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花燈的來歷和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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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花燈的來歷和寓意。元宵節是繼春節過後的另一個極度受人歡迎的佳節,元宵節裏被人廣爲熟知的就是鬧花燈,鬧花燈是一種非常好的習俗。爲大家分享鬧花燈的來歷和寓意。

鬧花燈的來歷和寓意1

元宵節是一年中燈火最旺的時節,可算得上是“火樹銀花不夜天”了。山西民間的燈火,自然也不例外。當然,這裏要把燈與火區分開來。燈,是鬧花燈;火,是放煙火。

鬧花燈是元宵節漢族節日習俗,始於西漢,興盛於隋唐。隋唐以後,歷代燈火之風盛行,並沿襲傳於後世。而正月十五,又是一年一度的鬧花燈放煙火的高潮。所以也把元宵節稱爲“燈節”在山西的縣城一級城廓甚至鄉,鎮中,這些居民集中地,繁華熱鬧區,在正月十五到來之前,滿街掛滿燈籠,到處花團錦簇,燈光搖曳,到正月十五晚上達到高潮。

鬧花燈的來歷和寓意

正月十五的“觀燈”已經成爲山西民間羣衆自發的活動。,在正月十五晚上,街頭巷尾,紅燈高掛,有宮燈,獸頭燈,走馬燈,花卉燈,鳥禽燈等等,吸引着觀燈的羣衆。太原一帶,太谷縣的燈是很有名氣的'。太谷的燈,以品種繁多、製作精巧、外觀引人出名。

花燈,又名“彩燈”“燈籠”,是中國傳統農業時代的文化產物,兼具生活功能與藝術特色。花燈是漢民族數千年來重要的娛樂文化,它酬神娛人,既有“儺戲”酬神的功能,又有娛人娛樂的價值,是漢民族民間文化的瑰寶。

元宵鬧花燈的由來傳說

一說在很久以前,兇禽猛獸很多,四處傷害人,人們便組織起來打,有一隻神鳥因爲迷路而降落人間,意外地被不知情的獵人給射死了。天帝知道後十分震怒,便傳旨,下令讓天兵於正月十五日到人間放火,將人畜和財物通通燒光。天帝的女兒心地善良,不忍心讓百姓無辜受難,便冒着生命的危險,偷偷駕着祥雲來到人間,把這個噩耗告訴了人們。衆人聽後,嚇得不知如何是好。

當時,有個老人想出個法子:“在正月十四、十五、十六日這三天,每戶人家在門前掛起紅燈,燃放爆竹、焰火。天帝就會以爲人們都被燒死了。”大家聽了都點頭稱好,便分頭準備。到了正月十五這一天晚上,天兵往凡界一看,發覺人間一片火光,以爲是大火燃燒的火焰,就稟告天帝不用下凡放火了,天帝聽後,心中大快。人們就這樣保住了自己的生命和財產。爲感激天帝之女的善良之心,爲紀念這次成功,從此每年的正月十四、十五、十六這三天,家家戶戶都要張燈結綵,點焰火,放爆竹,來紀念這個日子。

鬧花燈的來歷和寓意2

鬧花燈傳說;在很久以前,毒蛇和猛獸非常多,四處傷害人和牲畜,於是人們組織起來,帶着弓箭和棍棒上山除害。有一隻神鳥,是天帝的寵物。它在天上待得無聊,飛到人間瞎轉悠,被獵人們誤以爲是猛獸,給射死了。

天帝十分震怒,立刻傳旨火部天兵於正月十五這一天降下天火,把所有人,還有他們的房舍、牲畜、財物燒個精光。他們的話被天帝的小女兒聽到了。天女心地善良,不忍心看到無辜的人間百姓受難。她冒着被父王懲罰的危險,駕着祥雲偷偷來到人間。

鬧花燈的來歷和寓意 第2張

趁着夜色,天女分出許許多多的化身,在每個熟睡的人耳邊輕聲說出一個謎語:“正月十五災禍生,消災不如鬧花燈;天上人間難分辨,紅紅火火到五更。”天亮了,人們驚奇的發現做了相同的夢。可是,到底是什麼意思呢?

東猜西猜,終於有一位老人猜破了天機:“天上的仙女教我們點起花燈,好好熱鬧一通宵,讓老天爺以爲人間着火了,就不會降下災禍了啊!”哦是這樣啊。於是家家戶戶趕緊忙活起來,在正月十五這天,掛花燈,放花炮,敲鑼打鼓,熱熱鬧鬧。

下凡防火的天兵,也被老百姓熱情的拉進家裏,每人都得到一碗用糯米包的圓圓甜甜的元宵。真好吃啊他們完全忘記了防火這件事。

鬧花燈來歷之俗始於漢代,東漢順帝年間,張道陵創建道教,把正月十五定爲“上元節”,這天要燃燈祭祀“太乙神”,此俗歷代相沿,到隋朝時,每年還要舉行盛大燈會,招待各國使節。

鬧花燈的來歷和寓意3

鬧花燈的習俗始於西漢,興盛於隋唐。隋唐以後,歷代燈火之風盛行,並沿襲傳於後世。而正月十五,又是一年一度的鬧花燈放煙火的高潮。

燃燈之俗始於漢代,漢明帝永平年間(公元58--75),因明帝提倡佛法,適逢蔡愔從印度求得佛法歸來,稱印度摩喝陀國每逢正月十五,僧衆雲集瞻仰佛舍利,是參佛的吉日良辰。漢明帝爲了弘揚佛法,下令正月十五夜在宮中和寺院“燃燈表佛”。此後,元宵放燈的習俗就由原來只在宮廷中舉行而流傳到民間。即每到正月十五,無論士族還是庶民都要掛燈,城鄉通宵燈火輝煌。

另一說元宵燃燈的習俗源於道教的“三元說”:正月十五爲上元,七月十五爲中元,十月十五爲下元。主管“三元”的分別爲天、地、人三官。天官喜樂,故上元節要燃燈。

鬧花燈的來歷和寓意 第3張

元宵節成爲燈節至唐代中期已成定俗。唐玄宗曾於先天二年(713年)正月十五重開宵禁,命點千盞花燈,張燈三夜,成爲一時之盛。到了北宋乾德年間,放燈時間又增至五夜。起於十四,止於十八。更爲興盛。故有“宋時湯圓隋時燈”之說。而且在宋代出現了燈謎,即將謎語系於燈上,使人們在賞燈之際伴以猜謎,更添情趣。“燈謎”一詞即源於此。

明永樂七年,宮廷下詔“元宵節自十一日始,賜節假十日。”成爲歷代最長的燈節,也形成了全民性的節日。到了清代,燈節假日改爲四天,但盛況不減。從正月“十三上燈,十四試燈,十五正燈。”一直熱鬧到“十八落燈”整個新春佳節纔算落下帷幕。燈在臺灣民間具有光明與添丁的涵義,點燃燈火有照亮前程之意,且臺語燈與丁諧音代表生男孩,因此往昔元宵節婦女都會刻意在燈下游走,希望“鑽燈腳生卵葩”(就是鑽到燈下游走,好生男孩)。

火紅的鬧花燈是我們意志的繼承,承載着我國的傳統文化。鬧花燈自開始到現在已經流傳千年,過我們留下了很多美好的影響,生活充滿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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