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職工考覈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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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長測評10分

幼兒園教職工考覈細則

家長測評即每學期末家長對班級教師測評的滿意程度調查,最高分爲10分。

得分統計方法爲:

班主任(配班教師、保育老師)滿意票數×10分

家長投票數

二、教學測評10分

教學測評即每學期對幼兒發展情況的書面等級評價,以“☆”爲衡量單位,一般最高等級爲“☆☆☆”,最低爲“☆”。其中“☆☆☆”得全分,“☆☆”扣0.1,“☆”扣0.2分

三、各類競賽10分

一等獎1.5分,二等獎1分,基礎分爲10-(一學期競賽次數×1.5),如:一學期總比賽次數爲5次,則基礎分爲2.5(10-1.5×5=2.5),得分爲基礎分+實際獲獎分數。

四、考勤10分

考勤分根據教師遲到、事假、開會遲到、請假等情況進行減分計算。考勤總分爲10分,每遲到一次扣0.2分,請事假半天扣0.4分,開會遲到、請假一次扣0.2分,扣完爲止。病假不列入考覈。

五、一日活動20分

按活動表開展活動、一日活動的`組織、教師儀表、班級常規管理、普通話使用情況、保育工作配合、作業欄、主題牆、自然角、區域活動等。根據考覈記載進行減分計算,每次扣0.2分。

六、資料完成10分

資料完成情況包括教師保教日記、周計劃表、保教筆記、家園聯繫、聽課筆記等各項資料的完成情況,進行減分計算。按時完成得10分,未完成一次扣0.2分,扣完爲止。

七、安全工作20分

安全工作總分爲20分,班級每出現一次重大安全事故扣1分,因玩忽職守造成不良後果的安全事故一次扣20分。

八、工作責任心10分

工作責任心由管理者依據本學期教師工作態度、職業道德、對幼兒的愛心等方面進行等級鑑定,並進行綜合評分,最高分爲10分。

加分項目

1、臺東市會教:一等獎+0.3二等獎+0.2三等獎+0.1

2、鹽城市會教:一等獎+0.4二等獎+0.3三等獎+0.2

3、公開課、送教下鄉:+0.1

4、報刊發表:

國家級:+0.5省級+0.4市級+0.3

論文獲獎:

省級:一等獎+0.3二等獎+0.2三等獎+0.1

市級:一等獎+0.2二等獎+0.1

5、一學期班級流生人數超過3人不得參加評先評優。

說明:1)、本細則由八個部分組成,考覈方法採用平時考覈、期末彙總。考覈人員爲分管教學園長、主任。考覈得分作爲評先評優依據。

2)、積分前6名爲五星教師、後20名爲三星教師,其餘位四星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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