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信用卡債務怎麼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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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信用卡債務怎麼分配,如今很多人都有自己的網貸房貸和車貸,如果在網貸逾期後,個人徵信中會產生不良記錄,會影響以後在其它平臺的貸款申請,那麼離婚信用卡債務怎麼分配呢?

離婚信用卡債務怎麼分配1

一、離婚信用卡債務怎麼處理

1、要看此離婚信用卡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

2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應當認定爲夫妻共同債務(但非法債務除外,賭債或從事違法犯罪行爲所欠債務要麼不受法律保護,要麼應由債務人自己一人承擔)應該由夫妻共同償還。

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夠證明該債務確爲欠債人個人債務,那麼未欠債的婚姻關係當事人可以對抗債權人的請求。屬於個人債務的情形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該項債務屬於個人債務;

另一種是屬於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三項規定的情況。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三項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若認定爲夫妻債務後,借錢一方無法證明這筆錢曾用於夫妻共同生活,還錢一方可以另外起訴要求借錢一方還錢.

離婚信用卡債務怎麼分配

二、夫妻離婚債務需要注意什麼

1、離婚時雙方有的,對於已屆清償期的共同債務應由共同財產償還。共同財產清償債務後剩下的部分,由雙方分割。在此情形下,夫妻共同債務因清償而消滅。

2、雙方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或離婚時尚未到期的共同債務,一方或雙方不願意提前清償,則由雙方協議確定各自所應承擔共同債務的份額。

在此情形下,雙方的債務清償協議除經債權人同意並免除其連帶責任外,僅具有對內的效力,不過是雙方約定各自分擔的債務份額,並不因此而產生對外的效力。離婚後,對債權人而言,該項債務仍爲連帶債務,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3、雙方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法院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經濟能力及照顧女方和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的原則,判決雙方按一定比例承擔債務或者讓具有較強經濟能力的一方單獨承擔債務。

在此情形下,法院判決確定的是雙方各自分擔的債務的份額,也僅具有對內效力,並不能因此而認爲法院的判決具有將連帶債務變更爲按份債務的確定力。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問題做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4、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有權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離婚後,一方因清償超過自己分擔部分的給付額,致另一方同免對債權人的清償責任,有權向另一方請求償還其各自分擔的部分。此即連帶債務人間的求償權。

綜上所述,離婚信用卡債務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那麼應該由夫妻共同償還;離婚信用卡債務如果是個人債務,那麼應由債務人自己一人承擔。

離婚信用卡債務怎麼分配2

夫妻離婚信用卡債務由誰償還

離婚後的信用卡卡債到底應該由誰來承擔責任,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分爲下面幾種情況:

1、如果夫妻一方所需要償還的信用卡債務是用在共同經營、共同家庭生活上,這種情況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該由雙方在共同財產的範圍之內負擔償還責任。如果沒有舉債的另一方不認爲該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需要給出相應的舉證證明;

2、如果信用卡的債務是夫妻其中一人單方面在結婚以前發生的,也就是說這是其自己的個人債務,那麼這樣的話另一方便不需要承擔還款;

3、如果兩個人關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歸屬和分配已經事先有明確約定,譬如兩個人約定好自己的財產歸各自所有,自己的債務由各自承擔,並且有相關證明能夠充分說明事實

那麼無論該信用卡債務具體用於雙方共同生活,還是個人用途,其中一方的信用卡債務也無須由另一方承擔還款責任;

4、如果夫妻其中一方欠下的信用卡債務被用在個人開支上,或者是被用在違法行爲活動,譬如賭博、放高利貸、販毒販槍等等,這些情況下全都不需要另一方承擔償還責任,因爲違法行爲是不會受到我國的法律的保護的。

離婚信用卡債務怎麼分配 第2張

5、如果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向外承擔的債務都沒有任何明確表明是屬於個人債務,那麼兩人都應該按照共同債務處理,即夫妻雙方對該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同時如果任何一方在婚前發生對外承擔的債務,但是在婚後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也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綜合上述幾種情況,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只要是由一方名義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會認定屬於夫妻共同債務(非法用途除外,非法活動不受法律保護,理應由債務人自己一人承擔)應該要由夫妻要一起償還。

但是,只要夫妻一方能夠給出充分的證明,證明該債務的確是欠債人的個人債務,那麼沒有欠債的單方當事人可以駁回債權人的請求。

主要有兩種屬於個人債務的情形:

一種是債權人與債務人清楚地約定好該項債務是個人的;

另一種是根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三項規定的情況。也就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第三項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一旦被認定該筆債務是屬於夫妻債務的之後,借錢的一方無法充分證明這筆錢曾經被用在夫妻共同生活上,那麼還錢的一方就可以起訴要求借錢的一方還錢。

離婚信用卡債務怎麼分配3

1、夫妻債務該如何劃分認定呢?

夫妻共同債務包括:因購置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家庭生活開支所負的債務;修建、購買、裝修房屋所負的'債務;爲履行撫養子女、贍養父母的義務等而產生的債務;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爲治療疾病所負的債務;從事夫妻雙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娛體育活動所負的債務;

以及一方或者雙方從事個體經營所負的債務;以個人名義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但收益用於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以及其他日常生活中發生的侵權賠償所負的債務。

當債務的性質難以確定是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時,根據法律規定可以推定爲夫妻共同債務。

但是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爲個人債務的或者一方能夠證明在債務關係產生時,債權人知道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約定爲各自所有的,該債務就是個人債務,不能推定爲共同債務。

離婚信用卡債務怎麼分配 第3張

2、離婚時對夫妻共同債務該怎麼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爲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償還”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

債權人有權向夫妻一方或雙方要求清償債務的部分或全部,它不分夫妻應承擔的份額,也不分先後順序,夫妻任何一方應根據債權人的要求全部或部分承擔債務,一方財產不足以清償時,另一方負有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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