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戶多宅拆遷補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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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戶多宅拆遷補償標準,在現實生活中,國家在徵收土地的時候一般都會給予一定的補償,這樣的補償根據不同的情形有不一樣的標準。爲大家介紹一戶多宅拆遷補償標準。

一戶多宅拆遷補償標準1

如果你的房屋是合法的,那麼是可以根據拆遷補償標準而獲得相應的補償的,無論是現金還是安置房。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八條 爲了保障國家安全、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徵收房屋的,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徵收決定:

(一)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組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三)由政府組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四)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後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一戶多宅拆遷補償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徵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並將徵收範圍、土地現狀、徵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徵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範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係人的意見。

多數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爲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並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並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徵收土地時如實說明。

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徵收土地。

一戶多宅拆遷補償標準2

一戶多宅怎麼在拆遷中怎麼補償

都是按照地方標準來進行補償的。

如果你的房屋是合法的,那麼是可以根據拆遷補償標準而獲得相應的補償的,無論是現金還是安置房。

因爲合法的一戶多宅情況是享有房屋的補償權,因爲房屋是屬於個人所有,不管有幾套房子,都可以按照集體補償標準獲得補償。但宅基地的補償價格,只能按照法規允許的宅基地面積進行補償,多出來的宅基地則享受不到市場價補貼。

宅基地和房屋一體補償的,農村宅基地的產權歸村集體所有,農民只是在村集體的分配之下擁有其使用權。因此,房屋產權屬於村民自己,因此補償款也應該歸村民個人所有。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

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一戶多宅拆遷補償標準 第2張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農村房屋拆遷補償計算公式

具體的計算公式爲:

房屋拆遷補償價=裝修費+搬遷費+獎勵費+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按照法律規定,在進行拆遷補償的時候,一個家庭裏面只能有一個宅基地,宅基地上面的房產可以進行賠償以及土地的附着物等相關標準,按照當地拆遷辦政策走就行了,由於有多個宅基地的情況下,多餘宅基地可能會回收,並且只賠付宅基地上面的附着物等標準,不包括非法宅基地

一戶多宅拆遷補償標準3

拆遷補償標準

第一種:貨幣補償。貨幣補償是通過不同的法定依據由專業的評估機構對被拆遷房屋進行專業的估價,生成有據可循的多元組成的補償金額。以下介紹三種法定評估依據:

市場評估價: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按照估價程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並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進行估價。

商品房交易均價:是指同區域、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彙總測定並公佈。

一戶多宅拆遷補償標準 第3張

重置價:是指由估價機構採用估價時點的建築材料和建築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與估價對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建築物的正常價格。

第二種:產權置換。產權置換也被稱作產權調換,根據評估方法不同,有兩種置換方式。異地安置:是指由於開發商項目不涉及住宅或由於該地塊容積率原因,不能進行回遷安置,只能選擇在其他地塊上新建安置房。

再通過產權的增減儘量以等價價值做到產權置換。回遷安置:是指開發商拆遷重建項目能夠完成回遷安置,通過產權置換比例完成回遷安置。

第三種:結合型補償。顧名思義,這種方式就是指既給貨幣補償又給產權置換。由於我國城市化進程與其他諸多客觀因素,導致房價和地價的虛高,因此造成了諸多不能夠單單用貨幣補償或者產權置換解決的問題,就需要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相結合的補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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