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私人錢被起訴多久可以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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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私人錢被起訴多久可以判決,欠錢還錢是我們生活中很常看見的民事訴訟,對於這一類的訴訟其實是相對來說比較簡單的,但是還是有很多的人都不太瞭解,以下了解欠私人錢被起訴多久可以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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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簡易程序的,3個月內通知開庭;適用普通程序的,6個月內通知開庭。

具體時間視法官安排爲定。

一般而言,向法院提交起訴書後並繳納訴訟費後,代表法院已經成功立案,該訴訟將依照法定程序審判。

根據案件性質不同,各個案件的審判實踐也不盡相同。

常見的因民間債務糾紛起訴至法院的,屬於民事糾紛,適用《民事訴訟法》關於期限的相關規定。

在民訴法中,雖然對於什麼時候開庭並沒有具體明確的規定,但對於案件審結期限有嚴格規定,各級法院法官都會在規定時限內結案。

因此,從確定的案件審結期限,我們同理可以推定出開庭期間區間,法院會在該期間內通知訴訟當事人開庭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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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的規定,我們可以得知,民事案件分別可能適用普通程序、簡易程序以及額外需要延長審理期間的三種訴訟情況。

簡易程序適用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民事關係簡單的案件,該程序審理期限爲3個月。

其次,大部分案件適用一審民事普通案件的審理程序,其審理期限爲6個月。

對於民事關係複雜,證據繁多,適用普通程序不能按時審結的,經一審法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期限,若案情重大複雜,仍不能審結的,需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在之前的基礎上再三個月。

而常見的民事債務債權關係,通常案件比較簡答,證據確實充分,事實清楚,大部分使用簡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即可審結。

這代表着,成功立案後,開始計算案件審判期限。

法院法官適用普通程序的,會在立案後6個月內通知訴訟當事人開庭。

而案件適用簡易程序的,法院會在3個月內通知訴訟當事人到庭參加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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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債務糾紛去法院起訴的流程一般是6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審限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 審限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一百七十六條 二審審限

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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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麼?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綜上所述,債務糾紛到法院起訴的整個審理流程一共需要多長時間的這個問題,事實上還是要根據債務糾紛案件的難易程度確定的,另外,到法院起訴後,即使法院立案,並不代表馬上就會安排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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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欠錢民事訴訟一般多久?

民事訴訟一審期限一般爲六個月,二審爲三個月。其中民事訴訟時效爲兩年。如果欠錢提起的民事訴訟爲普通債權訴訟,那麼訴訟時效爲兩年。

二、民事訴訟的流程

1、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3、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開庭審理

宣佈開庭,覈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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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5、宣判

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區分對待: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通常而言,一審期限爲六個月,特殊的情況法院另作規定。與此同時,當事人如果有任何的疑問,一定要在期限內提出來,可以減少不必要的情況發生。其中訴訟的時效爲兩年,超過訴訟時效的案件,法院是不予受理的,所以大家務必儘早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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