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學屬於什麼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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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學屬於什麼類別,民俗學是研究民間風俗習慣的一門科學。它的主要任務,是以科學的態度,對歷史與當代的民俗事象,進行調查、集、整理、描述、分析和論證,探求它的本質結構、特點與社會功能,現在分享民俗學屬於什麼類別。

民俗學屬於什麼類別1

民俗學屬於社會與人口學院,是人文學科。

民俗學是一門針對風俗習慣、口承文學、傳統技藝、生活文化及其思考模式進行研究,來闡明這些民俗現象在時空中流變意義的學科。民俗學具有交叉學科的性質。

民族學和民俗學同屬法學碩士下的學科,畢業後頒發的都是法學碩士學位。但是這兩者之間還是存在着很大的不同。民族學是法學一個二級學科,本科開設有該專業的學校不在少數;民俗學歸屬法學類二級學科社會學,本科開設的學校較少,主要是集中在研究生以上階段。

民族學專業是研究民族的發生、發展和變化的專業。主要通過實地調查、分析文獻資料和比較研究,弄清各民族的社會經濟結構、政治制度、社會生活、家庭婚姻、風俗習慣、宗教信仰、語言文字、文學藝術、道德規範、思想意識等。

民俗學屬於什麼類別
  

這個專業和社會學一樣都屬於法學。從事律師、檢察官、公證員之類的工作是必須要通過司法考試的,通過了司法考試是你最大的'資本,也是擇業中的最大競爭力,但是過了司法考試成爲了律師也是要依託於一個行業背景下的

比如本科學的是金融,做了律師以後就可以專門打金融方面的官司或者在金融公司做法務,配合投行上市等等,如果本科是歷史學,研究生是民族學專業,以這個爲背景,研究生學歷,英語再棒一點,通過司法考試,進一個大律所做律師,或者進一個大企業做法務基本沒問題的。

民俗學的主要任務,是以科學的態度,對歷史與當代的民俗事象,進行調查、收集、整理、描述、分析和論證,探求它的本質結構、特點與社會功能,揭示其發生、發展、傳承、演變、消亡的規律,爲人類社會的健康發展服務。

民俗學是一門幫助人們認識歷史與文化、改造現實社會生活的人文科學。它包括對民俗事象的理論探索與闡釋、對民俗史和民俗學史的研究與敘述、民俗學方法論以及對民俗資料的收集保存等方面的理論與技術的探討。

相對熱門專業就業而言,民族學和民俗學均屬於比較冷門的專業,其就業特點比較廣泛,一般畢業學生均是服務於國家事業單位、高校等、單位。這兩門學科屬於學術研究型科學,相對於有意向繼續深造的讀博的同學是一個很好的選擇。

擴展資料

民俗學與發生在我們周圍的各種生活現象息息相關。儘管人們不一定能意識到自己的生活對整個社會具有多大的意義,他們在日常交流中所展現的一切,對文化的傳播和保存起了什麼樣的意義和作用。但是,有關生活文化和口頭傳統的'一切細節,都可以作爲民俗學者的研究對象。而且其中還包含和傳達着重要的文化信息。

民俗學屬於什麼類別2

民俗學可歸類於人文科學門類,也是法學一個二級學科。

從學術屬性來說是一門兼具人文科學與社會科學性質的交叉學科,民俗學專業是在社會學一級學科下的二級學科,它與人類學、民族學、社會學均有較切的關係。

民俗學,是針對風俗習慣,口承文學,傳統技藝,生活文化及其思考模式進行研究,用以闡明這些民俗現象在時空中流變意義的一門學科,產生於19世紀初的歐洲。

學校專業分類

我國普通高等學校的研究生教育和本科教育的學科劃分均爲13個門類,即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軍事學和藝術學13大門類。

民族學和民俗學的區別

民族學和民俗學同屬法學碩士下的學科,畢業後頒發的都是法學碩士學位,但是這兩者之間還是存在着很大的不同,民族學是法學一個二級學科,本科開設有該專業的學校不在少數,民俗學歸屬法學類二級學科社會學,本科開設的學校較少,主要是集中在研究生以上階段。

民俗學屬於什麼類別 第2張
  

民俗學

民俗學(FOLKLORE)是研究民間風俗、習慣等現象的一門社會科學。它的名稱和概念,19世紀中葉(1846)始創於英國。當時,英國經過產業革命,成爲新興的資產階級國家。它的社會文化和風俗習慣與過去以農牧業爲主的封建社會的形態,有很大的差異。這種現象喚起了不少學者的注意;

產生一種從科學上給予解釋的要求。最初提出這個名稱並倡議研究這門學問的,是該國考古學者湯姆斯(W. J. Thoms)。這個術語概念的早期含義,指的是民衆的知識或學問,它的內容包括傳統的風俗習慣、信仰、民間故事、歌謠、諺語等。

由於民俗現象本身的普遍存在,由於近代許多民族、國家要求民族自我認識、獲取民族獨立以及某些資本主義國家統治、管理殖民地等的需要,促使這門學科得到廣泛深入發展。民俗學現在已經成爲世界社會科學中的一門引人注目的學問。

研究對象和範圍

民俗現象,跟其它社會文化產物一樣,是適應一定的社會的生活,首先是物質的生活和相應的心理需要而產生和傳播、繼承的。同樣,作爲一種社會現象,它也要對產生它的.母體報效盡力,發揮相應的作用。各種民俗事象的性質、結構不一樣,它的具體的社會功能也不一樣。

同一個民俗現象,由於所處的社會形態及具體的歷史階段不同,它的功能也會起一定的變化。但是,概括地說來,民俗現象的功能,主要在於規範和促進人們的社會生活,使之鞏固、發展或得到調整。即使已經失去了原來意義的風俗,往往也要以某種變性的作用服務於一定社會的人們的生活。

例如放風箏的風俗,最早是一種具有巫術性質的活動,但是以後逐漸變化,到今天已經基本上是屬於文化娛樂性質的活動了。大體說來,完全沒有作用的習俗,是比較少的。

民俗學研究的對象主要是現代社會中的民俗事象。所以今天我們研究者的重要任務,是對它進行實地採集並加以科學整理。在這基礎上,用科學的觀點與方法對它進行客觀的研究,並應有辨別地採用現代那些有效的技術性方法,如比較法、統計法等。

民俗學與民族學的關係很密切,因爲這兩種學科都是以民族文化爲研究主體的。民族學的研究,離不開各民族衆多的民俗現象,而民俗學的研究,也不可能與民族學的研究對象截然分開。

至於兩者在理論上的互相輔助、促進,就是更自然的事了。但它們在許多方面仍有差異,例如民族學者頗重視民族的起源、發展和它的遷移、混合、分化等問題的研究,民俗學者一般卻不注意這些。又如民俗學的研究對象一般限於本國或本民族,所以有人稱它爲“一國之學”,民族學的研究對象卻大都是多民族的、跨國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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