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全職媽媽離婚補償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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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全職媽媽離婚補償標準是多少,法院會綜合考慮當地經濟發展與生活水平的實際,從照顧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角度,對請求方主張的經濟補償,予以部分或全部支持。新婚姻法全職媽媽離婚補償標準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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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後,原則上推定夫妻雙方對家庭的貢獻、付出相等。因此,離婚時平均分割財產,看似對雙方進行了平等補償,但爲家務付出較多的一方有無形中的犧牲。在外工作的一方,離婚後可繼續享有之前的資源、人脈,身份地位不變;但長期在家付出的一方,離婚後涉及重新迴歸社會的問題。

關於家務勞動的經濟價值的確定,應結合以下各方面因素綜合考量:

婚姻關係存續時間:

婚姻關係存續時間越長,經濟補償數額也可相應提高。

投入家務勞動的時間、強度:

參考向市場購買相近工作量家務勞動所需的成本。

家務勞動的負面影響:

如從事家務一方因而失去工作的,可以參考原工作的收入情況。

家庭收入情況:

由此可以參考判斷從事家務勞動一方爲另一方提供輔助的客觀收益。

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所產生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夫妻共同分割,各佔一半。

在法庭審理中應當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解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新婚姻法全職媽媽離婚補償標準是多少

全職媽媽爭奪撫養權的時候應該要考慮到以下幾點:

1、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如涉及10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應提交子女本人願跟隨父親或母親生活的相關證據。

2、工作環境:看誰的工作環境更好,更有利於孩子的教育和成長。

3、居住條件更好:提交有關居住情況的證據,比如離學校較近,小區配套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爲有利,那麼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4、性格修養:一方的性格修養、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爲重要,因爲直接撫養方的性格修養、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5、文化程度:受過高等教育更利於對孩子的教育。

6、其它家庭成員狀況:比如雙方父母基本條件。城市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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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全職媽媽的補償應當由雙方自行協商,並沒有具體的標準。可以根據照顧孩子的數量以及照顧孩子的時間等方面進行考量,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人法院進行處理,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補償數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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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應進行賠償的場景

法定的可以在離婚中得到賠償的幾個情形主要包括的是: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如果走上法庭那麼自己主張的事實是需要證據才能被承認的,如果沒有相關證據的話那麼無法認定對方有出軌事實的。但是針對證據這方面,其實很多東西都可以成爲出軌的證據,對方書寫的保證書、悔過書等,其次是相關的出警記錄和筆錄等,最後是相關的書信、短信、電子郵件等電子數據以及照片和錄音錄像等都可以證明對方有出軌事實。

收集了證明配偶有出軌的證據後,即可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並可以要求過錯方離婚賠償,下面是婚外離婚賠償標準: 婚外情離婚賠償包括兩個方面: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一)物質損害賠償的包括:因收集對方有重婚行爲證據的花費、起訴費、律師費等等直接的物質損害。

(二)由於我國對精神損害沒有明確的標準,因此,因爲婚外情離婚遭受的精神損害賠償也沒有明確的標準,由具體情況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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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夫妻雙方是否約定財產製,只要一方全職在家對家庭付出較多義務,全職在家的一方就有權要求經濟補償。法律規定全職媽媽的補償應當由雙方自行協商,並沒有一個具體的標準。可以根據照顧孩子的數量以及照顧孩子的時間等方面進行考量,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人法院進行處理,根據實際情況酌定補償數額。

法院會綜合考慮當地經濟發展與生活水平的實際,從照顧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的角度,對請求方主張的經濟補償,予以部分或全部支持。根據最新的判例,酌定經濟補償的金額爲1萬-6萬元不等(數據僅供參考,以實際判決爲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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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家務勞動的價值受法律保護

家務勞動雖無薪酬,但對家庭生活和社會生產具有重要意義,價值受法律認可與保護。《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規定,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家務勞動補償屬於一種獨立的訴訟請求權,是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以外,對家庭義務付出較多一方給予的權利救濟和平衡,彌補付出較多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等失去的自我發展機會。

該案中,楊某爲了照顧女兒和身患疾病的母親,辭職在家成爲全職主婦,放棄和犧牲了自身的工作機會、職業能力和發展前景,在家庭勞動中付出了更多時間和精力,爲林某的事業發展提供了家庭生活保障。

楊某作爲家庭義務付出較多的一方,出於對美好婚姻前景的信賴,自我發展空間客觀上受到壓縮,應當在離婚時獲得林某給付的經濟補償,具體數額根據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時間的長短、投入家庭義務的精力等因素綜合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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