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用照片威脅我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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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用照片威脅我怎麼辦,在當今社會,信息泄露屢見不鮮,很多人的照片會不小心別人利用,使人們會擔驚受怕、不知所措;接下來分享被人用照片威脅我怎麼辦?

被人用照片威脅我怎麼辦1

恐嚇是以加害他人權益或公共利益等事項威脅他人,使他人心理感到畏怖恐慌。被別人拿私照威脅比較嚴重的話,可以考慮報警處理,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對對方採取行政拘留的措施,情節嚴重者會按照尋釁滋事罪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爲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前款行爲,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被人用照片威脅我怎麼辦
  

第二百九十三條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貸等產生的非法債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使用暴力、脅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

(三)恐嚇、跟蹤、騷擾他人的。

被人用照片威脅我怎麼辦2

可以報警起訴。

根據《民法通則意見》第140條規定了侵害名譽權行爲的基本構成,《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對侵害名譽權責任如何認定作出了進一步解釋。

是否構成侵害名譽權的責任,應當根據受害人確有名譽被損害的事實、行爲人行爲違法、違法行爲與損害後果之間有因果關係、行爲人主觀上有過錯來認定。

根據《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因撰寫、發表批評文章的。

撰寫、發表文學作品, 不是以生活中特定的'人爲描寫對象,僅是作品的情節與生活中某人的情況相似,不認定爲名譽侵權。

描寫真人真事的文學作品,對特定人進行侮辱、誹謗或披露隱私損害名譽的;或者雖未寫明真實姓名和住址,但事實是以特定人爲描寫對象,文中有上述情形的,應認定爲名譽侵權。

編輯出版單位在作品已被認定名譽侵權,或被告知明顯屬於名譽侵權後,應刊登聲明消除影響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拒不刊登聲明,不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或繼續刊登、出版侵權作品的,應認定爲侵權。

被人用照片威脅我怎麼辦 第2張
  

文章反映的問題基本真實, 沒有侮辱他人人格內容的,不應認定爲名譽侵權;文章反映的問題雖基本屬實,但有侮辱他人人格內容的,應認定爲名譽侵權;文章的基本內容失實,使他人名譽受損的,應認定爲名譽侵權。

新聞機構根據國家機關依職權制作的公開的文書和實施的公開職權行爲所作的報道,其報道客觀準確,不應認定名譽侵權。其報道失實,或者前述文書和職權行爲已公開糾正而拒絕更正報道,致使他人名譽受損的,應認定爲名譽侵權。

新聞機構因提供新聞材料引起的名譽權糾紛,認定是否構成侵權應區分兩種情況:主動提供新聞材料,致他人名譽受損的,應認定爲名譽侵權。

因被動採訪而提供新聞材料,且未經提供者同意公開,新聞機構擅自發表,致他人名譽受損的,對提供者一般不認定名譽侵權;雖系被動提供新聞材料,但發表時得到提供者同意或者默許,致他人名譽受損的,應認定爲名譽侵權。

前述構成名譽侵權的,新聞機構應承擔責任。

新聞機構對生產者、經營者、銷售者的產品和服務質量進行批評、評論,內容基本屬實,沒有侮辱內容的,不應認定爲名譽侵權。但主要內容失實,損害他人名譽的,應認定爲名譽侵權。

被人用照片威脅我怎麼辦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根據《刑法》第131條明確規定: "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不受任何人,任何機關非法侵犯.違法侵犯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予以刑事處分."

誹謗罪散佈的必須是捏造的虛假的事實。如果散佈的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雖然有損於他人人格、名譽,但不構成誹謗罪,屬於名譽侵權違法行爲。

被人用照片威脅我怎麼辦 第3張
  

法律規定: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絡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爲,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侵權責任法》第十五條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賠禮道歉

(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以上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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