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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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員工宿舍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前言
爲了員工宿舍能保持良好的衛生環境,使員工下班能獲得充分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 員工申請入住宿舍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申請人長期在辦事處的;
2、申請人平均每月出差不少於16天的;
3、申請人是被公司人才引進的;
4、申請人在本公司工作年滿3年以上者(包含3年);
5、申請人被評過公司年度優秀員工者;
6、申請人爲公司特殊情況人員。
第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申請入住公司宿舍:
1、申請人患有傳染病;
2、申請人有不良嗜好;
第三條 員工入住宿舍收費情況說明:
1、901室,面積約11平方,560元/2人
2、902室,面積約11平方,520元/2人
3、903室,面積約18平方,640元/4人
4、904室,面積約10平方,480元/2人
5、905室,面積約7平方,240元/2人
6、906室,面積約7平方,240元/1人
7、907室,面積約24平方,680元/4人
(1)、工程人員長期呆在辦事處的,回來開會及培訓人員;平均每月出差不少於16天的;免費入住。
(2)、一個月出差少於16天的,按照考勤出差天數,收取相應的費用。
(3)、房租費付款方式:以現金方式繳納。(其中房租費裏面包含水費、電費、公攤電梯費、網絡費、物業管理費;每個人使用水電費的標準爲:夏季40元;冬季20元,超過的由大家平分)
(4)、長期住宿的員工棉被需自理。
第四條 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退休等)時,其對宿舍的使用終止,應於離職起三日內遷離宿舍。
第五條 宿舍日常管理工作:由長期住宿舍的員工負責監督管理,其工作職責如下:
1、負責宿舍水、電的管理;
2、負責監督宿舍的衛生;
3、維持宿舍秩序處理宿舍管理中的違規事件。
4、遇到突發事件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彙報。
第六條 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儘管理人義務,未經行政部統一不得隨意改造或調換宿舍;
第七條 行政部定期檢查宿舍衛生,員工不得逃避檢查,並須聽從有關安排。
第八條 有關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網線、玻璃、衛浴設備、燈、門窗、牀鋪、空調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員工發現宿舍水、電出現問題應及時向行政部報修。
第九條 住宿員工應遵守以下規定:
1、服從人力資源部的安排與監督;
2、室內禁止使用電飯煲、電熱杯、電爐、熱得快等電器,禁止一切形式的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行爲;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鞭炮、炸藥、管制刀具、煤油爐、汽油等危險及違禁物品;
4、個人牀上用品起牀後須摺疊整齊;
5、換洗衣服不得堆積室內,其餘衣、鞋必須擺放整齊;
6、洗曬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曬,宿舍窗臺上不得晾曬衣物;
7、電視、收音機的聲音不得過大,以免打擾他人的休息和工作。
8、夜間原則上最遲應於23時就寢,每日23時後不得有影響他們睡眠的行爲;
9、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借宿;
10、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遺失由各自負責;
11、不得在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2、員工不得在陽臺上漱口或往樓下倒水,污穢物、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3、各房間的衛生由住宿人輪流清潔整理;
14、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15、水器不用的情況下,拔掉電源;
16、夏天空調設定溫度不得低於26度,冬天不得高於20度,遙控器放置明顯處。
17、員工不得於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爲;
18、住宿人員須保持公共區域的衛生,不得在浴室和洗漱間傾倒飯菜。
第十條 違反本制度第九條各款規定者,後勤部分將視情節對其處以一定罰款,並通報批評。
第十一條 住宿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住宿權利,並由人力資源部視情況處罰:
1、不服從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者;
2、在宿舍賭博、鬥毆及酗酒者;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者;
4、擅自與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者;
6、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7、偷竊他們財物者。
第十二條 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牀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物品,應經宿舍管理員檢查,方可離開。
第十三條 本規定由公司人力資源負責解釋,並有修改權和廢止權。
第十四條 本規定由人力資源部執行。本規定自七月起初步實施。
爲了統一規範宿舍分配管理,完善公司福利待遇,促使公司管理工作順暢進行,特制定以下宿舍分配管理制度。
1、原則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正式(含試用期內或公司臨時聘用的)員工,非XX籍、距離工作地XX公里以外的員工。由本人申請並經辦公室主任審覈,總經理批准後予以安排宿舍。
2、宿舍分配標準
2.1公司高級管理級別
對根據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高層管理者,公司提供縣城內1套精裝兩居室宿舍作爲宿舍,配備空調、電視、洗衣機、冰箱、配套廚衛、網絡、桌椅、衣櫃、雙人牀,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絡寬帶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2.2 部門經理級別
對根據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經理級管理者,公司提供縣城內精裝一居室(或一間房)作爲宿舍,配備空調、電視、洗衣機、冰箱、配套廚衛、網絡、桌椅、衣櫃、雙人牀,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絡寬帶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2.3 部門主管級別
對根據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主管級管理者,公司提供縣城內1套精裝兩居室或三居室宿舍進行合租(每人一間房),配備相關家電(視租賃情況而定),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絡寬帶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2.4 員工
對根據工作要求需要住宿的員工,公司提供縣城內1套精裝兩居室或三居室宿舍進行合租(每人一個牀位),配備相關家電(視租賃情況而定),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絡寬帶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2.5倒班員工
考慮倒班員工深夜下班回家的安全問題,公司提供暫時住宿。房租費、取暖費、中介費、物業費、網絡寬帶費、有線電視費、水電費及燃氣費公司全額提供。
3、住宿申請流程
本人填寫《員工住宿申請單》,交部門負責人簽字審覈其真實性,副總經理審擬,總經理審批,由行政專員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住宿。
4、宿舍管理
4.1 入住時,所有住宿人員必須交納房屋保障金。退宿時,宿舍及宿舍的配套設施完好無損的情況下,公司全額退還保障金。
4.2宿舍配套設施不得隨意搬遷、拆改和變賣,不得損壞和丟缺。如有上述情況發生,責任由所住宿舍的員工承擔。宿舍配套設施損壞由所住宿舍人員自行修理,宿舍配套設施丟失由所住宿舍人員自行賠償。
4.3個人貴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住宿人員不得私自進入他人宿舍或動用他人物品,如有糾紛,自行處理。視情節輕重可上報辦公室或交由公安機關處理。情節嚴重的,公司取消住宿資格,解除勞動合同。
4.4安全用電、節援、合理利用資源、愛護房屋、保持原狀、注意防火防盜。所有住宿人員必須注意用電安全、用水安全、人身安全,如因個人原因造成的宿舍及宿舍配套設施的損壞、損毀,人身傷害、傷亡,由員工本人承擔。與公司無關,如不能接受此條款,可以放棄公司安排的住宿。
4.5 所有住宿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小區物業管理規定,保護環境,愛護公共設施。
4.6 公司宿舍必須是公司員工本人入住,不得租借給他人。各宿舍入住人員一經確定,不得私自更換。對於每月不在宿舍住宿達5天(特殊情況及出差除外)的員工,公司取消該員工住宿資格。
4.7針對員工宿舍的水電氣費用,由員工先行墊付。每個宿舍指定專人與辦公室對接,於每月20日提交符合報銷要求的發票,實報實銷,每套房子不能超出100元/月的標準,超出金額由員工自行承擔。
4.8對於合租的宿舍,房間的分配及房屋配套設施的使用,由員工自行協商解決。
4.9所有住宿人員保持衛生清潔,每週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無雜物。
4.10宿舍內一律禁止飼養寵物及家禽,不得隨意張貼字畫及釘物品,一經發現,取消住宿資格。
爲加強員工宿舍管理,保證員工宿舍的安全、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此制度。
1、凡在企業員工宿舍居住的員工必須是本企業內部員工,入住前須辦理入住登記手續,由企業統一安排牀位。
2、入住員工宿舍的員工必須辦理好暫住證,並妥善保管,以便治安檢查需要。
3、住宿員工不得擅自留非企業員工住宿,員工家屬來訪,需過夜者,提前向宿舍管理部門申請並出示相關證件,由企業統一安排,但不超過1一個月的期限。
4、企業爲員工提供被褥、枕頭、毛毯,員工需繳納100元押金並保留好收據,員工退還宿舍時,企業憑收據退還押金。
5、爲方便員工,企業把每一宿舍樓101房間設爲管理區,並安排兩名管理員。管理員負責檢查各個宿舍的安全狀況和衛生狀況。
6、宿舍鑰匙由室長管理,任何人不得私自配置鑰匙。如有遺失情況,應報告管理員重新配置,配置費用個人承擔。
7、宿舍內個人貴重物品,應各自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經別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別人的物品。
8、宿舍內嚴禁私拉電線,改裝電路,嚴禁使用功率大的電器。
9、企業每月免費配給各宿舍一定量的電,超過規定度數的電費由宿舍內成員負擔。
10、室長根據宿舍的具體情況安排好值日,員工應積極的保持好宿舍衛生,不亂扔亂放。
11、宿舍內嚴禁賭博、酗酒行爲,嚴禁非法不軌行爲的發生;嚴禁往窗外拋物、倒水、吐痰、扔菸蒂。
12、宿舍內要保持安靜,不得大聲的喧譁、打鬧或亂竄寢室,影響他人休息。
13、員工離職、退休、免職、開除、解僱的,應與離職之日起,3天內,搬遷宿舍,不得藉故拖延。
14、凡員工存在以下行爲者,取消其住宿資格:不服從管理員管理的,在宿舍酗酒、賭博、鬥毆的,蓄意破壞公共設施的,擅自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經常在宿舍喧鬧,影響他人休息的,無正當理由經常夜不歸宿的及其他嚴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爲。
15、對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爲,發現一次,根據情節嚴重,罰款20~200元,對屢教不改者,可另行給予紀律處分或移交公安機關。
一、學生不準在宿舍區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紙屑;垃圾放在垃圾桶內。不準在陽臺、走廊、過道、門口、消防設施旁堆應雜物。否則,當垃圾處理。
二、學生要保持室內的整潔衛生。學生起牀後,應疊好被褥、蚊帳;毛巾、衣物、鞋襪、水桶、餐具、口盅等生活用品要擺放整齊有序;桌面書本要保持整齊。宿舍內務檢查不合格達三次的宿舍,給予停電七天處理。
三、不得把硬性、難溶化的東西(如報紙、衣物、塑料袋、瓶類等)丟入便盆及下水管道內。如屬以上東西堵塞管道的,原則上自行疏通,需要宿舍中心派人疏通的,所需費用由該宿舍負責:分不清責任的,其疏通費則由堵塞層以上(含堵塞層)同管道的宿舍分攤負責。
四、學生不得在宿舍牆壁上亂塗亂畫亂張貼:除指定的宣傳欄外,宿舍任何地方不準張貼、釘釘子。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五、學生要自覺愛護宿舍內門、窗、鎖以及消防設備等公用設施。發現自然損壞的,應及時報告宿管中心,以便安排專人免費維修;因使用不當或保護不當造成的損壞,維修所需費用由該宿舍或當事人負責;如屬人爲損壞的,雙倍賠償井給予記過以上處分。禁止私自拆換,不能維修復原的由宿舍成員照價賠償。
六、宿舍區內公共衛生由專職人員清掃,宿舍內衛生由舍長安排值日生輪流打掃,上午7:30分前,各值日生應清掃室內衛生,並把垃圾掃到門外兩側,然後由專職管理人員清除。超過上午7:30,把垃圾掃出門外的,按亂扔垃圾處理。
其 它
一、學生處有關部門及宿舍管理員將根據本規定,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住宿生的情況,井將檢查結果及時通報各院系。每學期組織開展“文明宿舍”評比活動,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並在綜合測評中適當加分。對於內務衛生、紀律、文明方面表現差或違反宿舍管理規定的,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二、宿舍成員違章違紀而本舍其它人員不配合揭發肇事者的,則按集體違章處罰。
三、凡是不按期交納罰金的,超期十天以上的,從第十一天起對該宿舍停電處理。
四、不遵守我中心有關規定的學生,給子取消住宿資格處理。
五、本規定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負責執行並解釋,從公佈之日起開始實施。
第一條
爲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生活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住宿條件
1、在市區內無適當住所或者交通不便的員工可申請住宿。
2、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吸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留家屬、朋友、同學等非本單位人員住宿。
4、保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免職、解職、退休、深造等),應於離職日起1天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
第四條宿舍設立寢室長,其工作任務如下:
1、監督管理一切內務。
2、監督值班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關閉門窗。
3、保管住宿者信息、緊急聯絡人等方面的資料,以備急需。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辦公室:
(1)違反宿舍管理制度,情節嚴重;
(2)留宿親友;
(3)宿舍內有不法行爲或外來人員;
(4)員工身體不適以致病重,應及時送醫院並通知其親友。
第五條員工對所居住的宿舍,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
第六條員工不得將宿舍轉讓或出借他人使用,一經發現,即停止其居住權利。
第七條公司主管和辦公室、門店管理部應經常視察宿舍,住宿員工不得拒絕。
第八條宿舍所有器具設備(如電視、玻璃鏡、衛浴設備、門窗、牀鋪等),住宿員工有責任維護其完好。如有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者,由其負擔修理費或賠償,並視情節輕重者給予處分。
第九條住宿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定:
1、服從管理員管理、派遣與監督;
2、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4、起牀後棉被疊放整齊;
5、不準吸菸,室內不得存放易然物品;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在室內,暫不用的衣、鞋必須放入櫃內;
7、洗完衣物在指定住置晾曬;
8、使用電視、收音機不得妨礙他人休息;
9、就寢後不得影響他人睡眠;
10、宿舍不得留宿親友,外人來訪時不得帶入寢室;
11、夜間最遲應於20時前返回寢室,否則應向管理人員報告;
12、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違反規定放入室內而致丟失者責任自負;
13、不得在牆壁、櫥櫃、門窗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14、廢物、垃圾等應集中傾倒在指定場所;
15、房間清潔由住宿人輪流負責;
16、節約用水,節約用電,人去燈滅;
17、不得在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第十條寢室值日生職責:
1、當天早上做好個人內務、寢室衛生,且提醒他人做好個人內務。
2、早上起牀和午休後應提醒他人起牀,並最後離開寢室,離開前再次檢查寢室衛生。
3、對當天寢室安全負責,做好防盜防火工作。
第十一條衛生要求:
1.室內地面乾淨、無雜物,天花板、牆面無污跡、蛛網,無亂貼亂掛現象。
2.門窗、吊扇、日光燈擦拭乾淨、無積灰。
3.桌椅擺放整齊、乾淨無灰塵,桌上物品、洗漱用具和行李用品擺放整齊有序。
4.牀上、牀下物品擺放整齊,蚊帳、被套、牀單幹淨。
5.每週週末進行一次衛生大掃除。
第十二條住宿人員輪流值班,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公共設施的修繕,水、電、門窗等的安全巡視,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立即採取措施。
第十三條住宿員工發生下列情形爲之一者,即應取消其住宿資格,並呈報其所屬部門處理:
1、不服從管理員監督、指揮;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鬥毆、酗酣;
3、蓄意毀壞公司物品或設施;
4、擅自在宿舍內接持異性或留宿外人;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教不改;
6、嚴重違反宿舍安全規定;
7、無正當理由經常外宿;
8、有偷竊行爲。
第十四條住宿者遷出應將牀位、物品、抽屜等處理乾淨,帶出物品應先交管理員或主管員檢查。
第十五條管理人員應按規定及時到公安戶籍管理部門爲住宿者辦理臨時戶口登記。
爲確保員工宿舍衛生區整潔美觀,給員工創造一個潔淨、優美、舒心的休息環境,結合目前實際,指定本實施方案。
一衛生區域
1.各宿舍室內衛生區域。
2.各宿舍門口門窗。
二清掃要求
1.各宿舍住宿人員每日至少清掃一次,確保全天候整潔、整齊、規範。
2.每週一爲大掃除日,以確保各宿舍衛生整潔,無死角。
三員工宿舍衛生制度
1.每週二總務課派人到各宿舍逐一檢查,統計檢查結果,並且兩天內在公司公告欄和宿舍宣傳欄張貼獎懲結果。
2.對於優秀標準的宿舍,公司給予獎勵和表揚;較差的宿舍,給予罰款。
四評比標準
1.優秀宿舍標準
1)地面:室內地面無垃圾、痰跡、積水,個人物品擺放整齊,垃圾簍傾倒及時,人離開凳子後一律牆邊歸位。
2)牆面:牆面清潔,無印跡,不釘釘子,不拉電線、繩子,牆角無蜘蛛網。
3)牀面:被子同一疊放整齊,牀單平整,牀上日用物品擺放規範整齊。
4)桌面:桌面清潔、無雜物、物品分類擺放整齊。
5)衛生間:衛生間無異味,地面清潔無積水、垃圾等。
6)其它:陽臺保持清潔、無垃圾;洗手池洗漱用品擺放整齊;溼衣服同一掛在陽臺衣架上面;門窗玻璃清潔;牆面無亂張貼、塗鴉;不私自使用熱水器、電磁爐等違章電器。
2.良好宿舍標準
1)室內地面無垃圾、痰跡、積水。
2)牆面清潔,無張貼物。
3)牀上:被子疊放整齊。
4)衛生間:無異味。
5)其它:陽臺無垃圾,室內無異味。
3.中等宿舍標準
1)地面:室內有少量垃圾,物品擺放較亂,紙簍垃圾未及時清理。
2)牆面:牆面不清潔,牆角有灰塵、蜘蛛網。
3)牀上:被子未疊
4)桌子:桌面物品擺放混亂。
5)衛生間:衛生間有異味,地面有污漬或積水。
6)陽臺:陽臺有垃圾,室內不通風,有異味。
4.較差宿舍標準
1)地面:地面很髒很黑,室內垃圾很多,物品擺放很亂,紙簍垃圾溢出。
2)牆面:牆面亂張貼,有灰塵或蜘蛛網。
3)牀上:被子凌亂,衣物或日用品擺放混亂,衣物很久不洗有異味。
4)桌面:桌面物品雜亂無章,電器電線亂拉。
5)衛生間:衛生間有異味,有污漬污水。
6)其它:陽臺堆積很多垃圾,陽臺地面有污水,室內不通風又異味。
員工宿舍獎懲制度
1.獎勵
對於優秀等級的宿舍,公司給予獎勵,並公開張貼表揚;對於良好等級的;公司給予公開勉勵和表揚。
2.懲罰
對於較差等級的宿舍,公司給予罰款,並公開張貼批評。
(一)保護建築物,愛惜附屬設施、水電及安全設備和各種傢俱。
(二) 節約使用水、電及公司配備其它資源。
(三) 宿舍就寢時間以晚間不超過23:30時爲原則,23:30時熄燈後,不得有妨害他人休息的行爲。如有學習、看書者可保持一盞私用檯燈。
(四) 宿舍內不得有酗酒、賭博或有傷風化等不正當行爲。
(五) 宿舍內外一律禁止養家禽家畜及寵物,以確保環境清潔衛生。
(六) 宿舍內不得存放違禁及易燃物品;不得在宿舍區燃放煙火和鞭炮。
(七) 宿舍內一律禁止炊事,並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酒精爐或其他燃火工具等,以保證安全。
(八) 宿舍內嚴禁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嚴禁使用高功率電器及超負荷用電。
(九) 宿舍內不準劇烈活動、喧譁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擾亂他人及附近安寧行爲。
(十) 凡外出員工必須在23:30前回宿舍,0:00—6:00保安應拒絕任何人進入宿舍,因加班而遲歸的除外。
以上規定敬請遵守,違反者按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工廠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住宿員工。
第三條 責任部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管理職責包括:員工宿舍人員出入手續情況登記、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安全、衛生情況。
第二章 入住與退房相關手續
第四條 員工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4、1 公司員工於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請住宿。
4、2 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傳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 不得攜眷住宿。
4、4 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條 退宿: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於離職當日內到行政人事部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違者由保衛人員強制遷出;員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並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品(如房間鑰匙等)移交手續,並於當日內在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員監督下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三章 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條 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條 公司爲每位員工配置牀位一個,員工必須嚴格服從行政人事部的統一安排,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房間、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或多佔牀位,若有更改則由行政人事部統一安排;對於每月不在宿舍住宿達5天(特殊情況除外)的員工,公司將收回牀位,取消該員工住宿資格,另行安排人員入住。
第八條 宿舍評出宿舍長,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員必須服從舍長的有關安排,不服從者將依規定處罰。
第九條 員工不得於宿舍內有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罵架或有傷風化之行爲。
第十條 員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戶;在未受邀請或得到室員允許的情況下,不得私自進入他人宿舍或動用他人物品;違者一經發現以盜竊嫌疑論處,視情節輕重處理或交公安機關。
第十一條 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並裝接額定功率大於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並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十二條 注意安全,放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三條 員工宿舍的公用水電設施若有損壞,宿舍長必須及時報告行政人事部派人修理,如不報告出現事故由該房室員負責。室員不得擅自違章維修,因此造成的後果由責任人承擔。
第十四條 按時作息,宿舍就寢時間以不超過晚間十時爲原則;休息後不得有干擾他人寧靜之行爲。上、下夜班員工應保持安靜。
第十五條 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六條 除有關人員查房、檢修外,任何男士不得進入女宿舍,女員工不得長時間(超過兩小時)在男宿舍逗留;員工親友來訪,男性不得進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長時間(超過兩小時)逗留;若確需長時間逗留,須報經行政人事部批准。
第十七條 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並應遵守:
17、1 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
17、2 每個宿舍由宿舍長安排衛生值日人員並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週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衛生,室內無雜物,地面、牆面無污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下水道因衛生不清潔造成的堵塞由責任人承擔其維修費用,如無法明確責任則由所住房間員工平均分攤。
17、3 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傾倒。
17、4 宿舍及宿舍區內一律禁止飼養家禽、家畜。
17、5 不得於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第十八條 行政人事部每週對宿舍衛生狀況進行不定期檢查並根據檢查情況每月綜合評比一次,確定相關的獎懲制度並據以實施。
第十九條 員工必須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取長補短,和睦相處。
第二十條 處罰規定。違反上述款項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通報、記過、開除及10元-100元罰款等處罰。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開始實行。
1、公司爲員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廠舍;凡是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2、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保安安排,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牀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元。
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廠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廠員工親屬需留宿者,必須填寫書面申請,經人事部經理或工場長批准後,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元。
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元,後果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僱;無理取鬧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7、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爲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並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8、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xx元。
9、爲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廠證,配合當值保安人員的檢查;針對不自覺出示廠證或不接受當值保安人員檢查的,給予罰款元。
10、宿舍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僱、自離等人員留宿廠舍,凡因當值保安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廠舍者,給予當值保安員從重處理。
11、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時之前返回廠舍,超過: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廠舍的員工,每人每月用水爲方,用電爲度,超過部分由同宿舍人員均分承擔。(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13、禁止員工將匪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元。
14、晚上: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後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5、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創文明宿舍。
16、此規定自頒佈之日起正施實施。
1、住宿員工應經綜合部批准後,到財務部預交押金xx元,方可按照批准的房間及牀位入住。對未經批准私自入住及私自調換房間者處xx元罰款並予以清退。
2、住宿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員、舍長的管理,違者予以警告並處10—xx元罰款,情節嚴重者責令搬出宿舍。
3、愛護宿舍內的門、窗、牀、衣櫥等公共財物,造成損壞按原價賠償。
4、禁止在宿舍內存放大量現金及貴重物品,手機、項鍊、戒指、現金、充值卡應做到隨身攜帶以免丟失和被盜。
5、嚴禁盜竊他人物品,違者按盜竊價值xx倍罰款並予以除名;情節嚴重者依法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6、不得將宿舍房門鑰匙轉交他人使用或保管,違者處xx元罰款/次;對因此而發生的室內物品丟失、被盜,追究轉交人的賠償責任。
7、住宿人員上班、外出等室內無人時,嚴禁非本宿舍人員進入,違者予以警告並處xx元罰款/人次;期間,室內發生物品丟失、被盜追究其相關責任者的賠償責任。
8、禁止在室內、樓道、房間門口堆存垃圾、雜物;不準在樓道內洗頭、洗澡、潑水,違者處xx元罰款/次。
9、不準從樓上往下倒水、扔垃圾,違者處xx元罰款/次。
10、嚴禁將外人帶入宿舍內;嚴禁容留xx、朋友或辭職、辭退人員在宿舍內住宿,違者處xx元罰款/次。
11、未經批准男同志不得進入女宿舍樓內,一經發現或被xx處xx元罰款/次。
12、保持室內整潔,不準亂貼、亂掛、亂畫,違者處xx元罰款/次。
13、晾曬衣物應在指定地點,嚴禁在樓梯走廊內上搭下掛,違者處xx元罰款/次。
14、講究xx公德,不準在宿舍及樓道內跺腳、嬉戲、大聲喧譁、打鬧追跑,以免影響他人休息,違者處xx元罰款/次。
15、厲行節約,杜絕長明燈、長流水、風扇無人空轉等浪費現象,違者處xx元罰款/次。
爲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良好的住宿環境,特制訂本規定:
一、宿舍統一由宿舍管理人員管理,其工作任務如下:
1.整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安全、衛生等;
2.監督輪值人員對環境衛生的清理和維護;
3.宿舍內有不法行爲或外來災害時,及時上報;
4. 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公司領導並送醫院。
二、管理制度:
1. 員工宿舍爲員工休息場所,每位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宿舍管理制度,保持環境清潔。
2. 住宿人員需排輪值人員,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物品修善,水、電、門窗等的巡視、管理及其他聯絡事項。
3. 員工應自覺保持衛生間的衛生乾淨,講究公德,便後衝廁,管理人員應加強巡視。
4. 確保宿舍衛生,被褥要放整齊,生活用品擺放有序。內務管理及物品擺設應規範、整齊,衣物掛在指定區域。 5.菸灰、菸蒂不得丟棄地上,嚴禁將易燃易爆、劇放射物品、槍1支彈1藥、特種刀具等危險物品不得放置寢室。嚴禁在宿舍內亂寫亂畫,亂釘釘子。
6. 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或從事其他違法活動,一經發現視按酒店相關制度進行處罰。
7. 宿舍內不得私藏管制刀具,不準在宿舍內尋釁鬧事,嚴禁鬥毆、賭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動以及傳播放映反動、淫穢書畫、照片、錄音、錄像,堅決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不法行爲。電視、收音機使用時聲音不得過大,以免妨礙他人休息。
8. 未經他人同意不得隨意翻動他人物品,違者按照酒店相關制度處罰。 9. 不得隨意損壞宿舍內的物品,違者按價賠償。
10.宿舍人員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公司宿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長有權拒絕進入宿舍,工作原因除外。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20元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後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1. 有損壞公共設施設備的,並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沒有發現肇事人的,由宿舍人員均分承擔賠償金。
12. 住宿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許大聲喧譁,做到按時就寢,員工歸寢後無論任何情況,員工一律不得留外人。
13. 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儘管理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牀位。不準擅自轉調牀位,不準冒名頂替住宿,不準私自留宿他人,如有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係及進出時間。
14. 不得在員工宿舍不得使用大功率電器。寢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不準在宿舍內臥牀吸菸生產火取暖,不準使用電爐、電炒鍋、煤爐、煤氣竈、酒精爐、電飯煲燒飯炒菜,不得隨意亂拉私接電線、電燈和用電燈烘鞋,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15. 住宿人員的現金、貴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或被盜個人自負,嚴禁把門鑰匙轉交他人,進出房門時,要隨手關好門和窗。
16. 洗浴時注意安全,正確使用熱水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17. 遷出員工應將使用的牀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應先經宿舍管理人員檢查。
18. 住宿人員不得私配、調換宿舍鑰匙,如有特殊需求上報酒店管理部門,由酒店管理部門統一配置。
19. 請工程部與每月1日、15日協同宿舍管理人員對宿舍水電、設施設備、安全等進行檢查、維護,如酒店部門在抽檢中發現違規安全之類問題,將對其管理人、工程人員考覈。
三、水、電的分配使用及規定:
1. 住宿人員住宿產生的相關水電費用由住宿人員統一平攤,具體費用劃分由宿舍管理人員統計。
2. 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3. 淋浴的水、電用畢即關閉,換下衣物及垃圾不得丟棄於浴室。
四、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外,並呈報公酒店管理 部門議處:
1. 不服從宿舍長的監督、管理者。
2. 在宿舍賭博(打麻將)、鬥毆及酗酒。
3. 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 擅自於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 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誡不改者。
6. 違反宿舍安全規定者。
7. 有偷竊行爲者。
對有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和事,酒店管理部門有權處理並根據違反情況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警告、罰款、情節嚴重者提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
爲規範員工宿舍管理,給廣大員工提供一個安全舒適的.休息環境,結合員工宿舍目前的管理情況,特制定以下補充規定:
一、關於員工家屬在宿舍住宿的管理規定
1、員工家屬、親友來訪,如需在員工宿舍探親房住宿,員工必須提前向本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經理批准後,報人力資源部審批、安全部登記,併到財務部繳納100元物品押金後,憑財務部的押金收條到安全部宿舍管理員處,由安全部宿舍管理員給予安排住宿併發給探親房鑰匙及牀上用品。
2、員工直系親屬可免費入住探親房10天。超過10天者必須重新辦理申請審批手續,並適當收取成本費用,11—20天,按每人15元/天收取費用,21天以上者每人30元/天。員工非直系親屬入住探親房,1—20天,按每人15元/天收取費用,21天以上者每人30元/天。對續住兩天以上不重新辦理申請審批手續者,安全部有權收回員工家屬、親友探親房鑰匙,請員工家屬離開,並給予該員工警告處分。
3、員工家屬來訪,不入住員工宿舍家屬探親房,必須按本規定第二條"來訪親友管理規定"進行登記。
二、關於來訪親友管理規定
1、來訪親友會客時間爲8:00—22:00,非會客時間安全部宿舍管理員有權拒絕員工親友來訪。
2、對員工來訪親友,均需憑有效證件在宿舍管理員處登記,並在規定時間、地點會客。
3、安全部、大堂經理、總值班經理將定期不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員工在非會客時間在宿舍會見親友或私自留宿親友者,處罰員工50元,情節嚴重者按《員工手冊》有關規定處罰。
三、關於男女員工互訪及深夜回宿舍管理規定
1、男女員工在23:00以後不允許再互竄宿舍,如有違反將對竄宿舍的員工處以50元罰款。
2、堅決杜絕男女員工混居、非法同居現象,如有發現,對雙方員工各罰款200元。
3、非工作需要,酒店員工必須在24:00以前回到自己宿舍休息,在24:00以後進出宿舍的員工,必須說明原因,主動進行登記,並配合宿舍管理員進行查詢,如有違犯,處罰違紀員工50元罰款,不服從管理、情節嚴重者按《員工手冊》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關於在外住宿人員管理規定
酒店爲員工提供了免費住宿,原則上員工不得在外租房住宿。如有特殊情況,由本人書面申請,經部門經理簽字同意,人力資源部、安全部批准,並簽定保證書後,方可在外住宿。如有私自在外住宿者,將按酒店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在外租房住宿者,酒店不安排宿舍。
在外住宿者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必須維護酒店形象和聲譽,同時遵守酒店有關規章制度。
五、關於對員工宿舍管理員管理的規定
宿舍管理員必須嚴格按《員工宿舍區域管理制度》及本規定對員工、宿舍進行管理,不得徇私舞弊,不得故意刁難員工。如有違者,安全部將按《員工手冊》及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酒店員工宿舍管理制度4
1、寢室牀位不得私自調換牀位,如有特殊須書面申請,一經發現罰款貳拾至伍拾元。
2、爲了員工的安全和養好精神,教育員工按時主寢,外出員工進出不得打擾其他人 員休息,24:00準時關燈,嚴禁員工24:00以後隨意出入,累計三次以上勸退寢室。
3、在寢室不得喝酒、聚衆,一經發現罰款伍十至壹佰元。
4、男女員工在23:00以後不得隨意進入異性寢室,嚴禁男女混宿,一經發現予勸退宿舍。
5、晚上酒店大門23:00準時上鎖,如須出入找負責大門鑰匙人員,不允許翻門,一經發現罰款貳拾至壹佰元,累計三次勸退宿舍處理。
6、不準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留宿被酒店辭退和自動離職的員工,同意留宿者負主要責任,並以勸退寢室處罰。同寢室知情不報者警告處分。
7、自動離職和被酒店辭退的員工,在次日搬離宿舍。
8、寢室內要保持衛生、清潔。物品擺放整齊,共同營造一個舒適的環境。
9、嚴禁偷竊他人財物,一但查獲給予嚴肅的行政處罰,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10、寢室財物人爲造成損失的照價賠償,物品自然老化報上級予以更換。
11、宿舍不允許使用電器,一經發現沒收處理。
12、值班人員不定期檢查寢室的衛生狀況及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如果不按以上制度執行者按貳拾至壹佰元處罰。
13、以上寢室制長由寢室長負責嚴格執行。
一、目的:
爲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宿舍安全和提高環境品質,特制訂本辦法。
二、範圍:
公司所有住宿員工。
三、內容:
(一)、住宿管理
1、住宿人員在申請住宿之前應填寫《員工住宿申請表》,經總經理批准後,由綜管部統一安排備案。
2、公司宿舍,原則上主管以上人員一人一間,員工兩人一間。住宿房間及牀位由綜管部統一安排,住宿員工不得擅自更換房間及牀位。特殊情況擊需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給予調整房間或牀位。
3、公司宿舍管理費用每間100元,由員工承擔;兩人一間的,由兩人平攤該項費用。
4、住宿員工使用宿舍內的公司財物,須羅列清單,經員工個人與綜管部清點確認後簽字。入住人員只限員工本人。
5、住宿員工不得將宿舍轉借他人使用或擅自留宿非公司人員。特殊情況下,需留宿外人時須提前填寫書面申請,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留宿。
6、住宿員工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員工離開宿舍須鎖好房門,貴重物品應注意保管,遺失自行負責。
7、住宿員工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內設施,不得損壞宿舍財產及公共設施,如造成損壞,須折算賠償。
8、公司宿舍水、電不得浪費,請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9、住宿員工退房時須辦理移接手續,清點財物。凡居住期間,財物有損壞的,須折算賠償。
10、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桌椅、衛浴設備、管道、門窗、牀鋪等)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住宿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並視情節輕重處罰。
11、公司領導或綜管部如在合適時間檢查宿舍,員工不得拒絕,並聽從相關整改建議。
(二)、紀律管理
1、住宿員工必須按時就寢,晚上22:00後不得大聲喧鬧或發出大的噪聲或在異性宿舍逗留。
2、宿舍區不能成爲犯罪窩點,嚴禁酗酒、打架、偷盜、賭博等不良活動。
3、電視、音響的使用,聲音不得過大,以不妨礙他人安寧爲原則。
4、住宿員工不得於宿舍區室外或室內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掛物品。
5、住宿員工不得破壞宿舍區任何公共設施或公物,不得在宿舍私藏任何公司物品。
6、未在公司內住宿員工在宿舍區活動時亦須遵守所有規定。
(三)、安全管理
1、宿舍內不得擅自加裝使用1500w以上的電器,禁止使用電爐或明火器具,不私拉亂接電線,不使用漏電電器。
2、注意宿舍安全,嚴禁攜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3、住宿員工不得於牀上抽菸,菸灰、菸蒂不得丟棄地上,菸灰缸應妥善放置。
(四)、衛生管理
1、住宿員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及其他公共場所堆放物品,不得隨地吐痰、亂倒垃圾,不得在室內飼養動物,嚴禁將雜物剩飯等倒入廁所及排水管道,嚴禁向門口、窗外潑水、亂扔雜物。
2、住宿員工個人牀上用品起牀後須擺放整齊,其它私人物品、衣物須擺放整齊或收入箱櫃。
3、住宿員工洗曬衣物須在天台指定區域或宿舍晾曬,不得隨意在走廊、過道及其它公共區域晾掛(雨天除外)。
4、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於指定場所(公司食堂垃圾桶內)傾倒。
5、住宿員工房間內衛生自行清潔整理。
6、住宿員工房間門口個人物品應擺在架子(自行購置)上,不得直接擺在地上。
(五)、探訪管理
1、夜間外人探訪時應在綜管部門衛處登記探訪人姓名、與被探訪人關係及進出時間,由被探訪人簽字確認,否則不準探訪。
2、外人探訪需借宿須出示總經理籤準的借宿單,不需借宿的須在22:00前離廠。
3、探訪人活動區域僅限宿舍區,不得在其它區域擅自逗留。
4、探訪人須遵守公司所有相關規定,如有違紀行爲由被探訪人承擔相應責任。
(六)、遷出管理
1、住宿員工遷出時須將使用的牀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所攜出的物品,須先經綜管部人員檢查。
2、住宿員工離職(包括自離、辭職、免職等),須於離職當日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四、對違反以上任何規定的住宿員工,行政人事部可酌情予以處罰,乃至取消住宿資格。
五、附則
本辦法經總經理覈准後頒佈實施,由綜管部負責解釋並執行,未盡事宜,另行修訂。
爲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公司爲員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廠舍;凡是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者,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2、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保安安排,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牀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廠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廠員工親屬需留宿者,必須填寫書面申請,經人事部經理或工場長批准後,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
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者,給予罰款100元,後果嚴重者送交機關處理。
5、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僱;無理取鬧者,送交機關處理。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者,給予罰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7、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爲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並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8、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者,給予罰款30元。
9、爲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門時,自覺出示廠證,配合當值保安人員的檢查;針對不自覺出示廠證或不接受當值保安人員檢查的,給予罰款50元。
10、宿舍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搐、解僱、自離等人員留宿廠舍,凡因當值保安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廠舍者,給予當值保安員從重處理。
11、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廠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廠舍的員工,每人每月用水爲5方,用電爲2度,超過部分由同宿舍人員均分承擔。(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13、禁止員工將飯菜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
14、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後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5、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16、此規定自頒佈之日起正施實施。
爲使員工擁有一個安全舒適的休息環境,根據公司宿舍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員工入住
1.本公司員工只有需要長期居住的公司方可安排宿舍,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給本公司員工居住,未經批准不得留宿外來人員。
2.有傳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經發現要立即報告,並及時採取有效措施。
3.住宿舍的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的房間和牀位,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私自更換牀位、房間。
二、宿舍規定
1.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譁、播放大功率音響,影響他人休息。
2.嚴禁自行改裝電源插座、更改線路電制、使用大功率電器。
3.嚴禁拉幫結派、挑釁、起鬨鬧事。
4.嚴禁損壞公共物品,破壞公共設施。
5.嚴禁私藏公共物品,貯存易燃、易爆、兇器及其它違禁物品。
6.嚴禁賭博、酗酒、打架、盜竊及其它違法亂紀行爲。
7.嚴禁在宿舍內做有傷風化之事。
8.嚴禁飼養任何動物。
三、衛生值日
1.公司宿舍實行公司負責制,負責人安排宿舍衛生值日表,監督衛生值日員工作,檢查房間設施,申報日常維修,檢查排除安全隱患,安排入職人員牀位,清點離職人員物品,組織宿舍定期衛生大掃除等。
2.宿舍內的衛生值日安排,制定後形成文檔。
3.宿舍全體人員按照安排的值日表輪流充當衛生值日員,衛生值日員負責當天的宿舍衛生打掃和保潔,提醒各員工按要求整理個人牀鋪、物品,力求整齊劃一。
四、物品管理
1.宿舍配備的設施物品,由公司安排的負責人進行監管。入住後由公司指派專人進行清點後與住宿員工進行確認,確認文檔一式兩份,公司存檔一份,宿舍張貼一份。
2.宿舍內公司物品員工不得私自拆換、佔用、損壞。
3.宿舍內非私設施,非自然損壞的由責任人照價賠償,不能明確責任歸屬的由宿舍內人員平攤賠償費用,自然損壞及時報公司維修。
4.宿舍內非私設施,不準私自搬離,否則從工資中作價扣出。
5.宿舍內個人物品須按規定擺設,不許亂掛、亂放,貴重物品和證件等(如現金、貴重飾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丟失,責任自負。
6.辭職或解聘人員在辦理離職手續後,三日內須搬離宿舍,離職人員搬出宿舍時,由宿舍長組織相關人員在場,確認均繫個人物品,給予放行,彙報公司,予以結算工資。
爲了搞好員工宿舍,加強治安,保障員工有一個清潔、舒適、安靜、秩序良好的住宿環境,特規定如下:
⑴入職員工由人事部統一安排房間、牀位,憑人事部簽發的住宿單到員工宿舍入住。
⑵離職人員必須在離職3天之內搬離宿舍,由舍監收回鑰匙並開退宿證明後,再到人事部辦理手續。
⑶已入住員工退宿須提前3天到人事部註銷,否則按在住員工一樣交納各種雜費(水電)。
⑷未經人事部同意住宿員工不準私自調房、調牀。
⑸公司員工若提供鑰匙及私配給非公司人員者,除取消其住宿資格外,另罰款處理,若喲失竊,並追究其責任。
⑹員工宿舍範圍內若遇到非公司員工有義務詢問其情況,以防盜賊混入宿舍內。
⑺各員工應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自覺維護宿舍安全,搞好室內外衛生,按值日表輪流打掃衛生,以保持宿舍衛生
⑻嚴禁將垃圾等雜物投入下水道、廁所內和拋出窗外。
⑼自覺愛護宿舍的一切設施及房屋結構佈局,不準擅自改動或拆卸,若有損壞照價賠償,並追究責任。
⑽員工物品擺放整齊,不亂擺亂放,不佔用人行道,不許將物品擺放在空牀位上,以防損壞牀板。員工嚴禁在宿舍內吸菸,違者罰款處理。
⑾愛護公物、節約能源,不在牆壁上亂寫亂畫、不浪費水電,注意白色污染和環境保護。
⑿嚴禁將公司物品帶回宿舍使用,公司將隨時抽查員工牀鋪、衣箱等物件,若出現公司物品,罰款處理。重者將無薪解僱。
⒀來訪人員要事先登記、並抵押有效證件,經管理人員同意後方可進入員工宿舍。被訪員工上班後,來訪人員不得在宿舍逗留,違者視其情節罰款處理。
⒁員工宿舍嚴禁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男女混居,晚0:00後外來人員必須離開宿舍。男女員工禁止竄房,違者罰款處理。
⒂爲保證員工的正常休息,晚0:00後,白天14:00以前,宿舍謝絕會客。特殊情況,經宿舍管理員同意後,在宿舍外接待。
⒃爲保證員工正常休息,夜0:00以後到白天14:00以前,嚴禁在宿舍進行任何形式的娛樂活動;杜絕色情活動及吸毒品的違法行爲,違者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⒄宿舍嚴禁以任何形式聚衆賭博,違者沒手賭*、賭資並罰款500元,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⒅未經同意不得私用別人物品、以免造成誤會,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偷盜他人財務之行爲,將受到開除並交公安機關。
⒆將社會公德,宿舍裏不準大放收錄機,出門關門應輕聲,上下樓梯不準大聲喧譁。若有同樓的人員投訴,將取消其住宿資格,嚴重者將無薪解僱。
⒇保持高度防火意識不準私拉亂接電線和使用高功率電器,宿舍內禁止煮飯,不準用電爐、電熱器,並做到人走燈滅、風扇停,注意節約用水,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通知管理人員。
火警:119匪警電話:110急救電話: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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