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晚到兩分鐘接走孩子幼兒園要收取十元託管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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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長晚到兩分鐘接走孩子幼兒園要收取十元託管費,後天的啓蒙能夠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孩子的智力,孩子的成長決定了孩子的未來,教育孩子也要遵循孩子身心發展的規律,所有家長們一定要把握好時機。下面小編分享家長晚到兩分鐘接走孩子幼兒園要收取十元託管費方法。

家長晚到兩分鐘接走孩子幼兒園要收取十元託管費

家長晚到兩分鐘接走孩子幼兒園要收取十元託管費1

番禺一間幼兒園規定17點前家長要將小孩接走,一家長晚到兩分鐘接走孩子,幼兒園竟向這位家長收取十元的託管費。這是否合理呢?

番禺區林女士日前跟記者報料說,女兒就讀幼兒園規定,下午17點前家長要把小孩接走,但她有一次只是晚了兩分鐘接走小孩,幼兒園就收了十元的託管費。

番禺區教育局幼兒教育科工作人員則表示,根據政府相關文件,在規定的期間對在園幼兒提供託管服務的,可收取託管費10元/人·天,其中16:30至17:00是免收託管費。該工作人員稱,收費符合規定,這不是兩分鐘的問題,家長口中的“兩分鐘就收費10元”是對政策的誤讀,幼兒園方面應該加強宣傳和解釋。

家長:遲了兩分鐘交了10元託管費

11月6日,林女士收到番禺區南村鎮中心幼兒園的一張收據,寫着“今收到XXX2013年10月12日晚託費10元”,且上面沒有任何的公章。“我納悶小孩從來沒有晚託過,怎麼要收費?”後來在幼兒園工作人員的解釋下,林小姐纔想起有一次晚了兩分鐘接小孩放學,學校就要收取晚託費用10元,這讓林女士顯得十分不理解,“女兒在這間幼兒園已經有兩年了,之前也沒聽說過晚接小孩就要收什麼託管費的規定”。

林女士家離這間幼兒園只有10分鐘路程,她稱平時一般是其老公接小孩,那天老公臨時有事,林女士便在下班之後,匆匆趕到這間幼兒園,當時老師提醒已經超過規定的時間,並讓她在一張表格上登記信息。雖然幼兒園解釋,有文件規定只要在17:00~19:00,小孩停留在學校,幼兒園有權利收取10元的晚託費用,但林女士覺得很不合理,“幼兒園的老師是5點半才下班,我們只是沒拿捏好時間,晚了兩分鐘,幼兒園就收了託管兩小時的費用”。

教育局:收費確有政府文件依據

記者昨日向幼兒園瞭解情況,但被告知,幼兒園下午放假,學校無人。記者隨後向番禺區教育局幼兒教育科瞭解到,幼兒園這樣收費確有政府文件依據。工作人員出示了一份廣州市物價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共同頒發的穗價〔2012〕233號文件。上面規定全日制幼兒園接受家長委託,在週一至週五閉園後的16:30至19:00期間對在園幼兒提供託管服務的,可收取託管費10元/人·天,其中16:30至17:00免收託管費。該工作人員稱,這也不是兩分鐘的問題,收費也確實符合規定,家長口中的“遲了兩分鐘就收費10元”是對政策的誤讀,幼兒園方面需要加強宣傳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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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獨有偶,其實早幾年也發生過,家長遲到接小孩被收費現象。

事件追蹤

“(濟南)市中區鐵路南苑小區往北50米的金太陽幼兒園規定5點到5點半家長接孩子,超過5點半就要罰款,很多家長都被罰過錢。”下班路上堵車,去幼兒園接孩子晚點了就要罰款?最近,張女士看到了孩子上個月的繳費單,很是氣憤。因爲她接孩子晚點10分鐘,被罰了10元。這種收費公道嗎?

家長 幼兒園繳費單多了“其他收費” 原來是接孩子晚了,要罰款

4日下午5點10分,金太陽幼兒園門口,徐女士領着兩個女兒走出了幼兒園,關於罰款的事兒,上個月,徐女士也經歷過。徐女士家住幼兒園不遠,通常都是很準點接孩子,偶爾會因爲做生意太忙而耽誤一會兒,但上個月的繳費單卻讓徐女士很困惑,除了其他正常的收費以外,還有一個其他收費10元。對這個其他收費,徐女士後來諮詢了幼兒園的'老師,老師表示,這是由於上個月遲接了孩子的罰款。“具體是哪天我就不知道了,但是這個罰款不應該啊!”徐女士說。

家住在鐵路南苑小區的袁先生是位教師,妻子工作也很忙,每次都是他接送孩子,由於工作單位離家裏太遠,袁先生接孩子經常遲到,所以被罰款也最多,“我被罰過好多回了,具體多少記不清了。”袁先生有些無奈。

“誰能那麼準時啊?再說,下班的時間經常堵車,晚到10分鐘的情況經常發生,罰款太不合理啦!”張女士也被罰過好幾次,對此非常氣憤。

對於遲接孩子罰款一事,家長楊先生也認爲不妥,“應該人性化一點,誰也不會故意把孩子自己留在這裏吧?罰錢有點傷感情。”

半個小時的時間,記者隨機問詢了5位學生家長,其中3位家長都有被罰的經歷,另外的2位也知道該幼兒園關於罰款的規定,大家一致認爲這種方式不太好。

教育局 省城其他幼兒園也存在這種情況 是否合理,還沒有明確文件規定

記者撥通了市中區教育局托幼辦的電話,對於金太陽幼兒園收取該項費用一事,托幼辦工作人員表示,這種收費,不能稱爲罰款,可以稱爲離園管理費,主要是針對孩子在幼兒園早8點到下午5點之外進行的收費,是對幼兒園工作人員額外工作的一種補貼。目前,省城還有其他幼兒園存在這種情況。至於這種收費是否合理,還沒有明確文件規定。

金太陽幼兒園收取該項費用的問題,前不久已經有家長反映過,市中區托幼辦已經給園長宋女士溝通過,宋女士也表示將取消該費用。

托幼辦工作人員表示,這種事情家長和幼兒園應該相互理解,人性化處理,爲了保證孩子安全,希望家長在幼兒園規定時間內按時接送孩子。

幼兒園 確實有這種收費 這是離園管理費,不能叫罰款

“我們也很無奈,也不想收這個費用啊!”金太陽幼兒園園長宋女士說,幼兒園確實存在這項收費,但是不能叫做罰款,應該叫離園管理費。並且,這項收費都是在《入園協議》上明確註明的,家長也都簽了字。

宋女士告訴記者,孩子們5點放學,幼兒園免費看護孩子到5點半,但是有些家長接孩子確實很晚,爲了保證孩子安全,學校要有專門老師看護,老師的這些加班費用就要有人出,所以,幼兒園就做出了這個無奈的決定。

據宋女士介紹,目前,金太陽幼兒園有200多個孩子,出現這種5點半以後再來接孩子的情況很少,一個月也不過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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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類事件屢屢發生,幼兒園對晚接孩子的家長收服務費,家長爲此對園方多有微詞,指責額外收費不合理;幼兒園也有苦衷,怪家長只顧自己,不體諒老師。其實,如果雙方能換位思考,以對孩子負責的態度考慮問題,就能減少或避免衝突。對幼兒園來說,規定孩子接送時間應當儘可能考慮方便家長,對孩子盡責。而家長如不能按時接孩子,給老師一點經濟上的補償也是應該的。這需要幼兒園與家長充分協商,約定收費標準和教師責任,而不是把收費作爲園方懲罰家長或者創收的手段。

無論怎樣,老師和家長都不能忽視自己的行爲對孩子的影響。如果家長由於工作脫不開身,最好事先告知孩子,並拜託老師照管和給予安撫,以免孩子產生心理焦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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