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生剋乘侮規律

本文已影響1.09W人 

五行生剋乘侮規律,古人認爲世間萬物都是由金木水火土這五種元素組合而成的,這五種元素之間存在着一種相生相剋的制約關係,許多父母在給孩子取名時會根據孩子五行的缺失和強弱來挑選出最適合的名字,五行跟人體內的五臟六腑也息息相關,下面來看看五行生剋乘侮規律。

五行生剋乘侮規律1

五行簡介

木、火、土、金、水是指五行的五種運動的物質。而五行是指木、火、土、金、水五種物質的運動變化。研究它第一個要注意的,是“行”,假使算命先生算命,把行認爲是走路,那就絕對錯了。

我們翻《易經》,乾卦的“天行健”這句話,這個“行”是代表運動的意思,就是“動能”,宇宙間物質最大的互相關係,就在這個動能。這個“動能”有五金,以金、木、水、火、土作代表。

也和卦一樣,是種傳統符號,不要看得太嚴重了。所謂“金”並不是黃金,“水”亦並不是和杯中喝的水一樣,千萬不要看成了五行就是五種物質。上古文化的五行:金、木、水、火、土,就是現代的地球文化,地球外面的五星,對我們的關係很大。

1、相生規律:

生,含有資生、助長、促進的意義。五行之間,都具有互相資生、互相助長的關係。這種關係簡稱爲“五行相生”。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

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在五行相生的關係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我生兩方面的關係,也就是母子關係。生我者爲母、我生者爲子。以水爲例,生我者爲金,則金爲水之母;我生者是木,則木爲水之子。其它四行,以此類推。由於肝屬木,心屬火,脾屬土,肺屬金,腎屬水,結合五臟來講,就是肝生心,心生脾,脾生肺,肺生腎,腎生肝起資生和促進作用。

2、相剋規律:

克,含有制約、阻抑、克服的意義。五行之間,都具有相互制約、相互克服,相互阻抑的關係,簡稱“五行相剋”。

五行相剋的次序是:

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在五行相剋的關係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我克兩方面的關係,也就是“所勝”、“所不勝”的關係。克我者爲“所不勝”,我克者爲“所勝”。以木爲例,克我者爲金,則金爲木之“所不勝”,我克者爲土,則土爲木之“所勝”。其它四行,以此類推。結合五臟來講,就是肝克脾,脾克腎,腎克心,心克肺、肺克肝,起着制約和阻抑的作用。

五行生剋乘侮規律

3、五行制化:

在五行相生之中,同時寓有相剋,在相剋之中,同時也寓有相生。這是自然界運動變化的一般規律。如果只有相生而無相剋,就不能保持正常的平衡發展;有相剋而無相生,則萬物不會有生化。推薦:看姻緣看面相,五行方位陰陽八卦算命

所以相生,相剋是一切事物維持相對平衡的兩個不可缺少的條件。只有在相互作用,相互協調的基礎上,才能促進事物的生化不息。例如,木能克土,但土卻能生金制木。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土雖被克,但並不會發生偏衰。

其它火、土、金、水都是如此。古人把五行相生寓有相剋和五行相剋寓有相生的這種內在聯繫,名之曰“五行制化”。制化規律的具體情況如下:

木克土,土生金,金克木。

火克金,金生水,水克火。

土克水,水生木,木克土。

金克木,木生火,火克金。

水克火,火生土,土克水。

4、相乘規律:乘,是乘襲的意思。

從五行生剋規律來看,是一種病理的反常現象。相乘與相剋意義相似,只是超出了正常範圍,達到了病理的程度。相乘與相剋的次序也是一致的。即是木乘土,土乘水,水乘火、火乘金,金乘木。如木克土,當木氣太過,金則不能對木加以正常的制約,因此,太過無制的木乘土,即過強的木克土,土被乘更虛,而不能生金,故金虛弱,無力制木。星恆教育蒐集整理

5、相侮規律:侮,是欺侮的意思。

從五行生剋規律來看,與相乘一樣,同樣屬於病理的反常現象。但相侮與反克的意義相似,故有時又曰反侮。相侮的次序也與相剋相反,即是:木侮金,金侮火,火侮水,水侮土,土侮木。

以上相乘、相侮的兩個規律,都是在病理情況下才會產生,例如,水氣有餘,便克害火氣,同時又會反過來侮土。如果水氣不足,則土來乘之,火來侮之。這都是由於太過和不及出現的'反常現象。

五行生剋乘侮規律2

(一)五行的相生相剋

1.五行相生

指木、火、土、金、水之間存在着有序的資生、助長和促進的作用。

五行相生的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從五行相生關係來說,五行中的任何“一行”,都存在着“生我”“我生”兩個方面的聯繫。“生我”和“我生”,在《難經》中比喻爲“母”和“子”的關係。“生我”者爲“母”,“我生”者爲“子”,故五行的相生關係又可稱作“母子”關係。如以火爲例,木生火,火生土,故“生我”者爲木;“我生”者爲土,即木爲火之“母”,土爲火之“子”,也就是木和火是“母子”,而火和土又是“母子”。

2.五行相剋

五行相剋,是指木、土、水、火、金之間存在着有序的剋制、制約的作用。

五行相剋的次序是: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從五行相剋關係來說,五行中的任何“一行”,都存在着“克我”“我克”兩方面的聯繫。“克我”和“我克”,在《內經》中稱作“所不勝”和“所勝”。即“克我”者爲“所不勝”,“我克”者爲“所勝”。以火爲例,水克火,火克金,故“克我”者爲水,“我克”者爲金。

相生與相剋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無生則發育無由,無制則亢而爲害。”正因爲事物之間存在着相生和相剋的聯繫,而且,生中有克,克中有生,才能在自然界維持生態平衡,在人體維持生理平衡,故“制則生化”。

五行生剋乘侮規律 第2張

(二)五行的相乘相侮

1.五行相乘

乘,即是以強凌弱的意思。五行相乘,是指五行的某一行對所勝一行剋制太過,從而引起一系列的異常相剋反應,也稱爲“過克”。(異常)

引起相乘的原因,不外乎“太過”“不及”兩個方面:其一,太過所致相乘:所不勝一行過於強盛,因而造成對所勝一行的剋制太過,促使所勝一行的虛弱,引起五行之間的生剋制化異常。例如,木過於強盛,則克土太過,造成土的不足,即稱爲“木乘土”。

其二,不及所致相乘:所勝一行虛弱不及,因而“克我”的所不勝一行就相對增強,造成對所勝一行的剋制太過,而其本身就更加衰弱。例如:木本不過於強盛,其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範圍。但由於土本身的不足,因而形成了木克土的力量相對增強,使土更加不足,即稱爲“土虛木乘”。

2.五行相侮

侮,在這裏是指“反侮”。五行相侮,是指由於五行的某一行對所不勝一行進行反向剋制,又稱“反侮”或“反克”。

引起相侮的原因,也有“太過”“不及”兩個方面:其一,太過所致相侮:所勝一行過於強盛,使原來剋制它的所不勝不僅不能剋制它,反而受其反向剋制。例如,木氣過於亢盛,其所不勝之金不僅不能克木,反而受到木的欺侮,出現“木反侮金”的反向剋制現象,稱爲“木亢侮金”。

其二,不及所致相侮:所不勝一行過於虛弱,不僅不能制約其所勝的一行,反而受其反向剋制。例如,木過度虛弱,其所勝一行的土則相對偏盛,反向剋制所不勝一行的木,稱爲“木虛土侮”。

五行生剋乘侮規律3

1.五行相生

五行相生,是指木、火、土、金、水之間存在着有序的遞相資生、助長和促進的關係五行相生次序是: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在五行相生關係中,任何一行都具有“生我”和“我生”兩方面的關係。《難經》將此關係比喻爲母子關係:“生我”者爲母,“ 爲子。因此,五行相生,實際上是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對其子行的資生、促進和助長。

2.五行相剋

行相剋是指木、火 金、水之間存在着有序的遞相剋制、制約的關係。

五行相剋次序是:木克土、水克火、火克金 五行相生相剋關係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和“我克”兩方面的關係。《內經》把相剋關係稱爲“所勝”、“所不勝”關係:“克 金、金克木。在五行相剋關係中,任何一行都具有“克我”者爲“所不勝”,“我克”者爲“所勝”。因此,五行相剋,實爲五行中的某一行對其所勝行的剋制和制約。如以木爲例,由於木克土,故“我克”者爲土,土爲木之“所勝”; 由於金克木,故“克我”者爲金,金爲木之“所不勝”。

五行制化與勝復

1.五行制化

五行制化之間既相互資生,又相互制約,維持平衡協調,推動事物間穩定有行制序的 五行制化,源於《素問·六微旨大論》“則害承乃制,制則生化”之論,屬五行相生與相剋相結合的自我調節。五行的相生和相剋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沒有生,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沒有克,就不能維持事物間的正常協調關係。

五行生剋乘侮規律 第3張

因此,必須生中有克,克中有生,相反相成,才能維持事物間的平衡協調,促進穩定有序的變化與發展。故明·張介賓《類經圖翼·運氣上》說:“蓋造化之機,不可無生,亦不可無制。無生則發育無由,無制化、亢而爲害 質行制化的規律是:五行中一行亢盛時,必然隨之有制約,以防止亢而爲害。即在相生中有剋制,在剋制中求發展。

具體地說,即木生火,火生土,而木又克土;火生金,而火又克金;土生金,金生水,而土又克水;金生水,水生木,而金又克木;水生木生火,而水又克火。

2. 五行勝復

五行勝復,是指五行中一行亢盛(即勝氣),則引起其所不勝(即復氣)的報復性制從而使五行之間復歸於協調和穩定行中行的過, 按相規的自我調節,氣的出現,有兩種用對偏,氣則是因爲勝氣的出現而產生,即先出現勝氣,而後有復氣產生,以對勝氣進行“報復”,使勝氣復平。

復氣即勝氣的所不勝:若勝氣爲木,則復氣爲金;勝氣爲火,則復氣爲水;勝氣爲,則復氣爲木;勝氣爲金,則復氣爲火;勝氣爲水,則復氣爲土。

五行勝復的規律是:“有勝則復”。五行中一行亢盛(包括絕對亢盛或相對亢盛),則按相剋次序剋制,引起其所不勝(即復氣)旺盛,以製藥該行的亢盛,使之復歸於常。

如以木行亢盛爲例:木旺克土引起土衰,土衰則制水不及而致水盛,水盛克火而使火衰,火衰則制金不及而致金旺,金旺則克木,使木行亢盛得以平復。此處木行偏亢爲勝氣,而金行旺盛爲復氣,金行旺盛是對木行亢盛的報復。餘四行的勝復依此類推。

五行勝復,又稱 ”子復母仇”。因五行中的一行亢盛,即爲勝氣;其所不勝,是爲復氣,又恰爲其所勝之子。復氣之母受勝氣所害,復氣制約勝氣,爲母復仇,故稱“子復母仇”如上述的木行亢盛爲勝氣,金行旺盛爲復氣;

土爲木之所勝,而土之子金能克木,使木行亢盛得以平復,則爲子復母仇。通過勝復調節機制,五行系統在局部出現不平衡的情況下,自行調節以維持其整體的協調平衡。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