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餐飲合同錦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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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餐飲合同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實用的餐飲合同錦集五篇

餐飲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 合作方式

爲構建新一代餐飲服務體系,乙方願意與甲方合作,共同發展“豪佳基”連鎖事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例,雙方經過友好協商,乙方決定參加甲方的“豪佳基“連鎖事業,特簽訂加盟合同如下;

二、 經濟關係及合作細節

1、合作關係

乙方獨立經營,自負盈虧,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自負,與甲方無關,乙方在經營中完全具有獨立管理決策的權利,自行運作,甲乙雙方之間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資、僱傭、承包等關係,乙方員工招收也爲自行並獨立承擔勞務合同責任。

2、甲方負責培訓乙方指定或委任的廚工和操作員掌握豪佳基產品,調配和醃製、烹炸核心技術。

3、甲方爲乙方提供門面規劃設計、裝修圖及指導工作。

4、甲方爲乙方提供連鎖餐廳管理服務手冊。

5、乙方開業後,甲方後期免費爲乙方更新產品及技術指導。

6、甲方爲乙方後期免費策劃餐廳營運,宣傳活動(活動經費乙方自理)

三、合同簽約

1、甲方向乙方收取培訓指導費: 元,大寫

2、合同在雙方自願簽訂後,乙方須向甲方交納人民幣

元作爲保證金。

3、乙方期間如違約中止合作,甲方不予退回保證金,作爲甲方損失補償。

4、乙方門店開業前3天,乙方須向甲方交納剩餘指導費

元,大寫

四、本合同在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

合作地點: 營業面積: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餐飲合同 篇2

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鄉鎮______村

根據《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合同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乙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乙方患有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並即時脫離工作位.

甲乙雙方對乙方崗位(工種)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職業安全衛生,食品安全衛生,服規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甲方規章制度方面的培訓.

第四條甲方每年必須按國家規定組織對乙方進行健康檢查.甲方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甲方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經營條件;健全內部服務和食品質量管理制度,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範,質量責任以及相應的考覈辦法.

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防止服務質量事故.

乙方違反服務規範,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出現服務質量事故,甲方可以根據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理.

 第六條甲方採用以下____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資:

(一)月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月工資____,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資.

(二)日工資____元,試用期間日工資____,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的時間爲每月______日

甲方由於經營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費爲___________元

第七條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

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甲方因工作需要執行特殊工時制度的,應事先報勞動行政部門批准.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因爲顧客服務的需要,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八條甲方應按北京市規定爲乙方辦理工傷,大病醫療社會保險.

 第九條乙方違反服務規範,質量管理規定及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應按甲方相應規定承擔責任.

第十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偷拿財物,賭博,吸毒,打架鬥毆行爲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符合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五)嚴重違反服務規範,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

(六)私自向顧客出售違反法律法規禁止的食品飲料的;

(七)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被處罰拘留或勞動教養的;

(八)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一條乙方患崗位工種及行業禁忌的疾病,在醫療期滿後未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二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擅自離職,應當承擔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三條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甲方所在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北京市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八條本合同附件如下,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餐飲合同 篇3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本着誠信互惠原則,在平等的基礎上發展長期合作關係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謹供遵循。

第一條:供貨質量標準及賠償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產品應符合國家規定標準及法律、法規要求。並提供國家有關職能部門覈准的檢驗報告或合格證書,乙方對所提供產品的安全質量負責,並承擔因質量問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且賠償甲方所有損失。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需求,保證所提供產品符合甲方質量要求,乙方所提供產品未達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利要求退貨,或是更換所需產品類別,對於乙方所提供產品甲方有權利根據市場變化,按質論價。對於乙方在供貨方面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甲方在經營上的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責任。

3、乙方未按規定的時間、數量交貨,或少交而甲方仍需要的,應按數補交,不需要的,可以退貨,但由此造成甲方的實際損失由乙方全額承擔。

4、乙方必須保證甲方貨源,由於乙方貨源不足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實際損失。乙方提供的貨物: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甲方指定標準,甲方同意收貨,根據乙方所送貨物的品種,任意挑選,按質論價,甲方不同意收貨的,甲方有權要求退貨。若出現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第二條 產品價格

1、乙方必須保證爲甲方提供的貨物價格爲宜賓市場最低價,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或按超額部分的叄倍對乙方進行處罰;

2、價格經雙方議定覈實後,乙方在30天內不得調高產品價格(價格若需調整,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並與甲方協商確認,否則按原價格執行?)

第三條 賄賂行爲約定

1、如發現乙方以任何形式賄賂甲方相關工作人員(如回扣、招待、娛樂、饋贈、購物折扣,及其它一切,以物質上任何形式的受益行爲,皆視爲商業賄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雙方所有產品合作關係,並凍結所有應付帳款,要求乙方賠償甲方一切損失,如情節嚴重,則提交相關職能部門對乙方依法處理。

2、乙方有責任對甲方工作人員個人任何形式的不當要求應予以拒絕,並主動向甲方檢舉。

第四條 產品交付的規定

1、乙方須將甲方所需產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

2、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時間內交貨,不得無故拖延送貨時間。如果未按甲方規定時間送貨,且事前未作聲明,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實際經濟損失。

3、對無故變更甲方規定貨物品名,數量。不履行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實際經濟損失。

第五條 產品檢驗

甲方有權在產品的生產地對所需產品進行檢驗,同時有權對市場作價格調查,若產品質量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將產品退回乙方更換,亦可取消訂單,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並於通知之日起 三天內領回該項退貨產品,如乙方未能按約定時間退走,該貨物甲方有權進行處理,因此而產生的費用與損失由乙方負擔,且甲方有權從乙方貨款中扣除。

第六條 貨款支付

1、票據方式及期限:

2、結算方式及期限:

3、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七條 列 明

如乙方指定負責甲方業務人員、公司地址、電話、資料等重要信息發生變動,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如因未即時告知而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損失責任。

第八條 其他條款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有效證件,如營業執照正副本、稅務記證、衛生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產品檢驗合格證等。

2、因供應產品造成甲方稅務方面損失的,乙方須負責賠償。

3、在合同終止前,經雙方確認後的訂單,乙方仍應按約定提供甲方所需物品,否則按產品違約行爲賠償甲方損失。所需產品品種﹑數量以雙方約定的訂單的訂單爲準。

4、甲乙雙方由於不可抗拒因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經雙方協商同意,由審覈機關查實證明,經甲方認可,可以減輕或免於經濟責任。其他未盡事宜,雙方自行協商,簽訂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在執行過程中若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都同意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並加蓋印章後生效。本合同一經簽定即發生法律效力。未經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送達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後,其剩餘產品質量的保證,乙方同樣負全責。

7、本合同有效期爲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 日期:

餐飲合同 篇4

甲方(轉租方):身份證號:住址:電話:

乙方(受讓方):身份證號:

住址:電話:

丙方(出租方):身份證號

住址:電話: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就下述店鋪轉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租店鋪情況

1、甲方將位於第號的店鋪轉租給乙方使用,使用面積爲平方米。

2、丙方爲上述轉租店鋪的所有權人和出租方,店鋪產權證號:。現對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約定轉租上述店鋪承租權的行爲,丙方同意並且丙方保證該轉租店鋪爲其合法所有,享有店鋪的出租權。

3、原甲、丙雙方所籤門面租賃合同的權利與義務轉由乙方、甲方雙方享有和履行,乙方與丙方不再另行簽訂租賃合同。

二、租金的結算與支付

丙方與甲方原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間爲年,即自年月日起年月日止,月租金爲元人民幣。店鋪轉租乙方後,乙方向丙方履行原有店鋪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甲、丙雙方原門面租賃

合同中所約定的租金、水電費、物業費等其他各項費用轉由乙方向丙方支付,甲方不再負有支付義務。

三、權利義務

(寫明)

四、店鋪設施、設備的歸屬

轉租店鋪現有的裝修、裝飾、設施及其他貨物在轉租後歸乙方所有。轉租店鋪賃期屆滿後,該店鋪裝修設施的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所有。丙方同意乙方在接收該店鋪後,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在保證房屋安全使用的情況下進行再次裝修。

四、店鋪轉租費的支付

1、店鋪轉租費共計人民幣元(大寫元)。

2、年月日前,甲方向乙方騰讓店鋪並交付鑰匙。乙方在甲方交付鑰匙之日向甲方支付轉租費。上述轉租費用已包括本合同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五、債權債務的處理

該店鋪交付前(即年月日前)的一切債務,包括但不限於租金、水電費、物業費、甲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等由甲方負責,由此引起的一切糾紛由甲方負責承擔。

乙方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爲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六、違約責任

1、甲方保證按時交付店鋪,逾期一天按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30天甲方仍不能交付轉租店鋪時,乙方有權單方告知甲方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轉租費%的違約金。

2、乙方應該按時接收店鋪,逾期一天,按每天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30天乙方仍不能接受店鋪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丙方保證對轉租的店鋪享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權,該店鋪爲丙方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丙方已取得共有人的同意,(?注意:由共有人在本合同上丙方欄簽字或者親眼見證丙方出具同意轉租證明)。因產權不明或者未經合法共有人同意,出現對乙方經營不利的情形,丙方願意承擔元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間接損失、訴訟費、律師費等)。

七、爭議的解決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店鋪交付完畢後,甲、丙雙方之間原門面租賃合同終止履行,權利義務自行解除。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丙方: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餐飲合同 篇5

出租方:

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租賃房屋的一致意向。現訂立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租賃標的(以下簡稱物業)

1、 甲方將位於 的房屋第 層共 平方米(以房屋所有權證書所列面積爲準)出租予乙方,作爲乙方營業用房。(甲方應提供出租物業之平面圖,標明物業位置、樓層、承租範圍等詳細情況作爲合同附件1)

2、 甲方承諾租賃標的不存在任何依法不能出租的情形,並保證已依照《 (省/市、自治區)房地產市場管理規定》取得房屋租賃證,若因第三方對物業主張權利而使乙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物業,則甲方應在取得相應的`賠償或補償後按乙方所租賃面積的佔比將相應的賠償金額支付乙方作爲補償。

二、租賃期限

1. 租賃期限爲10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乙方以實際試營業日爲始計算租金

3. 租賃期滿後,如乙方需繼續租用該物業,須在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後,雙方另行簽訂租賃合同,乙方繼續租用;在同等條件下,乙方較其他客戶享有優先續租權。

4. 租期屆滿,雙方未能簽署新的租賃合同時,甲方應給予乙方至少16天的期限騰清物業,乙方需負責場地的清潔工作但不負責將物業恢復原狀。

三、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 租賃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物業及其使用權轉移或租賃給其他第三方使用,否則甲方應按照第五(十)7款之約定賠償乙方損失。

2. 如因甲方所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該物業所有人或使用權人發生變化時,甲方應保障乙方依本合同繼續享有物業的使用權,因物業所有權或使用權變更使乙方依合同使用物業出現妨礙時,乙方得限甲方一定期限內排除,如果甲方在限期內無法排除妨礙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第五(十)7款之約定賠償乙方損失並退還預收款。

四、租金及押金:

1. 租金(本款所述租金已包含物業管理費):

(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爲RMB 元/月;

(4) 租金支付方式爲每個月15日—20日內,以支票方式支付甲方上月租金。

(5) 甲方應在乙方每次交付租金及其他款項的同時向乙方開具收據,在金額到達甲方帳戶後,甲方應立即向乙方開據相應科目的正式發票作爲入帳憑證。

(6) 若遇乙方付款日最後一天爲法定假日,則可延至假後第一天支付。

2. 押金:

(1)押金數額:按照本條第1款第(1)項的約定計算的兩個月的租金數額,即押金爲RMB 元;

(2)繳納時間: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本款第(1)項所述押金電匯至甲方指定帳戶;

(3)押金應衝抵乙方最後一期租金,甲方應於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一週內將押金的餘款電匯至乙方指定帳戶。

五、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

(一) 出租物業的合法性

1. 甲方保證對出租給乙方的物業擁有合法的使用權,對該物業所佔土地擁有合法使用權,已與物業所有權人簽署租賃合同並已簽署許可其再行轉租的合同。

2. 甲方須將該物業的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施工規劃許可證、房屋所有權人許可甲方再行轉租的合同(該合同應經公證機關公證)、甲方與房屋所有權人的租賃合同、房屋租賃證、營業執照於簽署本合同前出示乙方查看,並將上述證照及合同的複印件作爲本合同附件3。

3. 在辦理相關手續時如遇甲方所提供上述證件不符合政府相關部門的要求,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 2 個月內依法完善相關手續。如甲方未能履行上述責任,乙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所有損失。

4. 甲方保證擁有出租該物業的合法資格,即甲方已獲得所有爲簽訂和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而必須的經政府等主管部門的同意和批准。

(二)用途

乙方需於租期內將物業使用於開設潮火鍋餐廳交付物業

1. 甲方應該按合同約定期限將物業交付乙方,如有逾期,應自逾期日起按照每日RMB1000元累積計算滯納金直至將物業交付乙方之日爲止。逾期超過45日,視爲甲方單方面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除退還已預收的全部款項外,還應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逾期交付物業的,租期及免租期限均相應後延。

2. 甲乙雙方應在物業交接時簽署物業交接單,註明交接時物業及附屬設施狀況,並經雙方加蓋公章確認。如物業現存之設施或裝修乙方不需要時或對乙方裝修施工造成不便時,甲方應負責拆除,直到符合乙方之要求,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3. 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登記、註冊、房屋裝修、裝飾、廣告設置及負責其他與租賃裝修物業有關的工商、稅務、城建、規劃、環保、衛生、公交、消防等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若因甲方原因導致上述手續不齊或不符合政府相關部門的要求致乙方不能開業或不能依計劃試開業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收取之租金、押金及其他相關費用。本合同確定的乙方試開業日後 180 日內仍未能開業的視爲不能開業。

4. 若甲方故意與過失,作爲或不作爲的任何可歸責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手續不齊或不符合政府相關部門的規定而不能準時開業的,每遲開業一日,甲方應按每日RMB1000元的賠償金支付乙方,並且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因前述原因乙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第五(十)7款之約定賠償損失並退還預收款。

(三) 物業修繕

1. 甲方應負責對出租物業主體結構及設施的維修,每兩月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乙方的正常使用。

2. 如物業任何部分非因乙方之原因使用而遭到損壞(包括人爲損壞、自然損壞或天災造成的損壞),甲方須立刻進行把物業完整地恢復原狀的工作。

3. 因本款第2項所發生物業修繕的費用由甲方支付,甲方對物業及附屬設施的任何維修,均應提前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乙方不承擔物業修繕期間的租金。但因乙方故意或過失造成物業損害的,應承擔修繕費用,並應照常支付修繕期間租金。

4. 如甲方在物業或任何部分被損壞之後60日內不進行重建復原工程,乙方可自行進行所有必須的重建復原工程,而甲方須賠付由此而引起的所有花費及開支。

5. 如重建復原工程在發生損壞之後90天內尚未能完成,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依合同第五(十)7款之約定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四) 進入物業

因物業的維護、衛生、警衛、防火及其他管理上的必要,甲方必須進入乙方租賃之物業時,須經乙方同意後方可進入,並應採取適當措施,招牌、改建及改良。

1. 甲方同意乙方將其招牌及標識安裝或張掛於物業所在建築物中雙方約定的位置(如外牆、頂樓、門口等),而不須繳付額外費用。(店外招牌及標識位置圖作爲合同附件4)

2. 甲方須保證擁有給予乙方上述第 五(六)1 款所述事項之合法資格和權利,如乙方因其招牌或標識的安裝或張掛位置與任何第三方發生糾紛,應由甲方出面協調。

3. 甲方同意乙方在租期內根據經營需要且在不損害建築物安全結構的前提下改建或改良物業,如增設入口、樓梯、拆改部分門窗、內部隔牆、上下水道溝槽、電源線路等。

4. 甲方同意乙方在物業內增置任何傢俱、設備及商業固定裝置等。乙方亦有權於合同期滿或提前解除合同後的16日內搬離上述所有物件。

(五) 公用場地、設施的提供及維護

1. 甲方應保證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之約定時常出入並使用物業所在建築物內之公共場地及市政資源。

2. 甲方須時常保持物業所有外牆及與其毗鄰的公共地方(含人行道、停車場等)、物業所在建築物的外部及結構(包括物業的結構牆及組成)等的維修良好及清潔。如甲方不履行此承諾,須於收到乙方發出之通知後2日內進行有關之維修清理,直到乙方滿意爲止。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繳付此間的租金。

3. 在租期及任何延長租期內,乙方將擁有物業的專用獨佔使用權,甲方承諾並保證自己或任何第三方不得干擾乙方對物業的合理使用。甲方將不在鄰接物業的行人道或公共地方給予他人阻塞物業的進口或遮擋乙方招牌的權利,如有此情況,甲方應立即採取所有必須行動清除此等阻礙,包括任何小販或兜售者。(政府原因除外)。若甲方在7日內未能排除前述妨礙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依合同第五(十)7款之約定要求甲方賠償損失並退還預收款。

4. 乙方負責安裝水錶、電錶;水費、電費、取暖費、氣費由乙方自行負擔,如甲方代收,應於3天前附明細書面通知乙方。

5. 乙方自行負責消防設備、供水排水管道、排煙管道,甲方應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中央空調系統供乙方使用(冷氣風管由乙方自行負責),並應在乙方經營過程中負責隨時保持中央空調系統能夠符合乙方之經營需求;乙方可根據經營需要修改其開業前自行負責的上述設施,但乙方需事前三天書面告知甲方,如甲方認爲改建有損於甲方利益或甲方物業內其他客戶利益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改建工作,修改費用由乙方承擔。

6. 甲方應保證現有自來水水管直徑不小於Ф50MM、水壓不小於3KG/CM2,電力爲3相Ф 380V 400A,並保證冷暖氣的正常供應,並於合同簽定後 20 日內辦理完畢乙方增加電容及水壓的手續,否則每逾期一日,按每日RMB1000元繳納乙方違約金。甲方不能提供上述設施,包括自始不能及租賃期內發生變故而不能的,乙方可以限甲方於一定期限內恢復,甲方未在期限內恢復的或甲方未能辦理相關手續,在乙方給予的寬限期內仍未辦結,而影響乙方正常使用物業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依第五(十)7款之約定賠償損失並退還預收款。

7. 在乙方餐廳正式開業後因乙方營運需要增容、增壓時,甲方應負責辦理相關手續,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

8.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任何公用事業中斷(包括但不限於水、電、氣等),甲方須在收到通知後24小時內將其恢復,否則直到該公用事業恢復前,乙方有權將此間應付的租金減除,減除租金的計算:當月應繳租金/當月天數X公用事業中斷時間。並且乙方有權進行任何恢復公用事業必須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支付。如公用事業不能在中斷後7日內恢復或一個月內累計終斷 3 次,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依第五(十)7款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9. 若甲方提供的物業及公共場所的使用設施及設備,因甲方及其僱員或其授權管理人的故意或過失行爲而出現故障或損壞,致乙方及其僱員及顧客等人身或財產重大損害者,甲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10. 甲方應提供相應的位置(頂樓、陽臺、空地均可),供乙方安裝空調的室外機及相關管道。

11. 乙方需自費安裝直線電話,甲方可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12. 甲方免費提供接收報刊、信件。

13. 甲方無償提供垃圾堆放的地方,垃圾清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 競業禁止

在租期內,甲方若將其有權使用的物業任何其他部分,再出租或以其他方式許可任何與乙方產品、服務類似的中式或西式快餐業者使用,則再租賃或許可經營的中式或西式快餐者不得超過一家。否則,乙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甲方退還乙方所有已預付的費用,並依合同第五(十)7款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七) 費用延付

1.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繳付租金和其他約定費用,否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所欠費用的 5 %0的違約金,甲方違約在先的情況不受本項限制。

2. 除非在本合同(或附件或補充協議)中另有約定,甲方無權要求乙方繳納其他任何費用。

(八) 提前終止

1. 出租物業的不適用性:

若乙方在裝修、使用物業時發現其內在結構不能適合用作經營快餐店,則乙方需在進駐場地後6個月內向甲方發出擬不履約的書面通知,本合同即告終止。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則甲方應按照第五(十)7款賠償乙方損失並退還預收款,如果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則甲方須退還乙方已繳款項。

若不能在物業內裝置任何所需容量的公用事業線路或供應,導致乙方無法正常營業的,如增容、增壓等,或乙方認爲其花費過巨,則乙方可以終止本合同,並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2. 餐廳的許可證: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須於合理時間內申請在租賃物業內經營快餐店所需的各類許可證。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取得上述許可證或認爲花費過巨,乙方可以提前終止本合同,並無需承擔賠償責任。

3. 經營困擾:

乙方因經營困擾(如虧損、總部政策、鄰里關係、地方政策變化等原因)需提前終止合同,得在 三 個月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使甲方有充裕的時間另覓合作伙伴,如造成甲方損失時,甲方可向乙方索賠實際損失,如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乙方有權拒付。

4. 建築物或物業被破壞:

如物業的任何部分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破壞或其所在的建築物的其餘大部分被破壞,且修復有困難或修復後影響乙方正常營業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此合同並向甲方依第五(十)7款所述索賠。

5. 被政府徵收:

1) 在租賃期內如因政府拆遷、徵用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甲方應按照政府規定付給乙方拆遷、徵用補償費的相應部分作爲補償;如政府沒有相關規定,則甲方應按乙方承租面積佔比給付乙方相應賠償;

2) 如果拆遷後甲方在原址或異地重建房屋,若乙方決定在新建築內租用與本合同標的物業條件相當的店面的。甲方應優先與乙方簽署房屋租賃合同。

3) 如果甲方事先了解物業將被拆遷、徵用,甲方應將該信息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註明該信息來源,未通知乙方致其在不知情時簽訂本合同的,在物業被拆遷、徵用時應按照第五(十)七項的約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

6. 若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單方提前解除合同或因甲方嚴重違約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甲方應賠償乙方因籌備開店所引起的所有實際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裝修、消防申請、營業執照的申辦等所有費用)及實際損失。

(九)稅費及登記費用

1. 甲乙雙方應依照法令規定各自按時交納稅費。

2. 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公證費、印花稅、登記費及一切附帶手續費用(如有)將由甲方與乙方各擔負一半。

3. 甲方與乙方各自承擔其在洽談準備簽訂及完成本合同進程中產生的法律費用,支出及所有相關費用。

六、 聲明及保證

1. 甲方保證其爲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資格,並在簽署本合同前向乙方出具相關法律文件的正本複印件,包括但不限於物業使用權憑證及營業執照等,並能獨立承擔本合同項下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2. 乙方保證其有權力和能力訂立和履行本合同,並在簽署本合同前向甲方出具相關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等。

3.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經合法授權的代表人簽署並加蓋雙方公章。

七、 不可抗力

如因自然災害、戰爭、動亂、騷亂、罷工、遊行等不可抗力因素(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雙方可解除合同,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出具有關部門的證明文件。

一、 爭議解決如因本合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物業所在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爲終局裁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二、 合同的終止

1.除本合同第五(十)7款及其他約定外,本合同將因下述任一事件發生而終止:

1) 合同履行完畢,雙方不再續約,合同自行終止;

2)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3) 因一方之違約行爲出現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並由雙方書面確認;

4) 因合同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出現而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 合同終止後,乙方於營業場所內外設置的乙方擁有合法權利的圖文標識,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繼續使用,乙方有權收回其所屬的一切營業設施及潮火鍋標識和帶標識的一切物品,並需保持現場清潔。

八、合同登記及生效

1. 本合同經雙方蓋公章(或合同章)及雙方簽約代表簽字並經房地產管理部門登記,取得《房產租賃證》後方可生效。本合同生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甲乙方雙方當事人應在15日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終止登記事宜。

2. 因甲方未能及時依法令規定辦理登記手續,致使合同未生效力之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所受損失。

3.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合同爲合同的全部,而於本合同簽訂前雙方的一切意向書、備忘錄、磋商和協議均已被本合同替代。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授權簽約代表:

乙 方:

授權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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