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額大於多少纔算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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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大於多少纔算賭博,現實生活中很多人沉迷於賭博,賭博是違法的,賭博易滋長不良風氣,影響個人身心健康,如果是以賭博爲業或者以營利爲目的的賭博,是一種犯罪,那麼金額大於多少纔算賭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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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在5萬以上可以認定爲賭博。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賭資累計在5萬以上,獲利累計達5000,參賭人數累計達20人,即可認定賭博犯罪,對於雖然多次參加賭博

但輸贏不大,不是以賭博爲生活或主要經濟來源的或者行爲人雖然提供賭場賭(具),本人從未從中盈利的,都不能認定賭博罪,其情節嚴重的可按治安管理處罰法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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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賭錢賭多少纔算賭博罪

我國刑法第303條規定:“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開設賭場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並處。”抽頭達五千構成賭博罪

司法解釋明確,以營利爲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303條規定的“聚衆賭博”:

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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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賭數額多少會認定爲賭博罪

一是聚衆賭博,即糾集多人進行賭博。

二是開設賭場,即爲賭博提供場,並以從中獲取的收入作爲生活或者揮霍的主要來源。其次在主觀上是以營利爲目的,即通過賭博獲取財物,可見,你的同學在課餘時間進行以娛樂爲目的的賭博遊戲,不構成賭博罪。

賭博罪的賭資金額的認定

1、抽頭達五千構成賭博罪

以營利爲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刑法第303條規定的“聚衆賭博”: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2、代理賭博網算開賭場

以營利爲目的,在計算機網絡上建立賭博網站,或者爲賭博網站擔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屬於《刑法》第303條規定的“開設賭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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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域外開賭場禁招中國人

中國公民在我國領域外周邊地區聚衆賭博、開設賭場,以吸引中國公民爲主要客源,構成賭博罪的,可以依照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4、幫他人賭博以共犯論處

明知他人實施賭博犯罪活動,而爲其提供資金、計算機網絡、通訊、費用結算等直接幫助的`,以賭博罪的共犯論處。國家工作人員從重處罰實施賭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303條的規定從重處罰:

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組織國家工作人員赴境外賭博的;組織未成年人蔘與賭博,或者開設賭場吸引未成年人蔘與賭博的。

5、網絡賭資按其代表金額定

賭博犯罪中用作賭注的款物、換取籌碼的款物和通過賭博贏取的款物屬於賭資。通過計算機網絡實施賭博犯罪的,賭資數額可以按照在計算機網絡上投注或者贏取的點數乘以每一點實際代表的金額認定。帶少量財物娛樂不算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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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賭博數額巨大認定標準是多少?

賭博數額巨大認定標準是地方司法機關自行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賭博罪】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或者以賭博爲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二、賭博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以營利爲目的,聚衆賭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組織三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五千元以上的;

(二)組織三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五萬元以上;

(三)組織三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二十人以上的;

(四)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五)其他聚衆賭博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以營利爲目的,以賭博爲業的,應予立案追訴。

三、賭博不構成犯罪怎麼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以營利爲目的,爲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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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賭博罪的量刑原則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一條 【量刑的一般原則】對於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

第六十二條 【從重處罰與從輕處罰】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從重處罰、從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內判處刑罰。

第六十三條 【減輕處罰】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的,應當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本法規定有數個量刑幅度的,應當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個量刑幅度內判處刑罰。

犯罪分子雖然不具有本法規定的減輕處罰情節,但是根據案件的特殊情況,經最高人民法院覈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

第六十四條 【犯罪物品的處理】犯罪分子違法所得的一切財物,應當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對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沒收的財物和罰金,一律上繳國庫,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

根據規定,構成賭博罪的話,對犯罪嫌疑人的量刑最終不超過三年有期徒刑,法院量刑的時候,參考依據主要就是賭資的多少,如果犯罪情節較輕,也可以對犯罪嫌疑人判處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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