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失業保險領取條件

本文已影響2.82W人 

宿遷失業保險領取條件,失業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以下分享宿遷失業保險領取條件。

宿遷失業保險領取條件1

一、宿遷市公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

1、勞動者按規定參加了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及其以上的。

2、勞動者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具體包括:

a、終止勞動合同的;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b、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c、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d、用人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勞動者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3、勞動者已辦理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的。滿足以上三條的失業人員可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二、宿遷市公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

1、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累計繳費時間每滿1年的,可領取3個月失業金;

2、滿5年不足10年的,從第5年開始,累計繳費時間每增加1年增加1個月的失業金,最長爲18個月;滿10年及以上的,爲24個月。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定比例確定。

3、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標準的80%發放

失業金是爲了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失業金領取條件有哪些呢?失業金在領取時限及發放都有哪些標準呢?本文將爲大家詳細介紹2017年失業金領取條件及發放標準。

宿遷失業保險領取條件

三、宿遷市公失業金領取條件

1、按規定履行失業保險繳費義務滿一年;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指終止勞動合同、與單位協商解除勞動關係或被單位開除除名或違紀辭退);

3、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四、宿遷市公失業金髮放標準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爲782元;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爲809元;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爲836元;

4、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爲863元;

5、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爲891元;

6、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一律按782元發放。

7、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助費由588元調整到618元。

宿遷失業保險領取條件 第2張

五、宿遷市公失業保險金申請流程

先由您原所在單位到市勞動就業管理局辦理失業備案手續,經審覈後,再由您本人攜帶相關材料到失業保險科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

失業保險金申請材料

由本人攜帶身份證、戶口、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照片六張(2寸2張、1寸4張)、就業失業登記證、城區工商銀行卡。

六、宿遷市公失業人員領取失業金時限標準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2、累計繳費時間滿2年不滿3年的,領取6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3、累計繳費時間滿3年不滿4年的,領取9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4、累計繳費時間滿4年不滿5年的,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5、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的,領取1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

6、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以上的,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宿遷失業保險領取條件2

2022年宿遷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應當持原單位爲其出具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以及其他規定的材料,在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之日起六十日內到受理登記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

2022年宿遷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1、網上申報

登錄江蘇政務服務網(http://sq、jszwfw、gov、cn/) 實名登錄,在宿遷市人社局下選擇“失業保險待遇給付”,點擊“在線辦理”,上傳所需材料點擊“提交”後網上申報完成。

2、材料送達

辦理失業保險待遇的相關紙質材料可郵寄至服務窗口,郵寄地址爲:宿遷市洪澤湖路156號便民方舟1號樓3樓6號窗口 聯繫電話:84359569。

3、材料審覈

經辦人員在接收到網上申報信息後進行業務審覈,報送審批。

4、辦結告知

通過網上申報和後臺審覈,在辦理結束時,將《失業保險待遇給付辦結告知書》郵寄給個人,告知失業保險待遇相關內容。

宿遷失業保險領取條件 第3張

2022年宿遷失業保險金多少錢

1、覈定期限

《宿遷市失業保險市級統籌暫行辦法》第十七條:失業人員領取失業金期限根據其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累計繳納失業保險年限確定,繳費滿1年享受2個月失業金,最長不超過24個月。

2、覈定金額

失業保險金的標準,繳費不滿10年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40%確定;繳費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45%確定;繳費20年以上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50%確定。

失業保險最低發放標準不低於宿遷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3倍。

失業保險金待遇達到每月1620元最高標準和外地失業保險金待遇轉移在本縣代發人員不享受此次待遇提高。月領失業保險金待遇調整最高的爲163元。

宿遷失業保險領取條件3

補助對象

2022年3月至12月期間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以及2022年3月至12月期間新增的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

發放標準

符合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可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對申領時參保繳費累計滿1年及以上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爲每人1000元/月;對申領時參保繳費累計不足1年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爲每人600元/月。

申領渠道

符合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應在2022年12月31日前至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進行申領,或登錄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進行網上申領。

宿遷失業保險領取條件 第4張

其他事項

領取期間不享受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失業補助金只能享受一次,不得跨統籌地區重複申領享受。發放失業補助金期間,不辦理失業保險關係轉出(轉入)。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期滿、被用人單位招用並參保、死亡、應徵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被判刑收監執行,以及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停止發放失業補助金。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