使我們的權利得到了應有的保障,我們應該感謝法律帶給我們的一切。有了他的管制,小鳥就自由飛翔!

法律作文 篇2

海因茨為了救治患重病的妻子而去偷藥,他對妻子堅定不移的愛讓人感動,然後他的行為是不被法律所允許的,在我看來,以“道德”為名義的違法行為本就是非正義的行為!

曾有一篇新聞報道,一位老伯因一年輕人不給他讓座,老伯竟直接坐在年輕人的腿上。在為老伯的行為感到好笑的同時,我們是否該思考,當我們面臨這種道德與法兩難問題時,又該如何平衡兩者的關係呢?究竟是為道德而違法以證良心未泯、人性仍在呢?還是為遵守法律而背德以示行為合法呢?在如今這個道德與法律不斷起衝突的社會,這讓人頭疼不已的問題也是值得我們思考的!

就老伯的行為而言,從法律的角度看,不僅無理,還損害了其他乘客坐座位的權利,看似用着“讓座”這個傳統美德檢驗人的道德,卻是以此來綁架乘客的利益,損害了其他乘客的利益就有其不妥之處。

面對這種兩難情況,其實最好是雙方都退讓一步,用心溝通,若人人都不講理引起衝突,其危害甚矣。

在現實生活中,一些被人操控的出來乞討的可憐孩子們,他們坐在街邊,眼神裏充滿了無助。這冰冷的現象就像一面明鏡映射着這社會一塊黑暗的角落——有不法分子打着“道德”的旗號,借人們的同情心謀利。這樣一種被“道德”偽裝的違法行為,不僅損害了這些可憐的孩子的人身權利,毀了他們的未來,還欺騙了好心的路人。這些被利慾薰心的違法分子,將孩子的人身權利變賣,將人們的良心道德踐踏的分文不值。這些人讓社會痛心,破壞了社會的和諧。這種打着道德的旗號的違法行為危害社會甚矣。因此,無論如何都不應該拿“道德”來開脱罪名,視良知為無物。

法治社會中,真正的道德應該是首先實現於政治和制度層面,本質上是不允許道德特區的存在的。在法律制度的地基上築造出的“道德建築”,才更有説服力,以穩定社會,保障社會和諧。單視道德為最高旗幟,憑藉自己是弱勢羣體的身份特徵,該受“道德”同情和保護,把法律當做紙牆,不服從法律,鋌而走險,做出違法行為,還談得上“道德”嗎?本質上失了道德,還危害了社會。道德本就不應該擁有這種特殊的身份性。

我們在不斷被“道德滑坡”時間刺痛敏感的道德神經時,不只是反思自己的道德行為,還要細思是否合理,更要明確道德與法律底線,任何道德行為都不能觸及法律底線,法律是道德的最低保障。違法行為無論在道德層面上有多大分量,都談不上擁有真正的“道德光芒”。

一個合法的社會公民,就要堅定自己的原則,不為道德開設特區,遵紀守法!

法律作文 篇3

科技發展日新月異,電腦走進了千家萬户,成了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東西。然而,有許多小學生也開始迷戀網絡遊戲,甚至還去了黑網吧。

雖然學校再三強調,不能去網吧。可很多小學生,因為家裏不讓上網玩遊戲而去了網吧。有許多黑網吧明知是小學生,還是讓其進去。這樣,久而久之,會讓小孩子迷上游戲而不可自拔。從而無心學習,產生厭學情緒,然後是逃課、打架。更主要的是,網吧是要收費盈利的,如果小學生沒錢了,就可能會去偷,會去搶,這樣就容易造成犯罪。古人云:“小時偷針,長大偷金。”“小時候偷一滴油,長大後偷一頭牛。”可見,網吧對小孩的危害是多麼的大。已經變壞的小孩,或許會在某天,躲在某個陰暗的角落,然後突然衝出來搶過路人的錢,甚至可能身上會帶着一把兇器,傷害對方生命,實施刑事犯罪……多麼可怕呀!

曾經有一位打工青年,他也沉迷網絡。有一次,他沒錢上網吧,就去搶路人,遭到反抗。他急了,惱羞成怒,就用刀子捅了路人,可沒想到捅到了要害之處,竟把人給捅死了。他害怕極了,趕緊逃跑。後來,警方還是通過監控探頭找到了他。被捕後,他懊悔不已,心想:“當初只為了搶錢去網吧玩遊戲,到頭來刑事犯罪自己要被槍斃,值得嗎?悔不該當初呵!”警察也很驚訝:一個人,竟能為了過網癮而去搶錢殺人,真不可思議。

所以,我們不要沉迷於上網,更不要經常玩網絡遊戲,即使上網也要上一些文明的網站。小學生不能去網吧,這是國家規定。這是因為網吧裏沒有限制,也沒有人監督,而小學生本身自制力又弱,如果去了,輕則耽誤學習,重則誘發犯罪;我們要好好利用電腦,用它學習、健康娛樂,讓電腦成為我們的好幫手,而不是害人的壞機器。只有遵紀守法,與法同行,才能健康成長。

法律作文 篇4

同學們,你們知道憲法有幾條,未成年人保護法有幾條嗎?答對了,憲法有一百三十八條,未成年人保護法有七十二條。那你知道法律代表什麼嗎?又答對了,法律確實代表公正。法律是由立法機關制定或認可,由國家政權保證執行的行為規則。法律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是階級專政的工具。

憲法是國家的總章程,根本大法。它規定一個國家的階級性質、政治路線、社會制度、國家制度的基本原則,以及公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等,是國家制定其他法律的根據。憲法體現統治階級意志,反映階級力量對比關係,是階級專政的重要工具。

説到法律,我們就會聯想到警察,因為是他們在執行着法律,正是因為有他們這鐵面無私的精神,才有我們現在的幸福生活。

我曾經看過一個電影,名字叫做《凝視黑夜》,它所講述的就是一個關於法律的故事,從這個電影中我體會到了法律的公正、神聖。警察為了把真相查個水落石出而遭人暗算,差點兒被車撞到。

還有一件事情,正好發生在我的身邊。前幾天,哥哥的來電話説他的身份證消磁了,讓媽媽再幫他辦一個,媽媽去了之後,説明是替哥哥來辦身份證的,可是人家説只有本人到場之後才能辦,因為還要採錄指紋,如果不採錄指紋身份證是辦不出來的。

有很多事情都是犯法的,例如:打架、賭博、吸毒、羣毆等。而現在,好多大人都喜歡賭博,認為自己只是在娛樂。在這裏,我要聲明一下,用財物作賭的不正當娛樂活動,如:鬥牌、擲色子等,都是賭博。

而還有一種不好的行為,是針對小學生的,那就是不經過別人的同意拆看別人的信件。這個行為大多是好奇心而造成的,想拆開看一看是什麼內容,從而造成了這個違法行為。

法律作文 篇5

安全隱患,無處不在,防不勝防。我們從第一天入學起,老師就對我們進行安全教育:各年級要走專用的樓梯;校園裏要走,不要跑;行人過馬路要走斑馬線;紅燈停,綠燈行……做為一名學生最基本的就是要做到遵守這些規則。

學校裏一到下課時間,人滿為患,樓梯上經常是你推我搡,十分擁擠,一不小心就會發生事件。為此,學校對上下樓梯有規定,低年級和高年級分走不同的樓梯,來保護那些剛入學的低年級學生,減少安全隱患。為解決樓梯上擁擠不堪,雜亂無章的情況,就在樓梯的中間畫一道黃線,分開兩側,上、下都靠右行,這樣樓梯上就變的井然有序,有效的保護了全校學生的安全,大大減少了安全隱患。

大街上,處處有違反交通規則的事故發生,為了減少交通事故,交警在路口安裝了信號燈,甚至安裝了監控攝像頭,可沒安裝監控攝像頭的路口,照樣有車闖紅燈……這些看似小事,卻大大的威脅着我們的生命,路上稍不留神就會發生追尾等事故。在我放學回家的一條必經之路上就有這樣一個路口,這裏沒有監控設備,有時紅燈已經亮了,橫過馬路的行人已經走在斑馬線上了,他們直闖了過去,在那裏經常看到追尾事故和汽車撞倒行人的事故。紅燈無數次,生命只有一次。就為了節省幾十秒鐘的時間,就冒着生命的危險闖紅燈,不遵守交通規則,他們不僅給自己的生命帶來了危險,還給其他人帶來了很大的安全隱患,等事故發生以後再後悔闖紅燈,已經來不及了,時間無法倒流,生命也不能再重來。

來吧朋友們,讓我們從走樓梯、看信號燈這樣的小事做起,遵守規則,珍愛生命,減少安全隱患,共享安全生活的美好吧!

遵守規則,從小事做起

法律作文 篇6

世上最公正的就是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無論是誰違反了法律都要受到懲罰。現代社會是一個法治社會,我們要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維護法律的尊嚴。

前幾天,電視上播新聞,其中就有一條。有一個父親,因為和妻子吵架,而大發雷霆。竟然暴打自己的孩子並讓他跪着温度超過40℃水泥地上。第二天,公安局的人來把他帶走。審問他的時候,他竟然説:“父母打孩子是天經地義,讓他跪着水泥地上是因為他沒有好好做作業。孩子是我的,我有權這樣做!”最終他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他被剝奪了自己孩子的監護權。雖然家長教育孩子本無可厚非,可是教育孩子總該有一個限度,沒有超出那個限度自然沒什麼,可一但超過了那個限度,就是違法!所以不管做什麼事都應該有個限度。

還有一個事例是在我身邊發生的。一天我和小明在樓底下玩。看見警車來了,將小光的爸爸、爺爺、奶奶全都帶走了,我們趕緊跑到了小光的家裏,看到小光在家裏不停地哭,小光告訴我們,他爸爸偷了別人的東西,至於他爺爺、奶奶為什麼被抓去,他就不知道了。晚上,我聽到了爺爺奶奶的對話,終於弄清楚了事情的過程。原來小光的爸爸遊手好閒。前幾天,他去一個很好的朋友家去玩,偷偷地將好朋友的蘋果手機拿走了。第二天,警察到他家去調查,他的父母幫他作偽證,説他案發的時候在家裏,沒有作案時間。但警察進一步地調查,發現他就是作案人,他的父母還犯了包庇罪。這件事情告訴我們既然做錯了事,就要勇於承認,接受懲罰並改正。而小光的爺爺奶奶則在親情與法律中站錯了隊伍,才做錯了事。

上面這兩個例子都是因為不懂得法律,所產生的犯法,如果他們懂得了法律或許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所以我們要守法、懂法。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如果沒有法律就會混亂不堪,如果沒有法律,就會拉幫結派,彼此衝突。法律可以保護我們,日常生活裏不可法,讓法律與我們同行!

法律作文 篇7

法律,這個詞在我們的'生活中不常聽説。但是,在重要的時候,法律可我們的保護神。

就在11月份的時候,“砰”的一聲打破了小區的寂靜。一輛銀灰色的轎車撞上小區後面的圍牆,小區居民急忙趕過來,打120的,通知物業的,警察......事後,我問清楚大人們“車主由於是受害人,減輕了他的處罰”。而物業?還好,這次事故沒造成重大傷亡。物業將承擔車主的醫藥費等等,後面有人種的一點點農作物呢,車主賠500元就行了。

還是那天下午,一化工廠由於建在靠近居民區不遠的地方,排放煙的時候給居民帶來了很大的困擾,如空氣不新鮮,呼吸困難等等。小區居民叫來警察,警察搖搖頭説:“這事我們管不着,你們去找別人吧。”警車響着警笛開走了。大家東找西找,終於找到了法院,大家一起到法院把這家化工廠告了,結果是法院處罰了化工廠10萬元的罰金,負責小區居民所有的損失。

你們看,法律有用吧!

法律作文 篇8

昨天,我看了《今日説法》上的一篇報道:

兩個十七歲的大哥哥,在家裏偷了點錢,跑到附近的網吧去玩遊戲。玩了幾天後,手裏沒錢了,網吧老闆就不讓他們玩了。他們就去外面搶劫,因為被搶劫的人反抗,他們就把他給殺了。殺完人後,他們還跟沒事似的,用搶來的錢繼續到網吧上網。由於他們行為惡劣,觸犯了法律,最終公安機關在網吧將他們抓獲。後來,他們在監獄裏回想起自己犯的錯都後悔不已。

通過這件事,使我深深地認識到,沉淪網吧帶給我們的惡果非常大。本來上網是件好事,可以讓我們瀏覽新聞,學到許多知識,但如果沉迷進去,就變成壞事了。通過收看這個案例,使我認識到學習法律知識的重要性。

其實法律無處不在。在我們現實生活中隨時可以接觸到法律。當別人侵害自己的權益時,我們就可以運用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例如:我們買東西時,老闆給了個劣質品,這時我們可以拿出法律的武器來保護自己。我們可以到消協去告他,讓他賠償。

像這樣的事例還有很多,我們要吸取教訓,這樣自己的利益就不會被別人侵害。我們小學生也應該學習法律知識,這樣在生活中就不會受到別人的侵害,也不會侵害別人。

法律作文 篇9

【題目】

閲讀下面的材料,根據要求寫一篇不少於800字的。

大學生小閆發現自家大門外有個鳥窩,和朋友架了個梯子將鳥窩裏的12只鳥掏了出來,養了一段時間後把鳥的照片發到網上,沒想到有人願意出價買鳥,兩人因此獲利1200多元,後來他們又掏了4只。原來,他們掏的這種鳥叫燕隼,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結果,小閆和他的朋友以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分別被判刑10年半和10年,並處罰款。此事引發不小的爭議。

小閆父親:兒子對小動物特別喜歡,在我們心裏,農村孩子逮鳥抓魚不用管,沒想到會被判得這麼重。

熱心網友:量刑太重,10年牢獄生活足以毀了人的一生。

法律專家:知不知道燕隼是二級保護動物,以及知不知道因此受到嚴懲,這叫法律認識,法律認識錯誤是不免責的,理由就是公民應當知法守法。

對於以上事情,你怎麼看?請寫一篇表明你的態度,闡述你的看法。

要求選好角度,確定立意,明確文體,自擬標題。不要套作,不得抄襲。

【審題】

1、喜歡動物很正常,掏鳥售賣不可諒;

2、法律的意義在於警醒,不在於重刑懲罰;

3、“法盲”不是藉口,不可免責或者不知情不能成為犯罪理由;

4、10年牢獄,對大眾的教育意義大於對一個人過錯的懲罰;

5、從掏鳥到售賣,就是明知故犯;

6、對於一個年輕人來説10年半夠重,從鳥的角度去想,這次判決可能是一個重要的命運轉變。

【優秀作文】:

德國法學家耶利內克有言:“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當如是也。而材料中小閆因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判罪,不少人以“無知無罪,人情可恕”之由為之叫屈,但在我看來,法律至上,我們應以客觀理性之態度對此負責。

法律至上,不能縱容“無知”的喧囂大行其道。法律專家認為,法律認識錯誤是不免責的,公民應當知法守法。縱使當今教育沒有給學生普及燕隼是保護動物等類似的知識,但小閆因鳥獲利進而又去獵捕,這種“無知”便是將我們推入萬劫不復的深淵的無形的雙手。須謹記《聖經》中對規則的虔誠禮讚——“日頭,光亮,天空中所陳設的星宿與規則,高於我們的生命。”而非罔顧規則法律以“無知”之名進行自我救贖,理直氣壯地扮作受害者,抨擊規則的無情,殊不知,法律面前,無人可免。

法律至上,不能放任“人情”在其間鯨吞蠶食。10年牢獄生活對於一個年輕的大學生來説確實太重,但倘若不遵守法律,有多少人又會藉以“人情”而渾水摸魚。“人情”本是人際關係的紐帶,但反觀當下,“人情”更多地成為了粉飾太平,覆滅法律的藉口,因而蒙上了一層骯髒的面紗。李零先生曾説:“光講以德治國,德必偽,國必亡。”真正的人情,必在法律之內。若是罔顧法律而放縱人情與慾望,千年的文明就此湮滅,國家的正義與公平將因所謂的“人情”軟化遊走而狹隘沒落。故法律至上,無人可免。

然而,法律至上,並非死守規則法律。在法律不變的前提下,加以能接受的人性化舉措,不僅無傷大雅,反而錦上添花。正如《周易》中所闡述的:“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救護車可飛馳過任意一盞信號燈,這便是規則內的人情。由此觀之,當法律的目的與其行為衝突時,打破規則的思維慣性,便是以客觀理性的精神對法律的負責。

我想,政治凋敝不可怕,文明式微亦不可懼,只要我們像康德一般心懷道德律令,社會便不會有太多的怨念之聲,取而代之的,是有如普羅旺斯的薰衣草花田,其芬芳氤氲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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