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變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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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制度變更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確保油田公司生產區域內工藝和設備變符合hse管理要求,根據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工藝和設備變更管理規範》q/sy1237-20xx的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管理辦法適用於油田公司各單位生產運行、檢維修、開停工、技改技措等過程中發生的工藝和設備變更管理。新、改、擴建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變更管理參照本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章職責
第三條安全環保處組織制定、管理和維護本辦法。
第四條各單位組織推行、實施辦法。根據本辦法制定、管理和維護本單位的工藝和設備變更管理,相關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本程序的執行,並提供諮詢、支持、監督、培訓、審覈,對變更管理辦法提出改進建議。
第五條員工接受工藝和設備變更管理培訓,參加工藝和設備變更實施活動,執行變更管理程序,並提出改進建議。
第三章變更類型
第六條同類替換:符合原設計規格的更換。
第七條微小變更:指用現有設計書中的備選工藝與設備或在設計允許的範圍內進行變更,影響較小或沒有影響,不造成任何工藝參數、設計參數等的改變,但又不是同類替換的變更,即“在現有設計範圍內的改變”。
第八條工藝設備變更:指涉及工藝技術、工藝流程、設備設施、工藝參數等超出現有設計範圍的改變(如壓力等級改變、壓力報警值改變等)。
第九條變更應按其內容和影響進行分類,並實施分類管理,工藝設備變更和微小變更的管理執行變更管理流程參見附錄a。同類替換不執行變更管理流程,同類替換範例見附錄b。
第四章變更內容
第十條本管理辦法所涉及的工藝和設備變更,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生產能力改變;
(二)物料改變(包括成分和比例的改變)
(三)工藝參數改變;
(四)工藝、設備設計依據改變;
(五)工藝過程控制系統、控制指標改變;
(六)應用軟件改變;
(七)設備、設施負荷改變;
(八)設備和工具改變;
(九)安全報警設定值改變;
(十)儀表儀器控制系統改變;
(十一)安全裝置及安全附件改變;
(十二)非正常(或臨時性的)維修;
(十三)操作規程改變;
(十四)設備、原材料供貨商改變;
(十五)裝置佈局改變;
(十六)產品質量改變;
(十七)設計和安裝過程改變;
(十八)其他改變。
第五章變更申請
第十一條根據需要判斷更換類型、影響因素和影響範圍等方面,提出變更申請,按變更類型做好實施變更前的準備工作,提出變更申請。微小變更申請審批表參見附錄c,工藝設備變更申請審批表參見附錄d。
第十二條變更申請審批內容:
(一)變更目的;
(二)變更涉及的相關技術資料;
(三)變更內容;
(四)健康安全環境影響(確認是否需要工藝危害分析,如需要,應提交符合工藝危害分析管理要求且經批准的工藝危害分析報告);
(五)涉及操作規程修改的,審批時應提交修改後的操作規程;
(六)對人員培訓和溝通的要求;
(七)變更的限制條件(如時間期限、空間大小和物料數量)等;
(八)強制性批准和授權要求。
第十三條申請變更前應進行工藝設備變更過程的風險評估。對存在的安全健康和環境風險和影響,申請變更時應制定合理可控的風險消減方案。
第十四條應考慮健康安全環境影響,確認是否進行工藝危害分析,對需要做工藝危害分析的,在申請變更時應提交符合工藝危害分析管理要求且經過批准的工藝危害分析報告。
第十五條根據變更類型,必要時對變更進行技術可行性分析。
第六章變更審批和許可
第十六條工藝和設備變更實施分級管理,各單位根據變更影響範圍的大小及所需調配資源的多少,決定變更審批權限。在滿足所有相關工藝安全管理要求的情況下,批准人或授權批准人方能批准。
第十七條各單位在依據本辦法制定工藝和設備變更管理程序時,基於本單位生產條件和實際需求而不能完全按照設計標準執行時,應上報公司主管部門,在得到公司許可後按要求執行。
第十八條許可的內容應書面記載,每次許可的時間不能超過一年,期滿後如果沒有繼續辦理許可,則應按照管理辦法要求執行。
第七章變更實施
第十九條變更應嚴格按照變更審批確定的內容和範圍實施,並對變更過程實施跟蹤。
第二十條變更實施若涉及作業許可,應辦理作業許可證,具體執行《長慶油田分公司作業許可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變更實施若涉及啓動前安全檢查,具體執行《長慶油田分公司啓動前安全檢查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按照工藝、安全信息管理的相關要求執行變更操作,確保變更涉及的所有工藝、安全相關資料以及操作規程都得到審查、審批、修改和更新。
第八章變更結束
第二十三條變更結束後,應對變更是否符合規定內容、是否達到預期目的進行驗證,提交工藝設備變更結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變更實施完成後,應完成以下工作:
(一)所有與變更相關的工藝技術信息應得到更新;
(二)標明瞭需要實施變更時間段的變更,變更期滿後應恢復到變更前的狀態;
(三)變更實施後的連續試驗記錄;
(四)分析和確認變更結果。
第九章變更培訓
第二十五條完成變更的工藝、設備在運行前,應對變更影響或涉及到的人員進行培訓或溝通。
第二十六條必要時制定培訓計劃,確定培訓內容,培訓內容主要包括變更目的、作用、程序、變更中可能的風險和影響,以及同類事故案例。
第二十七條接受培訓的人員包括:負責變更區域內工藝和設備日常運行的工作人員;負責變更區域內工藝和設備的維護、檢查、維修人員;變更區域相鄰流程的工作人員;實施變更人員;承包商臨時或短期到變更區域內進行測試或試驗人員;其他相關人員。
第十章文件歸檔
第二十八條變更過程中涉及到的典型的工作文件、記錄包括變更管理程序、變更申請審批表、風險評估記錄、變更登記表以及工藝設備變更結項報告等,在變更結束後應由工藝和設備變更主管部門整理歸檔。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由安全環保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一、目的:
確保當業主發出的變更籤證及與項目有關的工作指示、意見通知,承建商能及時進行修改落實,反映到現場施工過程中。確保發生的各類變更和簽證能得到識別及保持歸檔,且能及時反映到相應的文件、協議或合同、工程造價修改。理清設計變更籤證流程,保證承建商能及時進行變更籤證單結算和支付。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項目各承建商在工程項目建造和交付維修保養全過程。
三、術語和定義:
設計通知:指有設計單位或業主工程師直接發出的,對原設計圖紙進行的修改或補充,包含承建商和監理單位提出的優化和變更(需經業主審覈認可後),以設計變更單的形式發出,需經設計代表、業主代表、總監理工程師三方簽字有效。
工程變更/現場簽證指令:是指業主工程師發出的新增加工程內容或其他涉及到費用變更的指令。
工程聯繫單:是指業主工程師發出的對工程現場項目質量、進度等方面的要求,不涉及到費用的變更。
四、原則:
書面原則:現場所有的變更和修改,均必須有業主書面的工程變更/現場簽證指令,如遇特殊、緊急事項業主工程師可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口頭指令承建商施工,但必須在3日內補發書面指令給承建商。沒有書面指令,承建商不得申報變更籤證和費用。
一單一算原則:一個設計變更或工程指令單對應一份工程簽證單,一份工程量計算書,且對應工程合同中相適應的相關條款。
時效性、多級審覈原則:《工程變更/現場簽證指令》、《設計變更單》下發至承包商,承包商完成變更任務後在7天內需通知業主代表和監理現場確認(以自監理和業主方工地代表確認完工情況的日期開始計算)並在15個自然日內編寫簽證結算書一式四份並後付相應變更依據(變更依據爲設計通知、工程指令單複印件)報監理單位審覈,簽證結算書應經承包商項目經理等有關人員簽名並加蓋公章。監理單位在7個工作日內經主管工程師、總監審覈確認並加公章後交代建公司審覈後報發包人項目部覈定。
月結原則:每月25日施工單位提交截止本月已審覈完成的審批單,連同工程月進度款一起申報。如當月沒有申報,可在下月工程進度款中申報,再次超過此時效,變更籤證單不予認可。變更籤證的結算必須要有齊備的文件(含業主下發的設計變更單或工程指令單、審覈完成的簽證單、審覈完成後簽證單的預算書),份數同工程進度款申報表一致,並加蓋公章。
獨立準確原則:在承建商提交的工程簽證單的審批意見,要求監理工程師簽署獨立、準確意見,有獨立計算式,嚴禁簽署'情況屬實'、'屬實'、'請甲方審批'等模糊意見。
標準表格原則:所有的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單必須使用代建公司規定和下發的標準表格。
流程:
承建商提出工程變更--監理審覈其經濟、技術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提出審查意見,並報代建公司審覈--代建公司審覈通過後要求承包商填寫《項目工程變更/現場簽證報價單》,經發包人現場專業工程師、成本專務審覈、承發包雙方確認價格後由發包人發《設計變更單》或《工程變更/現場簽證指令》交由承包商實施--承建商組織施工,在施工過程及施工完成時報請監理或業主工程師現場驗收和核查工程量--監理工程師、總監、發包人專業工程師、審價單位工程師、發包人代表填寫《工程變更/現場簽證指令》的執行情況--承包商編制簽證結算書交監理單位、發包人項目部審覈--承建商每月彙總審覈完成的簽證結算書與工程進度款一起申報
第一條、工程開工前必須進行圖紙會審,將施工圖中存在的問題提前解決,儘量減少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與簽證,如若不可避免,按如下規定執行。
第二條、工程設計變更的具體經辦人爲現場項目負責人,具體負責與施工單位、設計單位、使用單位相關人員的聯繫,並負責分發設計變更通知單。
第三條、由於各種原因引起設計變更造成的工程費用較大增加,應註明增加部分費用的處理意見。
第四條、設計變更一般經現場專業工程師通知設計單位,設計單位出據符合規範的變更通知單,由項目負責人發至相關單位,方可付諸實施。重大變更需報主管校領導閱批後進行。如遇到特殊情況不能立即下發變更通知單,事後必須在七日內補辦設計變更通知單。
第五條、現場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簽證均需要通過工程例會討論研究後,由項目負責人籤據原始憑證,其餘簽證均屬無效簽證。費用超過一萬元的簽證報學校主管領導批准。所發生的工程簽證應及時處理,一般不超過七天。
第六條、所有工程的設計變更由項目負責人分發以下單位和人員:建設單位各專業現場施工管理負責人、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和設計單位。各專業的設計變更應加強相互聯繫,避免信息不通造成新的變更和費用增加。
1、目的
爲了規範企業內人員、管理、工藝、技術、設施等變化的控制管理,消除或減少由於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加強對變更過程有計劃的控制,避免或減輕對企業安全生產的影響,結合公司生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屬各單位、各部門的變更管理。
3、引用標準及相關文件《安全生產法》
4、定義變更管理:是指對人員、管理、工藝、技術、設施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進行有計劃的控制,以避免減輕對安全生產的影響。
5、變更內容
5.1、公司內有關人員變更:
包括公司領導調整、幹部任免、管理人員調整、崗位操作工調整以及新進入公司人員分配等。
5.2、管理變更:
主要包括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變更、管理機構變化、管理職責的變更、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等。
5.3、工藝、技術變更:
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重大變更、工藝流程及操作條件的重大變更、原料介質變更、工藝設備的改進和變更、工藝參數的變更、公用工程水、電、汽、暖等變更。
5.4、設備設施的變更:
主要包括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安全設施的變更、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或配件的變更、設備材料借用變更、臨時的電氣設備的變更等。
6、變更類型
1.工藝、技術變更,主要包括:
1)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引起的技術變更;
2)工藝流程及操作條件的重大變更;
3)工藝設備的改進和變更;
4)操作規程的變更;
5)工藝參數的變更;
2 .設備設施的變更,主要包括;
1)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設施的變更;
3)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或配件;
4)設備材料代用變更;
5)臨時的電氣設備等。
3管理變更,主要包括:
1)法律法規或標準的變更;
2)人員的變更;
3)管理機構的變更;
4)管理職責的變更;
5)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等。
7、職責
1.變更管理由各職能部門負責,並建立變更管理檔案。
2.公司各職能部門,單位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職責分工,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指定本專業管理的變更管理細則或具體實施辦法,具體落實實施。
8、變更管理的要求
1.明確變更的內容;
2.對於變更可能導致的風險進行評價;
3.根據評價結果,制定控制措施。
9、變更程序
1變更申請
a.在生產經營活動中,需要對生產工藝、設備(設施)、管理方式(制度)、人員調配、消防等進行修改,應由職能部門或車間主管人員提出變更申請;
b.辦理變更申請時,應認真填寫《變更申請表》,待批准後方可實施。應急特殊事項的變更,可以先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後,實施變更,應急結束後應補辦變更手續。
2變更審批
a.根據變更項目的重要程度、影響範圍、投資情況等,結合公司生產經營情況實行分級管理;
b.一般變更:
變更影響只侷限於單個部門的變更,由變更主管部門會同基層單位的有關人員,對變更內容進行必要性、可行性及風險進行分析和評價,報總經理審批後實施。
c.重大變更:
變更影響多個單位的變更,由變更安全生產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共同進行可靠性研究,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不論變更申請是否批准,變更主管部門都應將審批結果及時反饋給申請人及其所在單位,經批准實施的變更應通知相關部門,並做好相關記錄。
3.變更實施
變更批准後,由各相關職責的主管部門負責實施。任何臨時性的變更,未經審查和批准,不得超過原批准的範圍和期限。
4.變更驗收
a.變更實施結束後,由安全生產組織相關部門和基層單位對變更的實施情況進行驗收,驗收的主要內容應包括項目的完整性、適用性、有效性、安全可靠性及對環境的影響;
b.驗收應對變更的實施效果作出評價,以確定變更是否達到計劃要求。對未達到計劃要求的,變更項目主管部門和變更項目所在單位應查找原因,提出改進方案,並要求設計和施工單位實施整改,整改完成後組織複審直至合格,並填寫《變更驗收表》;
c.驗收合格的項目,由安全科納入正常管理範圍進行管理。
10、變更管理
1.對人員的變更管理由行財部負責;
2.對工藝、技術變更管理由技術部負責;
3.對設備、設施變更由生產部負責。
4.對安全設備、設施、安全器材、防護用品的變更由生產部負責;
5.對電氣線路、臨時用電設施、電氣技術改造、電氣設備新安裝、更換等有關電氣變更由技術部負責;
6.對公司內水網改造、水管線變更由車間負責提出申請,由總經理負責審批。行財部應及時將變更情況進行通報,對可能產生導致的風險進行分析和評價,改造完成後要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並將有關材料存檔。
11、注意事項
1.實施變更部門應在各自範圍內進行,不得超過各自的權限,涉及到重大項目的變更必需進行風險評價,制定好控制措施後,經總經理批准方可實施。
2.實施變更後,有關單位應及進行風險分析和評價,並將有關情況及時傳達給相關人員和單位,涉及到工藝、技術改造、重大設備設施更換時,應對有關操作工進行培訓。
3.技術變更應按要求填寫《變更【添加】通知單》進行。
4、工藝、設備(設施)、管理方式(制度)、人員調配等變更、應填寫《變更申請表》。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規範西南油氣田分公司(以下簡稱分公司)生產運行、檢維修、開停工、技改技措等過程中的工藝和設備變更管理或新、改、擴建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變更管理,控制變更風險,防範事故發生。依據《工藝和設備變更管理規範》(q/sy1237-20xx)企業標準,結合分公司生產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的變更包括工藝和設備變更、微小變更和同類替換。工藝和設備變更是指涉及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工藝參數等超出現有設計範圍的.改變(如壓力等級改變、壓力報警值改變等)。微小變更是指影響較小,不造成任何工藝參數、設計參數等的改變,但又不是同類替換的變更,即“在現有設計範圍內的改變”。同類替換是指符合原設計規格的更換。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分公司所屬各單位和承包商,分公司各控股公司參照執行。
第二章變更範圍
第四條變更範圍主要包括:
--生產能力的改變;
--物料的改變(包括成分比例的變化);
--化學藥劑和催化劑的改變;
--設備、設施負荷的改變;
--工藝設備設計依據的改變;
--設備和工具的改變或改進;
--工藝參數的改變(如溫度、流量、壓力等);
--安全報警設定值的改變;
--儀表控制系統及邏輯的改變;
--軟件系統的改變;
--安全裝置及安全聯鎖的改變;
--非標準的(或臨時性的)維修;
--操作規程的改變;
--試驗及測試操作;
--設備、原材料供貨商的改變;
--運輸路線的改變;
--裝置佈局改變;
--產品質量改變;
--設計和安裝過程的改變;
--其他。
第五條工藝和設備變更、微小變更管理執行變更管理流程參見附錄一,同類替換管理執行參見附錄二。
第三章變更申請、審批、實施、結束
第六條變更申請
變更申請單位應初步判斷變更類型、影響因素、範圍等情況,按分類做好實施變更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提出變更申請。變更應充分考慮健康安全環境影響,並確認是否需要工藝危害分析。對需要做工藝危害分析的,分析結果應經過審覈批准。工藝和設備變更申請審批表參見附錄三,微小變更申請審批表參見附錄四。
變更申請審批內容包括:
--變更目的;
--變更涉及的相關技術資料;
--變更內容;
--健康安全環境的影響(如需要工藝危害分析的,應提交符合工藝危害分析管理要求且經批准的工藝危害分析報告)。
--涉及操作規程修改的,審批時應提交修改後的操作規程。
--對人員培訓和溝通的要求。
--變更的限制條件(如時間期限、物料數量等)。
--強制性批准和授權要求。
第七條變更審批權限
1、工藝和設備變更。重大工藝和設備變更由分公司二級單位工藝設備管理部門及業務主管領導審查後,報分公司業務主管部門審批;其它由各二級單位相關業務部門負責審批。
2、微小變更。由分公司三級單位生產技術部門及業務主管領導審批,涉及生產裝置的工藝設備的微小變更應報分公司二級單位工藝設備管理部門審批。
3、同類替換。由分公司三級單位生產技術部門及主管領導審批。涉及生產裝置的主要工藝設備的同類替換應報分公司二級單位工藝設備管理部門備案。
4、審批部門在收到變更申請後,應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審查,並在審批表上填寫審查結論並簽字。
5、《工藝和設備變更申請審批表》和《微小變更申請審批表》應納入項目技術資料歸檔保存,並提交現場生產單位。
第八條變更實施
1、變更申請單位嚴格按照變更審批確定的內容和範圍實施,並對變更過程實施跟蹤。
2、變更實施若涉及作業許可或有危險作業的,應按照西南油氣田分公司相關作業許可管理規定,辦理作業許可證方能作業。
3、變更實施若涉及啓動前安全檢查,具體執行《西南油氣田分公司啓動前安全檢查管理規定》。
4、完成變更的工藝、設備在運行前,應對變更影響或涉及的如下人員進行培訓或溝通。必要時,針對變更制定培訓計劃,培訓內容包括變更目的、作用、程序、變更內容,變更後可能產生的風險和影響,以及同類事故案例。變更涉及的人員包括:
--變更所在區域的人員,如維修人員、操作人員等;
--變更管理涉及的人員,如設備管理人員、培訓人員等;
--相關的直線組織管理人員;
--承包商;
--外來人員;
--供應商;
--相鄰裝置(單位)或社區的人員;
--其他相關的人員。
5、變更所在區域或單位應建立變更工作文件、記錄,以便做好變更過程的信息溝通。典型的工作文件、記錄包括變更管理程序、變更申請審批表、風險評估記錄、變更登記表以及工藝和設備變更結項報告等。
第九條變更結束
1、變更實施完成後,應對變更是否符合規定內容,以及是否達到預期目的進行驗證,提交工藝和設備變更結項報告,並完成以下工作:
--所有與變更相關的工藝技術信息都已更新;
--規定了期限的變更,期滿後應恢復變更前狀況;
--試驗結果已記錄在案;
--確認變更結果;
--變更實施過程的相關文件歸檔。
2、變更完成後,變更申請單位與批准人(或委託人)在現場驗收合格後,雙方簽字後方可結束此項變更。
第四章附則
第十條本規定由西南油氣田分公司質量安全環保處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爲規範工程建設簽證和設計變更工作,有效控制工程造價和合理控制施工進度,保障現場簽證真實規範,制定本制度。
一、簽證原則
工程建設應嚴格對照工程量清單按圖施工,對圖紙缺陷、清單缺項漏項和隱蔽工程,確須辦理簽證或進行設計變更的,應遵循科學合理、實事求是、真實準確、程序到位的原則。
二、工程簽證範圍
1、用於工程建設非合同承包範圍(清單範圍)的項目,及應公司要求代建代辦的零星工程費用。
2、非乙方原因的設計變更造成已施工工程的返工材料費、人工費、機械費等。
3、因重大設計變更造成工程量增加。
4、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程項目。
三、工程簽證內容
1、事件的由來,包括時間、地點和事件的簡要情況。
2、計量、計價的依據及金額(參考價)。
3、證明簽證事項的影像資料、測繪報告等圖文資料。
4、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經辦人簽字、單位印章。
四、簽證價款的計算方法
現場簽證與設計變更的價款按以下原則計價:
1、工程量清單中有適用的綜合單價,按已有的綜合單價確定;
2、工程量清單中類似的綜合單價,參照類似的綜合單價確定;
3、招標清單中沒有的增加項目,套定額計價計費後,按中標下浮係數下浮計算。
4、定額內沒有項目,按市場價計算。市場價不另下浮。
五、簽證程序
(一)一般程序
1、事前報告。經施工單位提出事項申請和工程預算,經甲方代表報分管項目副經理審覈、投資經營部審覈預算,公司主要負責人同意後,組織實施。
2、現場簽證。由施工單位負責人、監理單位工程師、現場代表、預算人員共同到現場簽證做好原始記錄。
3、公司會審。公司每月5日召開一次工程簽證會審會,對上月發生的工程簽證單進行會審,確認簽證事件及價款。
4、審計審覈。對設計變更項目和清單外新增項目,經由施工單位提交預算、投資經營部審覈後,送縣審計局審覈確認。
5、簽訂協議。對工程設計變更引起工程造價增減較大的,應簽訂補充協議。招標清單中暫估價材料、設備的價格確認,經相關部門審覈後,公司與施工單位簽訂補充協議。
(二)特殊程序
對時間緊、任務重的緊急任務,經分管項目副經理提出、公司主要負責人同意,可先行組織實施、後補辦簽證手續。現場代表應督促施工單位在簽證事件完成的3日內按一般程序辦理簽證手續。逾期不辦。
六、工作要求
1、現場代表、預算人員和監理單位辦理簽證應及時、準確、真實。
2、現場簽證一事一簽,不得分解簽證,嚴禁回憶簽證。隱蔽工程施工時,現場代表實行24小時值班制,如實做好記錄和現場簽證。
3、所有簽證事項由施工單位據實做好影像資料的收集和提供,應有圖文資料而沒有的,不可辦理簽證。
4、現場代表應按工程項目建立現場簽證臺帳,並歸檔保存。
5、《工程簽證單》一式5份,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現場代表、工程部、投資經營部各1份。
6、現場簽證錯誤或弄虛作假,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工程開工前必須進行圖紙會審,將施工圖上的問題提前解決,儘量減少施工中的設計變更與簽證,如若不可避免,按如下規定執行:
一、工程設計變更的具體經辦人爲現場項目負責人,具體負責與施工承包單位、設計單位、業主等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聯繫,並負責分發設計變更通知單。
二、所有設計變更必須有文字記載,禁止口頭承諾。特殊情況下,如口頭承諾,事後必須在7日內補辦設計變更通知單。
三、由於各種原因引起設計變更造成的工程費用較大增加,應註明增加部分費用的處理意見。
四、設計變更一般經由項目管理組通知設計單位,設計單位出具合符規範的變更通知單由項目負責人發至相關單位,方可付諸實施。重大變更經報主管處領導閱批後進行。
五、現場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簽證均需通報工程例會討論研究後由項目負責人籤具原始憑證,監理、審價及相關管理人員任何項目管理人員(包括處長在內)未經簽證程序簽署的簽證均爲無效簽證。所發生的工程簽證應及時處理,一般不得超過7天。
六、所有工程的設計變更由項目負責人分發到以下單位和人員:設計單位、施工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審價單位、主管處領導、處資料室、預決算員和各專業現場施工管理負責人。
七、各專業工種的設計變更應加強相互聯繫,避免信息不通造成新的變更和費用增加。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建立統一的設備變更程序,確保在設備變更過程中的各環節符合規範要求和便於審查。確保發生變更的設備系統在安全、健康、環境方面不受影響。確保在發生設備變更後有關規程、檔案得到及時修改,相關人員得到培訓和教育。
第二條適用範圍
適用於吉林建龍鋼鐵有限責任公司所有設備或設施的永久性變更或暫時變更和緊急變更。
第三條引用標準
本制度執行國家、行業的各類技術規範,及本廠各類檢修、運行規程和規章制度。
第四條專用術語定義
永久變更:任何不屬於暫時變更的變更,都是永久變更。
暫時變更:指僅僅維持在一段限定或指定時間內的變更。暫時變更是以試驗的方式實施,或是爲了在永久變更實施之前,或在永久變更準備好之前,確保安全運行而採取的變更。暫時變更包括設備的測試、因未有指定的設備而需短期偏離常規,以及其它屬暫行性質的變更。要使暫時變更成爲永久變更,必須完成永久變更的流程。
緊急變更:緊急變更是一種必須立即做出的暫時變更,目的是確保員工的安全,保護環境不受污染,確保設備安全運行及設施不受意料之外或突發情況的影響。緊急變更的審覈沒有永久變更的審覈詳細,但仍需要基本的風險評估。只要完成永久性變更規定的變更流程,便可使緊急變更成爲永久變更。
臨時性調整:短時間內的調整或在做出永久性調整之前的調整。
恢復至調整前狀態:在原調整計劃日期屆滿或原調整執行原因消失時,必須恢復所有調整,把包括所有文件、警告標識、圖表和其他調整遺留問題在內的設備或系統恢復至原始狀態。
新永久性調整的實施:如果現行臨時性調整被永久性調整代替,必須把所有臨時性調整的影響予以消除,並完成暫時變更管理程序。
將臨時性調整定爲永久性調整:如果需要保持到期的臨時性調整,必須由負責執行永久性調整的部門審查批准,完成永久性變更管理流程。
變更申請的發起:變更申請必須有具體的變更對象。
第二章流程
第五條本程序旨在提供一個系統地跟蹤變更工作進展的框架和指南。包括四個階段:確認和發起、審查和批准、實施、結束。
確認和發起
在確認需要對設備或實施進行永久性或暫時和緊急變更,以便更好地確保安全、健康,保護環境不受污染,變更發起人應當以調查問卷的方式對變更進行意見採集。
在確認變更需要後,變更發起人應當填寫變更申請表,由所屬部門負責人簽發,將調查問卷及變更申請表一併轉至工程設備處。如果是緊急變更,可直接通知工程設備處立即指定變更負責人,進行變更的審查工作,稍後提交調查問卷及申請表。
審查和批准
在收到變更申請表後,變更負責人,負責收集詳細的有關情況並執行總體審查工作(1級審查)。
如果通過1級審查,工程設備處負責人認爲變更不大、簡單並且危險很小,就將變更審查表提交生產副廠長審議批准。
通過1級審查,如果工程設備處負責人認爲變更復雜、牽涉其他部門並且危險係數比較高,就應當通過生產副廠長組織相關生產部門進行2級審查。如不需要2級審查可進行變更實施程序。
如果變更審查表未獲生產副廠長批准,由工程設備處負責人及變更負責人把情況向相關人員說明。
在需要2級審查的情況下,工程設備處負責:
根據風險級別安排進行簡易的或綜合的風險評估。
向厂部進行詳細的解釋說明。
變更負責人應當提供變更方案、培訓要求和成本分析情況說明。
審查通過後,將有關文件(或報告)妥善保管以備審查之用。
實施
設備變更都要經過廠領導批准後方可實施。
設備變更負責人履行授權程序,完成變更授權表,然後付諸實施。
根據厂部相關授權指定變更的執行人員(一般爲工程設備處主管或點檢員),並向其提供相關變更方案、培訓要求和成本分析情況說明。
執行人員必須確保完成以下事項:
收集全部的設備變更資料,如申請表、授權表、變更方案、圖紙、手冊等。
按規定執行變更。
向相關各方交換進度信息。
設備變更實施完畢後填報竣工報告(如製圖、測試報告等),並報送變更負責人。
結束審查
在設備變更實施完成後,變更負責人應當確保以下事項的完成符合有關規定:
操作指南的更新、維護規格要求、變更資料及製圖等。
與相關各方交換信息並進行宣傳。
在必要時組織相關培訓。
完成設備變更結束審查表並簽字。
設備變更申請表的作用在於控制整個變更過程。由工程設備處把每一份變更申請表編上序列號碼以便審查。表格原件由工程設備處保存,把完整的設備變更工作記錄副本存放在厂部資料室或檔案室存檔。工程設備處經理負責對各項變更進行審查,評估變更效率,確認進展情況並分析是否達到預期的目的。
第六條職責
設備變更管理制度負責人:工程設備處處長
負責設備變更全過程管理,完成變更項目的2級審查,對本廠設備變更工作每年集中檢查一次。對本廠年度內所發生的設備變更在安全、健康、環保方面以及經濟性情況進行評估,每年一次。
批准設備變更的執行程序和操作規則,解決該制度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每年一次。
對本制度實施效率進行定期審查。
設備變更管理制度執行人:工程設備處專業工程師
負責本制度的實施,完成對設備變更項目的1級審查。
向員工推廣本制度,審查設備變更各類技術資料、人員培訓、規程制度的修訂情況。
協調該制度與其它制度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在發生設備變更情況時對流程和操作進行審查並提出修改意見。
把設備變更申請和變更詳細情況登記並存檔。
所有相關人員
變更發起人
通過審閱變更事項後,確保變更在安全方面符合相關規定。
填寫變更申請表。
由部門領導簽發後轉至工程設備處。
工程設備處經理
執行設備變更2級審查。
指定變更負責人
變更負責人
全程負責變更的審查、授權、執行和結束工作。
與所有與變更有關的人員/部門交換信息。
在必要時組織相關的培訓。
第七條檢查與評價
各生產部門負責人應經常檢查本部門設備變更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每個季度應對設備變更工作進行集中檢查一次,並將檢查結果填寫在《永久變更檢查評價表》(見附錄5)中,報設備技術對應專業技術主管進行評價,無對應專業技術主管時由設備技術部經理負責評價。設備技術部評價人在《設備變更檢查評價表》上要對已完成的設備變更提出評價意見,由設備技術部經理彙總整理後,送交廠領導審覈,並由設備技術部負責將最後所有評價結論、審覈意見反饋到各部門負責人和評價人中。
第八條反饋
本制度應根據各生產部門的反饋意見由制度負責人進行修訂、完善。
第九條附則
本設備變更管理制度解釋、修訂權屬於吉林建龍鋼鐵有限責任公司。
本設備變更管理制度自下發之日起試行。
附錄:設備變更管理制度檢查與評價表
1、發包方工程部爲工程變更主辦部門,各相關部門會籤,報有關領導審批。
2、內容
2.1工程設計變更的定性劃分。
2.1.1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視爲工程變更,並辦理變更手續。
a)建築面積、層數的增加與減少;
b)建築標準、功能、構造、標高的改變;
c)由於設計原因,本公司要求或施工單位要求形成工程結構的改變;
d)基礎做法(包括構造、截面、材料)的改變;
e)建築設備(包括給排水、電氣、衛生器具、採暖通風、電訊、電梯、電視等)的位置、線路、數量、構造的改變;
f)使用材料、構配件、成品、半成品(包括種類、規格、型號)的改變;
g)市政工程、配套工程的改變;
h)由於設計原因或施工單位造成的工程事故而形成的變更或相關項目的變更;
i)其他設計或本公司原因造成的變更。
2.1.2凡屬下列情況,不能作爲工程變更。
a)因設計不完整或差誤,按《圖紙審查會審意見書》補充的圖紙與說明;
b)因施工質量造成的返工;
c)施工驗收規範規定的允許偏差;
d)雖改變施工工藝、方法,但未改變設計。
3工程設計變更的程序與要求。
3.1建設規模、外形、外裝飾變更的程序與要求。
當發生建設規模(包括層數、面積)變更,外形(包括高度、屋面構造、外牆窗面積)變更,外裝飾(包括裝飾物、花飾、線條、裝飾材料、色彩)變更,應按以下程序辦理:
3.1.1經本公司審理後辦理申報文件。
該類變更的主辦部門,當需變更時,應由編制申報文件,報市規劃管理部門。申報文件內容包括:工程名稱、地址、變更內容、變更理由、所需資金額度,經發包方工程部、材料設備部、計資部審理並會籤後報發包人項目總經理批准形成公司申請報告。
3.1.2公司將變更申請報告報原批准單位呈批。
3.1.3變更獲准後,本公司及時書面通知設計單位,辦理設計變更。
3.1.4形成變更圖後,公司應分別將變更圖紙、文件通知施工單位和發包方工程部,變更文件應向材料設備部、計資部傳閱周知,由發包方工程部組織變更實施。
4功能、設備、建築物內部牆體變更程序與要求。
a)當發生衛生器具、採暖通風、煤氣設備變更,內牆分割開間、進深、內牆裝飾材料變更,應由主辦部門編制變更文件,經工程部、材料設備室部、成本部、計資部會審會籤後,報總經理批准生效。
b)發包人項目公司總經理批准後,通報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及發包方工程部、材料設備室部、成本部、計資部,由工程部組織變更實施。
5、由於設計原因而發生的重大結構(方案或形式)變更,應由發包方工程部提出,報發包人項目總經理批准再作變更設計,同時通知工程部、材料設備室部、成本部、計資部,並應及時通知施工單位並組織實施。
6、一般小規模的構造性變更,不涉及建築外形、變更總價在五千元以內的,由工程部主辦,報公司分管領導後即可組織實施。但應通報計資部、材料設備室、成本部。
7、對因地基深淺變化和基土強度原因形成的基礎做法變更,應由發包方工程部隨基礎工程驗收辦理竣工圖和工程追加減手續,可不辦理申報手續。
8、對3.1、4、5條範圍的變更在未辦理審批手續和未獲準時,一律不準實施變更。
9、由於設計不合理或失誤形成的設計變更,不能支付變更設計費。
10、所有設計變更均以批准文件或變更爲準,口頭通知無效。
11、設計變更獲准後,成本部按批准規、範圍、標準、做法編制調整預算,在工程決算時辦理追加減。計劃、統計人員辦理計劃調整和實際量。
12、設計變更文件與圖紙應作爲工程資料的組成部分,妥善保管,統一歸檔。
爲了規範本公司安全生產的變更管理,消除或減少由於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生產過程中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
1、管理職責
1.1、變更申請人負責提出書面變更申請經部門負責人確認;
1.2、分管經理負責歸口部門的變更審覈;
1.3、總經理負責變更的審批;
1.4、分管副經理負責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
2、變更分類
2.1、工藝技術變更
2.1.1、生產主要原料變更
2.1.2、工藝流程和主要生產條件的重大變更
2.1.3、工藝設備的改進和變更
2.1.4、操作規程的重大變更
2.1.5、工藝參數的變更
2.1.6、公用工程的水、電、氣等的變更
2.2、設備設施變更
2.2.1、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2.2.2、安全設施的變更
2.2.3、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和配件
2.2.4、設備的材料變更
2.2.5、臨時的電氣設備變更
2.2.6、監控、測量儀表的變更
2.2.7、設備運行程序軟件的變更
2.3、管理變更
2.3.1、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的變更
2.3.2、公司人員的變更
2.3.3、___機構的重大變更
2.3.4、管理職責的變更
2.3.5、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等
3、工作程序
3.1、變更申請人提出書面變更申請,說明變更的具體情況及相關依據,並對變更存在的風險情況進行分析,變更申請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
3.2、變更申請部門負責人將變更報告送交分管副經理審覈。
3.3、分管副經理審覈後報總經理批准。
3.4、變更審批後,變更申請部門___人員進行變更的實施。
3.5、變更實施前,實施部門要對變更的實際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相應的措施後,實施變更。
3.6、分管副經理負責對變更的的實施結果進行檢查驗收。
1、目的
規範本公司安全生產的變更管理,消除或減少由於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生產過程中工藝技術、設備設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暫時性的變化。
2、編制依據《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範》。
3、職責
3.1變更申請人負責填寫《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
3.2各部門負責歸口部門的變更審覈。
3.3總經理負責變更的審批。
3.4變更的審覈部門負責對變更情況進行驗收。
4、工作程序
4.1變更分類
4.1.1工藝技術變更包括以下內容:
1)原料介質變更;
2)工藝流程及操作條件的重大變更;
3)工藝設備的改進和變更;
4)操作規程的變更;
5)工藝參數的變更;
6)公用工程的水、電、氣、風的變更等。
4.1.2設備設施變更包括以內容:
1)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設施的變更;
3)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或配件;
4)設備材料代用變更;
5)臨時的電氣設備變更等;
6)監控、測量儀表的變更;
7)計算機及其軟件的變更。
4.1.3管理變更包括以下內容:
1) 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變化;
2)人員的變更;
3)管理機構的較大變更;
4)管理職責的變更;
5)安全標準化管理的變更等。
4.2變更申請人填寫《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說明變更及其技術依據,並對變更的風險情況進行分析,變更申請部門領導簽字認可。
4.3申請變更部門將《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報至管理部,管理部負責人對變更的情況進行審覈。
4.4申請變更部門將《安全生產變更申請表》報至總經理,進行變更審批。
4.5變更審批後,變更申請部門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變更的實施。
4.6變更實施前,變更的實施部門對變更實施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後實施變更。
4.7變更審覈部門對變更的實施結果進行驗收。
5、相關制度《風險評價程序》。
6、相關記錄
6.1變更申請表。
6.2變更驗收表。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保證工程實施及竣工結算階段成本控制的有效實施,確保工程施工的質量進度,提高產品的客戶滿意度,掌握項目的實際成本,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職責
第二條研發中心負責對本部門及設計單位提出的變更進行控制,對由於設計方案缺陷及施工圖不完善而引起的設計圖紙變更負責;負責辦理設計委託合同的結算工作,並對結算數據準確性負責。
第三條開發部負責本部門主責的前期、配套工程結算,並對結算數據準確性負責。
第四條銷售部對本部門及客戶申請變更負責,負責辦理銷售合同(樣板間裝修除外)的結算工作,並對結算數據準確性負責。
第五條工程管理部對現場簽證及施工單位提出的非設計原因變更負責;負責整理所有建安工程、配套工程及材料採購的結算基礎數據,並對結算基礎數據準確性負責。
第六條運營部負責工程變更籤證的審覈及各類變更籤證的分類彙總;協助各部門辦理結算;負責審覈研發部、開發部、銷售部辦理的結算文件;負責編制工程類結算文件,並對結算數據準確性負責。
第三章變更籤證的辦理
第七條工程變更分類如下:設計圖紙變更、客戶申請變更、施工技術變更。分別由研發中心、銷售部及工程管理部申請,填寫設計變更審批單,經相關部門、運營部及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後,研發中心委託設計院出設計變更圖紙,交工程管理部實施。
第八條現場簽證是工程實施過程中發生的,合同中未明確工程量的,提前通知運營部,現場覈實後,由項目部填寫《工程量簽證單》,該簽證單由項目經手人、乙方項目經理、工程管理部負責人、運營部負責人及監理簽字生效。簽證單中應寫明工作內容、工程量(儘量附簡圖並加以說明)、用工數量、機械型號、臺班數量等,如涉及單價問題,需同運營部商議後方可簽證,簽證內容寫完後應註明'以下空白'字樣。
第九條工程管理部對發生的工程變更及現場簽證每週與運營部覈對;運營部進行分類編號,並加以分析;工程管理部與運營部分別建立臺帳。
第十條對一週未及時辦理現場簽證,發生事後補辦者,追究經辦人責任。
第十一條每月25日運營部將從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發生的變更籤證確定造價,並及時計入動態成本。
第十二條工程量簽證單一式四份,項目現場、運營部、監理、施工單位各執一份。
第四章工程結算的辦理
第十二條工程結算的範圍:
一、樣板間裝修及建安工程類合同必須辦理正式工程結算;
二、開發等主辦的合同如不能辦理正式結算,應進行內部結算並註明不能辦理正式結算的原因;
三、其它合同,應由主辦部門根據實施結果辦理結算手續。
第十三條結算原則:主辦部門辦理結算時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方式進行,應作出詳細的結算編制說明,將合同實施過程中發生的經雙方確認的設計變更及現場簽證費用、甲供材料費用等,在原合同額的基礎上予以增減。
第十四條工程項目按合同約定完成後,主辦部門應在聯合驗收合格之後要求施工單位交齊竣工圖紙、變更、簽證、等竣工資料並逐項填寫《結算申請單》,及相應的結算文件,由主辦部門報送運營部申請辦理結算;運營部依據以上相關圖紙、資料到現場,由工程管理部配合對相應竣工工程實體進行覈實,無誤後開始辦理竣工結算手續。變更籤證部分要求在發生並完成後一個月內完成結算,儘量做到隨竣隨結,並保證在整個工程竣工後兩個月內完成結算工作。
第十五條對甲供材料(三方協議)的結算要求:對履約完畢的項目,由工程管理部分別針對每個協議(樓號)提供《供貨認證單》,並附有供應商、施工單位、甲方現場經辦人、項目經理簽字,方可做爲結算編制依據。
第十六條工程結算書內容包括:
一、工程結算彙總表(需註明合同編號、原合同價值、變更價值、最終結算造價);
二、詳細工程結算書(編制說明、按合同約定價格或按定額編制);
三、相關變更、簽證及其附圖說明等(要求與結算彙總表或結算書一一對應);
第十七條工程結算書做出後,由主辦部門填寫《工程結算審覈記錄》,並報送運營部、主管副總、總經理審批。結算審批完畢後,由各分公司綜合管理部加蓋結算章,以上內容一律要求按統一固定格式打印。
第十八條工程結算書一式六份,分別留運營部二份、財務部、辦公室、工程部、施工單位各一份。
第十九條結算審批手續完成後,各部門方可撥付竣工結算價款,否則不予撥款。
第二十條各項目在辦理完竣工結算後,運營部將該項目的全部結算文件整理好,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竣工結算的內部審計工作。
一、工程變更管理
(一)、工程變更的提出
1、設計院因結構設計不合理或圖紙出現差錯對工程設計圖紙進行修改,需經學院認可,並出具設計變更通知單;設計變更通知單必須有設計人員簽字,加蓋設計院公章才生效。
2、學院因建築增加或調整使用功能需對設計圖紙進行修改,應事先與設計院、施工單位磋商,出具設計變更(若引起工程結構受力情況變化,必須經設計院出變更設計施工圖);特殊情況學院可在不影響建築結構安全的前提下先發變更聯繫單(聯繫單需建設項目負責人簽字才生效,涉及到裝飾效果的變更施工必須經學院分管院領導確認批准後才生效),但應及時補辦經設計院確認的設計變更文件備查。
3、施工單位無權擅自改變設計,對原設計圖紙中施工確有困難的部分,設計本身也存在不合理或設計錯誤,需要請設計院修改設計的,施工單位應向學院現場負責人提出書面建議或要求,由學院負責與設計院協調解決。若由於施工條件變動,材料達不到設計要求或因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施工等原因,必須對設計圖紙作某些修改時,應事先徵得設計院、學院同意,由施工單位填寫技術覈定單,經設計院簽證認可。
所有變更原則上必須有正式的書面通知單,任何口頭指令或電話聯繫後都要補辦學院或設計院正式發出的書面變更通知。
(二)、工程變更流程
1、院方因使用功能調整而發生的變更操作程序:學院發出書面變更要求,通知書交現場,現場工程師會同設計院進行變更設計,並出具變更設計文件,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施工單位、審計單位簽收,祕書組(資料員)登記備案,現場工程師督促實施。
2、現場工程師、監理工程師、施工單位技術員必須在每道工序實施前完成審圖,並提出施工方案,報監理工程師審批。爲解決施工難題或設計圖紙錯誤等發生的結構設計變更,原則上應控制在該工序實施前,嚴格防止返工和造成損失,具體變更程序:現場工程師通知設計院會同施工單位技術員對圖紙會審,設計院出具變更設計文件,施工單位、監理工程師、現場工程師、審計單位簽收,祕書組(資料員)登記備案。
(三)、工程變更的實施
1、對於任何設計變更文件,現場代表應從施工工藝、材料、造價等角度對其可行性或必要性作出評審。若有不同意見可以以工作聯繫單的形式向設計院提出修改意見供其參考。
2、將設計變更文件發給監理單位時,要同時作好交底工作,並隨時指導施工。
3、項目負責人在收到設計變更文件後,應及時在有關的施工圖紙上作好相應的標記,註明變更大概內容、變更時間、變更出處。
二、工程簽證管理
(一)、工程簽證流程
簽證流程:所有增加的工作量和隱蔽工程,必須由現場工程師、項目監理工程師會同審計人員,對所發生的工程量進行現場實測、覈准工程量及施工方法,並備案會籤,報現場組組長審批,祕書組歸檔備案。
(二)、工程簽證
1、工程簽證應與工程驗收同步,簽證期限不能超過一週,特別是隱蔽工程簽證,逾期不予補籤。
2、爲使工作有序及有利於結算等,每月月底應辦理設計變更文件的校覈;經院方、施工方、監理、審計單位校覈簽字後的簽證單,由施工單位保存一份;院方保存的一份封存後移交祕書組保管,並填寫《設計變更文件移交清單》和《簽證單移交清單》,爲方便查對,清單需一式兩份並需學院審計負責人及審計單位人員簽字,雙方各持一份。
3、簽證單需四方(施工方、監理方、審計方以及院方)共同簽字方爲有效
4、所有簽證必須附發生簽證的原始工作聯繫單以及簽證部位簡圖
5、凡涉及工程造價認定的項目,現場負責人、監理人員及現場組組長均無權決定,特殊情況必須有院領導授權。
6、所有現場簽證僅對所發生的變更工程量給予認定,對現場籤認的造價僅供工程審計參考使用。
7、隱蔽工程需在隱蔽前請監理、審計人員以及現場工程師共同到現場審覈後備案會籤。
(一)組織機構
組長:項目經理
副組長:項目副經理
成員單位:
HSE部、綜合辦公室、工程管理部、投資控制部、財務部
(二)職責
1、組長是制度變更最終確認與審批人;
2、副組長是制度變更管理的最終確認與審覈人;
3、各成員單位負責各分管業務範圍內發生的變更管理
HSE部是健康、安全、環護相關制度變更管理的主管部門。
綜合辦公室是崗位職責、物資管理相關制度變更管理的主管部門。
工程管理部是項目管理手冊、統籌計劃等制度變更管理的主管部門。
投資控制部是投資控制制度變更管理的主管部門。
財務部是財務制度變更管理的主管部門。
第三章
變更程序
第四條
變更申請人首先根據上級文件要求或者是實際情況提出變更申請的內容,說明變更的理由。如果變更涉及到設計,施工,監理、勘察等單位,由申請人與相關單位進行詳細溝通,確保變更內容能夠執行或按目標完成。
第五條
爲了對變更實施有效管理和控制,要求對制度變更前負責變更管理部門要與涉及相關部門進行討論,確保制度變更後能相互配合、執行。
第六條
變更後管理制度要以文件形式下發或者重新印發變更後製度下發。
第七條
變更人員的職責
(一)變更申請人:指提出變更申請的人員,根據上級文件要求及項目部實際情況提出變更。
(二)部門負責人:變更部門負責人對提出的變更內容進行審覈、確認其變更符合項目部和上級制度要求,綜合考慮變更後責任和義務與個人能力、相關協調部門的職責、配合能達到預期目標。
負責人也可作爲申請人提出變更申請。
(三)項目副經理審覈人:負責確保審覈用的文件符合國家、企業、上級主管部門的制度要求,變更後責任和義務與部門相關能力能相適應,變更後的制度能對項目建設有促進、提高作用。
(四)項目經理審批人:是最終變更制度的審批負責人,宏觀考慮變更後製度符合項目建設的總體目標,對項目管理有提高,各部門間便於相互配合、明確責任、推進項目建設。
第八條
變更的申請審批。
審覈人、審批人同意變更申請,應在變更申請表上簽名。制度變更通過審批後申請人通知所有受變更影響的部門;
審覈人、審批人不同意變更的申請,將變更申請表退回申請人,告知原因。
所有制度變更通過審批後以紙質方式報綜合辦公室備案。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制度由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二O一七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
制度變更申請表
變更申請部門
變更申請人
變更申請時間
變更制度名稱:
申請變更的理由:
部門負責人審覈意見:
審覈人:
xx年xx月xx日
項目副經理審覈意見:
審覈人:
xx年xx月xx日
項目經理審批意見:
審覈人:
xx年xx月xx日
一、目的
爲規範設備設施變更的管理,消除由於變更而引起的潛在事故隱患,加強對設備設施的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設備設施的永久性或暫時性變化的管理工作。
三、職責
1、技術部全面負責設備設施的變更組織與協調活動。
2、變更申請者負責填寫《設備設施變更申請表》,安全辦公室負責變更申請的審覈。
3、變更實施部門負責設備設施變更實施過程的監督及變更完成後的驗收。
四、內容及程序
1、設備設施變更包括以下內容:
(1)設備設施的更新改造;
(2)安全設施的變更;
(3)更換與原設備不同的設備或配件;
(4)設備材料代用變更;
(5)臨時的電氣設備變更等;
(6)監控、測量儀表的變更;
(7)計算機及其軟件的變更。
2、變更申請人提出變更申請,說明變更及其技術依據,並對變更的風險情況進行分析,變更申請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
3、申請變更部門將書面變更申請報至變更審覈部門,審覈部門負責人對變更的情況進行審覈。
4、審覈後報至主要負責人處,進行變更審批。
5、變更審批後,變更申請部門組織相關部門進行變更的實施。
6、變更實施前,變更的實施部門對變更實施過程進行風險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後實施變更。
7、變更審覈部門對變更的實施結果進行驗收。
8、變更的驗收:凡是設備設施的變更都需要進行變更驗收,評價變更後的效果、影響及存在的各種風險等。
9、由於變更而產生的各項資料均應交安全辦公室存檔。
10、任何員工在未得到許可的條件下,不得擅自進行任何變更,否則公司將視爲違章作業,嚴肅處理。
五、記錄
《設備設施變更申請表》
《設備設施變更施工、驗收記錄表》
《設備設施變更安全隱患控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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