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夫妻協議書範文錦集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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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那麼什麼樣的協議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夫妻協議書6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關於夫妻協議書範文錦集6篇

夫妻協議書 篇1

合同男方:某某,男,漢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女方:某某,女,漢族,_____年___月___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合同男方與女方於_____年___月認識,於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登記結婚,婚後於_____年___月___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______。因_____________致使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女兒_____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由合同男方全部負責,合同男方應於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元給女方作爲女兒的撫養費(/合同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_元,合同男方應於每月的1-5日前將女兒的撫養費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合同男方可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合同男方每月可探望女兒一次或帶女兒外出遊玩,但應提前通知女方,女方應保證合同男方每月探望的時間不少於一天。)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⑴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_元,雙方各分一半,爲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合同男方/女方應於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元給女方/合同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於XXX的房地產所有權歸女方所有,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後一個月內辦理,合同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女方應於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補償房屋差價_____元給合同男方。

⑶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方於______年___月___日向_____所借債務由_____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傢俱、家電及銀行存款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於上列財產爲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經濟幫助及精神損害賠償:

因女方生活困難,合同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給女方。鑑於合同男方要求離婚的原因,合同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_____元。上述合同男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於______年___月___日前支付完畢。

七、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_____元給對方(/按支付違約金)。

八、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九、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訴。

合同男方: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年___月___日

夫妻協議書 篇2

轉讓方: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經營失誤,造成企業無法經營運作,現經全體股東討論決議,擬對該公司進行註銷,並把公司的全部財產( 包括客戶資源、設備設施、辦公用具及原甲方公司的有關權力等)進行轉讓,各股東全權委託 _____________辦理有關轉讓手續。乙方爲擴大經營規模,自願受讓,現雙方本着平等、公正、自願的原則,經 協商一致,依法訂立本協議書。

一、甲方轉讓財產範圍爲______________。有形資產由甲方造具詳實清冊,經乙方簽字認可。雙方約定於____ 年_____月_______日按清冊和帳面實物覈實正式移交乙方,交接時所有設備要求能夠正常運轉,能生產出原有產品並符合質量標準的產品。___年___月____日前甲方協助乙方完成試生產。雙方移交完畢,財產所有權即轉讓歸乙方所有。

二、乙方按約定價格受讓財產後,設立一家____________生產企業。

三、轉讓成交價及付款期限

1.經雙方商定,該企業財產轉讓成交總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2.付款期限:乙方應在公告期滿後,約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_萬元,即全部轉讓價的______%(包括銀行貸款本金部分轉戶及墊付的應付款),其餘部分甲方允許乙方在公告期滿後______天內,約____年___月____日付清剩餘的_______%,即人民幣________萬元。

四、債權債務處置方式

1.甲方經營期間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含應收、應付款及對外擔保)均由甲方自行承擔處理,與乙方無關;

2.甲方以財產、設備抵押及擔保的銀行貸款________萬元債務,自本協議達成生效後在總價範圍內由乙方爲其 墊付,解除抵押等手續,乙方在支付財產轉讓總價金額內扣除。

3.甲方必須依法妥善地處理好鼎力公司自身的債權債務,不得影響乙方財產受讓後在該場地上的正常生產 、經營管理。如發生因催討甲方債務等原因導致乙方合法利益受到損害的,甲方同意乙方在緩付款中扣除相應 的損失費用。

五、該財產轉讓後,乙方在該地塊上發展造紙生產,由甲方協助並提供乙方所需的必要文件資料,乙方自行申 請辦理,其辦理登記所需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供水問題:原取水井保持原狀不變,由乙方長期使用。

2.出入道路:車輛出入道路必須按原狀範圍暢通無阻。

3.甲方企業目前用地性質爲集體土地,但正在按工業用地出讓審批要求辦理相關手續,本協議簽訂前,甲方應 向乙方提交有關該地塊相關手續的前期審批資料、文件,由乙方繼續辦理。

4.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並申請富陽市公證處公證,雙方必須嚴格信守,認真履行,任何一方違約 ,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公證處、當地鎮人民政府各執一份備案,副本若干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全體股東簽名: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公證方:___________

聯繫: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日

補充協議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對資產轉讓協議作如下補充:

一、應付帳款處理

1.應付帳款由甲方列出應付款明細帳單並通過法律程序刊登公告確認。

2.應付帳款不超過資產轉讓總價的,乙方根據甲方所列的清單給予墊付(付後在轉讓款中扣除),應付帳款超 過轉讓總價時由甲方自行處理支付。

3.應付帳款超過轉讓總價金額較大,甲方不能妥善處理時,乙方拒絕受讓(即原協議不成立)。

二、資產交接與產權登記過戶的辦理

1.協議簽訂,經過三個月公告確認後,雙方按甲方所列乙方確認的.資產清單辦理移交。

2.土地產權因甲方在轉讓時尚未辦理好產權證,但已辦部分手續,轉讓時甲方必須提供向村裏徵用土地的協議 ,已付清土地款的有關書面資料、已辦理的相關資料,及在辦理過程中必須的與村裏相關的書面資料。

3.房屋產權及其它資產產權,由甲方提供必須的資料,乙方自行辦理登記。

三、投資入股與補助

1.乙方同意原甲方股東王錫良把轉讓款支付應付款後剩餘的資金投入乙方作股金,具體金額以實際剩餘資金爲 準,另立憑據(投資額不超過壹佰伍拾萬元人民幣)。

2._____投入資金爲無風險投資,不參與經營、股本金不變值,只提投資回報。乙方按年回報率___%支付給___ ,支付時間每年年底(不到___個月時折算爲月計算)。

3.________在中途需拆資時,乙方應予以同意,但需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4.乙方資產受讓後每年給王錫良補助____萬元人民幣,補助款共支付____年,即累計_____萬元人民幣。

四、本補充協議一式四份,與原協議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全體股東簽名: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公證方:___________

  聯繫: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日

夫妻協議書 篇3

男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男,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___族,現居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乙方_____________之夫。

女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男,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___族,現居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甲方_____________之妻。

甲乙雙方系夫妻關係,於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登記結婚。現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歸屬約定如下:

1.房屋拆遷安置補償的房屋所有權及其財產變現歸屬於乙方,(包括尚未兌現房屋的房票_________萬所有權);

2.夫妻對外的共同債務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整)由雙方共同清償;

3.夫妻共同對外享有的債權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整)由乙方享有並由甲方向乙方代爲償還。

4.本協議未明確說明的所有其他財產的歸屬,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相關司法解釋之規定執行。

5.雙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7個工作日內根據本協議進行相關財產所有權的轉移登記,所需稅費由甲方承擔。

6.如雙方離婚,雙方按本協議約定確定財產歸屬。如發生爭議,任何一方有權要求人民法院依據本協議確認相關財產所有權的歸屬。

7.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並按手印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無欺騙、脅迫、乘人之危等情形,甲乙雙方均已明確知曉、理解、同意本協議所約定之一切內容,願信守本協議,遵照執行。

(以下爲《夫妻財產協議》簽字頁,無正文)

甲方(手印):乙方(手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簽約時間: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夫妻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男,1959年5月24日出生,漢族,現住址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系乙方之夫。

乙方:_______,女,1966年6月29日出生,漢族,現住址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系甲方之妻。

甲、乙雙方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登記結婚,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等法律、法規之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一致,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協議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登記結婚之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形成的夫妻共同財按照雙方達成的協議約定爲乙方個人所有,甲方自願放棄相應的財產權利,婚後形成的夫妻共同財產包含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1、登記在甲乙雙方名下的夫妻共同財產包括:XXXXX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甲方持有該公司10%的股權、乙方持有該公司90%的股權);XXXXXX有限公司股權(甲方持有該公司50%的股權、乙方持有該公司50%的股權);XXXXXX經銷有限公司(甲方持有該公司77%的股權)。雙方就上述股權特別約定,上述股權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投資,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上述股權的實際所有人轉移爲乙方個人所有,視爲乙方的個人財產,甲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在合理的時間內,協助乙方辦理股權變更手續,否則甲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婚後共同投資購買的商業地產包括:一、XXX街52號。用途:商鋪,建築面積:4000餘平米,權屬證號:_______發證時間:_______。二、XXXXXX街4XX、權屬證號:_______發證時間:_______三、XXXXX工業地產權屬證號:_______發證時間:_______。

3、甲乙雙方婚後共同投資購買的住宅房產包括;一、XXX街75號XX國際B棟5單元3502。建築面積:133平米,權屬證號:_______發證時間:_______二、XX崇文街北鴻河畔公寓X號樓2單元XXX室。建築面積:135平米,權屬證號:_______發證時間:_______三、廣州市XXX房產權屬證號:_______發證時間:_______。

4、前述2、3項所列商業、住宅地產無論登記在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名下,甲方都自願放棄上述房地產的財產份額,完全屬於乙方個人所有。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後,應乙方的要求,在合理時間內協助乙方辦理相應的權屬變更手續,否則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二、根據夫妻之間上述的財產約定,乙方財產所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乙方財產產生的未負擔債務由乙方獨自承擔。協議簽署後,雙方各自獲得、接受贈與、繼承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各負擔的債權、債務歸各方獨自享有承擔。

詳情如下:

1、本協議簽署後,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在各自名下的債務歸各自承擔,在各自名下的債權和存款歸各自所有,各自所得的財產收益以及夫妻各自接受的贈與或繼承的遺產等歸各自所有。

2、本協議簽署後,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購置物品所有權歸出資方所有(注:無法證明出資方的,登記在誰的名下則歸誰所有);平時生活費用、老人贍養費用等經雙方確定數額後各自承擔一半。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依據各自財產各自所有的原則處理,也可另簽訂補充協議,確實無法確認財產性質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三、甲乙雙方可選擇公證形式進一步確認本協議的法律約束力,進行公證與否,都不影響簽署後的最終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地點: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夫妻協議書 篇5

女方:

身份證號:

男方:

身份證號

鑑於雙方欲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正式登記結婚,實際締結婚姻關係時間以結婚證書記載爲準,現就部分與結婚有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婚前財產

1.1 婚前財產指結婚婚姻關係締結前雙方即擁有所有權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房產,股票,債權,現金,存款,首飾,車輛,服裝,傢俱,家用電器等。

1.2 雙方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財產,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存續或消亡改變其性質,不因婚姻存續長短而改變其性質,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3 雙方約定,於年月日以前在公證處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因此,雙方婚前財產的具體內容均以公證書記載爲準,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如未記載於公證書之財產,除有確切的相反證據,均應當推定爲婚後財產。公證費用雙方平均分擔,如果一方毀婚,應當承擔全部公證費用。

第二條 婚後財產

2.1 婚後財產指雙方婚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所有權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勞動所得;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2.2 雙方約定,婚後財產將不作爲夫妻共同財產,而屬於雙方個人財產。

2.3 婚後財產所有權的確定,如果沒有相反證據,財產所有權有登記的以登記爲準,無登記的以佔有爲準。如果任何一方通過盜竊,塗改,搶奪,搶劫,詐騙等方式將應由另一方所有的財產據爲己有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4 雙方應當在可能的範圍內通過公證、公佈、告知、在對外簽署合同時在條款中註明等方式令儘可能多的公衆瞭解到雙方已經約定婚後財產歸各自所有這一事實。因某一方債權人不知這一事實而主張對另一方的財產享有權利的,該方應當對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對另一方財產損失、精神損失等進行賠償。

第三條 財產分割

3.1 如果出現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之事由(包括但不限於離婚,一方或雙方死亡),上述婚前財產,婚後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範疇,不進行分割,但應當各自取回。

3.2 在共同生活過程中,如果出現雙方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以夫妻共同名義接受饋贈,合資購買住房,共同生活基金等,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當立即分割,到婚姻解除時還沒有分割的,應當依法及本協議規定的原則進行分割。

3.3 分割共有財產的原則是,協商處理。無法達成協議的,按份共有的財產按份分割,共同共有的財產平均分割。實物可以分割的,實物分割,實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可能造成財產價值損失的,可以折價或變價後分割貨幣。

第四條 共同生活

4.1 雙方締結婚姻後選擇地址爲的住宅用房爲共同生活所在地。該住房使用權系購買(租賃)所得,產權所有人爲。上述住所地如需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並就有關事宜另行訂立書面協議。

4.2 爲維持日常生活開支,雙方每月各給付元人民幣進入共同生活基金,給付日期爲雙方各自發薪日(如發薪日不確定或不是每月一次,則爲每月1日)。該基金由男方(或女方)管理,上述基金用於住所地房租、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氣費、寬帶上網費、電話費、住所地用餐所需費用以及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以共同生活基金支出的費用。每月由管理方製作開支明細表,每年由雙方共同覈算一次,如有赤字,則由雙方按每人50%的比例出資補足,如有盈餘則由雙方平分,並根據盈虧情況協商次年每月給付的金額,但該金額應逐年上升並且不少於上一年實際支出的十二分之一。

4.3 明細表一式兩份每月會籤一次,雙方各執一份,經會籤的明細表視爲雙方對於生活費的給付和支取均無異議。經摧告無合理原因拒絕會籤明細表的,視爲已經會籤。

4.4 雙方承諾,無論婚姻存續期間還是離婚後,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不會出現無住房或生活困難的情況,因此免除對方的扶助義務並且保證在婚姻存續期間每月按時按數支付約定的共同生活費。爲保證實現本條款的承諾,雙方父母將作爲擔保人,一旦任何一方出現無住房或生活困難或無力支付共同生活費的情況,該方父母將承擔起排除這一情況的義務,採取包括但不限於提供住房,提供經濟補助,代爲支付共同生活費等措施。雙方父母應當出具身份證明材料以證明合同雙方父母身份並在本協議上簽字同意該條 保證條款。證明材料複印件和原件覈對無誤後由雙方簽字確認後作爲本協議附件。

第五條 子女

5.1 雙方約定在婚姻存續期間不生育子女,不領養子女.爲此雙方應當做好必要的避孕措施,該避孕措施應由雙方友好合作共同完成,並由男方承擔最終責任.一旦女方意外受孕,男方應當支付女方流產費用,營養費,誤工損失費,精神損失費等每次合計不少於2萬元人民幣,但有事實證明該胎兒與男方無血緣關係的除外,並可根據6.2條 追究女方責任。

5.2 如因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並另行簽訂書面協議,雙方可以在法律及政策允許範圍內生育或領養子女。該書面協議至少應當對以下事宜進行約定,生育或領養手續費用問題,撫養子女的費用問題,子女監護責任問題,發生離婚時子女撫養權問題,子女姓名確定權問題等。

第六條 忠實義務

6.1 雙方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忠誠義務,任何時候一方不得背叛對方,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有違犯,按以下辦法解決: 1、感情上,由忠誠方決定結束婚姻關係。 2、經濟上,不忠方不能分得家庭共同財產,不忠方個人財產亦歸忠誠方所有。 3、子女撫養,忠誠方有優先決定權。 家庭暴力參照以上辦法解決。

6.2 對於感情背叛的認定,違犯以下第1款時,理當屬背叛。違犯第6.2、6.3、6.4款中任何一款,對方有提醒和督促改過的權利,同時違犯的,亦作背叛認定。

①與異性發生親密關係。

②與異性關係曖昧。

③與異性接觸頻繁。

④與異性接觸已造成不良影響,危及家庭穩定。

6.3 因工作需要的人員往來,朋友交往應公開透明,不得遮遮掩掩,互相隱瞞。

6.4 雙方感情的遺留問題,應具有特殊性,一方的舊情人在非聯繫不可的情況下,須事前告知對方,對方有知情權,並徵得對方同意方可,若違犯視同背叛性質。

第七條 其他

7.1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確定,可訂立書面補充協議作爲本協議組成部分。

7.2 本協議如需修改,雙方需訂立書面協議進行修改。

7.3 如有異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7.4 本協議一式6分,男女雙方各執一份,保證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5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男方: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女方: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夫妻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__ 丈夫 ,男, 住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妻子 ,女, 住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甲方、乙方系夫妻關係,爲了共同維護良好、和諧的婚姻關係,甲乙雙方在公平、自願的基礎上,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在家庭生活中互相幫助,共同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關係。

第二條 甲乙雙方不得無故關閉手機或是不接聽一方的電話,但能證明由於工作原因或是其他原因除外,一方發生關閉手機或是不接聽另一方的電話的情形後,關閉手機或是不接聽電話一方必須在發現發生相關情形後3小時內向另一方說明(說明方式包括電話、短信、留言等),雙方應在每天上午7點至晚上11點期間儘量保持手機隨身攜帶並使手機處於開機狀態。

第三條 甲乙雙方承諾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斷絕與婚外異性頻繁聯繫但能證明是工作原因除外(聯繫形式不限,包括但不限於:見面、電話、短信、郵件、書信、QQ等)。

第四條 甲乙雙方承諾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每晚11點之前回到家中,如一方因工作原因或其他原因導致晚上11點之前無法回到家中,一方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並說明情況(說明方式包括電話、短信、留言等)。

第五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婚外異性有不正當男女關係的,過錯方自願放棄包括房子、車子、其他債權在內的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債務由過錯方承擔。

第六條 甲乙雙方承諾不因婚後無子女作爲吵架甚至離婚的藉口。

第七條 如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應支付另一方精神補償金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

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九條 如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通過本協議簽訂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每份兩頁,請逐頁簽字)。

第十二條 解釋:本協議所稱“頻繁聯繫”是指每日聯繫3次以上或單次聯繫超過5分鐘;本協議所稱“不正當男女關係”是指與婚外異性保持曖昧關係、男女朋友關係、性關係等。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簽訂地: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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