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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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推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一、進貨查驗記錄

管理人員及查驗人員;進貨查驗的具體內容包括(食品供貨者的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並保留相關證明的複印件備查。查驗食品品種和批次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質量檢驗合格報告、進口食品的商檢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文件並複印備查);爲了提高食品安全水平也可以採取先進技術手段。

記錄法律、法規要求的記錄事項。經營預包裝食品應查驗食品標籤名稱、規格、淨含量、生產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

保質期;貯存條件等內容並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內容、警示標誌、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等內容;經營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查驗記錄方式及時間;操作辦法;制度落實人等。

二、食品貯存管理和散裝食品標籤標註

主要內容:

1、食品貯存場所設專門區域,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設有隔離地面10釐米以上的平臺和層架,有良好的通風、防潮、防鼠設施;散裝食品要有專用食品容器,並符合標籤標註制度要求。

2、食品貯存場所、經營場所與經營品種、數量相適應;食品區和非食品區、食品區內預包裝食品與散裝食品、冷凍、冷藏、保鮮食品應具有明顯區分或隔離標誌(食品專櫃)並保持清潔;嚴禁放置廢棄物處理設施,以防止污染。

3、銷售散裝食品做好標籤標註工作,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食品經營者銷售生鮮食品和熟食製品,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所南非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盛放散裝食品的容器和工具應符合國家標準,定期清洗,消毒。

三、從業人員健康檢查

主要內容:

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食品經營,其檢查項目等事項應當符合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

患有痢疾、傷害、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疾病的從業人員。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淨,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物工具。

四、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

主要內容:

1、聘請有關部門人員,不定期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專題講座,學習有關衛生管理,衛生法律、法規,腸道傳染病的預防等衛生知識,以提高員工的食品安全防護素質。

2、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培訓班學習,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3、堅持每月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對不能達到食品安全要求的人員實行停崗培訓,待合格後再行上崗。經培訓仍不合格者予以勸退。

4、對培訓情況記入培訓檔案並保存。

五、食品安全檢驗

主要內容:

商場、大型超市應當配備快速檢測設備和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快速抽樣檢測。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經營。

六、運輸工具安全、無毒、無害、清潔

主要內容:

明確食品經營貯存、運輸、裝卸等環節容器、工具和設備管理人員,在食品經營者貯存、運輸和裝缷食品時使用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七、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下架退市

主要內容:

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並執行食品退市制度。食品經營企業自檢或根據有關部門的通報,發現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採取如下措施。

一、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

二、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

三、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並登記造冊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四、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五、按照工商部門的要求進行處理。

明確不合格食品下架存放地及具體操作人員及制度落實人員。

八、食品安全應急預案

主要內容:

成立機構、組成人員,明確各自責任;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如何落實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及時向工商、衛生等有關部門報告;在處置食品安全事故中採取哪些措施;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九、食品質量承諾

主要內容:

(一)堅決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承擔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到誠實守信,依法經營。

(二)認真執行國家有關的質量、計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規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後三個環節,爲消費者提供安全、符合國家標準的食品。

(三)嚴把食品市場準入關和食品進貨渠道,按要求建立進貨查驗、購銷臺帳、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假冒僞劣食品、不合格食品進入本店,杜絕以次充好、缺斤少兩,杜絕價格欺詐,不發佈虛假廣告、虛假信息欺騙誤導消費者。

(四)保證銷售食品的質量,不銷售《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的禁止銷售的食品及失效、變質的食品。

(五)保證銷售的食品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有中文標明的食品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六)不僞造食品產地,不僞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

(七)不銷售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不欺詐消費者。

(八)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履行更換、退貨等義務。

(九)本制度採用在店內顯著位置張貼等承諾方式向社會公示,便於社會監督。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本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職責人義務,嚴把食品質量關,建立和執行以下與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管理制度,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和培訓管理制度。1、從業人員務必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2、從業人員務必持續良好的個人衛生。3、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保存三年。4、本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務必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並經考覈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5、定期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做知法守法的模範。

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1、組織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法律和知識培訓;2、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職責制度;3、檢查食品經營過程的安全狀況並提來源理意見;4、對食品安全檢驗工作進行管理;5、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6、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7、配合食品藥品監督機構對本單位的食品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如實帶給有關狀況;8、與保證食品安全有關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與報告制度。1、每一天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改善,並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2、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每一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指導、督促、檢查員工進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規範。3、對貯存、銷售的食品進行定期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貼合安全標準的食品,主動下架退市,停止銷售,並做好退市記錄。4、對發現不貼合安全標準的食品,通知相關食品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做好相關記錄,將狀況及時報告轄區食品藥品管理部門。5、用心配合食品藥品管理部門依法開展的各項檢查活動,如實帶給被檢查食品的票證、貨源、數量、存貨地點、存貨量、銷售量等相關信息。6、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及時採取處置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在2 小時內報告事故發生地食品藥品管理部門。7、 因食品安全管理和經營的需要,修改、增加的相關制度及經營項目及時書面報告食品藥品管理部門。

四、食品進貨查驗和批發記錄制度。本單位採購食品,應當認真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索證檔案,不從無合格經營資質的供貨者處進貨,不理解來歷不明的上門送貨行爲,不經銷三無(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食品和過期變質等違法食品,保證所售食品質量安全。向供貨者索取進貨憑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時,向購貨者帶給銷貨憑證。按食品藥品管理部門要求,建立食品銷貨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銷貨日期等資料。妥善保管書式臺帳檔案,條件允許狀況下,建立電子臺帳,臺帳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五、食品貯存管理與廢棄物處置制度。1、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或設專門區域,不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2、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黴、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3、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誌,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4、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資料。5、建立食品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生蟲,及時清理不貼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和清理廢棄物質。6、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應採取防鼠、防蟲、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持續乾燥清潔,整齊有序。

六、不合格食品召回及處理制度。本單位發現經營的食品不貼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儘可能及時召回已售出的問題食品如實記錄下櫃和召回狀況,並向食品藥品管理部門報告。國家監管部門通報要求下櫃停售的不合格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櫃,採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燬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羣衆反映大、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櫃,經鑑定合格再重新上櫃銷售。

七、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制度。1、本單位加強對臨近保質期食品的管理,杜絕過期食品上櫃銷售。臨近保質期食品標準如下:(一)保質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期滿之日前45天;(二)保質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期滿之日前20天;(三)保質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期滿之日前15天;(四)保質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期滿之日前10天;(五)保質期在16天以上不足30天的,期滿之日前5天;(六)保質期在3天以上少於15天的,期滿之日前2天。2、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臨近保質期標準,在醒目位置提醒消費者注意查看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和有效日期。建立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或專櫃,並在醒目位置標明“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櫃)”,“請在保質期內食用完畢”字樣。3、將正常食品與臨近保質期食品捆綁銷售的,或者將臨近保質期食品作爲贈品的,要在該臨近保質期食品上粘貼“臨近保質期食品”標籤等方式,向消費者作出醒目的提示或告知,並不得隱藏該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4、對於現場製售及廠家配送的涼拌菜、散裝熟肉製品、糕點(無餡料的熱加工產品除外)等易腐敗變質的食品,做到當天生產、當天銷售;當天未售出的不再進行銷售。5、現場製售食品的原料、成品以及散裝食品應每批次標明入庫日期和保質期限,出庫銷

售應先進先出。倉庫區域要設立明顯的退換貨區域並加貼醒目標籤,防止和正常食品混淆,防止員工誤將過期食品上架銷售。6、建立營業場所臨近保質期食品定時、定人、包片的日常清查制度。定期檢查庫存和待銷售食品,發現食品臨近保質期時,應及時轉至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或專櫃。

八、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1、爲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要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狀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設備等,立即採取封存等控制措施,並自事故發生之時2小時內向食品藥品管理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大。3、用心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九、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有關食品售後服務規定,努力提高售後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用心配合食品藥品管理部門、消保委處理消費者投訴,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則,用心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十、散裝食品標籤標註制度 。散裝食品應設置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誌區分或隔離。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置相應的溫度調節、洗滌和存放設備、設施。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品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資料。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製作單位: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

爲進一步規範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強化學校食品安全自律意識,保障廣大師生飲食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建立月度自查制度。校長是月度自查的第一責任人,應當定期組織召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專題會議,每月組織食堂食品安全檢查,強化食品安全風險防控措施,及時解決重大食品安全隱患問題,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月度自查的檢查重點爲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從業人員管理、環境衛生、加工操作、原料貯存、進貨查驗、索證索票、臺賬記錄、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劑管理、相關公示項目等內容。

三、月度自查要做好詳細檢查記錄。檢查後認真填寫,所有自查記錄需留存完整,歸檔管理。

四、學校主要負責人應親自參加月度自查工作,並在檢查記錄上現場簽字確認。確因特殊情況無法親自參加的,需備註說明。

五、月度自查情況應及時在食堂醒目位置進行公示。

六、學校對通過自查發現的食品安全隱患問題應及時落實整改,並將整改情況作好相關記錄。若發現有重大食品安全隱患的,應當及時報告屬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

七、學校應當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檔案,《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檢查記錄應當歸檔管理。

八、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通過對學校食堂開展季度檢查、督導抽查、飛行檢查等,及時督導檢查學校食堂的月度自查工作開展情況。督導檢查應從檢查《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月度自查表》和整改記錄入手,審查自查過程實際情況,自查是否有針對性、發現的問題是否客觀存在、整改是否及時到位等。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

爲加強全鎮食品安全的綜合監督和組織協調,建立統一、協調、權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機制,實現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特制定長寧鎮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一、會議制度

(一)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會議

1、會議組織:會議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由組長召集並主持,全體成員參加。

特殊情況,可由組長委託副組長決定臨時召開。

2、會議內容: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縣有關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研究全鎮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討論決定有關食品安全監管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計劃,部署食品放心工作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聯合督查工作,協調解決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各職能單位彙報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情況,提出存在問題及建議;督促檢查會議確定事項的落實情況。

(二)食品安全聯絡員會議

會議原則上每個季度召開一次,由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副組長召集,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各協管員參加。

特殊情況,可由辦公室主任決定臨時召開。

會議內容是研究落實食品安全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任務和日常協調工作,討論決定需上報的有關事項。

會議須做好記錄並形成會議紀要,報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組長閱知。

二、案件舉報受理與事故查處制度

(一)領導小組設立食品安全案件舉報中心(設在黨政辦),負責受理食品安全案件的投訴舉報工作,舉報中心應與各職能單位所接舉報協調統一後,方可彙總向社會公佈。

(二)各職能單位按照首接負責的原則,及時處理投訴舉報的案件。

對涉及多個部門職責的案件和食品安全突發事故,職能單位接報後要及時報告舉報中心,由舉報中心統一協調處理。

對食品安全突發事故,舉報中心接報後應立即報告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

(三)鎮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制定《長寧鎮食品安全突發事故報告制度》和《長寧鎮食品安全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各職能單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職責,制定相應的報告制度和應急預案。

三、信息收集、發佈及報告制度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收集、彙總、分析整理和傳遞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向社會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負責食品安全信息網絡互聯互通建設的協調。

(二)各職能單位應指定一名幹部擔任信息聯絡員,負責本系統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報送工作。

各部門信息聯絡員的確定和變動,須及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信息報送的內容包括本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規劃、年度和階段性工作計劃(總結)、專項整治方案及實施情況、食品安全突發事故查處情況和質量抽檢結果等。

上述有關內容按規定及時報送,並於每季度末月20日前報送一次綜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動態信息。

(四)統一發布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情況和調查(結論)、重大節目和活動期間的食品安全狀況、食品安全質量抽檢結果、全鎮範圍內食品安全警示信息等。

四、宣傳培訓制度

(一)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協調,定期不定期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活動,各職能單位按照各自職能分工,相互配合,通過各種形式,動員社會參與,進行科普教育,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協調,結合各職能單位、各村聯絡員的工作實際需要,開展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培訓,不斷提高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

一、保持餐廳環境整潔。紗窗、紗門、紗罩、門簾、風幕、滅蠅燈等設施運轉正常,鼠、蠅、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過國家有關要求。保證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設施運轉正常。

二、必須使用消毒後的餐飲具,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擺臺上桌。做好檯面調料、牙籤、檯布、餐巾、餐具等清潔衛生工作,及時更換破損的調料盒、檯布、餐巾、餐飲具等。

三、供顧客自取的調料,應當符合相應的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並做到及時更換,防止過期、黴變。

四、擺臺後或有顧客就餐時不得清掃地面,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應收回保潔。

五、端菜時手指不得接觸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觸客人餐具。

六、取冰塊時應用工具,不用時應懸掛或放置於消毒水內。製冰機用水應經過淨化處理。

七、客人用的小毛巾,必須及時回收清洗消毒,最好使用一次性消毒毛巾。

八、刀、叉、茶杯、酒杯等不得用檯布或抹布擦拭。

九、食品上桌距開餐時間不超過2小時。

十、當發現或被顧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常或可疑變質時,應立即撤換該食品,並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備餐人員要立即檢查被撤換的食品和同類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安全。

十一、備餐櫃內不得放置與開餐無關的物品及個人用品。工作結束後及時做好檯面、地面等的清掃整理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

1、進銷臺帳制度:主要包括如實記錄每種食品、進貨時間、來源、名稱、規格、數量等內容,還要記錄銷售的食品名稱、流向、時間、規格、數量等內容,以及執行制度的具體負責人員、職責範圍和責任方式,記錄的各類臺帳的整理保管等內容。

2、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制度:認真落實以採取索證索票的方式,審驗食品生產者或者供貨者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以及執行該制度的具體負責人員、職責範圍和責任方式,備案的各類證、票的整理保管等內容。票據保存2年以上。

3、質量承諾制度:對其經營的食品的質量保證的承諾,以及採取質量先行負責、質量“三包”等方式,落實質量承諾責任和違反質量的責任。

4、食品下架退市制度:應當要嚴格食品退市制度,對自行檢查出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超過保質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監管機關公佈的不合格食品,及時採取停止銷售,退回供貨方、銷燬等有效措施等內容。

5、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經營者發生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

費者,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並對已經售出的食品,在能夠覆蓋銷售範圍內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負責將食品追回等內容。

6、食品貯存清理制度:在經營食品中,食品經營者應當具備符合衛生和安全條件的食品貯存場所,使用法律、法規和其他規章制度要求的設備和工具,採取科學、衛生、安全的方法,對食品進行貯存和對貯存場所進行清理,定期檢查經營場所的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食品內容。銷售的食品應離污染源25米以上。

7、散裝食品管理制度:在經營過程中,對經營和貯存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和貯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聯繫方式,散裝食品的衛生措施、安全措施。

8、從業人員管理及健康檢查制度:對其從業人員在食品進、銷、存、損、退等各個環節的工作職責、日常管理、責任範圍及追究,以及對從業人員身體健康狀況是否符合法寶的從業要求進行檢查,對不符合要求的更換崗位或者不得繼續從事相關工作等內容。

9、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及應急預案:在經營活動中發生或發現食品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報告,以及事先制定預防方案,並按照預案採取有效應急措施,阻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把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等內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產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二、新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實習工、實習學生必須取得健康證明後上崗,杜絕先上崗後查體的事情發生,同時進行相關培訓。

三、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督促“五病”人員調離崗位,並對從業人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生產經營、

五、當觀察到以下症狀時,應規定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採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溼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

六、食品從業人員應堅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禁止長髮、長鬍須、長指甲、戴手飾、塗指甲油、不穿潔淨工作衣帽上崗和上崗期間抽菸、吃零食以及做與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無關的事情。

七、對食品從業人員實行德、能、勤、紀綜合考覈,具優者給予表揚或獎勵:對綜合考覈成績欠佳者進行批評教育使其改正;對不改者勸其離崗或規定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八、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訓,並做好培訓記錄。

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餐飲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並經考覈合格後,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訓。

3、餐飲服務食品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初次培訓時間分別不少於20、50、15課時。

4、新參加工作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5、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覈,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週,待考試合格後再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覈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

一、制定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髮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五、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爲。

七、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八、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1、每年至少組織實施一次制度自查,檢查本單位各項食品安全制度的合法合規、執行及改進狀況。

2、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等級制定日常自查頻率。高風險食品及其經營過程至少每季度自查1次,中風險食品及其經營過程至少每半年自查1次,低風險食品及其經營過程至少每年度自查1次。

3、自查內容涵蓋本單位經營過程中的各項操作規程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要求。

4、本單位食品經營活動過程中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消費者投訴、供貨者通知等渠道獲知食品安全風險信息後,應立即開展專項自查。自查發現不符合操作規程的立即糾正,發現不合格食品的應執行不合格食品處置制度,發現有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立即停止相關食品經營活動,並向轄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

爲了使經營和服務提供過程得以有效控制,保證產品按計劃實現,並符合規定的要求。

1、理貨科應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對所有食品做好驗收與記錄工作。

2、營業部應嚴格執行“進、銷、存”的相關規定,在進貨環節配合收貨部嚴格執行《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在銷售環節,做好防蟲防塵,做好覆蓋,禁止脫離冷鏈銷售,並做好銷售臺賬記錄;在貯存環節,嚴格執行《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3、對於銷售的商品,要對原料進行嚴格管理,規範食品添加劑得使用與貯存,精確填寫食品添加劑使用記錄,並嚴格執行《廢棄物處置制度》。

4、對於食品從業人員,嚴格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訓管理制度》,每天對從業人員的健康證、個人衛生進行檢查並規範

5、門店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對食品經營過程中的相關規定和制度要嚴格檢查並記錄;進行風險評估,及時向門店店長報告。

6、對於在食品經營過程中,存在食品安全風險的行爲,門店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一一門店店長要及時予以糾正,並規範制度與過程的控制。

場所環境、設施設備清潔維護制度

1、建立並落實餐飲服務經營場所環境,設施、設備及加工用具、容器清潔消毒和維護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照要求保持清潔和良好狀況,使場所及其內部設施隨時保持清潔。

2、經營場所內環境(包括地面、排水溝、牆壁、天花板、門窗等)應保持清潔和良好狀況。廢棄物及時清理,清除後的容器應及時清洗,必要時進行消毒。

3、應定期進行除蟲滅害工作,防止害蟲擎生。除蟲滅害工作不得在食品加工操作時進行,除蟲滅害時對各種食品(包括原料)應有保護措施,避免污染食品、食品接觸面及包裝材料。

4、設施、設備及工具容器可採用化學消毒方式,其有效氯濃度爲250mg/L,一般工具、容器消毒作用時間爲5分鐘以上。應使消毒物品完全浸沒於消毒液中。消毒後以潔淨水沖洗乾淨。

5、使用的洗滌劑和消毒劑應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要求。

6、用於清掃、清洗和消毒的設備、用具應放置在專用場所妥善保管。

7、應建立設施維修保養制度,並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運行狀況。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爲了使店對採購產品的質量實施有效控制,確保採購產品的質量符合國家及店有關規定要求,且價格合理、交貨及時,保障經營相關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進行管理。

第一條、爲了加強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經營單位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進入本經營單位的食品都應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包括:食品流通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等),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複印件。

第三條、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覈對,內容包括:

(一)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二)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認證認可標誌;

(三)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定量包裝商品的淨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四)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五)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六)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誌或中文警示語。

第四條、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落實進貨查驗記錄工作,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保證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應統一保管,保存期限不得少於兩年,接受行政執法部門的檢查。

第八條、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僞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食品儲存管理制度

1、食品與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倉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個人物品和雜物。

2、倉庫內要定期清掃,保持倉庫、貨架清潔衛生,倉庫應定期做好清潔衛生消毒工作,每日進行防蠅、防鼠、防蟑檢查和打掃衛生,每月進行一次消毒、殺菌,並作好記錄。

3、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合格證明或檢疫證明的檢查驗收工作。腐爛變質、發黴生蟲、有毒有害、摻雜摻假、質量不新鮮的'食品,無衛生許可證的生產經營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證的食品不得驗收入庫。

4、做好食品數量、質量入庫登記。應合理使用倉容,堆碼整齊、牢固,無倒置現象。庫存食品應按保質期遠近依序存放,先進先出,不同批號食品不得混垛。

5、食品按類別、品種分架、隔牆、離地整齊擺放,散裝食品及原料儲存容器加蓋密封,同時經常檢查,防止黴變。

6、肉類、水產品、禽蛋等易腐食品應分別冷藏貯存。用於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明顯標識並有溫度顯示裝置。肉類、水產類分櫃存放,生食品、熟食品、半成品分櫃存放,杜絕生熟混放。

7、冷凍設備定期化霜,保持霜薄(不得超過1cm)、氣足。

8、經常檢查食品質量,及時發現和處理變質、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9、倉庫內應保持乾燥、整潔、通風,地面清潔,無積水,門窗玻璃潔淨完好,牆壁天花板無黴斑、無脫落,防蟲、防鼠、防塵、防潮、防黴、防火設施配置齊全、措施得當。

10、非倉庫員工不得進入倉庫。進出倉庫要換倉庫專用鞋預防灰塵。

11、倉庫內不得吸菸、喝酒、進食,不得存放與保健食品存放無關的私人雜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廢棄物處置制度

爲維護食品經營場所環境衛生,確保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及《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封閉式垃圾容器,並做到垃圾日產日清。

二、保持室內外環境清潔,無蚊蠅、老鼠孽生。有防蠅、滅蠅、防鼠、滅鼠及滅蟑螂措施。

三、保持地面清潔、下水道通暢(與外相通的下水道或其他洞口安裝防鼠鐵絲網或鐵柵),無積水。

四、保持營業場所整潔、無積灰,牆壁及天花板無黴斑,無脫落。

五、店面周圍25米內無坑式廁所、垃圾堆等污染源,並保持通風、防黴、防潮。

六、建立廢棄物處置臺賬,詳細記錄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定期向監督部門報告

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一、目的:對已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迅速做出應急響應措施,並認真做好食品安全處置工作,使各級領導和相關部門掌握相關情況,取得指導和處置的主動權,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影響,特制定本方案。

二、定義: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於食物,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三、責任

1、本單位負責人負責在第一時間立即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情況。

2、本單位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對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食品安全問題進行記錄,並配合相關部門分析和處理。

3、本單位食品安全專(兼)職管理人員負責制定必要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在食品安全事故中對食品安全等問題進行統籌協調和儘快解決。

4、本單位負責人在發生疑似或認定爲食品安全事故後負責配合執法人員對可疑食品進行封存留樣(每個品種留樣量不少於200克,在冷藏條件下保存48個小時)及現場控制等具體工作。

5、本單位各相關部門負責本崗位的食品安全生產工作,如出現食品安全事故後配合政府相關各部門進行原因調查和分析,妥善處置所涉及的不安全食品和原料。

四、工作程序

1、報告原則

每名員工有義務在第一時間報告或越級報告本單位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

2、報告程序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本單位各部門負責人應立即向主管領導彙報,對於重大的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向企業主要負責人報告,並在兩小時內及時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任何部門或者個人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①初次報告

儘可能清除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發病人數、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繫人員及聯繫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

②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級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後對類似事故的防範和處置建議。

3、食品安全事故處置

本單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應立即停止經營活動,對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櫃)等待調查人員查驗,禁止繼續使用和擅自銷燬可疑食品、原料:對製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廚房燈可能的中毒現場進行控制;在執法人員到達後,積極配合執法人員對中毒事件進行調查處理。

五、責任追究

1、本單位負責人及各部門負責人必須保持每天24小時聯絡通暢,對無法聯絡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2、本單位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爲本部門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的第一責任人,如事故發生後,要及時要求實事求是上報,不得遲緩、漏報和瞞報,如因報告不實,影響領導決策,影響事件處理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哪一級發生遲報、漏報、瞞報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嚴肅查處。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

一、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組織開展食品經營活動。

二、經營食品應當符合環境衛生要求,具備食品銷售、儲存、運輸和裝卸的衛生條件。

三、從事食品經營的人員應當遵守衛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規定健康要求的人員,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應當對採購的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覈對,禁止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超過保質期、無標籤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五、應當按衛生管理制度定期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改進並做好記錄。

六、採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主體資格、食品生產許可證和食品質量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並執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記錄檔案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七、完整建立食品進銷臺帳,適時對照自查,發現不合格食品,立即報告轄區工商部門,迅速將問題食品下架、撤回、及時告知供貨商並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問題食品,退貨或銷燬。

八、經營生鮮食品的應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市場內銷售的生鮮食品進行自檢。經檢測合格後才能上市銷售,並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九、發現食品臨近保質期限的,組織安排臨界食品銷售專櫃進行促銷,並將食品真實信息告知消費者。超過保質期限的及時做好清櫃、下架、銷燬、結算、建檔等事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9

爲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預防學校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制,保護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主要負責人是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食品安全負總責。對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食品安全職責,造成學校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的,應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1、未建立學校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或管理制度不落實的;

2、學校食堂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

3、學校食堂從業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或存在影響食品衛生病症未調離食品工作崗位的,以及未按規定安排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的;

4、違反《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的;

5、瞞報、遲報食物中毒事故,或沒有采取有效措施施救致使事態擴大的;

6、未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食物中毒調查或未保留現場的。

三、追究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的原則 :

1、發生一般性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數<50人的,追究相關管理責任人的責任。

2、發生較大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數≥50人或出現死亡病例的,追究相關管理責任人和相關領導責任人的責任。但在事故發生前已將食品安全隱患整改方案書面報告學校的,應減輕相關管理責任人的責任。

3、發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數≥100人或出現≥3例死亡病例,追究相關管理責任人和相關領導責任人的責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0

一、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組織開展食品經營活動。

二、經營果品應當符合環境衛生要求,具備食品銷售、儲存、運輸和裝卸的衛生條件。

三、從事果品經營的人員應當遵守衛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規定健康要求的人員,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應當對採購的果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覈對,禁止經營不符合衛生標準、超過保質期、無標籤等不符合果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五、應當按衛生管理制度定期對果品經營場所衛生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進行改進並做好記錄。

六、採購果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主體資格、果品生產許可證和果品質量合格的證明文件,建立並執行果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記錄檔案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七、完整建立果品進銷臺帳,適時對照自查,發現不合格果品,立即報告轄區工商部門,迅速將問題果品下架、撤回、及時告知供貨商並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問題食品,退貨或銷燬。

八、經營生鮮食品的應配備相應的檢測設施,對在市場內銷售的生鮮食品進行自檢。經檢測合格後才能上市銷售,並登記檢測結果存檔備查。

九、發現果品臨近保質期限的,組織安排臨界食品銷售專櫃進行促銷,並將食品真實信息告知消費者。超過保質期限的及時做好清櫃、下架、銷燬、結算、建檔等事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

一、進貨查驗及記錄制度

(一)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包括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註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文件。

(二)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三)索取和查驗的文件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保管期限不少於2年。

(四)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銷貨日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五)選擇賬簿登記、單據粘貼、電子文檔等其中一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食品進貨臺賬保存期限不少於2年。

(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作出醒目標註,並將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檯銷燬,並追回已經售出的食品。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進貨臺賬中如實記錄。

二、庫房管理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或設專門區域,不與有毒有害物品同庫存放。

(二)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黴、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

(三)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誌,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四)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五)建立食品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

(七)工作人員應保持個人衛生。

三、食品衛生保障制度

(一)食品與非食品、生食品與熟食品分開擺放,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二)展示食品的貨架、用具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並定期進行保潔、消毒,用具不混用、不亂用。

(三)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四)展示櫃的玻璃、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五)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並保持個人衛生。

(六)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制度的監督落實工作。

(七)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檢查內容應包括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狀況;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設備,冷藏、冷凍設施衛生和運轉情況以及周圍環境衛生。

(八)發現問題,由衛生管理人員跟蹤改正。

(九)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記錄必須完整、齊全,並存檔。

四、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和健康檢查制度

(一)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二)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後方可上崗。

(三)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覈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檢查檔案。

(五)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過期限使用健康證明。

(六)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

一、進貨索證索票制度

1、嚴格審驗供貨商(包括銷售商或者直接供貨的生產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

2、對購入的食品,索取並仔細查驗供貨商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者流通許可證、標註通過有關質量認證食品的相關質量認證證書、進口食品的有效商檢證明、國家規定應當經過檢驗檢疫食品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上述相關證明文件應當在有效期內首次購入該種食品時索驗。

3、購入食品時,索取供貨商出具的正式銷售發票;或者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索取有供貨商蓋章或者簽名的銷售憑證,並留具真實地址和聯繫方式;銷售憑證應當記明食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銷貨日期等內容。

4、索取和查驗的營業執照(身份證明)、生產許可證、流通許可證、質量認證證書、商檢證明、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和銷售發票(憑證)應當按供貨商名稱或者食品種類整理建檔備查,相關檔案應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1、每次購入食品,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

2、採取賬簿登記、單據粘貼建檔等多種方式建立進貨臺賬的,食品進貨臺賬應妥善保存,保存期限自該種食品購入之日起不少於2年。

3、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查閱進貨臺賬系統和檢查食品的保存與質量狀況,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將食品集中陳列或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對超過保質期或者腐敗、變質、質量不合格等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櫃檯銷燬或報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食品的處理情況應當在系統中如實記錄。

三、庫房管理制度

1、食品與非食品應分庫存放,不得與洗化用品、日雜用品等混放。

2、食品倉庫實行專用並設有防鼠、防蠅、防潮、防黴、通風的設施及措施,並運轉正常。

3、食品應分類,分架,隔牆隔地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誌,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4、貯存散裝食品的,應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5、建立倉庫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做到勤進勤出,先進先出,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6、食品倉庫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

四、食品銷售衛生制度

1、食品銷售工作人員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後上崗,銷售過程中禁止撓頭、咳嗽,打噴嚏用手捂口。

2、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須有完整的包裝或防塵容器盛放,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3、食品銷售應有專櫃或專間,要有防塵、防蠅、防污染設施。

4、銷售的預包裝及散裝食品應標明廠名、廠址、品名、生產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質期)等。

五、食品展示衛生制度

1、展示食品的貨架必須在展示食品前進行清潔消毒。

2、展示食品必須生熟分離,避免食品交叉感染。

3、展示直接入口食品必須使用無毒、清潔的容器,保持食品新鮮衛生,不得超出保質期。

4、展示櫃的玻璃、銷售用具、架子、燈罩、價格牌不得直接接觸食品,展示的食品不得直接散放在貨架上。

5、展示食品的銷售人員必須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上崗,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

六、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

1、食品經營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衛生檔案。

3、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七、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

1、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操作技能培訓。

2、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生、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3、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覈結果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八、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1、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

2、食品用具要定期清洗、消毒。

3、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4、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定期保潔、洗刷、消毒,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5、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九、食品衛生安全檢查制度

1、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2、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後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並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每週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3、對銷售的商品保質期、有效期進行每天一小查,每週一大查,嚴格按照《商品臨近保質期規定》執行,屬人爲因素的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部門主管負連帶責任。

4、對在保質期內的商品出現變質、漏氣、脹包等現象,要及時下架處理,不得將這些商品銷售給顧客,一經發現,必追究當事人及部門主管的責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

爲落實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的食品安全責任和義務,保證食品安全,保障公衆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應當自覺遵守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重要食品產銷掛鉤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質量自檢制度、食品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對社會和公衆負責,保證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第二條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組織食品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食品工作,並將健康證明存檔備查。

第三條 重要食品協議准入制度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經營的糧食、食用油、蔬菜、肉類、禽類、豆製品、水產品、熟食等重要食品,應當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加工單位等管理規範的供貨商建立產銷掛鉤關係,簽訂協議,明確食品質量安全責任和准入、退出等有關規定,做好供貨方的主體資格和產品質量證明的審查把關工作,建立優質食品進入流通環節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第四條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採購食品,應當檢驗或索取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進口食品要如是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或者進口批號、保質期、出口商等內容。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採購按規定必須檢疫的家禽、牲畜及其產品,應向供貨者按批次索取《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牲畜產品檢疫合格證明》,並在顯眼位置公示,留存記錄備查。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實行計算機收費管理,建立電子臺賬。

第五條 品質量自檢制度。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應當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過保質期的食品,應當在貯存位置和散裝食品的容器、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銷售進口的預包裝食品,應當有中文標籤,中文說明書,載明食品的原產地以基金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繫方式。

第六條 食品息公示制度。

本公司(商店、超市、商場)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設立食品信息公示欄,向消費啊和公示相關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商場(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每天食品監測信息和處理情況等。

第七條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對自行檢查、檢驗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超過保質期、保存期的食品和行政部門抽檢發現有質量問題的食品,應當立即採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立即通知供貨者和消費者退貨,協助工商部門處理不合格食品,,並記錄好提高至經營等相關情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4

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關係到廣大師生的安全、健康成長,關係到千家萬戶化的幸福和社會的穩定。爲切實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確保在校師生的飲食安全,我校制定的以下有關食品衛生、食堂加工相關的管理制度:

一、食物中毒預防和報告制度

1。食堂必須持有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健康合格證。

2。建立嚴格的食品安全責任制,校長負總責,分管校長具體負責,總務科負責日常管理,層層落實責任制,並指定專人負責學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預防工作。

3。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相關的衛生管理條款和從業人員工作責任用餐場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監督。

4。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銷售操作間、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原料存放間必須由專人負責。食堂管理人員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嚴防投毒事件發生,確保學生飲食的衛生與安全。

5。對學生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勸阻學生不買街頭無照商販出售的食品,不飲用來歷不明的食物,發現學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變質、污染和三無食品,應及時向學校和衛生監督部門報告。

6。學校要制訂食物中毒應急處理預案,發生食物中毒要及時起動應急機制,並實行緊急報告制度。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學校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報告信息應包括髮生單位、地址、時間、疑似中毒人數、可疑食物等有關內容,並做好記錄。

7。不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報告,不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對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8。對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衛生部和教育部《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行規定的通知》對學校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

二、學校食堂高危食品定點採購制度

1。爲嚴格把好食品的採購關,確保食品原材料安全,根據《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2。高危食品是指大米、麪粉、食用油、酒、醬油、飲料、肉、禽、皮蛋、蔬菜、海鮮、涼菜等對人的身體健康關係重大,易發食源性疾患的食品。

3。學校食堂採購高危食品,必須實行定點採購,並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以保證其質量。

4。蔬菜容易殘留有機磷農藥,加工前應用清水漂浸兩小時以上。花菜的殘留農藥難以清除,四季豆未燒熟容易引起中毒;螃蟹、蟶子、泥螺等海產品大腸菌容易超標,學校食堂應謹慎採購和加工。

5。冷葷涼菜容易感染細菌,引發腸道傳染病,食堂不得采購和加工冷葷涼菜。

6。學校要建立食堂食品定點採購責任制,加強對食品採購的管理。如發現食堂未按要求定點採購,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因未定點採購而發生食源性疾患的,追究採購人員和管理人員的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因定點採購點原因引起不安全後果的,依法追究其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三、學校食品安全定期檢查制度

1。學校食品安全實行校長負責制,建立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組,設立專職或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員。

2。學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組負責學校食品衛生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對工作人員的指導和培訓,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的檢查等具體工作。

3。學校食堂每月檢查兩次,及時排查相關安全隱患。檢查內容包括食堂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學生自購食品的衛生等。周查由總務處牽頭組織,月查由分管校長牽頭負責。要建立食品安全檢查臺帳,對發現的問題,要發出整改通知書,由受檢單位負責人簽字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且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學校應及時向當地衛生、工商等有關職能部門報告。

4。學校要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食堂的定期檢查制度,並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

餐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公用餐具使用前必須洗淨、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未經消毒的餐具不得使用。

二、洗刷餐具必須有專用水池,不得與清洗蔬菜、肉類、魚類等其他水池混用,洗滌、消毒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劑、消毒劑必須符合食品用洗滌劑、消毒劑的衛生標準和要求。

三、消毒後餐飲具必須存放在餐具專用保潔櫃內備用。已消毒合未消毒餐具應分開存放,並在餐飲具存放處有明顯標記。

四、洗刷消毒是餐飲加工過程中防止污染的主要措施之一。洗刷的目的是除去食品殘渣、油污和其他污染物。消毒的目的是殺滅治病性微生物。洗刷是消毒的基礎和準備,凡需要消毒的物品必須首先進行洗刷,洗刷可除去大部分微生物,洗刷不好將影響消毒效果,因此必須重視洗刷的重要性。公用餐具一定要洗刷徹底。

五、爲保證有較好的洗刷效果,應使用流動水。最好使用熱水進行洗刷,應對物品反覆沖洗或反覆洗刷,特別是一些表面粗糙有縫隙的物品,還必須用刷子刷。洗刷帶油污的物品,必須加入洗滌劑,並與無油污的物品分開進行,刷洗後的物品應保持乾燥。

六、在現有條件的情況下,使用物理消毒方法:

(一)消毒櫃消毒:嚴格按照消毒櫃操作要求進行消毒處理。

(二)煮沸消毒:消毒時把物品全部浸泡在水裏,煮沸後保持10分鐘以上。

(三)蒸汽消毒:把物品放在蒸箱內,使溫度上升到100度作用10分鐘以上。蒸箱外面應有溫度顯示,蒸箱密封要好,否則要在蒸箱上來氣後,蒸汽消毒30分鐘以上。

庫房保管制度

一、所有物品應按不同種類、分架、隔牆、離地分別存放,每天定期進行打掃,保持整潔,要求離地面375px,離牆250px擺放整齊。

二、食品庫房要明亮通風,早開窗、晚關窗,定期檢查、翻曬、防止黴變事故。

三、米麪、食用油、食品、調料等物質入庫要逐件進行質量驗收,對過期或變質不符合質量的食品不得入庫。

四、對入庫後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儘量縮短存放的時間,發現腐敗變質、超過保值期的食品,採取措施及時處理。處理前必須與正常食品分開存放,並有明顯標記,以防繼續使用。

五、注意各庫房清潔衛生,每週小掃除,每月大掃除,保持庫房內、冰箱內無腥臭味。

六、冰箱、冰櫃每兩週必須化霜、徹底清理一次,冰箱、冰櫃內存放的食品,嚴格做到生熟分開、肉類於水產品分開、成品與半成品分開存放。冰箱、冰櫃內的各種食品要與冰箱、冰櫃周邊保持一定間隙,盛裝食品的容器不能堆放。

七、做好防蠅、防鼠工作,採取有效措施消滅老鼠、蒼蠅、蟑螂和有害昆蟲及其子生條件。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機個人生活物品。

涼拌菜加工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爲了保證涼拌菜的衛生,加工涼拌菜要做到“五專”:

(1)專人:固定專人加工涼拌菜;(2)專室:專爲加工涼拌菜用的加工間,不得加工其他食品,不得存放無關的物品。(3)專用工具:加工涼拌菜用得刀、盆、盤、抹布、墩等工具,嚴禁於其它部位的工具混用:(4)專用消毒設備:加工涼拌菜前進行紫外線消毒,時間不少於30分鐘,人不要在裏面。(5)專用冷藏設備:涼拌菜加工間的冰箱專供存放涼拌菜及所用原料。

二、上崗人員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工作服衣帽,用肥皂,流動水洗手消毒後方可上崗操作。

三、進入涼拌菜間蔬菜,必須在涼拌菜間摘洗乾淨,在進入涼拌菜間消毒後放入冰箱或直接切配或涼拌。據食用時間越短越好。注意盛放涼拌菜的盤子不能重疊堆放,以防盤地污染下面的食品。

四、每天所剩涼拌菜要冷藏保存,冷藏保存時間不得超過1天。

五、涼拌菜間內的刀、盆、盤、抹布、墩等工具每日進行清洗消毒。

六、嚴禁在涼拌菜間內加工肉、禽、水產品、蛋等動物性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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