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乳餵養相關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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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乳餵養相關法律法規,因爲母乳對於嬰兒來說是最好的營養,但是其實近年來產婦哺乳困難一直是個問題,尤其是在工作或者公共場合,所以就需要實施我母乳餵養法規,下面是母乳餵養相關法律法規。

母乳餵養相關法律法規1

一、職場媽媽福利

條例第五條規定,在嬰兒出生後的前六個月,推行純母乳餵養,但不具備母乳餵養條件的除外。對六個月到二十四個月內的嬰幼兒,在爲其補充其他食物的同時,鼓勵母親繼續進行母乳餵養。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干涉和歧視母親進行母乳餵養。

對哺乳未滿一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爲其安排一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天增加一小時哺乳時間。用人單位應當將女職工哺乳時間視同正常勞動時間,並支付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另外,女職工產假期滿,確有實際困難的,經本人申請,用人單位批准,可以請哺乳假至嬰兒一週歲。哺乳假期間的工資待遇由雙方協商決定。

二、建立母嬰室,未建獲最高罰5萬

在表決通過的條例中可以看到,明確了以下這些公共場所建築面積超過一萬平方米或者日人流量超過一萬人次的,應當建設母嬰室:

母乳餵養相關法律法規

(一)醫療機構;

(二)火車站、軌道交通換乘站、長途客運車站、高速公路服務區、機場等公共交通運輸場所;

(三)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美術館、工人文化宮、青少年宮、市民活動中心、婦女兒童活動中心、體育場、購書中心等公共文體服務場所;

(四)政務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等公共服務機構;

(五)綜合公園、專類公園、旅遊景區等旅遊休閒場所;

(六)商業經營場所。

從事助產技術服務的醫療機構和兒科專科醫院應當建設母嬰室。

三、禁止醫療機構向孕產婦宣傳、推薦母乳代用品

醫療機構對於母乳餵養的態度與專業支持,也是母乳媽媽們關注的焦點,《條例》對醫療機構的相關工作作出規定:從事助產技術服務的醫療機構,應制定促進母乳餵養的工作制度;每年定期對全體醫護人員開展母乳餵養知識和技能培訓,將母乳餵養知識和技能培訓納入新入職工作人員的崗前培訓;設立母乳餵養諮詢門診,等等。

母乳餵養相關法律法規2

從事助產技術服務的醫療機構和兒科專科醫院應當建設母嬰室。

對於新建的醫療機構和公共交通運輸場所,母嬰室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時交付使用。已建公共場所應當建設而未建設母嬰室的,應當補建。條例中還特別指出,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要,建設哺乳室,配備母乳儲存設施。鼓勵寫字樓、工業園區等場所統一建設哺乳室。

公共場所母嬰室的建設也有具體要求,包括應當獨立設置,滿足通風采光的要求。要配備專用哺乳椅、嬰兒護理臺、嬰兒安全保護椅等設施。哺乳區域採取必要的隱私保護措施。使用節能環保和具備安全防護功能的材料。指示標識應當規範、完整、清晰、醒目,不得出現母乳代用品的圖案、文字或者宣傳內容。

條例還規定,公共場所建設單位未按照規定建設母嬰室的,由相關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財政資金將補助母乳庫建設

廣州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母乳庫負責人劉喜紅介紹,母乳對正常嬰兒是食品、是糧食,而對疾病兒童,則是治療和搶救的藥品,並且沒有任何毒副作用。劉喜紅說,她所在的廣州市婦兒中心母乳庫成立至今,已有近450名患病早產兒、重症幼童接受“母乳營養治療”,最小受惠患兒纔出生三天。截至8月,國內已建立共25家母乳庫,其中兩家在廣州。

母乳餵養相關法律法規 第2張

此次通過的條例中,也鼓勵和支持有條件、有需要的醫療機構設立母乳庫,向社會採集母乳,用於臨牀救治和科學研究,供有需要的早產兒、病重患兒等使用。鼓勵有條件的哺乳期婦女向母乳庫捐獻母乳。醫療機構應當爲母乳捐獻者提供免費的'健康檢查和安全、衛生、便利的捐獻條件,可以發放一定的營養補貼。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爲母乳庫的建設、運行和管理等提供經費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爲了規範母乳代用品的經營,條例禁止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接受母乳代用品生產經營者免費提供的母乳代用品,或者接受母乳代用品生產經營者以推銷爲目的有條件提供的設備、資金和資料。如果違反由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處以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如果醫療機構向母乳代用品生產經營者提供捐獻母乳的,由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母乳代用品生產經營者不得向醫療機構免費提供 母乳代用品,或者以推銷爲目的有條件地提供設備、資金和資料。母乳代用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在母乳代用品銷售區域設置提倡母乳餵養或者宣傳母乳餵養優點的提示語。母乳代用品生產經營者違反這一條款將被處以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母乳代用品規範

禁止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接受母乳代用品生產經營者免費提供的母乳代用品,或者接受母乳代用品生產經營者以推銷爲目的有條件提供的設備、資金和資料。

母乳代用品生產經營者不得向醫療機構免費提供母乳代用品,或以推銷爲目的有條件地提供設備、資金和資料。

母乳餵養相關法律法規3

首部母乳餵養法規,餵養時間是多久

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在廣州地區,對哺乳未滿一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爲其安排一小時哺乳時間。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九條 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爲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第十條 女職工比較多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女職工的需要,建立女職工衛生室、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妥善解決女職工在生理衛生、哺乳方面的困難。

母乳餵養相關法律法規 第3張

哺乳期辭退補償怎麼算

哺乳期被辭退屬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求補償未簽訂勞動合同時候的2倍工資款,同時,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賠償金。經濟賠償金是經濟補償金的2倍。另外屬於事實勞動關係期間,如果有相關證據(如工作牌、工作證、工資卡、工作服、押金條等)證明事實勞動關係,單位應當支付雙倍工資,產假期間工資標準按基本工資算。

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向單位要求雙倍工資,同時要求補繳社會保險。

按照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如員工在哺乳期內被強行解除勞動合同,每滿一年可獲得兩個月工資的經濟賠償金,其他經濟補償及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應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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