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土地的協議書範文彙總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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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裏,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後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那麼協議怎麼寫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土地的協議書1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於土地的協議書範文彙總10篇

土地的協議書 篇1

鐵礦鄉幸福村梯子坎農業社 (以下簡稱甲方) 土地承包戶: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徹底改善羣衆人居環境,加快脫貧致富步伐.幸福村梯子坎農業社通過“一事一議”的方式,將大洞河橋頭二荒地塊作爲建設高山易地移民居民點建房用地。經農業社與土地承包戶充分協商,本着平等、公開、公正的原則就土地補償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用地補償面積 畝,補償標準爲每畝3000元。補償金額爲 元(大寫: )

二、土地界畔:以界柱和丈量爲準。

三、補償款付款方式:由農業社在20xx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四、甲方在施工過程中,乙方不得故意干撓、阻止施工,若乙方故意造成甲方施工中各種損失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五、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若一方違約須支付另一方違約金1000元。

六、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鐵礦鄉幸福村梯子坎農業社 乙方:

法定代表: 村民代表(簽字):

二O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土地的協議書 篇2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現因甲方在xx區《xx片》徵用工業建設用地,由於建設需要,現在該項目建設用地範圍內進行平整。甲方就該項目發包,由乙方負責承包施工。現就發包與承包的相關事宜,經甲、乙雙方通過充分協商協論,已達成共識,並特定本協議書,共守信約。

一、土地平整工程項目的座址、範圍四至和麪積。

甲方同意把本公司在xx區《xx片》的建設用地平整工程項目發包給乙方。乙方願意予以承包。範圍四至、面積按縣建設局測繪提供紙認定標準爲準。(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雙方現場確認無異議)。

二、土地平整價格及其工程付款形式

1.經甲乙雙方協商議定:圍填每立方米9(玖)元。總圍填土方預計xx00立方米,實際按建委測算圖紙數據爲準,不包括廠區外圍土寺平整(另行計算,以驗收爲準)。

2.本工程付款方式

本協議簽訂生效後,甲方先支付30000(叄萬)元訂金。工程結束驗收合格後一次性按照總土方量付款。

三、土地平整標準及其實際要求

1.乙方在圍填施工時,應確保施工質量,工程完成時,應由滿載的工程車重新壓實一遍。圍填高度應以公路面爲標準,下降2(貳)米的高度填平。

2.乙方圍填土方時,應符合相關平整土地的要求,不得使用風化土、雜土及劣質土填地,否則視違約責任。

四、工程期限

乙方自簽訂合同之日起,工程必須在1000(壹仟)天內完成,否則視違約責任。

五、責任範圍

甲方:

1.應按照上述內容,工程完成驗收後即日支付工程款項(經國家相關部門測量爲準),否則,視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派員現場監督工程質量,如發現施工及質量問題,責成乙方返工,所有費用乙方負責,並且不能拖延施工期限。

3.施工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交測繪施工圖紙,現場雙方經過商定認可。

4.履行與土地平整發包方相應的義務。

乙方:

1.應按照上述條款內容,精心組織力量進行施工。

2.接受甲方對工程的質量要求,把好質量關。

3.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領款結帳後,應開具正式發票給甲方入賬。

4.注意施工安全並擔負施工安全責任。工程中的安全責任,與甲方無關。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如果違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和相關責任,由違約方負擔責任及賠償。

2.人爲不可抗力,如雷雨大風天氣無法施工的特殊情況,經與甲方商榷同意後,扣除其影響施工的天數。否則,超過規定的1000(壹仟)天無法完成工程,甲方即取消剩餘施工款項並追究乙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七、附則

1.自本協議書籤字生效後,雙方應共守信約,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轉包第三方,否則視違約責任。

2.在本協議書籤字生效後,若對本協議相關條款有修改或補充時,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書文本,方可有效。今後任何補充協議書都是本協議書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同樣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未盡事宜另行協商解決。

4.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簽字:法人代表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土地的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以股東或股東代表名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及《_________市土地使用權出讓辦法》等法律之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批租項目

乙方擬通過土地批租在_________工業園區投資設立“_________有限公司”,項目規劃總投資_________元人民幣,註冊資本_________元人民幣,計劃於_________年竣工投產。

二、批租土地坐落及面積

乙方擬批租土地爲國有土地,坐落於_________工業園區(以下簡稱園區)_________期規劃的_________號地塊內,土地面積爲_________畝(具體以房屋土地管理部門實際勘測確認數爲準),四至如下:東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見附圖)。

三、用地方式

甲方將前述園區內特定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給乙方(或乙方投資的企業)使用,即爲“土地批租”方式。乙方批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能是完整的,乙方享有將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出租或用於法律允許的其他經濟活動的權利。

 四、批租費用

經雙方商定,土地批租費用爲每畝_________元人民幣,總計_________元人民幣(最終按政府房屋土地管理部門實測面積計算付費)。該費用爲乙方取得批租地塊土地使用權之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金、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

五、甲方保證

1.保證擬批租地塊爲國有土地。若由於土地批租引起任何單位或個人的任何索賠、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而與乙方無涉;

2.保證擬批租地塊不涉及農用地轉爲建設用地問題;如有涉及,除了第四條約定費用外,一切手續及其他相關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3.保證乙方批租土地的用途符合當地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4.保證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土地具備雙方約定的配套條件;

5.爲土地批租及有關權證辦理提供一切便利條件,積極幫助乙方辦理有關企業開辦前的各項手續;在企業成立後的經營期間,爲企業提供長期優質的服務。

六、乙方保證

1.乙方爲符合法律規定的企業投資方;

2.保證按本協議約定支付土地批租費用。

 七、拆遷安置

凡批租地塊涉及的地上地下物拆遷安置、批租補償等事宜,均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除了按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支付土地批租費用外,不承擔其他任何費用。

 八、配套條件

(一)甲方承諾提供給乙方使用的地塊上的公用設施配套條件爲“六通一平”。“六通”指規劃紅線外通道路、通水、通電、排雨(污)水、通訊、通有線電視,“一平”指土地自然平整。

1.通道路:根據園區道路交通規劃,甲方保證乙方使用的土地_________面與_________路相通,_________面與_________路相通;在乙方使用土地期間,甲方應保證以上_________面有路面可通。甲方負責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底前鋪設完成白色水泥道路,路面寬_________米,該道路爲乙方投資企業的專用道路。

2.通水:甲方保證將自來水進水管道鋪設至規劃紅線,且協助乙方辦妥相關用水手續,保證日供水不低於_________噸。

3.通電:甲方保證在乙方提出用電申請(用電規模不小於_________千伏安)後30天內,由甲方負責將所需供電線路架至建設用地(即至規劃紅線),進線電壓爲工業用電_________伏、照明用電220伏,甲方協助乙方辦妥相關用電手續。

4.排雨(污)水:甲方保證將排雨管道和污水管線接至規劃紅線,雨水、污水經園區內管線排入特定河流。

5.通訊:甲方應協助乙方開通idd、ddd及數據通信、寬帶網接入等相關手續。

6.通有線電視:甲方負責將有線電視管線鋪設至規劃紅線,且協助乙方辦妥相關手續。

7.一平:地塊經自然平整,由甲方清除地面建築物及農作物,與道路路面持平。地塊內水面部分,由乙方自行填平,但甲方應保證沒有任何單位或個人對此持有異議。

以上各種市政管線應在乙方建設項目啓動前保證具備通達條件;除非本條前述款項有特別時間約定,均由甲方負責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裝到地塊紅線接口。

(二)紅線接口以內的設施及費用由乙方按有關部門規定承擔,紅線接口以外的設施由甲方負責提供並承擔費用。

(三)甲方允許乙方自建廠區專用碼頭,並協助乙方與有關主管部門協調碼頭報建工作。

 九、費用優惠

甲方保證給予乙方用水用電、通訊、排污費等方面的價格優惠,並不低於其給予園區內任何企業的優惠條件。

 十、土地利用要求

1.乙方批租土地用途爲工業用地及與之相配套的生產、生活服務設施。

2.土地使用年限爲50年,自乙方投資企業領取該批租地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土地使用年限期滿後,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有權提出續期申請,並在獲准續期後重新簽訂續期出讓合同。

3.規劃及建築管理:應與園區總體規劃相協調,初步擬定建築容積率不超過_________,建築密度不超過_________%,綠化率不低於_________%,建築容積率、建築密度、綠化率等以規劃建築管理部門最後確定爲準。

十一、土地批租費用的支付

批租費用分三次支付。第一次付款爲本協議簽訂後七日內,由乙方支付給甲方土地批租總價款的40%,即_________元人民幣;第二次付款爲乙方取得用地批覆、與政府房屋土地管理部門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十日內,由乙方支付給甲方土地批租總價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第三次付款爲_________年底之前,乙方付清全部餘款。

 十二、建設項目的啓動

乙方必須在乙方投資企業取得用地批覆、與政府房屋土地管理部門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之日起三個月內啓動建設項目。

十三、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投資企業無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的,甲方應向乙方返還已收取的批租費用,並按已收取的批租費用的千分之六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由於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提供公用設施配套條件的,應按逾期天數每日向乙方支付批租費用總額的千分之六的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未及時支付批租費用的,應按逾期天數每日向甲方支付拖欠批租費用的萬分之六的違約金。

4.乙方建設項目逾期開工的,每逾期一個季度,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批租費用總額的百分之一的違約金;如果在一年內沒有開發利用地塊的,視爲乙方主動放棄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有權通過政府無償收回。

 十四、其他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用書面形式約定後作爲本協議之附件。

3.本協議履行中發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協議附件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十五、生效

本協議由甲方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

本協議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於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1._________工業園區土地利用規劃(略)

2.擬批租地塊位置及四至範圍圖(略)

3.擬批租地塊現有土地權屬證明(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天津市土地管理條例》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衆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二章 出讓土地的狀況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 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於天津市_________,宗地編號爲_________,宗地總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宗地位置及四至範圍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爲_________。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爲_________年,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爲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萬元)。

第七條 本合同簽訂時,受讓人應當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萬元)作爲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部分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八條 受讓人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內,一次性繳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___萬元)。

第三章 土地利用

第九條 本合同簽訂後60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及界址點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所需費用由受讓人承擔。

第十條 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爲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一條 受讓人使用該宗地的現狀條件爲:

(一)主體建築物性質_________;

(二)附屬建築物性質_________;

(三)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十二條 受讓人同意政府爲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三條 受讓人應當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造成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四條 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現狀條件利用土地,確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現狀條件的,應當依法辦理有關批准手續,並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五條 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利用規劃、城市規劃調整權,原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築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築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應當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六條 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它附着物的價值和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十七條 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後,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十八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出租期限超過6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十九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土地使用權轉讓後,其使用年限爲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後,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它附着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 期限屆滿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1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准。

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三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二條規定未獲批准的,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

第二十四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國家無償取得,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爲破壞,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五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着物,國家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殘餘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六條 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二十七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48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15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0.3‰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並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八章 通知和說明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 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後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一條 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於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三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______項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份,其餘由出讓人報備。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頁,以中文書寫爲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金額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爲準。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市簽訂。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_________ 受讓人(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土地的協議書 篇4

簽定單位名稱與年 月 日

(一)文字與簽章

與 相鄰的土地權屬界線,根據歷史上形成的權屬界線和有關文件規定,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於 年月日,經相鄰雙方實地核實,確認土地權屬界線正確無爭議。

土地權屬界線所涉及的圖幅號:。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界線雙方和縣(市、區)國土資源局各存一份。 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簽訂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章): 指界人(簽章):

年 月 日

簽訂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章): 指界人(簽章):

年 月 日

調查人員(簽章):年 月 日

第 頁 共 頁

(二)附圖

繪圖員:繪圖日期: 檢查員:檢查日期: 第 頁 共 頁

(三)界址說明

文字敘述人: 日期:年 月 日第 頁 共 頁

土地的協議書 篇5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目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生產經營。

地塊

名稱 坐落(四至) 地塊數(塊) 面積(畝) 質量等級

(肥力水平) 備註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爲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爲 元。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爲 元(沒有補償金時可填寫爲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採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爲 。(爲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採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爲 。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爲 。(爲 年 月 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爲 。(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鑑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包方同意,並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在合同生效後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係。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係,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並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

8、其他約定: 。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後應本着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鑑證、備案後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包方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1 2 週記

·土地協議書範本(20xx-09-04)

土地的協議書 篇6

法定代表人:(簡稱甲方)XX縣XXX鄉村組

身份證號碼:(簡稱乙方)爲發展我縣經濟,促進我縣經濟建設,決定在修建,需徵用乙方位於的土地平方米。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充分協商,就徵用上述土地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如下協議:

一、本合同所指耕地、林地爲乙方向XXX村委承包的土地,乙方系該區域承包證所登記的承包人,面積、位Z地點以承包面積爲準。徵用土地四至界限:

二、乙方必須配合甲方測量好所徵土地的面積,若甲方有殊原因不能到場的可委託家庭其他成員或親友代辦(須書面的授權委託書)。若有其他人對該塊地提出權力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所造成的損失,否則視爲違約,按違約處理。

三、在上述土地範圍內,乙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不得再種植作物或各種構築物,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甲方工作及水電、道路安全交通,否則視爲違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的有關規定,徵用上述土地由甲方按下列標準和金額支付給乙方作爲土地補償費、安Z補助費及青苗補償費。

1、水田按元/平方米補償,計元;

2、林地按元/平方米補償,計元;

3、旱地按元/平方米補償,計元;

4、其它按元/平方米補償,計元;青苗補償費以上補償費共計:拾萬仟佰拾元角分(計:元)。

五、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到集體對土地或國家的政策對土地進行調整,土地的增值或貶值均有甲方享有或承擔,乙方不得因土地增值或貶值對上述土地進行干涉。

六、出讓期爲年,合同期滿後,甲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續約權。甲方若不再續約,乙方有權收回土地,甲方在承包間所修建的廠房及設備屬甲方所有。

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方在三日內將所有款項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乙方領款後出具收據憑證並及時把土地移交給甲方使用。協議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協議。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另行出具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一份,雙方應共同遵守,不得違反。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羣衆代表(戶主)簽字:

簽訂協議時間:

土地的協議書 篇7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

經兩村委共同研究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的部分土地轉包給乙方。爲使甲乙雙方合法權益能得到應有保障,甲乙雙方經充分的'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的地點、面積

甲方將位於___的土地__畝,租給乙方作爲使用。

二、租賃年限

租賃期限爲__年,從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以公曆爲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土地的所有權屬於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2、甲方爲乙方提供電源、水源並按農業用規定價格收費。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規定的項目經營或隨意將土地荒蕪、出租、買賣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金。

5、合同期間,租賃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會公共利益經原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賃土地。提前收回租賃土地時,甲方應在收回土地。

6個月前,將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範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並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給乙方適當補償,補償標準收甲乙雙方根據土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附着物的價值及租賃期限的餘期等因素協商確定,協商不能確定,由原批准裁決。合同期間內如遇拓寬路面,承包土地畝數應按實際畝數計算交納承包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__年起,逐年交納承包費,交納的時間爲當年的_月_日,承包費爲每畝__元,每年共計__元(大寫:__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賃期間只能從事本合同規定的經營項目,如有變更須經村委同意。

3、租賃期限屆滿前,乙方要求終止合同,應當在終止前__個月向甲方提出,並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如甲方土地繼續向外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5、租賃期限內,乙方轉讓、轉租或者抵押租賃土地的,必須經甲方同意。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主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況無力經營,須轉讓他人時,經甲方同意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2、如乙方不按時向甲方交納租賃費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交納費用的__%交納滯納金。

3、如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必須按時交清合同期內租賃費,並交納租賃費總額的__%的違約金。

4、如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規定的適當補償外,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總租金的__%。

六、爭議解決辦法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七、其他

1、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___省國有土地租賃辦法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證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土地的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就乙方租賃船蓉(地名)土地倒渣土所涉及影響甲方道路通行等生產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倒渣土對甲方的道路通行等生產造成一定影響,乙方自願以貨幣的形式給甲方補償。甲方每年領取乙方本協議補償款後,由乙方自行排除妨礙。

二、乙方同意每年補償甲方人民幣陸佰元整(600元),甲方領取此款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再給予任何補償或者賠償。

三、甲方若在本協議執行中存在任何爭議,不得采取堵工,攔路等不法方式解決。

四、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至乙方停止倒土時止乙方按本協議約定的標準支付給甲方。甲方不得再提出新的補償標準。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見證方(村組)(簽章):

  年月日

土地的協議書 篇9

甲方:

乙方: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置換地塊概況

1、甲方已建區域的東北角、擴建區域的西北角圍牆外,土地總面積爲534.16㎡。其中甲方所擁有的原街坊路的面積爲109.94㎡,屬於乙方的土地面積爲424.22㎡。

2、現甲方願意將一宗位於甲方擴建區域東北角、鄰接龍山路,面積爲424.22㎡的土地與乙方一宗位於甲方已建區域的東北角、擴建區域的西北角甲方圍牆外,面積爲424.22㎡的土地;進行等面積置換。3、甲乙雙方自願置換原屬於對方的土地。

二、違約責任

1、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將逐步把置換回來的土地進行回填,並負責修築塊石擋土牆,保證乙方廠區的安全,但我方砌築的擋土牆的牆腳將坡至原圍牆以外4米。

2、本協議爲雙方自願的原則下籤署,協議簽訂之日生效,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擴建區域東北角、鄰接龍山路,面積爲424.22㎡的土地歸乙方所有;乙方位於甲方已建區域的東北角、擴建區域的西北角圍牆外,面積爲424.22㎡的土地歸甲方所有,雙方以後均互不干涉土地使用情況。

三、其他

1、在土地置換過程中,甲方承擔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

2、甲乙雙方的土地置換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並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6、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公證單位執一份。

甲方(蓋章):代表:

乙方(蓋章):代表:

公證單位(蓋章):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的協議書 篇10

甲方:

乙方:

爲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甲方擬將位於 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地塊概況

甲方轉讓給乙方使用的地塊東西長 米,南北寬 米,面積爲 平方米。該地塊的界址爲: (具體位置及數據詳見附圖)。

二、轉讓期限

甲方轉讓給乙方使用的土地使用期限爲 年。具體以甲方取得的國有土地合法手續標註的使用年限爲準。 年後如需延續,則參照國家出臺的有關土地使用權延續政策執行。

三、土地使用費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 年土地使用費總計 元整( )。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確認並保證,甲方有權轉讓本協議所定地塊,並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協議的完全能力。

2、甲方確認並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協議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無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以及民事糾紛,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3、在乙方全額繳納使用金取得該地塊使用權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或轉讓給第三方。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該地塊的使用要做到合理規劃,永久性建築物不得直接或間接影響他人的利益。如因乙方的規劃使用出現有關矛盾和問題,由乙方自行協調解決。

2、該土地使用權期滿後,乙方有權在國家政策範圍內延續該地塊使用權。

3、如因國家或政府規劃需徵用該地塊,乙方在該地塊上形成的所有實物享有與國有土地上拆遷補償同等價格的權利。

五、任何一方訂立本協議後合併的,由合併後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行使本協議的權利和義務。

任何一方訂立本協議後分立的,由分立後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履行本協議的權利和義務。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爲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附:地塊情況明細表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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