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考勤制度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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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着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着一個社會的秩序。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幼兒園考勤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幼兒園考勤制度12篇

幼兒園考勤制度1

1、爲使幼兒園工作能正常有序、保質保量的完成。根據學校有關的規章制度,並參照了市區幼兒園的做法,經學校研究決定,對幼兒園教師考勤工作作如下規定:

2、全勤(無事假、病假、婚假、產假)發放全勤獎。

3、病假、事假半天以上出具申請書或病假條,經學校審覈、同意,由當事人安排好代課教師和班務工作。當月病、事假第四天不再享受考勤獎,病、事假滿七天,扣除當月考覈獎50%,滿十天扣除考覈獎100%。

4、教職工須考慮學校工作的特殊性,婚假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或長假中進行。在本幼兒園工作滿二年,享受婚假;滿三年,享受產假;假期中工資按基本工資發放。

5、該請長假的(病、事、婚假),必須提前遞交書面申請,並徵得園長的同意,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

幼兒園考勤制度2

1、在編人員每學期給予兩天看病調休,編外人員每學期一天看病調休,調休必須不影響帶班、教研、政治學習等情況。調休以半天爲起點,調休衝病假必須在病假當天提出,過時一律不作調休。

2、帶班遲到不作調休處理,進班教師遲到不能用調休單抵付,除按規定扣去其考覈部分外,由此而造成的事故等一切後果均由其承擔。空班遲到可用調休單抵付,但需在當日向園長說明原因。

3、後勤人員(保育員、食堂、保健、財務)必須自行協商安排好工作,經領導認可後方可調休,調休以半天爲起點。

4、病假需醫生證明,並提前一天通知園方,須持假者在病假結束前一天做好續假手續。在編人員病假一天扣除50元,病假半月以下福利享受3/4,病假半月以上享受福利一半,連續病假滿2個月以上,按長病假處理,長病假者按國家規定,期間不享受福利。事假每天扣60元,每學期最多不超過2天。

5、教師不能自行調課,遇特殊情況,需經領導同意後方可調課,如有此發生延誤工作的情況(未安排好代課老師、未移交備課等)扣去考覈分。

6、教工外出開會、培訓等,需出示相關通知、證明,並經領導同意後方可調課,但要保證完成自己的工作量,並且外出時在考勤冊上做好記錄。

7、婚、喪、產假按有關文件規定辦理。

8、教工在規定上班時間內不得擅自離崗,如遇必須由本人料理的突發急事,當事人需向領導請假,經同意、安排好工作後方可離園。

幼兒園考勤制度3

一、調休制度

1、調休必須在不影響園內工作、學習的前提下進行(以半小時爲調休單位,目前上午空班調休半天時間爲2。45小時,下午空班調休半天時間爲3。15小時)。離園前須在考勤表上寫明調休時間。早護導、早班遲到不能用調休替代,遲到時班級幼兒發生事故,有遲到者本人負責。

2、在教研日,政治學習日,聽課日,講座日等,不得調休,如果有特殊情況調休者,需徵得領導同意後,交調休單,方可休息。

3、因病或有急事需調休一天者,需徵得領導同意,本人安排好代班教師,並交8小時調休,方可休息。每月最多可調休2個整天。

4、帶班時間內遇突發事件者,必須向領導請假,本人安排好代班教師,根據實際時間交出調休。

5、外調人員或有多餘調休結算按每小時2。5元計算。

二、看病及病假制度:

1、教職工看病除急診外,必須空班時間去醫院就診,特殊情況需帶班時間內看病(或來不及趕回帶班)必須本人安排好帶班老師,回園後交出就診證明方可准假。

2、病假者應事先交出病假單連同看病掛號單,結帳單,經教研組長審覈後,由教研組長安排代班,病假單交園長。連續病假者應隔天去醫院就診,並交出病假單及相應證明。

3、病假代班;第一天爲搭班老師,一週內本級組內解決,一週以上全園代班。

4、病假後來上班無崗位者,在本單位待崗。需服從學校統一安排。

三、事假制度:

1、凡需請事假者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教研組長同意,園領導批准方可准假。

2、事假代班:第一天爲搭班老師,以後本級組輪流。

3、一學期內累計病、事假,將按比例扣除寒暑假休息。

四、產假、婚假、喪假按有關政策休假。

五、曠工制度:

1、上下班不如實簽到者,其遲到與早退時間作曠工處理。

2、擅自調休一天者,視作曠工。

3、在無調休單的情況下調休而缺勤視作曠工。

4、在無病假單及相關證明或未經領導批准的事假單而缺勤的視作曠工。

5、有曠工現象,甲方可解除崗位合同。

幼兒園考勤制度4

1.幼兒園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按時到崗並做好班前準備工作。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有事必須向分管領導請假。

2.教職工請病、事假須提前申請,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申請的,協調好工作(突發事件除外),在當天上班前半小時告知分管園長,由別人代填請假單,上班後自己消假。

3.教師請婚假、生育假、喪假等按幼兒園規定準假。

4.教師請病假必須有醫院診斷證明。

5.未辦理請假(包括事假、病假、探親假、婚假、產假、喪假等)手續,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請假未獲批准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請假期滿未申請續假;申請續假未獲批准,卻未按時到崗;請假理由經查實屬弄虛作假的,均按曠工處理。

6.教職工應如實簽寫到園時間,不得代簽。如有代簽視爲遲到處理,如有簽寫時間不屬實者,視爲曠工處理。

7.遲到10分鐘內視爲遲到處理,10分鐘以外未請假者視爲曠工。

8.教職工上班時間臨時外出,需在分管園長處請假、登記、拿出門證,回園後到分管園長處銷假。

9.經幼兒園同意,外出進修、考察、開課、聽課的,作公假處理。

10.一個月未請假或只請一次假者(兩個半天算兩次),享受當月滿勤獎。

11.教師請事假代班教師補貼25元/天,保育員5元/天,半天減半。教師請病假代班教師補貼15元/天,保育員5元/天,半天減半。除一線教師外的其他人員請假相關人員的補貼標準由園委會決定。

12.全體教職工會議請假一次扣10元。若會議當天同時請了事假或病假,會議請假費用減半;每學期有一次不參加會議的機會。

13.關於半天假的規定:上午請假的教師,下午下遲班。

14.一學期出滿勤(不請假、不遲到、不早退等),學期結束給予一定的獎勵。

15.食堂人員加班燒飯:不分平時和休息日,不分幾人,共補助70元/次。

幼兒園考勤制度5

一、全體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無大事不隨便請假。

二、教職工請假必須經園長批准,病假須有醫院就診依據方能生效,凡未請假或請假未經園長批准而離開崗位者按曠工論處。因事需臨時調班,必須園長批准。

三、凡園規定的學習教研活動時間及集體活動時間,晚到者以遲到論處,不到者(特殊情況除外)按曠工論處。

四、上課、活動時間,一律不接待親友,不接私事電話;當班和值班時間不能因私事離開孩子。

五、考勤列入獎懲、評比條例中。

具體細則如下:

1.教師早上做操爲點到時間,過門音樂結束未到者視爲遲到。

2.女教師本人產假根據國家規定休假,老公生病護理、兒媳產假1周(五個工作日),本人婚假一週,爲兒女操辦婚假、父母亡喪假3天,直系親屬婚喪假(非休息日)1天。

3.曠工一天考覈扣5分,事假一天考覈扣4分(與自己或家人有關事假扣1分)。病假一天,考覈扣1分。如若住院並有鄉級、縣級、市級醫院診斷書和藥費收據(二者缺一或不主動上交,按事假處理),可分別在3天、4天、5天內不扣工資,但考覈每天扣1分。教職工請事假一週以上或病假兩個月以上,必須向園長申請並由中心校校長批准。

4.丟課或上課遲到5分鐘以上及私自串課,發現一次扣款10元,且考覈扣5分。

5.因公外出開會、聽課學習,需持上級通知經批准後方可參加,否則按事假處理,且不予報銷旅差費。

6.一個月累計遲到五次或四個小時,按事假半天處理(遲到兩次扣1分)。

7.每週外出半小時以內(不影響上課)不記假,其他時間不準外出,外出一次扣1分,超1小時扣3分。不請假外出發現一次扣5分,影響工作或上級領導發現加倍處罰。

8.病事假學期累計5天以上,或出現丟課、外出不請假現象,期末考覈實行一票否決,不能評爲優秀。

幼兒園考勤制度6

一、全園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按時到崗並做好班前準備工作。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二、病假除急診外,必須持有區縣級以上醫院醫生開具的病假證明及藥方,報告園領導經批准後方可病休,休息時間以看病之日起計算。

三、平時看病,先經年級組長同意並安排好班內工作,經園領導批准後方能看病,回來後憑病歷到年級組長處銷假。

四、嚴格控制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需請事假,應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並向園領導提出書面申請,經批准後方可離崗。

五、病假、事假休假期滿後,必須在週五前銷假。因特殊情況,臨時不能趕回來請假者,事後要主動補假,並說明理由,否則按曠工處理。無特殊情況,不請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六、婚假、產假、探親假、喪假均按工作規定條例辦事。

幼兒園考勤制度7

1.教職工應嚴格遵守幼兒園各部門規定的上下班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園,不無故缺席。上班時間執行刷卡制度。

2.上班時間內如因公事離開幼兒園,須告知值周管理人員,並履行登記手續,離開幼兒園期間的工作任務,原則上自己完成。

⑴教師在帶班的時間裏,不得離開幼兒園。

⑵在班級缺人的情況下,不得離開幼兒園。

⑶事先知道離園外出活動的,應在前一天調配好班級工作,換好班次,保證班級工作不受影響。

⑷事先不知的,應儘可能協調換班,採用事後調換的方法彌補。

⑸後勤人員因公外出的,要將必須處理的工作轉交落實到人,不得影響正常工作。

3.教職工因私事離開幼兒園,須得到園領導的批准,具體要求同第二條。

⑴鼓勵教工利用不帶班和工作相對空閒的時間看病,善於根據醫院上班時間和幼兒園上班的時間差看病。

⑵教工的子女在小學至高中上學期間,每學期享有2小時的家長會時間。教職工子女參加高考,教職工在可能的情況下,可享受一週照料子女的時間。

4.教工婚假、產假、喪假等,按國家及上級相關規定執行。

幼兒園考勤制度8

一、出勤和考勤

(1)幼兒園實行全員坐班制,按規定的時間上下班。

(2)所有工作人員凡按時上下班,工作期間不擅離職守,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崗位任務,均爲出勤。

(3)教職工請假一天扣帶班費6元。

(4)嚴格執行考勤登記制度,由教研組長負責全體教職工考勤,月底統計後交園長審批。

二、請假審批程序、權限及手續

(1)教職工因事因病請假,根據局有關規定,必須履行請假手續,手續完備後方可離崗。

(2)教職工請假一天以內由副園長審批,報值班領導處登記;半月以內由園長批准,報值班領導處登記;半月以上由園務會討論同意,園長簽字,報局分管領導審批,人事股備案;假期一般不得超過1個月;病假、產假須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的診斷證明,手續完備後放可離崗。

(3)如有突發性事情或急病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者,可先電話請假,但必須在上班前一小時內向園長請假,經批准方爲有效。回園後應在當天按規定到值班領導處辦理補假手續;如沒有電話,應委託別人代替來園辦理請假手續,經批准方爲有效。

(4)園長請假無論時間長短,要直接向分管局領導請假。

(5)教職工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療),住院期間工資照發。

(6)教職工婚假7天,符合晚婚條件的教師(男25週歲,女23週歲)可以適當延長至半月。教職工直系親屬喪事7天,其他按事假對待。

(7)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者,女職工產假一般爲90天,符合晚育規定的(已婚女24週歲生育第一胎者)產假爲120天。產假期間採取了節育措施,並領取了獨生子女證的,產假爲180天,休息期間,不扣發工資,不享受園內的物質待遇,超計劃生育者,不享受產假。

(8)教職工請假一個月以上(正常產假除外),扣除代班費300元。

(9)請假必須有請假手續,未手續造成考勤統計失誤,有請假者本人負責。

幼兒園考勤制度9

一、請假的類別與期限

(一)全體教職工執行簽到制,一個月統計公佈一次。實行按月評比檢查。

(二)事假、病假:教職工本人因病或有重要事情確需離崗,申請病假、事假。請假在3天以內(含3天)由分管園長審批;請假3天以上15天以內報園長批准,15天以上的根據《xx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仁教科字【20xx】89號文件》要求,報教科局、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備案。

(三)公假:教職工根據上級有關部門通知或本單位指派外出參加有關會議、學術講座(交流)、業務培訓,可憑文件或通知請公假。

(四)婚假:教職工符合國家法定結婚條件,辦理了結婚登記手續,可享受婚假3天,若到晚婚年齡(男25週歲,女23週歲),可享受婚假xx天,(含週末和節假日,請婚假時必須要結婚證,必須在結婚期間享受)。

(五)產假:女教職工符合國家及教育行政部門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的,可向幼兒園請產假98天,晚婚晚育者又在產假期間領取獨生證的產假180天。產假正值寒暑假,可以順延其休假時間(請產假時需要出生證明、獨生子女證,產假從請假日期算起)。

(六)人流假:人流可享受休假3天(必須有醫院相關證明和醫藥發票爲準)。

(七)喪假:喪方爲直系親屬(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姐妹)可請喪假3天,(父母、公公、婆婆、子女)喪假5天,若在外地,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

(八)探親假、絕育假按照《xx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仁教科字【20xx】89號文件》的通知執行。

(九)特假:制度內調班一月內一線教師可上下午調班一次、一天調班一次,後勤教師可以調班一天或兩個半天,調班必須寫好制度內換班條,交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調班;教師學歷提升及職稱晉級考試,自行找人代班,學校發代班費,不影響教師考勤及滿勤;教師子女參加中高考,可按特假請假,請假期限2天以內;送子女讀大學可按特假請假,省內3天,省外5天,自行找人帶班,學校發代班費,不影響教師考勤但不予發放滿勤。

二、請假的程序和批准權限

(一)教職工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請假須有請假條,寫明請假事由和請假時間,並經幼兒園有關領導批准簽字,報辦公室備案後方可離崗。事假和臨時病假及特假由本人與本班老師協調,做好班級的工作安排。所有請假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方可離崗,如遇急病或其他特殊情況未能提前請假的應在恢復行爲能力後5個工作日辦理補假手續,雖已請假但尚未辦理請假手續或未被批准,或請假期滿逾期不歸,均以曠工論處。

(二)事假、病假請假、銷假嚴格按照《xx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仁教科字【20xx】89號文件》的請假程序和批准權限執行。

三、請假期間的有關工資待遇

(一)事假的`待遇

1、半學期內教職工因故請事假連續半個月的或累計超過半月,每天扣100元及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的70%;事假連續1個月的或累計超過一月者,扣發請假期間基本工資及獎勵性績效工資。

2、事假15天內的一天扣100元。

(二)病假的待遇

1、職工病假一月以內的,提供醫生藥物處方發票,一天扣50元。

2、住院病假需提供醫院住院證明,審覈小組確認情況屬實,住院期間不扣發教師工資。出院療養需請假的每天扣30元,療養超過1月的扣除請假期間獎勵性績效工資。

3、半年內請病假連續1月以上累計超過2月者,扣除請假期間獎勵性績效工資。

4、病假超過2個月(不含2月)至6個月(含6個月)的,按照《xx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仁教科字【20xx】89號文件》執行。

5、大病病假待遇:上報教科局,按相關規定執行。

(三)、會議(包括各處室召開的會議)、各種業務學習、政治學習等,請假一次扣30元並計在滿勤內,遲到、早退每次扣20元,(會議當天如已請並事假的,當天調班的不記會假)在會議開始5分鐘後到會者爲遲到,會議沒有結束提前走爲早退。

(四)、曠工一天扣200元;連續曠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年度考覈定爲不合格;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單位有權解除聘用合同。

(五)、由行政、工會負責做好全園教職工的考覈工作,填寫考覈表,事假、病假將存入個人業務檔案,做日後調資、晉級、評聘、評獎的依據。

(六)、一個月內有請假情況者扣除當月滿勤獎100元。(公假除外)

四、曠工的界定和處罰按照《xx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仁教科字【20xx】89號文件》執行。

五、各類假的將按照《xx市教育和科學技術局仁教科字【20xx】89號文件》執行。

六、其他

(一)、已婚女職工在請假期內,必須按規定參加婦檢。

(二)、本制度若與上級相關政策規定有衝突的,以上級的規定爲準。

幼兒園考勤制度10

幼兒園實行坐班制,全體教職員工必須遵守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

一、請假審批手續

(一)請病假

1、每月教師在無課的情況下允許有半天的機動,外出辦事,但必須經主管園長批准,不扣出勤獎。

2、請一天病假,必須寫請假條,由主管園長審批。

3、請二天假以上,30天以下病假的,必須有醫院證明,由總園長審批。

4、請病假超過30天的須提前報總園長審批。

(二)請事假

1、事假半天,由主管園長審批。

2、請事假1天以上15天以下的須寫假條由總園長審批,交分管園長存查。

3、婚假、產假、喪假按園內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二、月津貼制度

1、工作量補助考勤制度:

(1)後勤人員代班計算方法:用工資除以26天乘以50%再乘以實際代班天數。

(2)教師代班計算方法:不當班期間代班:用基本工資除以26天乘以50%。

2、出勤獎制度:

(1)以行政檢查爲準,教職工遲道一分鐘扣1元,累計遲道三次及以上取消出勤獎。

(2)未經領導同意提前離校的,早退一分鐘扣1元,累計遲道三次及以上取消出勤獎。

(3)請病假:計算方法:當班期間:用基本工資除以26天乘以80%,累計三天及以上取消出勤獎。計算方法:不當班期間:用基本工資除以26天乘以50%,累計三天及以上取消出勤獎。

(4)請事假:計算方法:當班期間:用基本工資除以26天,加上考覈工資除以26天。累計二天以上取清出勤獎。不當班期間用基本工資除以26天。累計二天以上取清出勤獎。

(5)曠工一天取消出勤獎。

(四)值班考勤制度:

(1)根據要求準時來園值班並打卡。考覈方法和考勤制度相同。

(2)教師正常值班給予補助午餐補助,計5元/天。

幼兒園考勤制度11

一、關於請假的規定:

1、凡教職工因公、因事、因病和工作時間外出等需要請假者必須按程序辦理請假手續。

2、請假程序:由本人填寫請假單,報俞園長領導批准,送施海燕處備案,,因特殊情況,不能預先辦理請假手續,需由他人或電話向園領導說明情況,發信息無效。

3、簽到記錄:幼兒園門口設簽到點,每天分上、下午兩次指紋簽到,如籤不上的,必須立即打電話到園長室簽到。學年簽到的次數作爲年終考覈的依據之一。

4、經過覈實並有住院證明的長期病假,在績效考覈中按比例扣績效工資。

5、一般病事假,每天的扣款是該職工的每天實際績效,調班請假和有班請假扣款比例不同。原則上請假要先調班。

6、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臨時外出可以到園長室請假並開出外出單,送門崗陳師傅處才能出崗。陳師傅記錄外出時間和回園時間。中途外出和早退的時間累加滿3小時算半天假。

7、遲到一次扣一元,學年超出6次(包含6次)取消年終考覈優秀的評選資格;一學年請假滿6天(含6天)取消年終考覈優秀的評選資格。

8、女教師哺乳期間,在不影響正常教學的前提下,上、下午各給餵奶時間30分鐘。但要事先報園領批准。

9、婚假、產假依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10、直系親屬去世給有關教師三天假,工資不扣。

11、公假:凡因公事外出學習、辦事、進修(以通知單爲準)需請假者,經主管領導批准後,不扣款。

二、關於曠職的規定:

未經領導批准不在崗位,又無正當理由辦理請假手續視爲曠職。曠職一天扣工資100元。並在績效考覈中扣除相應費用,曠職三天視自動離職,幼兒園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三、其他規定

1、本規定適用於市幼所有在在崗教職員工。讓崗人員和辦理內退手續的除外。

2、考覈中,要一視同仁。如有作弊或不實,一經查實除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外,要給予相關人員兩倍於實際病事假的處罰。

3、考覈人員可隨時抽查,發現不在崗位經查實按曠職處理。

幼兒園考勤制度12

一、教職工應嚴格遵守幼兒園各部門規定的上下班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園,不無故缺席。

二、上班時間內如因公事離開幼兒園,須告知園領導,得到同意後,方可離開。離開幼兒園期間的工作任務,原則上自己完成。

1.在教師帶班的時間裏,不得離開幼兒園。

2.在班級缺人的情況下,不得離開幼兒園。

3.事先知道離園外出活動的,應在前一天調配好班級工作,換好班次,保證班級工作不受影響。

4.事先不知的,應儘可能協調換班,採用事後調換的方法彌補。

5.後勤人員因公外出的,要將必須處理的工作轉交落實到人,不得影響正常工作。

6.因公活動時間在上班時間以後的,教工必須先到崗,再活動。

三、教工因私事離開幼兒園,須得到園領導的批准,按相應的方法處理。

1.鼓勵教工利用不帶班和工作相對空閒的時間看病,善於根據醫院上班時間和幼兒園上班時間差看病。教工每月看病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超過2小時,按激勵機制中補休或健康獎的相關規定處理。

2.教工家庭有急事需要處理的,可以使用補休。

3.教工的子女在幼兒園至高中上學期間,每學期有2小時的家長會時間。

4.教工婚假、產假、喪假等,按國家及上級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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