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核算管理制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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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一經制定頒佈,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成本核算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第一章:材料核算的原則和內容
第一條、為加強海委機關各項材料物資的核算管理,保護各種材料物資的安全完整,合理使用各項材料採購資金,發揮材料效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海委機關各項任務完成過程中所採購和儲存的各種材料物資,以及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器具、備品配件及低值易耗品等(不包括辦公用品)的核算管理。包括使用各種財政資金、上級補助款、其他單位轉繳入款、自有資金、各種捐款和借款等購買的材料物資,以及接受外單位實物捐贈、無償調撥等實物轉入形成的庫存材料的核算管理。
第二章:材料的採購入庫
第三條、各部門為完成各項事業任務所需的材料物資,應儘量從現有庫存中解決,因庫存不足或其他原因確需採購的,應首先落實資金來源,並編制請購報告(或海委簽報),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經批准同意後方可進行後續的購買活動。
請購報告(或海委簽報)應根據實際情況編制,並對材料用途和對所需材料的特殊要求等做出説明。同時,應經儲存、財務和其他有關部門簽字。
對於沒有落實資金來源或未辦理審批手續以及採購手續不完備的購買活動,財務部門不得受理。
對於單位價值較低、需求量大、採購相對頻繁的材料物資,由使用部門按年度編制採購計劃,經批准後,在計劃額度內由財務部門監督實施,日常購貨不再辦理審批手續。
第四條、各部門的大宗採購業務,應與供方簽訂經濟合同,所訂立的合同應經海委合同管理部門審查同意。符合政府採購有關規定條件的應按照政府採購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採購部門負責組織對所採購材料物資的驗收工作,驗收由保管、財務、業務等有關部門人員參加,對於未辦理驗收手續的採購業務,財務部門不得辦理相應的價款結算。
大宗材料物資的驗收應編制驗收報告,並經所有參加驗收人員簽字。驗收過程中應對材料的品種、規格、數量和品質、性能等進行審查,並與定購合同、供方發票相核對,對於發現的問題應記錄於驗收報告並提交有關部門處理。
第三章:材料的儲存
第六條、儲存部門對於驗收合格的材料物資應及時入庫,並結合材料特點合理儲存、分類碼放,同時定期檢查庫存材料保管情況,以保證庫存材料性能、品質。
第七條、儲存部門應設專人負責材料的收發保管,登記材料保管賬簿,保管人員對所保管材料的實物安全負責。
材料保管人員要嚴格執行材料的各項收發手續,同時定期對庫存材料進行實物盤點,並與財務部門核對,對於核對不符的要查明原因,經批准後,做出相應處理。
第八條、儲存部門應按照有關要求設置材料卡片,及時登記各種庫存材料的增減變動情況。
第九條、儲存人員應熟悉各種庫存材料物資的情況。發現不需用、不適用以及毀損變質的材料物資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報告。
第十條、儲存部門要不斷完善各項材料的維護、保養和管理制度,提高對庫存材料物資的管理水平。
第四章:材料的使用
第十一條、各項庫存材料物資出庫要辦理相應的領用手續,經收發雙方簽字後到財務部門辦理結算手續。
第十二條、根據實際需要使用或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對庫存的各種材料物資進行調撥時,應編制材料出庫單或調撥單,經批准後,到儲存部門辦理髮運手續,材料調撥後應經收貨方簽收。
第十三條、因盤虧、毀損、報廢等原因造成庫存材料減少的,應編制庫存材料盤點報告,並查明原則,屬於經管人員責任的,由經管人員負責賠償。
儲存部門對因毀損報廢等原因而使用性能受到影響的庫存材料以及其他不需用、不適用的庫存材料,要提出處理意見,及時申請清理,清理變賣過程中形成的變價收入要及時交財務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各材料使用部門對於已領未用的多餘材料物資以及業務進行過程中形成的材料物資要及時辦理退(交)庫手續。
第五章:材料的核算
第十五條、有關部門辦理材料物資出入庫業務要及時到財務部門辦理結算手續(業務量大的可由保管部門憑出入庫憑證進行彙總)。財務部門對收到的各種收發料憑證要認真審核,根據審核無誤、手續完備的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登記賬冊。
第十六條、財務部門應建立材料核算賬冊(或輔助賬冊)核算各種材料物資的收發情況。
材料明細分類帳應序時逐筆登記各種材料的增減變動情況,並定期與總賬核對。
對於品種多、單位價值低、收發頻繁的各種材料物資,經批准,可以採用實物盤存制核算材料發出的數量。
第十七條、材料的核算按照採購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成本計價,材料的入賬價值包括買價、運雜費和税金等。採購過程中發生的現金折扣以及材料的儲存費用不計入材料成本。
第十八條、各種材料物資的發出按照先進先出法確定其發出成本。
第十九條、財務人員應定期與材料儲存部門核對賬冊,並參加庫存材料物資的盤點。
第二十條、財務部門應監督庫存材料的處置情況,對材料變價收入及時入賬,並按有關規定進行帳務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委託其他單位代為儲存的材料物資應視同自管材料進行核算,並與對方簽訂倉儲保管合同,同時認真監督合同履行情況、及時與對方核對材料儲存情況。代其他單位儲存的材料物資應建立代管材料備查登記簿,並加強實物管理,定期與對方核對相符。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海委財務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1、水廠成本應帳目清晰,各項成本納入微機管理,嚴格控制成本的支出。
2、成本的支出如:電費,材料費、燃料費、修理費、水資源費、物業費、取暖費、差旅費等費用需由水廠各職能人員核對準確後,經主管領導簽字方可支出。
3、水廠對水源站不予報銷非生產費用。生產所需材料,必須由水廠材料員統一進行購買。
4、水費的收繳經核對無誤後,方可上交公司財務,並記好憑證,發生問題的,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5、工資、加班的發放嚴格執行考勤制度。
6、根據公司的要求,水廠結合二次分配方案,研究後進行發放效益獎及誤餐費用,。
7、差旅費的核銷:
1)、過橋、過路費均按公司審批後的長途路單進行核算。
2)、車公里補助費按實際發生給予補助,但不能超出全年承包指標。
3)、通勤車票:水源站崗位人員均坐班車,不予報銷車票,如遇沒有班車時職工自行上站的,班長進行統計後給予報銷;機關跑通勤人員每月核銷4個往返車票;機關人員因公事發生的車票費用實報實銷(不包含出租車)。
4)、經廠領導同意後,外出學習、調研療養人員發生的差旅費用,均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上述費用每季度核銷一次。
8、保健費用按月考勤進行核准後,按季度進行發放。
9、通訊費用嚴格按照定額執行,超出部分在季度獎金中扣除。
10、宣傳報道工作根據實際完成情況,年終水廠統一進行嘉獎。
11、水廠組織參加局、公司各項活動的參賽人員,年終水廠統一進行嘉獎。
12、年終公司對水廠的各項考核中取得優異成績的,水廠根據實際情況對該項工作負責人員進行嘉獎。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核算的準確性和及時性,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可自行制定成本核算辦法,報公司批准後執行。
第二章:成本開支範圍
第三條、為生產商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資、其他直接支出和製造費用計入製造成本。
1、直接材料:指生產商品產品和提供勞務過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於產品生產,構成產品實體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購半成品、以及有助於產品形成的輔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
2、直接工資:指在生產商品產品和提供勞務過程中,直接參加產品生產的工人工資以及按生產工人工資總額和規定比例計算提取的職工福利費。
3、燃料及動力:指直接用於產品生產的外購燃料和水、電、汽、冷動力費用。
4、製造費用:指應由產品製造成本負擔的,不能直接計入各產品成本的有關費用,主要指各生產車間管理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費,生產車間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等的折舊費,租賃費(不包括融資租賃費),修理費、機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取暖費(降温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運輸費,保險費,設計製圖費,試驗檢驗費,勞動保護費,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以及其他製造費用。
第四條、下列各項支出不得計入成本:
1、資本性支出,即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的支出。
2、對外投資的支出。
3、無形資產受讓開發支出。
4、違法經營罰款和被沒收財產損失。
5、税收滯納金、罰金、罰款。
6、災害事故損失賠償。
7、各種捐贈支出。
8、各種贊助支出。
9、分配給投資者的利潤。
10、國家規定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第三章:成本核算的任務、原則
第五條、公司成本核算的任務是:
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成本開支範圍和費用開支標準,合理歸集與核算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正確計算產品成本並根據公司內部經營管理需要和有關部門的要求,及時準確地提供成本報告和有關分析資料。
2、監督成本費用發生的合規性和合理性。
3、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管理,降低生產耗費,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成本核算工作的原則
1、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適應市場競爭和內部管理需要的成本費用核算體制。
2、開展成本費用核算工作,加強對二級核算單位以及班組成本核算的組織與管理。
3、成本費用核算工作必須在不斷加強與完善各項基礎管理工作的前提下進行,使成本費用的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礎。
4、成本費用計算期應與會計核算期一致,規定為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每月1日至當月末。計入當月成本的費用要素消耗和產品產量的起止日期須與成本計算期保持一致,不得提前和延後。
5、成本核算必須堅持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應真實準確反映特定會計期間的成本水平的經營成果。
6、成本核算須劃清本期成本與下期成本的界限、在產品與產成品的界限、各種產品之間的成本界限。
7、根據計算期內完工驗收入庫的產品數量、實際消耗和實際價格,計算產品的實際成本,不得以估計成本、目標成本代替實際成本。按計劃成本、定額成本進行核算的,應在月末調整為實際成本。
8、遵循誰受益誰承擔費用的原則確定成本核算對象,對生產和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應設置成本費用賬冊,以審核無誤手續齊備的原始憑證為依據,對成本項目在各成本核算與管理對象間進行分配,做到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9、公司成本核算中的各項具體方法(包括材料計價、價差調整、費用分配方法、完工產品和在產品成本計算等),前後各期必須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報經主管部門批准,並將變更的原因及其對成本費用和財務狀況的影響,在當期的會計報告中加以説明。
第四章:生產費用的分類、歸集、分配
第七條、生產費用按經濟內容(或性質)分類稱為生產費用要素。
1、外購材料:指為進行生產經營而耗用的一切從外部購進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半成品、輔助材料、包裝物、修理用備件和低值易耗品等。
2、外購燃料:指為進行生產經營而耗用的一切外部購進的各種燃料,包括固體、液休和氣體燃料。
3、外購動力:指為進行生產經營而耗用的由外部購進的各種動力。
4、工資:指應計入生產費用的職工工資。
5、計提的職工福利費:指按照工資總額的規定比例14%計提的職工福利費。
6、折舊費:指各生產單位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按照規定的折舊率計算提取的折舊費用。
7、修理費:指按照確定並備案的提存率預提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等各類固定資產的大中小修理費用或直接計入生產費用的修理費用。
8、利息支出:指應計入生產費用的銀行借款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後的淨額。
9、税金:指應計入生產費用的各種税金,包括房產税、車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10、其他支出:指不屬於以上各要素的費用支出。如物耗和非物耗等。
第八條、生產費用按經濟用途分類稱為成本項目。公司成本項目規定如下:
1、直接材料:直接用於生產構成產品實體的各種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購半成品以及有助於產品形成並具有消耗定額的輔助材料,另外包括包裝物。
2、燃料及動力:指直接用於產品生產的外購和自制的各種燃料和動力。
3、工資及福利費:直接參加產品生產的工人工資以及按規定比例計提的職工福利費。
4、製造費用:指各單位為組織和管理生產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
(1)工資:指車間生產工人以外的管理人員、輔助工人、勤雜人員的工資。
(2)職工福利費:指按上述人員工資的14%提取的職工福利費。
(3)折舊費:指車間使用的各類固定資產提取的折舊費。
(4)修理費:指車間維修各類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所發生的修理費用。
(5)辦公費:指車間發生的文具、紙張、印刷品等辦公費用。
(6)水電費:指車間非工藝過程用水和照明用電的費用。
(7)取暖費用:指車間應分擔的採暖費用,不包括支付職工取暖費津貼。
(8)租賃費:指車間從外部租入各種固定資產和工具而支付和租金。
(9)差旅費:指車間因公外出的各種差旅費、市內交通費。
(10)機物料消耗:指車間非直接用於產品、勞務的一般消耗材料,不包括修理費用、勞動保護用品等。
(11)保險費:指車間應負擔的財產保險費
(12)低值易耗品攤銷:生產車間耗用的通用工具、生產用具、儀器等。
(13)勞動保護費:車間為保證勞動安全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應由製造費用開支的各項勞動保護措施費、勞動保護裝置維護費、防暑降温費、勞動保護用品等。不包括增加固定資產的勞動安防護措施支出。
(14)季節性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
(15)運輸費:車間內部運輸所發生的費用和運輸部門為車間提供的勞務費用。
(16)外部加工費:指車間產品零部件委託外公司加工協作的費用。
(17)試驗檢驗費:指不能直接計入為鑑定某種產品質量而發生的產品的試驗費、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檢驗費用、理化試驗、質量監控等費用。
(18)設計製圖費:指對產品和工藝進行科研、設計所發生的費用。
(19)其他:指不屬於以上項目的其他應計入製造費用的支出。
第九條、生產費用歸集與分配的原則
1、按產品品種設置成本核算對象,對難以直接計入的間接費用要按合適的標準,在公司包括主營業務、其他所有產品之間分配。企業的產品包括全部的主營業務、其他業務和勞務協作。
2、凡能直接計入各生產線、各作業、各產品的費用均應直接計入。
3、凡不能直接計入各生產線、各作業、各產品的費用,應採用與費用形成有直接關係的分配標準進行分配。
4、分配標準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
第十條、購入材料的成本:
1、生產過程中實際消耗的外購材料的成本包括:買價、外地運雜費、保險費、大宗材料的市內運雜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和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等,但不包括購進材料增值税和購進免税農產品按規定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税額。
2、購進材料直接用於非應税產品的,應按包括進項增值税在內的全部支付價款全額計入材料成本。
3、進口材料的採購成本應包括國外進價、進口税金。
第十一條、材料費用的歸集與分配
1、月終未報賬的材料,按計劃價辦理暫估入庫,於材料報賬時衝回。
2、採用公司內計劃價格進行材料日常核算,月終將耗用材料的計劃價調整為實際價格。材料的實際價格與計劃價格的差異,使用當月實際差異率,按材料類別或品種核算。其中VB1主要原材料、製劑主要原材料按品種核算,輔助材料、備品備件、包裝物、低制易耗品按材料類別核算。
3、材料稽核員根據領料單,將屬於直接構成產品實體的材料,計入製造一部生產成本。不能直接計入產品實體的,計入領用部門製造費用。成本核算員將直接計入產品實體的材料按材料稽核員轉來的“材料領用單”,以材料核算價分配到各工序、各產品。並將材料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4、月末車間材料員負責將已領未用的材料辦理“假退庫”手續。
第十二條、動力費用的歸集與分配
1、動力包括水、電、蒸汽、冷、壓縮空氣等,分外購自制兩種。自制動力以及需經本單位輔助車間處理後使用的外購動力,均應作為輔助生產核算。
2、動力費用根據計量儀表記錄的實際耗用數量進行核算,沒有計量儀表的,應由動力部門或有關部門確定的合理的分配標準,作為分配動力費用的依據。
3、動力費用的核算要劃清生產用和非生產用的界限、內供和外供的界限。
第十三條、工資及福利費用的歸集與分配
1、應當支付給職工的各項工資,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列入工資總額。各項工資性支出都應按照根據手續完備的原始憑證進行核算和彙集。
2、按照規定的工資制度、工資標準和工資等級,依據有關的原始憑證,正確計算應付工資和實發工資。
3、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計算、提取和支付職工福利費,不得擅自改變計提比例。
每月應付職工的全部工資和提取的職工福利費,按部門、車間進行彙集與分配,分別計入有關科目中。
第十四條、固定資產的折舊費
1、固定資產的折舊費根據確定的折舊年限和折舊率,按月提取,分類計入各有關科目。固定資產的折舊率應按集團公司的統一會計政策確定,報集團公司財務審計部備案,不能隨意變動。
2、公司購置或竣工驗收交付試生產的固定資產,都要按經審計確認的資產原值(或估計原值)入賬並計提折舊;對長期不用或不需用的資產要及時辦理封存手續。對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要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預算、造價或工程成本等資料,估價轉入固定資產,並據以計提折舊。竣工決算辦理完畢以後,按決算數調整原固定資產估價和已提折舊,以保證成本水平的真實性和合理性。
第十五條、待攤和預提費用
1、待攤費用是指本月發生,但應由本月及以後各月產品成本和期間費用共同負擔的費用。待攤費用應按費用的受益期確定分攤期限,但應在一年內攤銷完畢。攤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待攤費用應在“遞延資產”科目核算。
2、預提費用是反映預先分月計入成本費用,但由以後各月支付的費用,預提費用的期限也應按受益期確定。為了使各月成本費用水平均衡,應編制各項預提費用預算分月計入產品成本。實際發生的費用與預提的費用的差額應計入費用支付期的有關成本費用項目。
3、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應包含如下內容:
(1)新建、擴建企業或車間一次大量領用的低值易耗品;
(2)數額較大的固定資產修理費用。
(3)一次支付的固定資產的租金和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
(4)企業發生的數額較大、應分期計入產品成本的用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研究開發費;
(5)按規定應分期計入產品生產成本的技術轉讓費;
(6)一次支付的財產保險費;
(7)按季度(或延期)支付的流動資金借款利息支出;
(8)停產檢修期間的費用,可以在當年內分月攤銷;
(9)其他經營主管部門批准的待攤、預提費用。
第十六條、製造費用
1、製造費用按照生產車間和規定的費用項目進行彙集。
2、應由某一成本核算對象單獨負擔的製造費用,應直接計入。應由一個以上成本核算對象共同負擔的製造費用,按各成本核算對象的定額工時比例分配計入。
3、各月發生的製造費用,應當全部由當期完工產品負擔。
第五章:成本核算方法
第十七條、產品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1、對生產過程中發生的生產費用,按成本核算對象和成本項目分別歸集,對直接構成產品成本的直接計入,間接費用按一定的分配標準在產品之間分配;
2、計算在產品成本;
3、計算產品的製造成本。
第十八條、輔助生產車間的生產費用按輔助生產車間提供的產品、勞務、作業的.種類和成本項目進行彙集和分配。
a)輔助生產車間的勞務、作業成本,按各車間提供的勞務作業量,以計劃單位成本,分配給受益單位。
b)輔助生產車間按水、電、汽、冷及維修等為成本核算對象,並按成本項目歸集生產費用。
c)輔助生產車間為提供勞務而發生的費用,扣除車間自用的部分外,應當全部分配給生產車間和管理部門,不得節留。
d)輔助生產為各單位提供的產品及勞務,應分別計算實際成本。實際總成本與轉給各受益單位的實耗量和計劃價格計算的總成本之間的差異,公司財務部門統一分配,計入當期產品成本及管理費用。
第十九條、成本計算方法:
1、根據原料藥產品的生產特點,對維生素B1產品的直接材料按工序採用逐步結轉法進行核算,燃料動力、工資及福利費、製造費用等採用按產品產量及一定的分配標準在各品種之間進行分攤核算。
2、根據醫藥製劑產品的生產特點,採用品種法核算,並以平行結轉法核算到片劑、膠囊兩條生產線,各生產線分別按配置工序、包裝工序核算。直接材料按領用的品種直接計入該產品的生產成本,動力、直接人工、製造費用按品種類別(大片劑、小片劑、膠囊等)及一定的分配標準分攤核算。
3、月末在製品只結存原材料,動力、直接人工、製造費用等當月發生的其他費用全部由當期完工產品分攤,不留餘額。
第二十條、按照生產產品的品種為成本核算對象並按成本對象設置成本計算表彙集生產費用,每月的生產費用就是該產品的總成本,再除以當月實際產量,就是該產品的單位成本。
第二十一條、在製品成本和產成品成本
1、公司製造部門應設置台帳,登記在製品的加工數量、完工數量、廢品數量,轉出數量和結存數量,並定期進行實地盤點。在製品的盤盈、盤虧按規定報批計入“管理費用”。
2、根據在製品的實際結存數量和摺合成本量正確計算在製品成本。在製品成本月末只留直接材料成本。
3、製造部門對已完工的產品應及時辦理驗收交庫手續。產成品的收發結存數量,必須在年度內定期與實物進行核對盤點,對產成品的盤盈、盤虧計入“管理費用”。
4、原料藥產品月末按照在製品的完工程序摺合為約當產量,再根據約當產量與完工產量的比例,計算在製品和完工產品的成本。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公司財務部門負責解釋,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一、第十九條
成本計算方法:期未在製品的處理方法是隻留存材料成本而不留存人工及製造費用。
成本核算系統是可以留存人工費及製造費的,因為有些行業的月未在製品這部份費用比例並不小,況且電腦系統計算起來比手工核算方便得多,而且產品成本會更加準確。
二、第十一條
材料費用的歸集與分配採用公司內計劃價格進行材料日常核算。
成本核算系統是採用成本期間加權單價為核算單價。
成本核算員將直接計入產品實體的材料按材料稽核員轉來的“材料領用單”,以材料核算價分配到各工序、各產品。並將材料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我們認為根據材料領用單來分配材料這一方法是在一定的前提條件下才能應用的,那就是不會有其它產品用到此物料,否則原計劃用於產品A的物料,由於特別原因會用到B產品中去,而且當有剩餘物料退倉時,真不知該衝減哪一個產品的領料記錄。
成本核算系統採用定額材料耗用加上材料差異部份,這一方法得到許多同行的認可。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公司的成本核算工作,根據財政部頒佈的《公司財務通則》和《公司會計準則》、《工業公司財務制度》,以及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成本核算是企業經營管理過程中的一項重要工作,是管理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根本原則,是提高經營效果的重要手段。成本核算是對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勞動消耗,資金佔用和經濟效果進行計劃、記錄、計算、控制和分析。企業成本核算的方法必須全面,包括會計核算、統計核算和業務核算,形成完整的核算體系。
第三條公司的成本管理工作是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的核心內容,必須貫穿於生產經營活動的全過程。其基本任務是:通過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反映公司生產經營成果,挖掘降低成本潛力,努力降低產品成本。
成本核算的基本工作要點是:
1、遵守財經紀律,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政策、法規;
2、加強和完善成本管理的基礎工作;
3、正確掌握成本和費用開支範圍和標準,合理劃分產品成本界限;
4、進行成本預測,參與生產經營決策,實行主要產品的目標成本管理;
5、編制切實可行的成本計劃和增產節約計劃,組織制訂降低成本的措施;
6、分解成本和費用指標,控制生產耗費,落實成本管理責任,實行分級歸口管理;
7、準確、及時核算產品成本,控制和監督成本計劃和費用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成本和費用分析;
8、運用現代化管理方法,不斷提高公司成本管理水平。
第二章成本核算組織與分工
第四條公司在公司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生產副總、總工程師、工程部經理的領導下組織各職能部門,認真作好成本和費用管理的基礎工作。
其主要內容是:定額管理、原始記錄、計量驗收、內部價格體系、內部經濟核算制。
第五條公司對各種原材料、工具、燃料動力的消耗,以及勞動工時、設備利用、物資儲備、定額流動資金佔用、費用開支等,都要制訂切實合理的定額,並定期進行檢查、分析、考核和修訂。
第六條各項定額的制訂,需要在統一領導下,由各職能部門密切配合進行。在定額制訂過程中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要考慮公司生產發展、經營管理水平提高的要求,同時兼顧公司目前的生產能力和管理現狀,使定額既切實可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計算貫徹執行成本管理的有關法令和制度,以便結合產品各步驟生產特點,準確、合理地計算產品總成本和單位成本,分析成本資料,提供降低成本措施,為銷售定價提供依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產品分類成本的核算對象
第二條凡經一定生產工藝過程而出售的產品部件均應進行成本核算。
第三章成本項目和生產費用
第三條原料及主要材料項目:各生產過程所耗用的原材料。
第四條燃料動力:燃料(煤)、電。
第五條工資:指直接參加生產的員工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生產資金、超額計件工資、加班工資、夜班費、副食補貼等。
第六條提取的員工福利費。
第七條車間經費:車間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車間管理人員的工資,修理工、勤雜工的工資,按比例提取的福利基金、折舊費、修理費、車間辦公費、水電費、取暖費、租憑費、保健費、低值易耗品費用、勞保用品費用、在產品盈虧及其他。
第八條公司外加工費用:因公司外加工項目金額較大,所以和材料應區別計算,以便掌握此項費用的開支數額,另外,這部分外購件保存在半成品庫,也應單獨立賬核算。
第四章生產費用的彙集和分配
第九條材料
1、直接材料:凡直接供給產品製造所需,能直接計入產品成本的原料。
2、間接材料:凡間接用於產品製造,但並非形成產品本質;或雖形成產品本質,但所佔成本比例較微;或不便與計入產品成本的物料,按一定標準(數量或重量)進行分配。
第十條人工
1、直接人工:從事直接生產的員工報酬,能直接計入產品成本者。
2、間接人工:從事公司行政、研究等工作及不直接從事生產的員工報酬,以及不能或不便於計入產品成本者,按生產工時進行分配。
第十一條製造費用
製造費用係指生產過程中,除直接原料、直接人工外,所發生的一切其他費用。包括間接材料、間接人工及其他費用等。
第五章產品分步成本的計算方法
第十二條產品成本核算隨步驟的結轉而結轉,其中一部分轉入成品(賣出部分),一部分轉入下道工序,轉入下道工序的成本,分項加入成本項目中。
第十三條半成品成本的核算:上道工序的半成品,分項目加在本車間內成本中,材料按重量分配,其他成本按工時分配。
第十四條半成品和外協件領用的核算:對領用的材料半成品件和外協件進行加工時,其材料成本能直接計入的直接計入;不能直接計入的按量分攤,其他項目按耗用工時分配。
第十五條組裝成本額核算:材料能直接計入的直接計入;不能直接計入的按量分攤。
第十六條輔助生產的核算:按提供的勞務時間分配,互相提供勞務則一次分配。
第六章定額制定、分析考核
第十七條按消耗定額、工時定額和費用定額制定單位計劃成本,再按計劃成本考核各產品部件的成本完成情況和經濟效益的高低。對發生的差異要進行分析,找出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第七章關於費用的核算管理
第十八條各項費用開支着節約的精神,嚴格按費用定額考核。
第十九條各車間直接購入的費用,除有發票外,必須附有車間領料單,寫明數量金額,並要求車間負責人簽章,財會與車間同時記賬。
第二十條由倉庫領用的費用,車間開領料單,倉庫規劃,一式三份,車間、倉庫同時記賬,月終28日前倉庫和車間核對後報財務部。
第二十一條各部門、車間的辦公用品,由公司總務部負責考核指標,並負責在領用單上規劃,一式三份,三方記賬(公司總務部、車間、財務部),月終25日公司總務部把本月盤點表金額和各部門車間領用的價值報到財務部。
第二十二條財務部要分部門計算費用的使用數額,定期公佈超支節餘情況。
第八章材料成本管理
第二十三條關於材料的管理
1、材料賬要求不出現赤字,發標的要估價入賬。
2、領料應儘量由專人負責,凡能確定領料用途的一定要填寫用途。
3、材料在領退庫方面,分四種情況處理:
(1)車間一經領出易耗材料,存放於車間,月終由車間負責實際盤點,辦理假退庫手續。
(2)一般材料歸庫負責管理,每月要清點一次,車間要實事求是地領料,車間領出的料,月未要盤點退庫,按實領數作為當月的消耗。
(3)半成品要按本月生產數加本月賣出數領料,車間賣出數開半成品入庫單,連同提貨單一起交半成品庫,由半成品庫記賬。進料時要準確,要通知倉庫點數。
(4)其他價值較大的材料則要求車間用多少領多少,車間月末不辦理假退庫手續。如果車間月終存量過大,則應辦理假退庫手續。
第二十四條關於半成品的管理
1、半成品庫應將半成品和成品件、外協件分開保管、記賬。
2、半成品入庫應同時有入庫單。外協件入庫要隨時開放庫單,月終結算時要和發票對照無誤,要憑提貨單和領料單提貨。
3、半成品領用和賣出部件時,要憑提貨單和領料單提貨。
4、半成品庫要賬、卡、物相符,出入庫手續制度健全,建立定期的盤點制度,及時提供盤點表。
5、半成品一定要通過半成品庫,以便計算半成品件數。如果車間好班組直接轉遞時,可同時寫一張入庫單(入庫部門的)和一張領料單(領用部門的)一起交半成品庫,由半成品庫組記賬。
6、車間必須對生產和領用的半成品件進行統計和核算。
7、車間小組長必須在月末對半成品進行盤點,把盤點表交車間核算員。
8、成品庫組備發的半成品件月末也須盤點,並把盤點表報財務部。
9、關於半成品的廢件,要分別存放,不進行盤點。次件要分別盤點和存放。關於廢件要由技術質量部擬出管理程序,按制度辦事,不得任意處理。
第二十五條成本室應在每月底,根據“製造費用明細分類賬”(略)編制“製造費用分攤表”(略)。按各服務部門製造費用攤入各成本中心,其傳票分錄為,借:“在製品”;貨:“製造費用”。同時分別登錄於“在製品明細分類賬”(略)及“製造費用明細分類表”(略)。
第二十六條生產部應在次月3日前,呈送下列生產月報表,制一部生產月報表、制兩部生產月報表、制三部生產月報表、材料月報表。以上各報表應一式兩聯,第一聯
自存,第二聯送成本室。
第二十七條成本室根據上列報表,編制原材料、在製品、製成品的“收發存明細表”(略)。
第二十八條成本室根據“耗用直接材料明細表”(略)、“製造費用”及“直接人工彙總分攤表”(略),計算製成品及在製品的單位成本和總成本,同時編制“成本計算表”(略)。
第二十九條成本室根據會計編制的“銷貨明細表”(略)再編制“產品規格類別損益表”(略)。
第三十條成品的單位成本採用加權平均法計算。其公式為:(上月底結存總額+本月生產總額)÷(上月低結存量+本月總生產量)
第三十一條成本室根據成本計算表來編制傳票。其分錄為,借:“製成品”;貨:“在製品”。同時登錄“在製品明細分類賬”及“製成品明細分類賬”(略)。
第三十二條成本室根據“收發存明細表”核對發票後,編制傳票。其分錄為,借:“銷貨成本”、“推銷費用”或“製造費用”;貨:“製成品”。
第三十三條成本室每月結算工作完成後,應將其有關的成本報表匯送會計室,供匯訂財務報表用。
第九章附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工程項目成本管理,提高成本核算的準確性和及時性,通過實行項目成本核算制,有效控制項目成本,改進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除塵工程事業部負責執行的設計、採購、施工及現場管理的工程項目。
第三條本辦法的作用是規範工程項目的成本核算管理工作,明確公司各部門、除塵工程事業部及項目部的職責和相關工作關係。
成本核算的管理,除應遵循本辦法外,還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財務會計法律制度、公司其他成本核算的規定。
成本核算管理體系
第四條工程項目成本核算管理是應體現公司、各部門及項目部參與的一種事中控制的成本管理活動。
第五條項目成本管理內容
項目成本管理是對工程項目成本運行的全過程管理,包括成本預測與計劃、成本實施、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考核、工程款回收管理以及成本管理數據庫的建設(整理成本資料與編製成本報告)等,是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途徑。
(一)根據成本的預測和決策,制定工程項目的目標成本,編製成本計劃,作為降低項目成本費用的努力方向,作為成本控制、分析和考核的依據;
(二)根據成本計劃、相應的消耗定額和有關制度,控制各項成本費用,防止浪費和損失,促使各項目部執行成本計劃、節約費用、降低成本消耗;
(三)正確及時地進行成本核算,反映各項目部成本計劃的執行情況,為公司項目經營決策提供成本信息,並按規定為管理提供必要的成本數據;
(四)針對各項目工程成本的形成進行監督並糾正發生的偏差,使工程成本限制在計劃範圍內,以實現降低成本的目標;
(五)分析和考核各項消耗定額、成本計劃的執行過程和結果,促使事業部及項目部改進項目管理,挖掘降低費用的潛力,提高管理效率。
第六條工程成本管理需要由計劃經營部、除塵工程事業部及項目部、與財務審計部密切配合,對各項目部的工程進行成本控制與管理,分別承擔相應責任,及時處理所負責的工作。
(一)計劃經營部職責與權限
1、制定各項生產要素內部結算價格和分包、採購等招標制度,建立內部模擬市場;
2、規範、檢查和指導項目成本管理各項工作;
3、編制標後預算,及時測定、調整工程項目目標成本;
4、核定項目資金使用計劃和範圍;
5、審核項目獎金髮放標準;
6、掌握項目決算結果;
7、隨時掌握市場投標報價情況,根據不同投標報價體系研究、制定項目責任制的合理方法與水平;
8、收集項目成本測算資料,建立成本測算數據庫。
(二)除塵工程事業部職責與權限
1、組織對各工程項目進行管理,編制項目檔案;
2、建立健全各類成本核算台帳;
3、指導和組織項目部編制施工圖預算,進行工作包分解和預算分解;
4、指導項目部制訂資金使用計劃及資金調整計劃;
5、掌握資金使用計劃及資金調整計劃,協助項目部催收工程款;
6、配合財務審計部合理設計成本月報;
7、結合財務審計部提供的項目部資金使用情況、成本信息,分析成本報表,向項目部發出異常成本預警,指導項目部控制成本;
8、組織成本分析,負責事業部成本核算數據庫的建設;
9、組織項目部進行工程決算及工程竣工資料的編制工作;
10、考核項目部的業績。
(三)財務審計部職責與權限
1、掌握工程合同、標後預算情況,籌備資金;
2、審核資金使用計劃及資金調整計劃,協助項目部催收工程款;
3、組織資金使用計劃專題研究會議;
4、按審批後的資金使用計劃及資金調整計劃調撥資金;
5、管理、合併、彙總核算工程項目全部成本;
6、結合除塵工程事業部意見,設計資金使用情況月報及成本月報;
7、審核資金使用情況月報及成本月報,審核項目成本核算及成本分析;
8、向除塵工程事業部反饋項目成本分析建議,提出成本控制建議;
9、進行項目的會計決算及項目審計,並將結果提供給計劃經營部、除塵工程事業部及項目部;
10、負責規劃、建立公司項目成本核算、資金管理網絡系統,逐步實施項目成本核算、資金結算等業務異地零距離管理。
(四)項目部職責與權限
1、根據目標成本的範圍,進行施工圖預算,制定項目的計劃成本和成本控制措施;
2、制訂項目成本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資金調整計劃;
3、參加資金使用計劃會議,對制訂的資金使用計劃進行説明;
4、按審批後的資金使用計劃及資金調整計劃使用資金;
5、建立健全各類設備材料數量金額台帳、施工統計台帳、機械使用台帳、人工費耗用明細台帳等各項成本台帳;
6、做好成本記錄,包括人工費結算單、材料消耗表、租賃費結算單等;
7、每月做成本計劃、資金使用情況月報及成本月報,報送事業部和財務審計部;
8、按月對各成本核算對象的各項成本的節超原因進行分析,採取措施控制成本,並提供分析資料;
9、工程決算及工程竣工資料的編制工作。
第七條公司應建立項目成本核算制,包括設備招標採購制度、人工費管理及結算制度、限額領料制度、物資盤點和實物計量制度、機械管理及租賃結算辦法、費用開支辦法、成本考核與獎罰制度、工程驗工報量制度等。
第八條事業部應建立成本管理責任體系,主要包括項目部各崗位及作業層的成本管理責任制。成本管理責任制應有詳細的量化責任目標和考核獎罰標準,並實行動態管理。
成本計劃
第九條公司簽訂工程項目合同後,計劃經營部應進行項目成本策劃,確定成本核算對象,進行工程成本編碼,通過測算向除塵工程事業部下達目標成本,並與項目部簽訂項目責任書。
第十條工程項目準備階段,在目標成本範圍內,除塵工程事業部應組織項目部編制詳細的施工圖預算,並進行預算分解,測算出項目的計劃成本,作為成本核算的依據。
第十一條項目成本計劃包括項目總的成本計劃、月度或節點成本計劃。
(一)項目開始前,項目部應對照目標成本和計劃成本,結合實際情況,預計各項費用的實際投入,編製成本計劃,並制定切實可行的成本控制措施;
(二)項目部應結合項目工期要求,將總計劃成本進行分解,並明確各作業層、各崗位的成本控制計劃目標;
(三)項目部必須按月(節點)編制月度(節點)成本計劃;
(四)事業部負責彙總各個項目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的成本,編制工程完整的總成本計劃;
(五)事業部負責根據公司經營計劃平衡各項目成本計劃,編制當月各項成本費用開支計劃。
第十二條各項目的計劃成本和各項成本計劃應報送計劃經營部備案。
成本控制
第十三條項目成本控制應按如下基本要求進行:
(一)人工費的控制:主要通過總量控制、單價控制、定額控制和工資含量控制;
(二)材料費的控制:實行'量價分離'原則
1、採購環節應嚴格實行招投標制,使用環節應嚴格執行限額領料制度;
2、對於沒有消耗定額的材料應實行計劃管理,按指標進行控制;
3、對零星材料的採購應實行貨比三家;
4、應儘量減少材料採進場二次搬運與損耗;
5、現場材料應有收、發、領、退等帳簿記錄,並定期盤點、核對。
(三)機械費的控制:向外單位租賃或購置設備,應確定合理的租賃台班定額和購買價格;項目應加強機械設備使用台班的計劃管理,減少閒置,提高使用效率。
(四)間接費用的控制:
1、項目應制定有關的制度辦法和費用開支範圍與標準,做到有計劃,有考核;
2、嚴格執行各項費用開支計劃和開支權限;
3、對現場管理人員工資、補貼應嚴格遵守公司標準及有關規定;
4、發放獎金必須先報獎金髮放申請表,經公司批准後方可發放。
(五)其他費用的控制:
1、控制材料轉運次數,減少材料二次或多次搬運費;
2、合理安排施工,確保冬雨季施工不受影響;
3、注重節約能源,控制施工水、電的使用。
第十四條項目成本控制必須認真落實增收節支、全員控制、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實行歸口管理,並建立定期成本管理彙報制度。
第十五條在成本控制過程中要正確處理好成本、質量、安全、現場文明施工等之間的關係,力爭做到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兩不誤。
項目成本核算
第十六條公司、事業部及項目部實行分級成本管理與成本核算。
(一)公司負責核算項目責任書以外的工程成本,並管理、合併、彙總全部工程成本;
(二)事業部負責指導、管理核算項目責任書範圍內的工程成本;
(三)項目部負責原始記錄及各項實際成本數據,提交成本核算和成本分析,並對工程成本加以預測和控制。
第十七條項目成本核算制的原則和基本要求
(一)項目成本核算應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收入與費用配比原則,真實、準確、及時地反映成本費用的開支情況,不得以暫估成本、[[計劃成本或目標成本代替實際成本;
(二)成本核算對象、核算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改變,並應與項目目標成本、計劃成本的界定範圍相一致;為集中反映各個成本核算對象應負擔的費用,應按每一成本核算對象設置工程成本明細賬,並按成本項目分設專欄,以便計算各成本核算對象的實際成本;
(三)各項目部所有原始記錄必須按照確定的成本核算對象填寫;
(四)事業部及項目部應嚴格按照企業財務會計制度所規定的內容,定期進行成本核算;
(五)項目成本核算制應堅持實際進度、實際產值、實際成本'三同步'的原則,嚴格劃清成本界限,即劃清項目責任書範圍以內的成本與項目責任書以外的成本界限、劃清已完工程成本與未完工程成本的界限、劃清本期成本與下期成本的界限。
第十八條項目成本核算制核算的內容(待確認)
(一)設計費:包括設計人工費、差旅費、圖紙資料費、外委設計費等;
(二)人工費:包括人員的績效工資、獎金、附加工資等;
(三)設備費
(四)材料費
(五)建安費
(六)機械使用費:包括自有機械使用費和機械租賃費以及安裝、拆卸和進出場費;
(七)其他直接費用:包括二次搬運費、臨時設施費、工具用具使用費、檢驗試驗費、場地清理費等。
(八)間接費用:是指項目部為組織和管理生產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如:項目管理人員的工資、獎金、差旅費、招待費、通訊費、交通費、辦公耗材費、打印傳真費等。
(九)分包工程的結算支出。
第十九條項目成本核算的基本程序
(一)根據當月統計驗工報量,按照項目責任書規定計算項目當月的收入和成本,編制有關憑證;
(二)審核當月發生的人工費、設備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等原始憑證,歸集各項成本費用,編制記帳憑證;
(三)計算當月應分攤和計提的有關費用,編制相關憑證;
(四)將各項成本費用按照各個成本核算對象進行分配和歸集,計算各工程成本;
(五)對未完工程進行盤點,以確定本期已完工程的實際成本;
(六)結轉已完工程實際成本;結轉期間費用;
(七)結轉損益,計算工程結算利潤;
(八)編制工程成本表。
第二十條項目實際成本核算的基本方法
(一)事業部費用控制人員應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依據項目部提供的原始憑證(如人工費結算單、材料消耗表、租賃費結算單等),按照費用的性質據實進行帳務處理,計入當期項目成本;
(二)根據項目責任書或企業規定不在項目責任書範圍核算的費用,但又需在項目提取的費用,由公司財務審計部直接計入公司工程成本。
第二十一條項目實際成本核算必須嚴格執行公司關於成本開支範圍和費用開支標準的規定,正確計算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正確計算已完工程和未完工程成本。
第二十二條項目部應按月辦理分包單位工程價款、人工費、機械租賃費等結算工作,事業部費控人員必須以有關人員提供的結算單據作為成本核算依據,沒有相關人員提供的有效結算依據或書面簽字資料,不得隨意估算成本。
第二十三條項目應按月登記成本台帳,並按月填報有關項目成本管理報表,提供成本分析資料。
成本分析與考核
第二十四條成本分析應以'量價分離'為原則
成本分析採用計劃成本與實際成本對比分析等方法,對實際工程量與預算工程量、實際消耗量與預算消耗量、實際價格與採購價格(或預算價格)、各種費用實際發生額與計劃發生額等進行對比分析。
第二十五條項目成本分析應按月進行
(一)項目部應分別對各成本核算對象的人工費、設備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等量差節約、價差節約及其原因情況進行詳細分析,提出改進措施,編製成本分析資料,並上報事業部;
(二)事業部彙總各個工程項目的情況,進行綜合成本分析,對比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偏差,分析存在的問題和原因,提出改進意見,提交月度成本分析報告;
(三)事業部及項目部應根據成本分析資料,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進行成本管理活動分析,研究成本偏差的糾正與預防、成本控制方法的改進、制定成本控制對策與措施等。
第二十六條成本預警
事業部根據資金使用情況月報、成本月報並結合財務審計部的分析結果審查資金使用以及項目成本是否正常。
發現項目資金使用或成本異常時,事業部應向項目部發出成本預警通知,並指導和監控項目部採取措施控制成本。對於在某一階段及某一成本核算對象上實際成本費用超標過高,而又無正當理由者,實行掛牌警告,並限期整改;對於嚴重違反項目成本計劃的,取消其所擔任的項目經理資格。
在項目實施的全過程,須不斷地進行成本預警與控制,直至工程完工。
第二十七條項目成本考核
項目成本考核按階段可分為節點考核和竣工考核相結合的方法:
(一)節點考核主要根據項目責任書的有關內容,對責任人的目標成本完成情況按階段進行考核,並將考核結果作為發放項目階段獎金的主要依據;
(二)項目竣工驗收後,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辦理竣工結算,確定工程最終實際成本。竣工考核按如下步驟進行:
1、項目部整理彙總有關成本核算資料,並將工程自開工至竣工後的實際總成本進行彙總,填寫項目責任書各項指標完成情況,報有關部門審核;
2、項目經理以書面形式申請對該項目進行審計、考核與獎勵兑現;
3、公司財務審計部組織成立審計小組,對項目各項成本費用及債權債務進行核實以後,確定項目實際成本及成本降低額,起草審計報告,提交公司主管副總審定;
4、審核完畢後,計劃經營部根據項目責任書,視不同情況予以獎懲。
附則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由計劃經營部負責解釋、修訂。
1.前言
施工企業以施工項目管理為核心,是施工企業生產和管理的基點,項目的成本控制就成為施工企業成本控制的核心。進行成本控制的方式是預先制定目標責任成本,並將其作為預測值,然後將在一定時間內的實際支出與預測值進行比較,分析產生偏差的原因,並且採取針對措施進行控制,這樣才能夠保證責任成本得以施行。有效的企業成本核算途徑能夠為企業帶來更多的經濟效益,能夠顯著提高企業的綜合競爭能力。但是在實際管理中,企業的成本核算存在諸多問題,影響了企業可持續發展,因此如何做好施工企業的成本核算工作,是當前財務管理部門面臨的重要課題。
2.主要問題
2.1成本核算管理意識淡薄
目前建築市場面臨比較嚴峻的競爭壓力,不少施工企業為了開拓市場或盲目承攬項目造成項目低於成本價中標,使企業陷入越幹越虧的局面。另一方面,不少施工企業成本管理意識比較淡薄,導致大量的無效成本增加,給企業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如果建築施工企業長期忽視成本核算的重要性,就會嚴重危及施工企業的正常發展,導致施工企業競爭能力嚴重下降。
2.2成本核算方法不適應現代企業管理要求
傳統的建築施工企業採取的成本核算方法老舊、過時、缺乏創新,不能夠做到與時俱進,無法滿足現代施工成本核算的需求。在進行核算的過程中主要還是依據財務部門提供的決算報告。但是這種報告一般是已經完成的財務的數據總和,這就造成企業在進行成本核算時只過分注重結果,對於事前成本預測以及施工過程中的成本監督並不是非常重視,導致在成本核算中出現許多薄弱環節,也無法根據自身薄弱環節去採取有效的針對措施進行成本核算,從而影響預先設定的財務目標的實現。
2.3成本核算管理體系不完善
許多施工企業還沒有建立完善的成本核算管理體系,對於成本核算缺乏整體上必要的監督體制和約束,認為成本核算只是財務人員和項目核算人員的事,有些項目雖然有成本核算管理的相關制度,但只是停留在書面上,沒有真正可執行實施的實際成本控制的細則,導致成本核算管理形同虛設,沒有形成一套完善的成本核算控制體系從項目全局進行成本控制。這就使得成本核算工作並不能夠真實反映企業的財務現狀以及經營管理的現狀,大大降低了成本核算所對於企業經營管理的參考作用。
2.4專業人員知識體系和能力有待提高
目前,建築工程行業的部分財務管理人員文化知識水平不高、職業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較低,不能適應財務環境的變化,缺乏管理經驗。沒有能夠很好地形成現代財務管理的理念,需要進一步加深其對於成本控制理念的認識。同時,企業的財務管理人員知識體系並沒有得到更新和改善,對於現代成本管理的意識比較模糊,無法建立系統的成本管理理念體系,所以造成有時在施工企業成本核算中出現新問題,財務管理人員不能夠很好解決的現象。
3.強化措施
3.1樹立正確的成本核算理念
首先企業應該樹立正確的效益理念,這是進行成本管理工作的最終要的指導準則,需要認識到成本核算與管理在整個建築企業經濟效益中所佔據的重要地位,意識到成本核算對於企業是一種科學的管理方法,可以有效地增加企業的經濟效益,使得企業在競爭加劇的市場中佔據一席之地,並且能夠提高企業的綜合競爭能力。企業領導要支持和重視成本的核算工作,不能夠人為地干擾財務管理人員的成本核算,要保證整個成本核算工作制度化、規範化進行;同時應該加強對全體員工成本管理知識和方法的宣傳教育,使人人關心、支持、參與成本管理工作,提高全員成本管理素質。只有成本管理意識深入人心,才能把全員參與成本管理積極性、主動性轉化為創造性,激發出有效的成本管理行為。這才是成本管理的基礎。
3.2對於成本核算的管理體系要完善
成本核算工作需要與成本的預測相結合,推行目標責任成本管理。進行成本核算的基礎是要做到科學的成本預測確定各項目標成本指標,建立工程項目成本預測評估制度和目標責任制管理制度。把事後進行的成本分析轉變為事前的成本預測,在整個經營過程中重視對於成本的監督管理,真正形成全員、全方位、全過程的立體式動態成本管理,不斷提高成本效益,實現資本的保值增值。建立科學有效的內部管理運行機制,加強目標責任成本控制。項目應根據工程特點和建設的不同階段,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按崗位責任、工作目標、成本內容與個人績效掛鈎,促使全體員工實現各自成本責任目標的同時,實現企業成本利潤目標。及時瞭解掌握責任成本的控制情況,使責任成本在各個環節上均受到控制,保證責任成本的落實,建立健全各類成本台賬,按月、季、年進行成本盈虧分析,做到核算及時、反饋迅速、措施得力、控制有效,促進責任成本目標實現。
3.3完善施工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更新財務管理觀念、建立信息化的財務管理體系
3.3.1建築企業應根據自身情況制定並完善財務管理制度,規範財務管理工作,加強內部監管力度。同時,需要根據國家方針政策和財務環境的變化不斷修正和完善,及時發現問題並加以解決。3.3.2更新財務管理觀念,發揮管理會計在建築企業財務管理的作用。通過分析管理會計和財務會計的不同來指導具體工作。根據市場的變化,利用成本性態、變動成本等分析成本的多種技巧方法,進行科學的經營分析,預測了企業經營的成果,再通過管理會計事前的研究分析,促使建築企業開展經營活動。3.3.3建立信息化的財務管理體系,加大財務管理信息化的資金投入,轉變傳統的管理觀念,通過信息化手段從整體上提高了決策信息的高質量和真實性。減少財務管理過程中不必要的浪費,更合理有效地配置資源。
3.4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的綜合專業素養
企業要想提高成本核算工作的準確性以及整體的財務管理水平,所依賴的財務信息必須要準確可靠,因此必須加強對於本單位財務管理人員綜合素養的培養,提高其專業知識體系。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着手:
(1)企業應該首先對於財務管理人員進行職業道德教育,提升其思想水平,增強其職業道德理念,鼓勵其愛崗敬業、遵守法律,堅持比較良好的工作狀況,這樣才能夠有效保障成本核算工作順利進行;
(2)企業應該建立針對於財務管理人員的長效培訓機制,不定期地對於核算人員進行各類培訓,這樣才能夠使得成本核算人員能夠掌握成本核算的知識,並且建立科學的知識體系,同時針對於建築施工企業的特色,企業財務管理人員還要能夠了解工程預算編制依據與體系、管理會計的知識以及對於工程成本進行分析的方法,這樣才能夠不斷豐富其對於施工成本核算知識體系,在實踐中增加自己的成本核算經驗,才能夠不斷增強財務管理人員的專業技術與能力。
4.結束語
施工企業要想在日趨激烈的建築市場中佔據市場獲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就必須要做好成本核算與管理工作。施工企業應該構建完善的成本核算管理體系,加強對於核算人員科學核算思想的培養,提高其專業素養,建立健全內部監督體系,這樣才能夠有效降低企業成本,提高其經濟效益,為企業在施工市場中健康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參考文獻:
[1]劉賢.關於施工企業施工階段成本控制的思考[J].現代經濟信息,20xx(06):188.
[2]李智鋒.建築工程施工階段成本核算與控制探討[J].現代經濟信息,20xx(22):252.
為規範公司成本核算工作,提高成本核算的準確性和及時性,特制定本辦法。
3.1為生產商品和提供勞務而發生的直接材料、直接工資、其他直接支出和製造費用計入製造成本。
3.1.1直接材料:指生產商品產品和提供勞務過程中所消耗的,直接用於產品生產,構成產品實體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外購半成品以及有助於產品形成的輔助材料和其他直接材料。
3.1.2直接工資:指在生產商品產品和提供勞務過程中,直接參加產品生產的工人工資以及按生產工人工資總額和規定比例計算提取的職工福利費。
3.1.3燃料及動力:指直接用於產品生產的外購燃料和水、電、汽、冷動力費用。
3.1.4製造費用:指應由產品製造成本負擔的,不能直接計入各產品成本的有關費用,主要指各生產車間管理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職工福利費,生產車間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等的折舊費,租賃費(不包括融資租賃費),修理費、機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攤銷,取暖費(降温費),水電費,辦公費,差旅費,運輸費,保險費,設計製圖費,試驗檢驗費,勞動保護費,修理期間的停工損失以及其他製造費用。
3.2.1資本性支出,即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的支出。
4.1.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成本開支範圍和費用開支標準,合理歸集與核算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正確計算產品成本並根據公司內部經營管理需要和有關部門的要求,及時準確地提供成本報告和有關分析資料。
4.1.3促進企業改善經營管理,降低生產耗費,提高經濟效益。
4.2.1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適應市場競爭和內部管理需要的成本費用核算體制。
4.2.2開展成本費用核算工作,加強對二級核算單位以及班組成本核算的組織與管理。
4.2.3成本費用核算工作必須在不斷加強與完善各項基礎管理工作的前提下進行,使成本費用的核算具有可靠的基礎。
4.2.4成本費用計算期應與會計核算期一致,規定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每月1日至當月末。計入當月成本的費用要素消耗和產品產量的起止日期須與成本計算期保持一致,不得提前和延後。
4.2.5成本核算必須堅持權責發生制的原則,應真實準確地反映特定會計期間的成本水平的經營成果。
4.2.6成本核算須劃清本期成本與下期成本的界限、在產品與產成品的界限、各種產品之間的成本界限。
4.2.7根據計算期內完工驗收入庫的產品數量、實際消耗和實際價格,計算產品的實際成本,不得以估計成本、目標成本代替實際成本。按計劃成本、定額成本進行核算的,應在月末調整為實際成本。
4.2.8遵循誰受益誰承擔費用的原則確定成本核算對象,對生產和經營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應設置成本費用賬冊,以審核無誤、手續齊備的原始憑證為依據,對成本項目在各成本核算與管理對象間進行分配,做到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4.2.9公司成本核算中的各項具體方法(包括材料計價、價差調整、費用分配方法、完工產品和在產品成本計算等),前後各期必須一致,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報經主管部門批准,並將變更的原因及其對成本費用和財務狀況的影響,在當期的會計報告中加以説明。
5.1生產費用按經濟內容(或性質)分類稱為生產費用要素。
5.1.1外購材料:指為進行生產經營而耗用的一切從外部購進的原材料及主要材料、半成品、輔助材料、包裝物、修理用備件和低值易耗品等。
5.1.2外購燃料:指為進行生產經營而耗用的一切外部購進的各種燃料,包括固體、液體和氣體燃料。
5.1.3外購動力:指為進行生產經營而耗用的由外部購進的各種動力。
5.1.5職工福利費:指計入生產費用的職工福利費。
5.1.6折舊費:指各生產單位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按照規定的折舊率計算提取的折舊費用。
5.1.7修理費:指按照確定並備案的提存率預提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設備等各類固定資產的大中小修理費用或直接計入生產費用的修理費用。
5.1.8利息支出:指應計入生產費用的銀行借款利息支出減利息收入後的淨額。
5.1.9税金:指應計入生產費用的各種税金,包括房產税、車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
5.1.10其他支出:指不屬於以上各要素的費用支出,如物耗和非物耗等。
5.2生產費用按經濟用途分類稱為成本項目。公司成本項目規定如下:
5.2.1直接材料:直接用於生產構成產品實體的各種原料、主要材料和外購半成品以及有助於產品形成並具有消耗定額的輔助材料,另外包括包裝物。
5.2.2燃料及動力:指直接用於產品生產的外購和自制的各種燃料和動力。
5.2.3工資及福利費:直接參加產品生產的工人工資以及職工福利費。
5.2.4製造費用:指各單位為組織和管理生產所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
(1)工資:指車間生產工人以外的管理人員、輔助工人、勤雜人員的工資。
(2)職工福利費:指車間生產工人以外的管理人員、輔助工人、勤雜人員的職工福利費。
(3)折舊費:指車間使用的各類固定資產提取的折舊費。
(4)修理費:指車間維修各類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所發生的修理費用。
(5)辦公費:指車間發生的文具、紙張、印刷品等辦公費用。
(6)水電費:指車間非工藝過程用水和照明用電的費用。
(7)取暖費用:指車間應分擔的採暖費用,不包括支付職工取暖費津貼。
(8)租賃費:指車間從外部租入各種固定資產和工具而支付和租金。
(9)差旅費:指車間因公外出的各種差旅費、市內交通費。
(10)機物料消耗:指車間非直接用於產品、勞務的一般消耗材料,不包括修理費用、勞動保護用品等。
(12)低值易耗品攤銷:生產車間耗用的通用工具、生產用具、儀器等。
(13)勞動保護費:車間為保證勞動安全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應由製造費用開支的各項勞動保護措施費、勞動保護裝置維護費、防暑降温費、勞動保護用品等。不包括增加固定資產的勞動安全防護措施支出。
(15)運輸費:車間內部運輸所發生的費用和運輸部門為車間提供的勞務費用。
(16)外部加工費:指車間產品零部件委託外公司加工協作的費用。
(17)試驗檢驗費:指不能直接計入為鑑定某種產品質量而發生的產品的試驗費、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檢驗費用、理化試驗、質量監控等費用。
(18)設計製圖費:指對產品和工藝進行科研、設計所發生的費用。
(19)其他:指不屬於以上項目的其他應計入製造費用的支出。
5.3.1按產品品種設置成本核算對象,對難以直接計入的間接費用要按合適的標準,在公司包括主營業務、其他所有產品之間分配。企業的產品包括全部的主營業務、其他業務和勞務協作。
5.3.2凡能直接計入各生產線、各作業、各產品的費用均應直接計入。
5.3.3凡不能直接計入各生產線、各作業、各產品的費用,應採用與費用形成有直接關係的分配標準進行分配。
5.4.1生產過程中實際消耗的外購材料的成本包括:買價、外地運雜費、保險費、大宗材料的市內運雜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和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等,但不包括購進材料的增值税和購進免税農產品按規定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税額。
5.4.2購進材料直接用於非應税產品的,應按包括進項增值税在內的全部支付價款全額計入材料成本。
5.4.3進口材料的採購成本應包括國外進價、進口税金。
5.5.1月終未報賬的材料,按計劃價辦理暫估入庫,於材料報賬時衝回。
5.5.2採用公司內計劃價格進行材料日常核算,月終將耗用材料的計劃價調整為實際價格。材料的實際價格與計劃價格的差異,使用當月實際差異率,按材料類別或品種核算。其中××類產品的主要原材料按品種核算,輔助材料、備品備件、包裝物、低值易耗品按材料類別核算。
5.5.3材料稽核員根據領料單,將屬於直接構成產品實體的材料,計入製造部門生產成本。不能直接計入產品實體的,計入領用部門製造費用。成本核算員將直接計入產品實體的材料按材料稽核員轉來的“材料領用單”,以材料核算價分配到各工序、各產品,並將材料成本調整為實際成本。
5.5.4月末車間材料員負責將已領未用的材料辦理“假退庫”手續。
5.6.1動力包括水、電、蒸汽、冷、壓縮空氣等,分外購、自制兩種。自制動力以及需經本單位輔助車間處理後使用的外購動力,均應作為輔助生產核算。
5.6.2動力費用根據計量儀表記錄的實際耗用數量進行核算,沒有計量儀表的,應由動力部門或有關部門確定的合理的分配標準,作為分配動力費用的依據。
5.6.3動力費用的核算要劃清生產用和非生產用的界限、內供和外供的
5.7.1應當支付給職工的各項工資,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列入工資總額。
各項工資性支出都應按照根據手續完備的原始憑證進行核算和彙集。
5.7.2按照規定的工資制度、工資標準和工資等級,依據有關的原始憑
5.7.3依據國家有關規定計算、提取和支付職工福利費,不得擅自改變計提比例。每月應付職工的全部工資和提取的職工福利費,按部門、車間進行彙集與分配,分別計入有關科目中。
5.8.1固定資產的折舊費根據確定的折舊年限和折舊率,按月提取,分類計入各有關科目。固定資產的折舊率應按集團公司的統一會計政策確定,報集團公司財務審計部備案,不能隨意變動。
5.8.2公司購置或竣工驗收交付試生產的固定資產,都要按經審計確認的資產原值(或估計原值)入賬並計提折舊;對長期不用或不需用的資產要及時辦理封存手續。對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要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預算、造價或工程成本等資料,估價轉入固定資產,並據以計提折舊。竣工決算辦理完畢以後,按決算數調整原固定資產估價和已提折
5.9.1待攤費用是指本月發生,但應由本月及以後各月產品成本和期間費用共同負擔的費用。待攤費用應按費用的受益期確定分攤期限,但應在1年內攤銷完畢。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的待攤費用應在“遞延資產”科目核算。
5.9.2預提費用是反映預先分月計入成本費用,但由以後各月支付的費用,預提費用的期限也應按受益期確定。為了使各月成本費用水平均衡,應編制各項預提費用預算分月計入產品成本。實際發生的費用與預提的費用的差額應計入費用支付期的有關成本費用項目。
5.9.3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應包含如下內容:
(1)新建、擴建企業或車間一次大量領用的低值易耗品。
(3)一次支付的固定資產的租金和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
(4)企業發生的數額較大、應分期計入產品成本的用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研究開發費。
(7)按季度(或延期)支付的流動資金借款利息支出。
5.10.1製造費用按照生產車間和規定的費用項目進行彙集。
5.10.2應由某一成本核算對象單獨負擔的製造費用,應直接計入。應由一個以上成本核算對象共同負擔的製造費用,按各成本核算對象的定額工時比例分配計入。
5.10.3各月發生的製造費用,應當全部由當期完工產品負擔。
6.1.1對生產過程中發生的生產費用,按成本核算對象和成本項目分別歸集,對直接構成產品成本的直接計入,間接費用按一定的分配標準在產品之間分配。
6.2輔助生產車間的生產費用按輔助生產車間提供的產品、勞務、作業的種類和成本項目進行彙集和分配。
6.2.1輔助生產車間的勞務、作業成本,按各車間提供的勞務作業量,以計劃單位成本,分配給受益單位。
6.2.2輔助生產車間按水、電、汽、冷及維修等為成本核算對象,並按成本項目歸集生產費用。
6.2.3輔助生產車間為提供勞務而發生的費用,扣除車間自用的部分外,應當全部分配給生產車間和管理部門,不得節留。
6.2.4輔助生產為各單位提供的產品及勞務,應分別計算實際成本。實際總成本與轉給各受益單位的實耗量和計劃價格計算的總成本之間的差異,公司財務部門統一分配,計入當期產品成本及管理費用。
6.3.1根據本公司A類產品的生產特點,對A類產品的直接材料按工序採用逐步結轉法進行核算,燃料動力、工資及福利費、製造費用等採用按產品產量及一定的分配標準在各品種之間進行分攤核算。
6.3.2根據B類產品的生產特點,採用品種法核算,並以平行結轉法核算到各生產線,各生產線分別按配置工序、包裝工序核算。直接材料按領用的品種直接計入該產品的生產成本,動力、直接人工、製造費用按品種類別及一定的分配標準分攤核算。
6.3.3月末在製品只結存原材料,動力、直接人工、製造費用等當月發生的其他費用全部由當期完工產品分攤,不留餘額。
6.4按照生產產品的品種為成本核算對象並按成本對象設置成本計算表彙集生產費用,每月的生產費用就是該產品的總成本,再除以當月實際產量,就是該產品的單位成本。
6.5.1公司製造部門應設置台賬,登記在製品的加工數量、完工數量、廢品數量、轉出數量和結存數量,並定期進行實地盤點。在製品的盤盈、盤虧按規定報批計入“管理費用”。
6.5.2根據在製品的實際結存數量和摺合成本量正確計算在製品成本。在製品成本月末只留直接材料成本。
6.5.3製造部門對已完工的產品應及時辦理驗收交庫手續。產成品的收發結存數量,必須在年度內定期與實物進行核對盤點,對產成品的盤盈、盤虧計入“管理費用”。
6.5.4產品月末按照在製品的完工程序摺合為約當產量,再根據約當產量與完工產量的比例,計算在製品和完工產品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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