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合同範文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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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正式、規範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付款合同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付款合同範文七篇

付款合同 篇1

委託方:(甲方)

承攬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製作安裝安裝地點:

(2)項目實施開始於201年月日,竣工日期爲201年月日。

二、承包方式及工程造價:

(1)依據乙方所提供的工程預算項目,包工包料進行施工。

(2)甲方若變更設計應及時同乙方對工程價款、工程期限進行調整,新增部分內則按報價表中單價結算。

(3)合同總造價:(大寫)(小寫)(單位工程造價參照預算書決定)。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開工前負責人員接通施工現場電源,電費由甲方承擔。

2、指定專人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進行監督、辦理中間交工項目的驗收手續,負責工程驗收確認簽字。

3、甲方負責提供場地給乙方存放工具,乙方負責看管。

4、施工過程中,如遇設計變更、下雨、停電、以及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原定工期理因順延。

5、工期竣工後,應在接到乙方驗收申請三日內,會同乙方進行工程驗收,對工程的質量問題,甲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否則工程視甲方驗收合格。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雙方商定的範圍,做好材料的製作、供應和管理。

2、及時向甲方發出開工通知。施工時應嚴格按合同、預算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成和交付。

3、乙方負責清理現場衛生。

4、必須遵守甲方的安全保衛制度,做好施工現場的防火、治安工作。

5、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保修保修期內屬乙方負責質量問題,負責無償修復(不含人爲性破壞及自然災害破壞)。乙方承諾在接到甲方維修電話後,48小時內派人到甲方現場進行維護工作。

6、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自行負擔,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保修期間因廣告牌掉落引發的事故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四、工程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當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預付款,佔總工程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

2、施工人員進場施工,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進度款,佔總工總款的%,計人民幣:元,大寫:。

3、人民幣:元,大寫:。

五、違約責任:

(一)甲方:

1、未能按照承攬合同規定的內容履行自己應付的責任,除乙方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因此發生的實際損失。

工程付款合同範本

2、工程途中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而造成的停工、返工,甲方應採取彌補措施或者減少損失,同時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停工、返工、倒運、人員和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

3、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或者擅自使用,既視同驗收合格,由此發生的質量或者其他問題,由甲方自行負責。

4、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撥付工程款,乙方有權停止施工,以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負責。

5、如遇特殊情況需要變更合同應及時與乙方取得聯繫,協商解決並以雙方簽字爲準,否則應承擔全部責任。

6、工程交付使用,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規定付款,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每日按總價的0。2%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負責無償整改。

2、工程交付時間不符合規定,應償付逾期違約金,每日按總價的0。2%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3、乙方按雙方約定的內容、方式完成合同規定的製作工作,乙方如需變更內容時,經過甲方書面同意,若質量出現問題,雙方應協調達成解決協議,再行議付。

六、本合同有效期內因自然災害及因國家法律政策變更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內容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四十八小時內,將相關事件、可能引發後果等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且在事件發生後的十五天內,向另一方提交有關權威部門的證明,及本合同(包括補充協議)約定義務與責任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的報告。

七、工程審批手續由方辦理,甲方應提供市政、工商所需的材料。

八、甲、乙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雙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形式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方的地址即爲各方的收件地址。如若地址有更改,須及時用書面通知他方。凡按各方最後地址送達的通知或其他有關文件均視爲有效送達。

九、本協議涉及的設計圖、製作圖、工程報價預算書均可作爲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其他: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工程完工,款項結清,本合同自然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付款合同 篇2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今甲方(出賣人兼所有人)與乙方(買受人兼使用人)就產品分期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的標的物爲 ,分期付款總額定爲人民幣 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規定支付款項予甲方:

1.前款 元;

2.餘款 元;

3.月息 元。

第二條 乙方預付 元予甲方,餘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付清,每 月 日前各支付 元。

第三條 乙方可以就上述條件提供擔保,於本合同成立時,以前條所載的金額與日期,開出支票一張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處理權限屬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視爲乙方償還貨款。

第四條 甲方於本合同訂立的同時,將 產品交付乙方,並同意乙方對該產品的使用。

第五條 乙方若未能支付第二條所列分期付款金額及其他應付的各項費用,須自支付日始以日息分支付甲方作爲延遲損失金。

第六條 乙方須以正當的方式使用 產品,若有違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乙方連續兩次未支付價款,並且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請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請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付款合同 篇3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今甲方(出賣人兼所有人)與乙方(買受人兼使用人)就產品分期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本合同的標的物爲,分期付款總額定爲人民幣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規定支付款項予甲方:

(1)前款元。

(2)餘款元。

(3)月息元。

第二條姨方預付元予甲方,餘款自瓨月日至瓨月日止。每月日前各支付元。

第三條乙方可以就上述提供擔保,於本合同成立時,以前條所載的金額與日期,開出支票張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處理權限屬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視爲乙方償還貨款。

第四條甲方於本合同訂立的同時,將產品交予乙方,並同意乙方對該產品的使用。

第五條姨方若能支付第二條分期付款金額、及其它應付的各項費用,須自支付日始以日息分支付甲方作爲延遲損失金。

第六條姨方須以正當的方式使用產品,若有違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姨方連續兩次未支付價款,並且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請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請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付款合同 篇4

出賣人:達州市匯金融資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何東奇 (以下簡稱乙方)

今甲方(出賣人兼所有人)與乙方(買受人兼使用人)就汽車分期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的標的物爲福特蒙迪歐車牌號:

分期付款總額定爲人民幣80000.00元整。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規定支付款項予甲方,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分期款3333.00元,

第二條

乙方自20xx年10月30日至20xx年10月30日止。每月30日前各支付。

第三條

乙方連續兩次未支付價款,並且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請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請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

第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凡因履行本協議書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書有關的爭議,各方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通過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生效。

付款合同 篇5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今甲方(出賣人兼所有人)與乙方(買受人兼使用人)就產品分期買賣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本合同的標的物爲_________,分期付款總額定爲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乙方可以依照下列規定支付款項予甲方:

(1)前款_________元。

(2)餘款_________元。

(3)月息_________元。

第二條、乙方預付_________元予甲方,餘款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每月_____日前各支付_________元。

第三條乙方可以就上述提供擔保,於本合同成立時,以前條所載的金額與日期,開出支票_________張交付甲方。

上述支票的保管處理權限屑甲方,每次交付支票,即視爲乙方償還貸款。

第四條、甲方於本合同訂立的同時,將_________產品交予乙方,並同意乙方對該產品的使用。

第五條、乙方若能支付第二條分期付款金額及其他應付的各項費用,須自支付日始以日息_________分支付甲方作爲延遲損失金。

第六條、乙方須以正當的方式使用_________產品,若有違反,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乙方連續兩次未支付價款,並且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甲方可以請求乙方支付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全部價款或者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乙方請求支付該標的物的使用費。

第八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付款合同 篇6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以預付貨款的形式向甲方購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供貨及質量

1、經雙方同意,甲方爲乙方屬下在甲方登記的車輛提供汽、柴油等油品,以抵減預付貨款的方式與乙方結算,如乙方加油車輛變動,必須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覈實後方可開油卡(或油簿)加油。

2、甲方提供油品質量和數量標準須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3、 如因市場油品貨源短缺,甲方優先保證乙方油品供應。

二、 供油方式及價格

1、 甲方只爲合同中約定的車輛提供記帳加油服務。

2、 甲方原則上只提供加油站現場加油的供貨方式,合同有特殊約定除外。

3、 結算時的價格以加油時甲方當日掛牌價爲準。

三、交易程序

1、甲方在收到預付款後,將按乙方提供的車牌號碼,爲每輛車開設一本加油卡(或油簿),交給乙方保管,併爲乙方開具收據;乙方每次加油時,必須攜帶該加油卡(或油簿),方可在甲方加油站加油;加油後,雙方同時在加油卡(或油簿)和掛賬客戶加油明細表上簽字確認。

2、乙方人員攜帶加油卡(或油簿)上的車牌號碼必須與車相對應,否則甲方將不予加油,除機動加油卡(或油簿)外。

3、若乙方加油卡(或油簿)遺失,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並辦理書面掛失手續。掛失從乙方書面通知送達到甲方後即時生效。

四、 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簽定後兩天內,甲方向乙方收取人民幣 元(¥ 元)作爲預付貨款,甲方有權根據乙方加油的車輛及加油量的增減要求乙方相應調整預付貨款額。

2、甲方預計乙方預付款餘額將不足以讓其繼續加油時,立即通知乙方以轉帳形式補足雙方約定的預付款額,如乙方未能及時補足,甲方可在乙方把預付貨款的餘額用盡時,停止爲乙方提供加油服務。

五、 發票開具及月末對賬

1、 乙方如需發票,需按照甲方每月財務結帳的週期開具,即甲方於每月結賬日後兩個工作日內,依據乙方本月實際加油金額彙總開具,當月的發票當月開具,逾期不補開;

2、 甲方於每月結賬日後一個工作日內,打印出預付款客戶對帳單,並將《油卡登記臺賬》作爲附件附在對帳單後面,在次月的4號前,以書面形式與乙方進行對帳;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對賬;

六、 合同的提前終止或期滿

1、 任何一方要提前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本合同自通知送達對方之日起正式終止。合同終止或期滿,雙方應按乙方實際加油量進行結算,如預付貨款尚有餘額,甲方在15天內無息退還給乙方。但對方違約在先,守約方可不經提前書面通知而立即終止本合同。

2、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兩年,有效期滿,合同自然終止,如雙方需再次合作,應重新簽訂合同。

七、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變更,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 本合同自 _____年____月 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爲兩年,有效期滿,經雙方同意,本合同可予以順延。

九、 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付款合同 篇7

買賣合同中逾期違約金與逾期利息(逾期損失)問題

鑑於,欠款糾紛的買賣合同案件,所提出的訴訟請求除返還欠款外,當事人的金錢孳息損失,是以“逾期違約金”提起還是應以“欠款利息”提起的問題,在查閱相關案例及法條後,就如何準確定位該訴訟請求,發表一些個人的看法,也爲今後該類型的訴訟案件提供一些思路。

一、逾期付款違約金和逾期利息(逾期損失)的概念

所謂“違約金”,顧名思義,是指合同一方違反合同的約定,而應向合同相對方支付的一定金額。其存在的前提是合同對此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就是合同雙方約定當一方不按期履行其付款義務時,應向另一方支付的違約金。 逾期利息(逾期損失),是指一方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錢的義務,而其並未履行這個義務,另一方有權在向其主張支付本金時,同時主張本金延付期間的利息。

由上可知,原告主張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有合同約定,而主張逾期利息(逾期損失),則不一定有合同的約定,甚至不一定是合同糾紛,只要能夠證明存在欠款的事實即可。

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款項支付的不同情形

1、當事人既約定了支付款項的時間,也約定了逾期支付款項應承擔的違約金或支付利息的標準或數額;

2、當事人約定了支付款項的時間,也約定了逾期支付款項應承擔違約金或支付利息,但未約定違約金或利息的計算方法或數額;

3、當事人約定了支付款項的時間,但未約定逾期支付款項是否應承擔違約金或支付利息;

4、當事人對支付款項的時間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 三、原告一般會列出的幾種訴訟請求模式。

1、在請求對方支付款項本金時,同時請求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2、在請求對方支付款項本金時,同時請求支付利息;

3、在請求對方支付款項本金時,既請求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又請求支付利息;

4、在請求對方支付款項本金時,同時請求賠償利息損失。 四、針對不同情況應當採取的訴訟模式。

我國現行法律對不同的合同中出現的欠款情形應承擔法律責任的規定是不盡相同的。《合同法》對此情形的基本規定是支付違約金,如總則部分和分則中的買賣合同、承攬合同、技術合同等。但是有些合同,如借款合同、建設工

程合同等,則規定的是支付利息。另外有些合同,既沒有規定應支付違約金,也沒有規定應支付利息。

根據上述不同類型的合同約定,我總結出以下四種向對方主張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或利息的方法:

1、合同雙方明確約定了支付款項的時間和逾期支付違約金或利息的計算方法或金額。這時,應嚴格按照雙方的合同約定來主張違約金或利息(除非此類約定違反了法律規定)。此種情況下,不論是逾期付款違約金還是欠款利息,兩種表述都是可以接受的,不會引起歧義,也不會導致法律適用的衝

突。 但需特別注意的是,當事人如同時主張逾期付款違約金和利息,即使這兩者均有合同約定,也存在着被法院駁回的風險。因爲這種重複計算實際上過分加重了對方當事人的負擔,法院很可能會應對方當事人的請求,引用《合

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規定,判令駁回對其中一項的訴訟請求。

2、合同雙方明確約定了支付款項的時間,也約定了逾期支付款項應承擔違約金或支付利息,但未約定違約金或利息的計算方法或金額。這時,應當根據法律的相應規定(主要爲《合同法》,見附件一),準確提出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或利息的主張。

(1)如果法律規定此類合同拖欠款項應支付違約金,應向對方主張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或金額應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逾期付款的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覆》的規定,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執行。

在此,有必要引用一下中國人民銀行現行的逾期貸款利率標準: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銀髮[20xx]251號)規定:“三、關於罰息利率問題。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借款)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改爲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五計收利息,改爲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對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從逾期或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之日起,按罰息利率計收利息,直至清償本息爲止。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

可以看到,參照上述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時,日萬分之二點一的原標準在名義上已喪失法律效力,但是以“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作爲新的計算標準,實踐中會經常缺乏可操作性。比如非借款合同的當事人往往不會約定合同履行期內的利率,這種情況下,根本無法推算出逾期付款違約金的標準。

由於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在適用中國人民銀行逾期貸款利率的問題上使用的是“可以”,而非“必須”或“應當”,所以法院既可以按照司法解釋的規定調整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也可以選擇不這樣做。既然現標準缺乏可操作性,有人就主張仍適用萬分之二點一,似乎也不是不可以。

筆者則認爲,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加收30%~50%也許更適合作爲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標準。比如說,截止到起訴之日,違約期限在一年以上二年以下的,按照一年期貸款的基準利率加收30%~50%;違約期限爲二年至三年的,按照二年期貸款的基準利率加收30%~50%;違約期限超過五年,按五年期貸款的基準利率加收30%~50%。

(2)如果法律規定此類合同拖欠款項應支付利息,則只能向對方主張支付利息。利息的計算方法或金額應當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規

定。 (3)如果法律對此類合同未作相應規定,則應當根據合同約定的不同表述,確定不同的主張內容。即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的,按照前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處理;約定欠款利息的,參照前述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處理。 3、合同雙方只約定了支付款項的時間,但未約定逾期支付款項是否應承擔違約金或支付利息。這時,不可以提出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請求。對於是否能適用前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覆,個人認爲也是不能夠適用的。因爲該批覆中涉及的情形只是針對“未明確違約金計算標準”,而不是針對“未約定違約金”。 如法律或司法解釋對此有相應規定,可以提出要求對方支付利息或逾

期付款損失,如借款合同、建設工程合同、買賣合同等;在法律沒有相應規定的情況下,可要求對方賠償利息損失,利息損失數額可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4、合同雙方對支付款項的時間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確。這時,首先應根據法律相應規定,確定款項應當支付的時間,之後,可以向對方主張賠償利息損失。利息損失數額同樣可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五、結論

綜上,在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支付利息的情況下,個人認爲應當按照上述論述中述第三種情況以“逾期付款損失”的名義提起金錢孳息要求爲佳。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法釋〔20xx〕8號)第二十四條第4款之規定,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爲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

六、相關法條

(一)《合同法》有關規定

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第三款:“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合同法解釋二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通過反訴或者抗辯的方式,請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調整違約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請求人民法院增加違約金的,增加後的違約金數額以不超過實際損失額爲限。增加違約金以後,當事人又請求對方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條 當事人主張約定的違約金過高請求予以適當減少的,人民法院應當以實際損失爲基礎,兼顧合同的履行情況、當事人的過錯程度以及預期利益等綜合因素,根據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予以衡量,並作出裁決。

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爲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

合同法解釋一

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買受人依約保留部分價款作爲質量保證金,出賣人在質量保證期間未及時解決質量問題而影響標的物的價值或者使用效果,出賣人主張支付該部分價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條 買受人在檢驗期間、質量保證期間、合理期間內提出質量異議,出賣人未按要求予以修理或者因情況緊急,買受人自行或者通過第三人修理標的物後,主張出賣人負擔因此發生的合理費用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三條 標的物質量不符合約定,買受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要求減少價款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當事人主張以符合約定的標的物和實際交付的標的物按交付時的市場價值計算差價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價款已經支付,買受人主張返還減價後多出部分價款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四條 買賣合同對付款期限作出的變更,不影響當事人關於逾期付款違約金的約定,但該違約金的起算點應當隨之變更。

買賣合同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買受人以出賣人接受價款時未主張逾期付款違約金爲由拒絕支付該違約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買賣合同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但對賬單、還款協議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責任,出賣人根據對賬單、還款協議等主張欠款時請求買受人依約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對賬單、還款協議等明確載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數額或者已經變更買賣合同中關於本金、利息等約定內容的除外。

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該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出賣人以買受人違約爲由主張賠償逾期付款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爲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

第二十五條 出賣人沒有履行或者不當履行從給付義務,致使買受人不能實現合同目的,買受人主張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

(四)項的規定,予以支持。

第二十六條 買賣合同因違約而解除後,守約方主張繼續適用違約金條款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七條 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以對方違約爲由主張支付違約金,對方以合同不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無效或者不構成違約等爲由進行免責抗辯而未主張調整過高的違約金的,人民法院應當就法院若不支持免責抗辯,當事人是否需要主張調整違約金進行釋明。

一審法院認爲免責抗辯成立且未予釋明,二審法院認爲應當判決支付違約金的,可以直接釋明並改判。

第二十八條 買賣合同約定的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對方請求賠償超過定金部分的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並處,但定金和損失賠償的數額總和不應高於因違約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對方主張賠償可得利益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的主張,依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百一十九條、本解釋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等規定進行認定。

第三十條 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對方對損失的發生也有過錯,違約方主張扣減相應的`損失賠償額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十一條 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因對方違約而獲有利益,違約方主張從損失賠償額中扣除該部分利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三十二條 合同約定減輕或者免除出賣人對標的物的瑕疵擔保責任,但出賣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不告知買受人標的物的瑕疵,出賣人主張依約減輕或者免除瑕疵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三條 買受人在締約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標的物質量存在瑕疵,主張出賣人承擔瑕疵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買受人在締約時不知道該瑕疵會導致標的物的基本效用顯著降低的除外。

買賣合同中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

買賣合同即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通俗地說,就是花錢買東西的合同。在市場經濟中,買賣關係日趨活躍,買賣糾紛也時常發生,最爲常見的就是因買受人延遲或者拒絕付款發生的糾紛。那

麼,出賣人在爭取自身權益時,除了依法可以請求價款外,如何要求買受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逾期付款違約金,本質上屬於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遲延履行違約金。按照該條規定,買賣雙方在合同中已對逾期付款違約金進行約定的,原則上按照雙方約定計算。但是,該條同時還規定,如果約定違約金“低於”或者“過分高於”實際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予以增加或者減少。

於此同時,《高法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解釋》第二十四條對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該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的情況下,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方式進行了規定。

綜合以上可見,買賣合同中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可分兩種情況: 一、買賣雙方在買賣合同中未對逾期付款違約金進行約定的,那麼,按照該司法解釋的規定,如果出賣人主張逾期付款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爲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

那麼逾期罰息利率如何計算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關於人民幣貸款利率有關問題的通知》(銀髮[20xx]251號)之規定,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借款)罰息利率由現行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改爲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該通知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說,出賣人可以貨款利率水平的130%-150%向買受人主張逾期付款違約金。

二、買賣雙方在買賣合同中已對逾期付款違約金進行約定的。那麼,首先將取決於約定違約金與實際損失孰大孰小,而後才能討論採取何種標準。關於實際損失的計算,這裏要明確的是,實際損失應當是可預見的損失,即在合同訂立當時是可以預見的損失。

1、如果雙方約定的逾期付款違約金低於拖欠貨款的貸款利息損失,那麼,出賣人可以請求法院提高逾期付款違約金至拖欠貨款的貸款利息損失。 2、如果雙方約定的逾期付款違約金過分高於拖欠貨款的貸款利息損失。在實踐中,也有維護自身權益意識較強的出賣方,與買方簽訂買賣合同時要求確定較高的將逾期付款違約金數額,如日千分之一、較高的固定數值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法釋〔20xx〕5號)第二十九條之規定,“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爲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在實踐中,遇到這類約定數額的,也存在不同的裁判結果。

有些法院認爲,出賣方因買受人逾期付款所受損失,大致就是所拖欠貨款的銀行貸款利息,因此,法院支持出賣人以貨款利率水平上浮百分之三十向買受人主張逾期付款違約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xx)豫法民二終字第69號中即採取此種標準。

也有法院認爲,買賣雙方之間的法律關係類似借貸關係,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中,民間借貸利率以銀行同類貸款四倍爲限,故法院支持出賣人以貨款利率的四倍向買受人主張逾期付款違約金。浙江省湖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浙湖商終字第143號、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穗中法民二終字第896號中即採取此種標準。

3、如果雙方約定的逾期付款違約金相當於拖欠貨款的貸款利息損失的,在此種情況下,即按實際利息損失作爲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標準。

篇三:逾期付款利息應怎樣計算

逾期付款利息應怎樣計算

在合同違約中,逾期付款是最爲常見的。

計算逾期付款利息的時間起點相對比較容易確定,應當自債務人違約之日起計算。在當事人無約定的情況下,經權利人催告後,自催告或寬展期屆滿之次日起債務人須支付利息。《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依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合同對逾期付款有約定的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合同中明確約定了逾期付款的違約金,或者約定了賠償損失的具體方法,則依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份高於所造成的損失的,經違約人要求裁判機關可以依法酌減。

如果合同當事人對於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未予明確約定的,違約人依法仍應承擔法定孳息。

本文主要針對司法實踐中合同當事人對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未予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情況如何確定逾期付款責任,進行綜合分析,以求明晰條理。

一、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性質與計算標準;

(一)、賠償損失:

其一:合同法中的違約損害賠償的目標是達到如同合同完全履行的結果。付款義務人於約定付款時間負有支付義務,如按時付款,權利人可將取得的現金存入銀行取得利息;但因付款義務人未及時履行付款義務,而使其無法存款取得利息。依此性質,逾期付款的應當支付的利息以銀行當期存款利率計算。

司法實踐中:常有以此爲標準支付逾期付款利息的判例出現,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中卻未出現。

其二:如付款義務人遲延履行付款義務,將致權利人不能按合同約定取得款項,造成資金缺口,權利人通常通過貸款來彌補資金缺口。依此性質,逾期付款的應當支付的利息以銀行當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十七條 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以上兩者存在明顯的不當之處,均不足實現填補資金缺口損害之功能,因爲與商業銀行貸款辦理談判、審覈、擔保均需費用支出。

如以填補資金缺口支出爲賠償損失範圍,此證明責任無疑應由權利人負擔,但實際上損失頗難證明,不利於權利人的保護。

(二)違約金

合同法第114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可見:違約金(包括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以當事人約定爲必要。

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覆》規定: “對於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同時規定:“ 本批覆公佈後,人民法院尚未審結的案件中有關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的問題,按照本批覆辦理。”

20xx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

“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

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綜上:目前,我國司法解釋中對逾期付款利息多以銀行貸款利率和逾期貸款利率爲標準。建設工程合同價款遲延給付適用前者;商品房買賣價款遲延給付等適用後者。

二、逾期付款利息的計算期間

(一)逾期付款利息的計算期間的起點:

逾期付款利息支付期間的起點:

(1)約定履行期限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次日起。

(2)未約定履行期限的,經權利人催告,在寬展期內仍未履行的,自寬展期屆滿之次日起。

如:《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的通知》第123條規定:

“公民之間的無息借款,有約定償還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償還,或者未約定償還期限但經出借人催告後,借款人仍不償還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應當予以准許。”

(二)逾期付款利息的計算期間的終點

(1)應當到當事人最終履行付款義務之日。

(2)如果通過民事訴訟程序並進入強制執行程序的,應當計算到判決確定的履行日。

(3)至判決確定的履行日仍未履行的,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 之規定:“被執行人未按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的,應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一些其他司法解釋對當事人無約定的情況下的逾期付款利息也作了零散的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以下標準確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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