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師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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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幼兒園教師考勤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幼兒園教師考勤制度

幼兒園教師考勤制度1

一、全體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無大事不隨便請假。

二、教職工請假必須經園長批准,病假須有醫院就診依據方能生效,凡未請假或請假未經園長批准而離開崗位者按曠工論處。因事需臨時調班,必須園長批准。

三、凡園規定的學習教研活動時間及集體活動時間,晚到者以遲到論處,不到者(特殊情況除外)按曠工論處。

四、上課、活動時間,一律不接待親友,不接私事電話;當班和值班時間不能因私事離開孩子。

五、考勤列入獎懲、評比條例中。

具體細則如下:

1.教師早上做操爲點到時間,過門音樂結束未到者視爲遲到。

2.女教師本人產假根據國家規定休假,老公生病護理、兒媳產假1周(五個工作日),本人婚假一週,爲兒女操辦婚假、父母亡喪假3天,直系親屬婚喪假(非休息日)1天。

3.曠工一天考覈扣5分,事假一天考覈扣4分(與自己或家人有關事假扣1分)。病假一天,考覈扣1分。如若住院並有鄉級、縣級、市級醫院診斷書和藥費收據(二者缺一或不主動上交,按事假處理),可分別在3天、4天、5天內不扣工資,但考覈每天扣1分。教職工請事假一週以上或病假兩個月以上,必須向園長申請並由中心校校長批准。

4.丟課或上課遲到5分鐘以上及私自串課,發現一次扣款10元,且考覈扣5分。

5.因公外出開會、聽課學習,需持上級通知經批准後方可參加,否則按事假處理,且不予報銷旅差費。

6.一個月累計遲到五次或四個小時,按事假半天處理(遲到兩次扣1分)。

7.每週外出半小時以內(不影響上課)不記假,其他時間不準外出,外出一次扣1分,超1小時扣3分。不請假外出發現一次扣5分,影響工作或上級領導發現加倍處罰。

8.病事假學期累計5天以上,或出現丟課、外出不請假現象,期末考覈實行一票否決,不能評爲優秀。

幼兒園教師考勤制度2

1、爲使幼兒園工作能正常有序、保質保量的完成。根據學校有關的規章制度,並參照了市區幼兒園的做法,經學校研究決定,對幼兒園教師考勤工作作如下規定:

2、全勤(無事假、病假、婚假、產假)發放全勤獎。

3、病假、事假半天以上出具申請書或病假條,經學校審覈、同意,由當事人安排好代課教師和班務工作。當月病、事假第四天不再享受考勤獎,病、事假滿七天,扣除當月考覈獎50%,滿十天扣除考覈獎100%。

4、教職工須考慮學校工作的特殊性,婚假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或長假中進行。在本幼兒園工作滿二年,享受婚假;滿三年,享受產假;假期中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

5、該請長假的(病、事、婚假),必須提前遞交書面申請,並徵得園長的同意,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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