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經紀人將持證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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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經紀人將持證上崗,國家對演出經紀人員實行職業資格認定製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演出經紀活動的人員,應當通過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演出經紀人將持證上崗。

演出經紀人將持證上崗1

11月18日,文旅部網站釋出《演出經紀人員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辦法對目前的演出經紀人員進行了更加規範的管理,針對性非常強。比如要求演出經紀人:①不得同時在兩個以上單位從業;②不得出租、出借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證;③不得對演出活動進行虛假宣傳;④不得為演員假唱、假演奏提供條件;⑤不得有其他擾亂演出市場秩序的行為。

辦法明確,演出經紀人違反上述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由省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報文化和旅遊部撤銷其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證。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同日(11月18日),文化和旅遊部還發布關於《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修訂草案)》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擬對細則作出8處調整,其中刪除4條,修改4條。其中,明確將進一步規範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工作,此前委託中國演出行業協會實施的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工作,將改由文化和旅遊部直接實施。

演出經紀人將持證上崗

今年以來,文旅部已多次下發檔案對演藝市場及其從業人員從嚴管理規範。

今年9月2月,文旅部公開發布《網路表演經紀機構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網路表演經紀機構不得以虛假消費、帶頭打賞等方式誘導使用者消費,不得以打賞排名、虛假宣傳等方式炒作網路表演者收入。網路表演經紀機構應當加強對簽約網路表演者的約束,要求其不得以語言刺激、不合理特殊對待、承諾返利等方式誘導使用者消費。

9月18日,文化和旅遊部發布《關於規範演出經紀行為加強演員管理促進演出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通知明確要求不得組織演員假唱,不得為假唱提供條件;嚴禁以招募“演藝練習生”等名義,向未成年人灌輸所謂“出名要趁早”等錯誤觀念,誤導未成年人價值觀;演出活動不得使用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違法失德演員。

演出經紀人將持證上崗2

文化和旅遊部發布《演出經紀人員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擬規定演出經紀人員不得為演員假唱、假演奏提供條件。也就是說,以後明星沒法假唱了,你們開心嗎?

演出經紀人將持證上崗 第2張

知道,如今一些愛豆,沒什麼實力,每次開演唱會,都是假唱,觀眾只能吃啞巴虧。其實,觀眾喜歡去看演唱會,就是要看明星的實際唱功,張開嘴不發聲,這算什麼演出?

我一直覺得,這種打著“為觀眾好”旗號的假唱,其實是對觀眾最大的敷衍。的確,有些地方音響裝置不太理想,演出效果不好,一旦真唱,可能會很難聽。但是隻要是真唱,觀眾就能感受到心靈的震顫。

再說了,不敢真唱的`,大部分都是一些愛豆。你看像林俊杰這樣的實力派,從來都是真唱,完全沒有任何擔心,這才是實力,這樣的明星才值得追捧。

演出經紀人將持證上崗 第3張

還有周杰倫老師,不管什麼時候,都是用自己的聲音感染觀眾。你們去看周杰倫的演唱會,他其實也很疲憊,但是為了觀眾,他就可以突破自我。

真唱很好,在現場聽到都覺得不會遺憾了。比如張傑老師的現場,看過十幾次,每次都被陶醉,足以說明真唱的魅力。當然,要強調一下,這次說的主要是營業性演出,至於其他晚會什麼的,不在其中。懂了嗎

演出經紀人將持證上崗3

據文化和旅遊部網站訊息,18日,文化和旅遊部發布關於《演出經紀人員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徵求意見稿指出,國家對演出經紀人員實行職業資格認定製度。演出經紀人員不得同時在兩個以上單位從業,不得為演員假唱、假演奏提供條件等。

徵求意見稿指出,國家對演出經紀人員實行職業資格認定製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演出經紀活動的人員,應當通過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取得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證,持證上崗。

演出經紀人將持證上崗 第4張

國家實行全國統一的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製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證由文化和旅遊部核發,全國統一樣式,統一編號。

徵求意見稿要求,演出經紀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包括同時在兩個以上單位從業;出租、出借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證;為含有《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禁止內容的演出提供服務;隱瞞、偽造與演出經紀業務有關的重要事項;對演出活動進行虛假宣傳;為演員假唱、假演奏提供條件;其他擾亂演出市場秩序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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