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起訴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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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起訴了怎麼辦,法律是保護人們的一個重要的武器,所以很多人當自己的權利和利益受到了侵犯的時候人們就會起訴,對於收到起訴的人是慌張的,那被人起訴了怎麼辦。

被人起訴了怎麼辦1

一、如果被人起訴了怎麼辦?

被別人起訴後應當蒐集證據,積極應訴答辯。

被告對管轄權無異議的,應訴答辯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答辯狀:正本一份,副本按原告人數提供;答辯狀由被告親筆簽名或蓋章,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由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公章。

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2、證據:正本一份,副本按原告人數提。

3、被告主體資格資料:被告是公民的,應提供本身份證複印件。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提供營業執照複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個人身份證複印件。

4、被告委託律師代爲應訴人的,應向代理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並註明是一般授權或特別授權。

被人起訴了怎麼辦

二、被起訴不應訴行嗎?

如果法院合法傳喚後,被告不應訴,不影響法院正常開庭,可以缺席判決。如果是被告必須到庭的情況,法院可以使用拘傳票拘傳被告到庭。

被起訴後的影響:

如果法院立案,那麼法院會依法取證,並展開審理審判程序。關於對被告的影響無法判斷,但是被告應該積極應訴即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綜合上面所說的,發果被他人進行起訴,那麼當事人千萬不要選擇逃避,而是需要及時的應訴處理,從而收集相關的證據來保障自己的權益,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如果不應訴的'話,那麼就會承擔起敗訴的風險,也會讓自己的利益受損。

被人起訴了怎麼辦2

如果接到了法院的傳票,就說明已經被人起訴到法院,做了被告。這時,應該按照法院的指示和法律規定,積極應訴,同樣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 益。而不是認爲作被告是件不光彩的事情,懷着牴觸。通常以拒絕簽收法院的文書、不答辯、不出庭等爲表現形式。其實,這些做法對被告來說都是百害而無一利 的。

合理的應訴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簽收法院送達的各種訴訟文書,包括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舉證通知書等。有些被告拒絕簽收法院的法律文書,更有些人故意躲避法院工作人員。拒絕簽收,法院工作人員可以留置送達;躲起來,法院可以公告送達,官司照樣會繼續下 去。只有主動簽收法院的各種文書,才能及時瞭解法院對案件審理活動的安排,才能瞭解是什麼人因爲什麼事起訴,瞭解對方起訴的具體內容,做到有針對性的準

二、當事人可以自己進行訴訟,也可以根據需要委託一到二名訴訟代理人。簡單地說,就是找律師來幫助應訴,因爲律師生來是爲當事人應訴服務的。

具體就是由律師代爲訴訟,要向法院遞交授權委託書。自然人的授權委託書要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法人的授權委託書要由法定代表人簽名並加蓋公章。授權委託 書須記明委託事項和權限。

被人起訴了怎麼辦 第2張

三、提交答辯狀。法律規定,被告要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後15日內提交答辯狀。起草答辯狀時要注意兩點:第一,有針對性,可以針對對方的一個訴訟請求,也可以

針對對方起訴狀中的一個或幾個事實理由;第二,有理還要有據,反駁對方的指控要用事實說話。有些答辯狀雖然文采斐然,激揚慷慨,但沒有針對對方的指控擺事 實,講道理,只是一味的譴責對方,效果並不好。

四、收集、提交證據。一定要詳細閱讀法院的《舉證通知書》,嚴格按照法院的要求進行舉證。有關這方面的問題,可以參照《讓證據說話--如何蒐集與提交證據》。

五、按時參加開庭。法庭是打官司的雙方面對面直接說理的地方,所以纔有"咱們法庭上見"的說法。參加開庭可以向法官闡明自己的立場,也可以摸清對方的底細。即便你不出庭,法院同樣可以進行缺席審判。如果因爲客觀原因,確實不能按時出庭,可以向法院申請變更開庭日期。

六、法院的裁定、判決出來後,如果你不服,要及時上訴。裁定的上訴期限是10天,判決的上訴期限的15天,從接到裁定書、判決書的次日起計算。

被人起訴了怎麼辦3

要是自己被人告了怎麼辦,應該積極應訴嗎

應積極應訴。被別人起訴到法院,爲了更好地應訴,主要應該從以下3方面做好準備:

(1)委託辯護人

不管是被告人還是被害人,都可以依法委託代理人。被告人的代理人稱爲辯護人;而被害人的代理人稱爲訴訟代理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除了自己可以行使辯護權、陳述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兩人爲辯護和訴訟代理人。按照法律規定,可以請律師、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戚或者朋友來擔任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爲自己辯護,幫助陳述意見。

(2)準備答辯

即使委託了辯護人,被告人仍然可以自行答辯。不僅如此,答辯的主要力量還是應該依靠自己,不要把希望全部寄託到辯護人身上,辯護人僅僅是個幫手,自己最熟悉自己的情況。這和辦其他別的事情一樣,自己的事情要自己來做,別人的幫助應當歡迎,但不能放棄自己的努力,自己要做好充分的答辯準備。爲了更好地行使答辯權,首先要對訴訟程序有所瞭解,特別是對法院開庭的步驟有所瞭解。在法庭上,要經過調查事實、互相辯論、最後陳述等幾個階段,在這些階段中,被告人都有發言權,要抓住時機,把自己要說的話全說出來,而不能等打完了官司然後纔想出理。在準備答辯的階段,一般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第一,要考慮是否可以通過和解的方式,使自訴人撤回自訴。按照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對告訴才處理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可以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進行調解。自訴人在宣告判決以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起訴。被告人如果確實有違法或者犯罪的行爲,可以通過自我檢討、公開道歉、作出承諾、賠償經濟損失等形式,取得自訴人的諒解,如果能夠通過法院的調解,自訴人在自願的情況下,撤回自訴,這是一種很好的解決方式。

被人起訴了怎麼辦 第3張

第二,要考慮是否可以提起反訴,自訴人如果是出於惡意,對自己進行誣陷、誹謗,這也是不允許的,如果構成犯罪,被告人可以對自訴人提起反訴,也就是讓自訴人當一回被告人。當然,提出反訴必須符合反訴的條件:即反訴的對象必須是針對自訴人,而且自訴人的行爲確實構成犯罪;反訴的內容必須與本案有關係;反訴的案件必須符合自訴案件範圍。

第三,答辯要依法進行,也就是說,提出的答辯意見,要有法律依據。所謂答辯,無非是要說明自己無罪、罪輕,從而得到法院從輕、減輕甚至是免除刑事處罰。爲了依法答辯,就要充分了解法院對案件作出從輕、減輕、甚至是免除刑事處罰的法定情節和酌定情節。所謂法定情節,就是由《刑法》明確規定可以從輕處罰的情節。被告人進行答辯的時候,要想到自己的犯罪行爲,具備哪些可以從輕處罰的情節,對這個情節,要充分講清楚。

第四,答辯的時候,除了要考慮自己是否具備上述的從輕、減輕或者免除刑事處罰的情節以外,還可以考慮是否具備酌定的從輕情節。所謂酌定情節,是指刑法沒有作出明確規定,但是在量刑的時候,人民法院應當酌情考慮,對被告人如何處罰的情節。酌定情節,一般是從以下兩個方面來考慮的:

一是主觀方面。就是從犯罪分子的犯罪動機、目的、一貫表現、犯罪以後的態度等方面考慮。比如偶然犯罪要比惡習很深,劣跡很多的犯罪情節較輕;犯罪以後自首或者老實交待罪行,要比拒不認罪的情節輕;犯罪以後能夠給被害人經濟賠償,要比犯罪以後逃跑的情節輕。

二是客觀方面。就是從犯罪的手段、犯罪的環境、侵害的對象和損害的結果等方面來考慮。例如,在社會治安情況比較好的時候犯罪,要比社會治安差的情況下的犯罪情節較輕:侵害一般人的權益,要比侵害孕婦、外國人的合法權益犯罪情節較輕等等。

總之,應對訴訟是一個複雜的過程,法律事務的處理也是一項理論性、技術性都非常強的專業活動,實踐證明,由具備一定法律知識和工作經驗的律師來處理法律事務,既可以防範法律糾紛,也可以更好地解決法律糾紛,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經濟損失,有效地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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