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021

本文已影響7.9K人 

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021,由於疫情的關係很多人失業在家,對此國家發放了失業補助金,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領取,下面小編帶大家簡單瞭解一下2021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及標準。

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及標準1

一、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勞動者按規定參加了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及其以上的。

2、勞動者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具體包括:

a、終止勞動合同的;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b、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c、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d、用人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勞動者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e、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3、勞動者已辦理失業登記和求職登記的。

滿足以上三條的失業人員可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021

二、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

1、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累計繳費時間每滿1年的,可領取3個月失業金;

2、滿5年不足10年的,從第5年開始,累計繳費時間每增加1年增加1個月的失業金,最長爲18個月;滿10年及以上的,爲24個月。失業保險金髮放標準以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定比例確定。

3、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資標準的70%發放,滿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標準的80%發放。

三、失業保險金領取金額

其領取金額一般爲當地最低生活水平左右。如果參保了失業保險,可以在失業狀態下享受失業補貼金。

綜合上面所說的`,失業金的給予只有符合法律所規定的條件才能給予。特別要注意的是,失業金的申請,必須滿足勞動者被迫停止就業的條件。如果是屬於自己主動離職的,即使其它的情況符合條件,也是不能申請的。

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及標準2

2021年失業補助金髮放標準

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關係的失業人員累計繳費2年以上的(含2年),按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0%執行(即960元/月);累計繳費1年以上(含1年)不足2年的,按失業保險金標準的60%執行(即720元/月)。

參加失業保險不足1年或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按失業保險金標準的50%執行(即600元/月,)具體以當地發放的金額爲準。

哪些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的失業人員、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關係和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參保失業人員,2020年3月至12月仍處於失業狀態的,均可申領失業補助金。

失業金怎麼領取呢?

首先 我們需要了解一個公式那就是:失業金領取金額=所在地區失業金標準x領取月份

失業金標準的計算:失業人員從第一個月到第十二個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標準,根據其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確定。而且這個標準應該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和不高於當地最高工資標準。

失業金的領取月份的計算:繳納失業金時間滿一年不足2年的,領取的期限爲2個月。 然後遞增,每滿一年,領取月份加2個月。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