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和實刑對子女影響的區別

本文已影響2.79W人 

緩刑和實刑對子女影響的區別,我們都知道犯法是需要被判刑的,這是非常不對的行爲,大家都知道違法不僅對自己有影響,對自己的子孫後代都是有很多的影響的,以下分享緩刑和實刑對子女影響的區別。

緩刑和實刑對子女影響的區別1

1.不管實刑還是緩刑,對於子女的影響區別不大:

2.對於本人的影響:除了被判處實刑需要到監獄、看守所等處服刑外,還有對於以後的影響:

判處實刑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如果執行完畢5年以內再犯罪(故意犯罪、有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構成累犯,應當從重;但是宣告緩刑的,不存在這個問題。

判處實刑的,不能入職某些工作,如有些工作的招考簡章明確要求“因爲犯罪被判處刑罰的”;這個要求,證明被宣告緩刑的,符合招考條件。

緩刑和實刑對子女影響的區別

緩刑

指對被判處一定刑罰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內附條件地不執行所判刑罰的制度,是對刑罰的暫緩執行,其執行形式爲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爲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

緩刑不是一種刑罰,而是一種刑罰的執行方式。緩刑與死刑緩期執行是截然不同的概念,需要在認識和運用中加以區別。

緩刑和實刑對子女影響的區別2

一、判處拘役緩刑對子女的影響是什麼?

判處拘役緩刑對子女的影響是,子女參加公務員考試、警校招生、軍校招生、銀行招聘、國企招聘的,只要需要審查個人檔案,檔案審查時無法通過的,判處拘役緩刑建立在構成犯罪的基礎上,但拘役和緩刑是不一樣的:

1、執行方式不同

拘役一般是在看守所執行;緩刑暫不執行收監,

2、定義不同

拘役是指短期剝奪罪犯人身自由,就近拘禁並強制勞動的刑罰。

緩刑,全稱暫緩量刑,也稱爲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爲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

二、緩刑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緩刑和實刑對子女影響的區別 第2張

三、緩刑期間需要遵守哪些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緩刑和實刑對子女影響的區別 第3張

四、被判處拘役緩期執行公司可以辭退嗎?

被判處拘役緩期執行的,公司可以辭退。根據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在司法實踐中,被判處拘役,但宣告緩期執行的,也會有犯罪記錄,犯罪記錄終身無法消除犯罪記錄,不僅會影響子女,對犯罪分子本人也會產生以上影響。除了會造成這些影響之外,犯罪記錄不會影響子女的其他合法權益,日常生活中找工作或者考學校,也不是都需要進行檔案審查。

緩刑和實刑對子女影響的區別3

會影響到子女的參加公務員考試、徵兵、銀行、國企、事業單位、軍校和警校等的政審。擴展資料:酒後駕車:酒後駕駛機動車延長了暫扣駕駛證的時間,時間爲六個月,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增加了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規定。

醉酒駕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增加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針對該行爲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刑罰對公務員公職待遇的影響

一、公務員被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或雖然被追究刑事責任但免於刑事處罰的,可以不開除公職,被處緩刑以上責任刑罰的(包括緩刑),一定開除公職。

(一)《刑法》第37條:免於刑事處罰,是人民法院認定某種行爲構成犯罪,因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判決免予刑罰的一種處罰,是有罪而免罰,仍然構成刑事犯罪。

但是可以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予以訓誡或者責令具結悔過、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或者由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者行政處分。

(二)《公務員法》第24條: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不得錄用爲公務員;

(三)《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17條 :行政機關公務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判刑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肯定開除,其他刑罰如拘役、管制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肯定開除)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22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三、在職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的工資待遇處理

根據《中組部人社部監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公務員被採取強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處罰工資待遇處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人社部發〔2010〕104號)

緩刑和實刑對子女影響的區別 第4張

(一)公務員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間,停發工資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資的75%計發生活費,不計算工作年限。

經審查覈實,公安機關撤銷案件或人民檢察院不起訴或人民法院宣告無罪、免予刑事處罰,未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行政拘留,且未受處分的,恢復工資待遇,減發的工資予以補發,被採取強制措施期間計算工作年限。

(二)公務員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發工資待遇。

(三)公務員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和行政拘留期間,未被開除的,停發工資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資的75%計發生活費,不計算工作年限。期滿後的工資待遇,根據所受處分相應確定。

(四)公務員受到刑事處罰,處分決定機關尚未作出開除處分決定的,從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之日起,取消原工資待遇。

(五)公務員受到刑事處罰,經再審宣告無罪或免予刑事處罰,原開除處分決定被撤銷,不再給予處分的,從處分變更的次月起恢復工資待遇。

原判期間和刑罰執行完畢至開除處分決定被撤銷期間,被停發的工資由單位補發。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以前,原判期間和刑罰執行完畢至開除處分決定被撤銷期間計算工作年限。

(六)公務員受到刑事處罰,經再審宣告無罪或免予刑事處罰,原開除處分決定被變更的,根據變更後的處分相應確定工資待遇,從處分變更的次月起執行。

原判期間和刑罰執行完畢至開除處分決定被變更期間,被多減發的工資由單位補發。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以前,原判期間和刑罰執行完畢至開除處分決定被變更期間計算工作年限。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