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急性闌尾炎該如何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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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婦肚子疼,除了可能是流產、早產的徵兆之外,也有可能是一些內、外科急症所造成的。急性闌尾炎最常見的外科急症之一,妊娠期一旦確診闌尾炎,爲防止炎症擴散,在給予抗生素的同時,要儘快進行手術治療,對高度可疑病人,也可行剖腹探查,目的是避免病情迅速發展。

孕期急性闌尾炎該如何治療

妊娠期闌尾炎的特點

1.闌尾位置改變:懷孕早期闌尾位置無明顯改變,隨着妊娠的進展,子宮不斷增大,闌尾會逐漸向上、向外移位。

2.妊娠期盆腔器官充血,闌尾也充血,因此炎症發展快,容易發生闌尾壞死、穿孔。

3.由於大網膜被增大的子宮推移,難以包裹炎症,一旦穿孔,容易造成瀰漫性腹膜炎。

4.若炎症波及子宮漿膜,可誘發子宮收縮,引起流產、早產或強直性子宮收縮,其毒素可導致胎兒缺氧甚至死亡,威脅母嬰安全。

三因素導致症狀不易判斷

孕婦發生闌尾炎時的症狀與一般人相似,大多表現爲腹痛、噁心、嘔吐,少數會伴隨發燒,血液檢查呈現發炎指數上升及白細胞增加等,但因爲孕期的特殊生理狀況,診斷的困難度會增大。

因素1.子宮擠壓闌尾

因爲孕婦的子宮變大,闌尾被擠壓,導致孕婦發生急性闌尾炎時的疼痛點上移,子宮常掩蓋闌尾使症狀和體徵不典型。

因素2.檢查的困難度增加

爲腹中胎兒的健康着想,擔心一些檢查(如X光或電腦斷層掃描)會影響胎兒的發育;同時因爲在做血液檢查時,孕婦體內代表發炎的白細胞數量本來就比正常人多,所以很難在一時之間做出正確的判斷。

因素3.症狀易混淆

孕婦本來就常有噁心、嘔吐、腸胃不適的症狀,與急性闌尾炎的症狀有些相似,因此不容易從症狀上進行診斷。

孕期各階段合併急性闌尾炎的處理原則

1.妊娠早期(1~12周)合併急性闌尾炎,不論其臨牀表現輕重,均應手術治療。此時對子宮干擾不大,不會影響繼續妊娠。若待妊娠中晚期復發時再行手術,既增加手術難度,對母子也有危險。

2.妊娠中期(13~28周)合併急性闌尾炎,在靜脈給予大劑量青黴素或氨苄青黴素防止炎症擴散的同時,應儘快手術治療。此時胎兒已經比較穩定,手術對子宮干擾不大,不易流產,可繼續妊娠。一般認爲,妊娠4~6個月是手術切除闌尾較佳時機。

3.妊娠晚期(28~36周)合併急性闌尾炎應手術治療,即使因手術刺激引起早產,絕大多數嬰兒能存活。手術對孕婦影響也不大。如果妊娠已近預產期,應先行剖宮產,再行闌尾切除手術。剖宮產以選擇腹膜外剖宮產爲宜。當闌尾已穿孔,併發瀰漫性腹膜炎、盆腔感染嚴重,或子宮、胎盤已有感染徵象時,應考慮行剖宮產的同時,行子宮次全切除術,並需引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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