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文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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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文件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1 目的
爲提高公司文件處理工作的效率和質量,使之規範化、科學化、制度化,對公司的文件的體例格式、編制、編號、審批、發佈、歸檔等文件管理的工作流程和作業標準作出明確規定,實現公司文件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提高公司文件管理的有效性和適應性。結合公司實際工作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及各部門文件和外來文件的管理。
3 職責
3.1 公司總經辦是公司文件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文件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訂的起草及本制度的宣貫、發放、廢止工作,並負責在全公司範圍內對本制度執行的指導及監督。
3.2 總經辦負責公司質量管理體系、管理制度、行政性文件、法律法規文件、政府相關外來文件的收錄、發放、歸檔、廢止的管理。
3.3 各部門產生的內部使用的文件有部門負責人或者指定人員負責文件的收錄、發放、歸檔、廢止的管理。
3.4 文件編制、審批、發佈的權責
3.4.1 總經辦負責組織制定公司行政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及其他基礎性管理制度及行政性發文(通知、通告)等文件。
3.4.2 財務部負責制定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文件。
3.4.3 客服部負責制定公司客服管理制度文件。
3.4.4 生產部負責制定公司生產管理制度文件。
3.4.5 質檢部負責組織制定公司質量體系文件、產品認證文件,並負責制定質量管理制度、產品質量檢驗規程、檢驗作業指導書等文件。
3.4.6 設計部負責制定公司公司技術管理規範、產品技術標準、產品設計開發輸出文件(設計圖樣、產品bom、檢驗標準、規範測試)等文件。
3.4.7 工廠負責制定產品bom、產品工藝文件、操作規程、生產作業指導書等文件(由打樣工廠負責)。
3.4.8 公司及各部門文件制定由部門負責人或指定人員編制,公司副總或部門負責人審覈,總經理批准。
3.4.9 公司及各部門文件分發布前,應向總經辦提交電子/紙張文件審覈備案,並獲得文件號。
3.5 質量體系文件的編制、審覈、批准、發佈,依《質量手冊》和《文件控制程序》的規定執行。
4.定義
4.1 文件:公司文件是在公司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執行效力和規範體式的文書,是公司各項工作開展和進行相關活動的重要依據和工具。
4.2 受控文件:需要對文件的分發、更改、回收進行控制。隨時保持最新有效版本的文件,
4.3 非受控文件:不受更改/修訂的控制,其封面或正文頁面無“受控”標識,文件更改/修訂後不必通知文件持有人。
4.4 外來文件:指來源於公司之外的與公司各項工作開展和進行相關活動有關的文件。(法律、法規、標準、行業規範、客戶要求等)
5.工作程序
5.1 文件的分類
5.1.1 文件屬性分類
(1)質量體系文件:質量方針、質量目標、質量手冊、質量體系程序文件、質量計劃及質量體系運行過程中形成的文件。
(2)行政性文件:公司的公告、通知、通報、報告、申請、傳真等。
(3)管理性文件:公司管理規章制度、工作流程、規範/規定等,如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行政管理制度、產品設計開發流程等。
(4) 技術性文件:產品標準、設計圖樣、工藝文件、操作規程、檢驗規程等。
(5) 外來文件: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行業標準、供應商/客戶提供文件、設備文檔等。
5.1.2 文件階層分類
(1) 一階文件:公司章程、公司經營規劃/計劃、質量手冊。
(2) 二階文件:公司經營管理活動開展所有過程控制的程序文件。
(3) 三階文件:管理制度、規範/規定、設計文件、技術規程、作業指導書、外來文件等。
(4) 四階文件:各記錄表單、報表等。
一、目的
加強文件檔案管理,規範公司文件檔案的收集、歸檔程序和方法,確保公司檔案的完整性、準確性和系統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證管理體系有效運行的證據。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及各部門檔案的收集、整理、分類、利用及歸檔。
三、術語和定義
1、檔案:指公司過去和現在各級部門及員工從事業務、經營、企業管理、宣傳等活
動中所直接形成的對企業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賬冊、憑證、報表、電腦
盤片、聲像、膠捲、榮譽實物、證件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2、檔案管理:就是指檔案的收集、整理、鑑定、保管、統計、提供利用等活動。
四、職責
1、行政人事部:
1)負責公司檔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執行及檢查工作,並負責督促指導部門檔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檔案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和檢查執行情況;
3)收集、整理、分類、鑑定、統計、保管公司的檔案和其他資料;
4)負責公司檔案的利用和銷燬管理,監控檔案利用和銷燬的全過程,確保公司檔案的安全;
5)提高檔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進信息傳遞和溝通;
6)負責組織學習和培訓檔案管理辦法、使用知識。
2、其他各部門相關人員:
1)負責在工作變動時,做好或協助移交工作,並及時通知行政人事部;
2)向行政人事部移交合同或文件資料原件或複印件;
3)負責本部門文件資料或合同複印件的日常收集、標識、貯存、保管、利用、歸檔;
4)財務部負責按規定獨立建檔保管財務檔案資料;
3、各部門檔案主管人員
一、總則
第一條、爲減少發文數量,提高辦文速度和發文質量,充分發揮文件在各項工作中的指導作用,根據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文件管理內容主要包括:上級函、電、來文、同級函、電、來文、企業上報下發的各種文件、資料。
二、收文的管理
第三條、公文的簽收
1、凡接收公文均由祕書登記簽收後分別轉交相關部門,在簽收和拆封時,祕書均需注意檢查封口和郵戳。對開口和郵票撕毀函件應查明原因,對密件開口和國外信函郵票被撕應拒絕簽收。
2、對政府部門發來的文件,要進行信封、文件、文號、機要編號的“四對口”覈定,如果其中一項不對口,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並登記差錯文件的`文號。
第四條、公文的閱批與分轉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祕書根據文件內容和性質閱籤後分送承辦部門閱辦,重要文件應呈送總經理親自閱批後分送承辦部門閱辦。爲避免文件積壓誤事,一般應在當天閱簽完,緊急文件要即閱即辦。
2、一般函、電單據等,由祕書直接分轉處理。如涉及幾個單位會辦的文件,應同主辦部門聯繫後再分轉處理。
3、爲加速文件運轉,祕書應在當天或第二天將文件送到總經理辦公室,如關係到兩個以上業務部門,應按批示次序依次傳閱,最遲不得超過兩天。
第五條、文件的傳閱與催辦
1、傳閱文件應嚴格遵守傳閱範圍和保密規定,不得將有密級的文件帶回家、宿舍和公共場所,也不得將文件轉借給其他人閱看。對尚未傳達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內容。
2、閱讀文件應抓緊時間,當天閱讀完後應在下班前將文件交祕書處,閱批文件一般不得超過兩天,閱後簽名以示負責。如有總經理“批示”、“擬辦意見”,祕書應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按文件所提要求和總經理批示辦理有關事宜。
3、閱文時不得抄錄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夾內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確係工作需要,要辦理借閱手續,以防止丟失泄密。
4、文件閱完後應送交祕書,切忌橫傳。
5、行政祕書對文件負有催辦檢查督促的責任,承辦部門接到文件、函電應立即指定專人辦理。不得將文件壓放或分散,如需備查,應按照有關保密規定,並徵得祕書同意予以複印或摘抄,原件應及時週轉歸檔。
三、文件借閱和清退
第六條、各部門有關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閱一般文件,需經本部門主管簽寫便條,對有密級的文件須祕書同意後方可借閱。
第七條、借閱文件應嚴格履行借閱登記手續,就地閱看,按時歸還。任何人不得將文件帶走或全文抄錄,不允許拆卷和在文件上勾畫等。
第八條、各部門應具體指定責任心強的主管負責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辦檢查工作。
四、文件的立卷與歸檔
第九條、文件的歸檔範圍
凡下列文件統一由行政祕書歸檔:
1、企業領導發出的報告、指示、決定、決議、通報、紀要、重要通知、工作總結、領導發言和經營工作的各類計劃、統計、季度、年度報表等。
2、各種專業例會記錄。
3、企業召開重要會議所形成的報告、總結、決議、發言、簡報、會議記錄等。
4、有保存價值的客戶資料及處理結果。
5、企業日誌和大事記。
第十條、立卷要求
1、文件的立卷應按照內容、名稱、作者、時間順序,分門別類地進行整理歸檔。
2、立卷時,要求把文件的批覆、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齊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堅持平時立卷與年終立卷歸檔相結合的原則。重要工作、重要會議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時立卷歸檔。
五、文件的銷燬
第十一條、對於多餘、重複、過時和無保存價值的文件,祕書應定期清理造冊並按行政有關規定,辦理申請銷燬手續。
六、附則
第十二條、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一、總則及範圍
爲了保持公司技術部的技術文件;項目資料;項目預算單、決算單的完整性,避免混亂,特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適用於技術部的技術文件;項目資料;項目預算單、決算單的管理。
二、管理業務與分工
1.技術部負責人。負責本制度的制定及有關技術文件各項管理業務的審批及有關事項的確定。
2.技術員。負責總則中所述文件的保管、收發及按本制度進行技術文件的管理工作。
三、管理內容與要求
1.技術文件的種類
(1)技術類文件
由技術部負責的圖紙及各類工藝規程、工藝卡片、作業指導書。
(2)管理類文件
由技術部負責的項目的合同;項目資料;項目預算單、決算單等。
2.文件登記
(1)技術部必須建立《技術文件管理臺賬》,掌握技術部全__文件的情況。其臺賬應包括:編號、名稱、數量、文件編制時間。
(2)文件接收後,技術員應及時對文件進行分類編號並作記錄。
3.文件的歸檔及保管
技術文件的保管由技術員按檔案類型進行保管。
4.文件的借用
(1)文件的借閱應開具借條並由技術部領導批准,方可借閱。
5.文件的修改與審批
(1)當某專業的工程技術人員或使用單位的有關人員提出對不合理或者已經落後的技術文件時,由技術部該專業的工程師(或專業的業務負責人)分析確定是否需要修改。
(2)技術文件確定修改後,由技術部該專業工程師(或專業的業務負責人)填寫《設計更改單》。
《設計更改單》應包括下列內容:
(a)技術文件名稱、編號、或圖紙名稱、圖號;
(b)更改理由;
(c)會審意見、會審簽名;
(d)設計、工藝負責人簽名;
(e)修改內容和修改要求(以圖紙和文檔形式表現)。
(3)技術文件的xx與批准
一般性的內容更改只須將填好的《設計更改單》交技術部負責人進行xx和簽字批准即可。重大內容的更改與涉及安全、質量、投資等影響面較大的內容更改由技術部召集有關人員參加審定,會議通過審定後,由技術部負責人簽字後交公司批准。
(4)技術員接到《設計更改單》後,應立即着手工作,更改時,必須把已發出和保存、儲備的技術文件一次全部修改完畢以保證技術文件的統一性(圖紙更改後的發放除執行發放規定外,應同時將舊圖紙收回並登記)。
(5)技術文件的管理應以紙質和電子版形式存檔(在登記時應作出標記)。
一、總則
1、爲規範公司文件的起草、審批、傳達、存檔工作,充分發揮文件在各項工作中的指導作用,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2、文件管理內容主要包括:上級函、電、來文,公司上報下發的各種文件,同級相關方函、電、來文。其中工程系統與甲方的往來函件按《檔案管理制度》執行。
3、公司文件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和存檔。
一、文件的分類
1、外收文:公司從外部接收的政府文件。
2、外發文:以公司名義向外部發送的文件。
3、內行文:公司內部下發的文件,分爲正式文件和臨時文件(指時效性較強的文件)。本制度的內行文所指的是正式文件。
三、內行文的管理
1、內行文的範圍:
凡是以公司名義對內發佈的制度、辦法、通知、決定、決議、會議紀要和會議簡報,均屬內行文範圍。
2、內行文的編號
第一條 爲減少發文數量,提高辦文速度和發文質量,充分發揮文件在各項工作中的指導作用,根據區建設局關於文書處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單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文件管理內容主要包括:上級函、電、來文,同級函、電、來文,本單位上報下發的各種文件、資料。
第三條 按照黨政分工的原則,本單位各類文件(黨支部和行政)統一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第四條 公文的簽收
1.單位所有文件(除領導訂啓的外)均由收發員(文書)登記簽收、拆封(由上級或郵電局機要通訊員直送的機要文件除外)。在簽收和拆封時,收發員(文書)需注意檢查封口,對開口和郵票撕毀函件應查明原因。
2.對上級部門發來的文件,要進行文件、文號、機要編號的核定,如果其中一項不對口,應立即報告上級部門,並登記差錯文件的文號。
第五條 公文的編號保管
1. 收發員(文書) 拆封和簽收後應及時附上"文件處理傳閱單",作分類登記編號、保管。
2.本單位外出人員開會帶回的文件及資料應及時送交收發員(文書)進行登記編號保管,不得個人保存,如職工工作需要借閱的可複印或借用。
第六條 公文的閱批與分轉
1.凡正式文件均需由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據文件內容和性質閱籤後,由收發員(文書)分送領導和承辦部門閱辦,重要文件或急作應立刻呈送領導(或分管領導)閱批後分送承辦部門閱辦。爲避免文件積壓誤事,一般應在當天閱簽完。
2.一般性質的函、電、單據等,可由辦公室直接分轉處理。如涉及幾個單位會辦的文件,應同各單位聯繫後再分轉處理。
3.爲加速文件運轉,收發員(文書)應在當天或第二天將文件送到領導和承辦部門,如關係到兩個以上部門,應按批示次序依次傳閱,最遲不得超過兩天(特殊情況例外)。
第七條 文件的傳閱與催辦。
1.傳閱文件應嚴格遵守傳閱範圍和保密規定,不得將有密級的文件帶回家、宿舍和公共場所,也不得將文件轉借其他人閱看。對尚未傳達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內容。
2.閱讀文件應抓緊時間,當天閱完後應在下班前將文件交收發員(文書),閱批文件一般不得超過兩天,閱後應簽名以示負責。如有領導"批示"、"擬辦意見"辦公室應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領導批示辦理有關事宜。
3.閱文時不得抄錄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夾內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確係工作需要,要辦理借閱手續,以防止丟失泄密。
4.文件閱完後,應交收發員(文書),切忌橫傳。
5.辦公室對文件負有催辦檢查督促的責任,承辦部門接到文件、函電應立即指定專人辦理。不得將文件壓放分散,如需備查,應按照有關保密規定,並徵得辦公室同意後,予以複印或摘抄,原件應及時歸檔週轉。
6.按照閱文範圍,離、退休幹部,一般由有關部門定期組織學習有關文件,或由辦公室通知到單位閱文。
(三)發文的管理
第八條 發文的規定
1.單位上報下發正式文件的權力分別集中黨支部和行政辦公室,各羣衆團體和部門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發送正式文件。
2.各羣衆團體、部門需要向上反映彙報重要情況或向下安排佈置重要工作要求發文應分別向黨支部、行政辦公室提出發文申請,並將文件底稿分別交黨支部、行政辦公室審覈。黨支部、行政辦公室同意發文,方可按黨、政機構設置與業務分工統一歸口以黨×字、政×字發文。羣衆團體文件由黨支部批轉。
3.對單位影響較大,涉及多個以上領導分管範圍的文件,須經領導班子研究決定後批准簽發。其餘文件均由主要領導批准簽發。
第九條 發文的範圍:
1.凡是以黨支部、行政辦公室名義發出的文件、通告、決定、決議、請示、報告、編寫的會議紀要和會議簡報,均屬發文範圍。
2.黨支部、、行政辦公室下發文件主要用於:
(1)公佈單位規章制度;
(2)轉發上級文件或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制訂的文件;
(3)公佈單位體制機構變動或幹部任免事項;
(4)公佈單位重大生產、技術、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決定;
(5)發佈有關獎懲決定和通報;
(6)其他有關重大事項;
3.黨支部、行政辦公室上行文、外發文主要用於:
(1)對上級機關呈報、請示報告、處理決定;
(2)同兄弟單位聯繫有關重大生產、技術、人事勞資、物資供應、科研、基建、管理、黨羣工作等事宜。
4.日常生產、技術、管理、黨羣工作中,有關圖紙、技術文件、工藝修改、審批工作、安排部署、傳達上級指示等事項,應按有關制度辦理,經分管領導批准後,由各科室書面或口頭自行通知執行,一般不用發文。
5.各科室如會議所作的決定,一般都不應發文,不備查考,可以科室名義用《工作簡訊》發會議紀要。
(四)發文程序與要求
第十條 發文程序規定:
1.各科室需要發文,應事先向黨支部、行政辦公室提出申請;
2.黨支部、行政辦公室同意發文後,主辦科室應以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令,上級指示或工作實際需要草擬文件初稿;
3.草擬文稿必須從本單位角度出發,做到情況確實、觀點鮮明、條理清楚、層次分明、文字簡煉、標點符號正確、書寫工整。嚴禁使用鉛筆、圓珠筆、紅墨水和彩筆書寫;
4.文稿擬就後,擬搞人應填附發文稿紙首頁,詳細寫明文件標題、發送範圍、印刷份數、擬稿單位與擬稿人,並簽名、蓋章、標定日期和密級;
5.辦公室應根據黨支部、行政的要求和上級有關指示精神,有關文件規定,對文稿進行審查和修改。對塗改不清、文字錯漏嚴重、內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應退回擬稿單位重新擬稿;
6.經辦公室審查修改後的文稿,送分管領導核稿(對文稿內容、質量負責);
7.對審覈時修改較多,有礙打印和存檔的文稿,應由擬搞部門重新整理寫清楚;
8.需經會籤的文稿,應在交付打印前送會籤部門會籤;
9.文稿審覈會籤後,按批准權限的規定分別呈送黨政領導審定批准簽發;
10.經領導批准簽發後的文稿交辦公室收發員(文書)統一編號送打字室打印;
11.文件打印清樣,應由擬稿人校對,校對人員應在發文稿上簽名;
12.文件打字後,由辦公室派專人按數印刷,再由收發員(文書)分發並檢查落實情況。
(五)文件的借閱和清退
第十一條 各部門有關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閱一般文件,需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寫便條,對有密級的文件須分管領導或辦公室主任同意後方可借閱。
第十二條 借閱文件應嚴格履行借閱登記手續,就地閱看,按時歸還。任何人不得將文件帶走或全文抄錄,不允許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劃等。
第十三條 辦公室收發員(文書)對承辦的公文應抓緊催辦,應定期對事情已經辦妥的本單位文件和上級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進行收繳清退工作。(一般爲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終一總清)。如發現文件丟失,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和責任者,並如實向領導報告。
(六)文件的立卷與歸檔
第十五條 文件的歸檔範圍:
1.凡下列文件統一分別由辦公室收發員(文書)負責歸檔:
(1)上級機關來文,包括上級對單位報告、申請的批覆;
(2)黨支部、行政辦公室發出的報告、指示、決定、決議、通報、紀要、重要通知、、領導發言和生產工作的各類計劃統計、季度、年度報表等;
(3)黨支部會、主任辦公會議、中層幹部會議、職工委員會以及各種例會記錄;
(4)支部黨代會、職代工、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團代會等組織召開的代表大會所形成的報告、總結、決議、發言、簡報、會議記錄等;
(5)有保存價值的人民來信來訪記錄及處理結果;
(6)參加上級召開的各種會議帶回的文件、資料及本單位在會上彙報表言材料等;
(7)上級機關領導同志來單位檢查視察工作的報告、指示記錄,以及本單位向上級進行彙報的提綱和材料;
(8)反映本單位生產活動、先進人物事蹟及領導工作等的音、像攝製品;
(9)單位日誌和大事記;
(10)單位向上級請示批覆的文件及上報的有關材料。
2.業務科室,各羣衆團體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動資料,由各業務科室、羣衆團體負責立卷歸檔。
第十六條 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應按照內容、名稱、時間順序,分門別類地進行整理歸檔。
2.立卷時,要求把文件的批覆、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齊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堅持平時立卷與年終立卷歸檔相結合的原則。重要工作、重要會議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時立卷歸檔。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7月份以前整理完。
(七)文件的銷燬
第十七條 對於多餘、重複、過時和無保存價值的文件,辦公室應定期清理造冊,並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申請銷燬手續。
第十八條 經審覈同意銷燬的文件,應在辦公室收發員(文書)和正副主任以及分管領導的共同監督下銷燬。
(一)總則
第一條爲減少發文數量,提高辦文速度和發文質量,充分發揮文件在各項工作中的指導作用,根據中央關於文書處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廠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文件管理內容主要包括:上級函、電、來文,同級函、電、來文,本廠上報下發的各種文件、資料。
第三條按照黨政分工的原則,全廠各類文件分別由黨委辦公室和厂部辦(以下簡稱兩辦)歸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第四條公文的簽收
1、凡來廠公啓文件(除廠領導訂啓的外)均由廠收發員登記簽收(由上級或郵電局機要通訊員直送機要室的機要文件除外)後分別交兩辦機要祕書拆封。在簽收和拆封時,收發員和機要祕書均需注意檢查封口和郵戳。對開口和郵票撕毀函件應查明原因,對密件開口和國外信函郵票被撕應拒絕簽收。
2、對上級機要部門發來的文件,要進行信封、文件、文號、機要編號的四對口覈定,如果其中一項不對口,應立即報告上級機要部門,並登記差錯文件的文號。
第五條公文的編號保管
1、兩辦機要祕書對上級來文拆封後應及時附上文件處理傳閱單,並分類登記編號、保管。須由工廠承辦或歸檔的廠領導親啓文件,廠領導啓封後,也應分別交兩辦辦理正常手續。
2、本廠外出人員開會帶回的文件及資料應及時分別送交兩辦機要祕書進行登記編號保管,不得個人保存。
第六條公文的閱批與分轉
1、凡正式文件均需分別由兩辦主任(或副主任)根據文件內容和性質閱籤後,由機要祕書分送承辦部門閱辦,重要文件應呈送廠領導(或分管領導)親自閱批後分送承辦部門閱辦避免文件積壓誤事,一般應在當天閱簽完,緊急文件要即閱即辦。
2、一般函、電、單據等,分別由兩辦機要祕書直接分轉處理。如涉及幾個單位會辦的文件,應同主辦單位聯繫後再分轉處理。
3、爲加速文件運轉,機要祕書應在當天或第二天將文件送到廠領導和承辦部門,如關係到兩個以上業務部門,應按批示次序依次傳閱,最遲不得超過兩天(特殊情況例外)。
第七條文件的傳閱與催辦。
1、傳閱文件應嚴格遵守傳閱範圍和保密規定,不得將有密級的文件帶回家、宿舍和公共場所,也不得將文件轉借其他人閱看。對尚未傳達的文件不得向外泄露內容。
2、閱讀文件應抓緊時間,當天閱完後應在下班前將文件交機要室,閱批文件一般不得超過兩天,閱後應簽名以示負責。如有領導批示、擬辦意見兩辦應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按文件所提要求和領導批示辦理有關事宜。
3、閱文時不得抄錄全文,不得任意取走文件夾內任何文件及附件,如確係工作需要,要辦理借閱手續,以防止丟失泄密。
4、文件閱完後,應送交兩辦機要祕書,切忌橫傳。
5、兩辦機要祕書對文件負有催辦檢查督促的責任,承辦部門接到文件、函電應立即指定專人辦理。不得將文件壓放分散,如需備查,應按照有關保密規定,並徵得兩辦同意後,予以複印或摘抄,原件應及時歸檔週轉。
6、按照閱文範圍,離、退休幹部,一般由有關部門定期組織學習有關文件,或由兩辦機要室通知到機要室閱文。
(三)發文的管理
第八條發文的規定
1、全廠上報下發正式文件的權力分別集中黨委和厂部,各羣衆團體和部門一律不得自行向上、向下發送正式文件。
2、各羣衆團體、部門需要向上反映彙報重要情況或向下安排佈置重要工作要求發文應分別向黨委、厂部提出發文申請,並將文件底稿分別交兩辦審覈。黨委、厂部同意發文,則兩辦分別按黨、政機構設置與業務分工統一歸口以黨×字、廠×字發文。羣衆團體文件由黨委批轉。
3、對全廠影響較大,涉及兩個以上廠領導分管範圍的文件,須由黨委書記或廠長批准簽發。其餘文件均由分管廠領導批准簽發。
第九條發文的範圍:
1、凡是以黨委、厂部名義發出的文件、通告、決定、決議、請示、報告、編寫的會議紀要和會議簡報,均屬發文範圍。
2、黨委、厂部下發文件主要用於:
(1)公佈全廠規章制度;
(2)轉發上級文件或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制訂的工廠文件;
(3)公佈工廠體制機構變動或幹部任免事項;
(4)公佈全廠性的重大生産、技術、經營管理、政治工作、生活福利等工作的決定;
(5)發佈有關獎懲決定和通報;
(6)其他有關全廠的重大事項;
3、黨委、厂部上行文、外發文主要用於:
(1)對上級機關呈報工作計劃、請示報告、處理決定;
(2)同兄弟單位聯繫有關工廠重大生産、技術、人事勞資、物資供應、科研、基建、經營管理、黨羣工作等事宜。
4、在工廠日常生産、技術、經營管理、黨羣工作中,有關圖紙、技術文件、工藝修改、審批工作、安排部署、傳達上級指示等事項,應按有關制度辦理,經分管廠領導批准後,由主管業務科室書面或口頭通知執行,一般不用厂部文件發佈。
5、凡各業務科室如開專題會議所作的決定,一般都不應發文,不備查考,可以科室名義用《工作簡訊》發會議紀要。
6、各業務科室與外單位發生的一般業務聯繫,可用各科室的名義對外發函(應各自編號備查)不用厂部名義發文。
(四)發文程式與要求
第十條發文程式規定:
1、各單位元需要發文,應事先分別向黨委、厂部提出申請;
2、黨委、厂部同意發文時,主辦單位應以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法令,上級指示或工作實際需要草擬文件初稿;
3、草擬文稿必須從全廠角度出發,做到情況確實、觀點鮮明、條理清楚、層次分明、文字簡煉、標點符號正確、書寫工整。嚴禁使用鉛筆、圓珠筆、紅墨水和彩筆書寫;
4、文稿擬就後,擬搞人應填附發文稿紙首頁,詳細寫明文件標題、發送範圍、印刷份數、擬稿單位與擬稿人,並簽名、蓋章、標定日期和密級;
5、兩辦應根據黨委、厂部的要求和上級有關指示精神,有關文件規定,對文稿進行審查和修改。對塗改不清、文字錯漏嚴重、內容不妥、格式不符的文稿應退回擬稿單位重新擬稿;
6、經兩辦審查修改後的文稿,送部門主管領導核稿(對文稿內容、質量負責);
7、對審覈時修改較多,有礙列印和存檔的文稿,應由擬搞部門重新謄寫清楚;
8、需經會籤的文稿,應在交付列印前送會籤部門會籤;
9、文稿審覈會籤後,按批准許可權的規定分別呈送黨委、厂部領導審定批准簽發;
10、經領導批准簽發後的文稿交兩辦機要祕書統一編號送打字室列印;
11、文件列印清樣,應由擬稿人校對,校對人員應在發文稿上簽名;
12、文件打字後,由兩辦派專人按數印刷,再由兩辦機要祕書分發並檢查落實情況,對印刷質量不好的文件,機要祕書應拒絕蓋印分發。
(五)文件的借閱和清退
第十一條各部門有關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借閱一般文件,需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寫便條,對有密級的文件須兩辦主任同意後方可借閱。
第十二條借閱文件應嚴格履行借閱登記手續,就地閱看,按時歸還。任何人不得將文件帶走或全文抄錄,不允許拆卷和在文件上勾劃等。
第十三條兩辦機要祕書對承辦的公文應抓緊催辦,應定期對事情已經辦妥的本廠文件和上級要求限期清退的文件,進行收繳清退工作。(一般爲月底一小清,季末一中清、年終一總清)。如發現文件丟失,必須及時查明原因和責任者,並如實向領導報告。
第十四條各部門應指定一位責任心強的同志負責文件收交、保管、保密、催辦檢查工作。
(六)文件的。立卷與歸檔
第十五條文件的歸檔範圍:
1、凡下列文件統一分別由兩辦負責歸檔:
(1)上級機關來文,包括上級對工廠報告、申請的批覆;
(2)黨委、厂部發出的報告、指示、決定、決議、通報、紀要、重要通知、工作總結、領導發言和生産經營工作的各類計劃統計、季度、年度報表等;
(3)廠黨委會、廠長辦公室、廠務會、工廠管理委員會、中層幹部會以及各種專業例會記錄;
(4)廠黨代會、職代工、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團代會等廠一級的黨羣組織召開的代表大會所形成的報告、總結、決議、發言、簡報、會議記錄等;
(5)有保存價值的人民來信來訪記錄及處理結果;
(6)叄加上級召開的各種會議帶回的文件、資料及本廠在會上彙報表言材料等;
(7)上級機關領導同志來廠檢查視察工作的報告、指示記錄,以及本廠向上級進行彙報的提綱和材料;
(8)反映本廠生産、經營活動、先進人物事蹟及廠領導工作等的音、像攝製品;
(9)工廠日誌和大事記;
(10)工廠向上級請示批覆的文件及上報的有關材料。
2、業務科室,各羣衆團體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活動資料,由各業務科室、羣衆團體負責立卷歸檔。
第十六條立卷要求
1、文件立卷應按照內容、名稱、作者、時間順序,分門別類地進行整理歸檔。
2、立卷時,要求把文件的批覆、正本、底稿、主件、附件收集齊全,保持文件、材料的完整性。
3、要堅持平時立卷與年終立卷歸檔相結合的原則。重要工作、重要會議形成的文件材料,要及時立卷歸檔。
4、上年度形成的文件材料,要求在下年度5月份以前整理完。6月份正式向檔案館(室)移交,清單一式兩份。(接交單位各留存一份備查)。
(七)文件的銷燬
第十七條對於多餘、重複、過時和無保存價值的文件,兩辦機要室應定期清理造冊,並按上級有關規定,辦理申請銷燬手續。
第十八條經審覈同意銷燬的文件,應派專車分別由兩辦機要祕書和正副主任護送到上級機關指定的紙廠監視銷燬。
一、收文
1、建立《收文登記表》,由辦公室派專人進行文件收文處理。
2、實行收文登記批辦制度,收文由祕書辦理登記,填《公司收文批辦單》,統一交辦公室負責人,辦公室負責人按文件內容及各部門分工和職責,傳達部門負責人辦理。
3、辦理文件的有關人員均應簽字,有關工作完成後,將文件退辦公室存檔保管。經辦人員需要留存的文件,經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同意後可留存複印件。
4、各部門收到的函件,應交辦公室即時登記,交簽字後2、3條處理。
5、各有關人員注意保密,不得泄露本公司機密。
二、發文
1、公司發文由有關部門起草,建立《發文登記表》,由辦公室統一編號、發出。
2、每次發文須經總經理簽字同意,並留底存欄。
3、各部門對公司所發的內部文件必須認真貫徹執行。
4、向上級單位呈報的文件,由辦公室派專人,按公文傳進程序進行。
5、監理項目中的一般業務文件,需要辦公室打印的,需辦公室主任簽字批准。
三、文件查詢
1、凡查詢、複印、借閱文件,均需申請、登記。
2、凡涉及公司經營機密及項目當事人有關機密的文檔需經公司領導同意後才能查詢。不允許複印的文件,只能在公司辦公室查閱,允許複印的文件,不得帶出公司,只能在公司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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