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設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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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想學習擬定製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生產設備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1.目的
爲了使生產設施處於安全、可靠、長週期、滿負荷運行,對生產設施進行有效控制,確保員工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生產過程中所有生產設施和設備。
3.術語
3.1特種設備:指涉及安全生產、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等。
3.2安全附件:安全閥(防爆片)、壓力錶、溫度計、液位計、安全聯鎖裝置等。
4.職責
4.1安全生產副總經理主管全公司生產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審定有關生產設施的安全規章制度、管理辦法。
4.2生產科負責全公司生產設施、設備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並負責本制度的制定和實施。
4.3生產科負責全公司的生產設施大修計劃(含安全設施檢修計劃)、報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審批,列入公司生產經營計劃。
4.4生產科負責全公司生產設施、設備安裝的基礎工作。
4.5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對生產設施安全運行進行監督、檢查、並參加鍋爐、壓力容器安全附件的定期調試,參與重大設備事故的調查工作。
4.6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公司設備的檢驗、測量和試驗設施的維護、保養、並定期進行校驗。
4.7生產科負責本公司生產設施的操作、維護、檢修、運行和管理。
4.8電源班負責電氣設施防雷接地檢測工作。
4.9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安全閥調校工作;
4.10機修班負責防爆片的更換工作。
5.工作程序
對本公司生產過程中生產設施使用、維護、備件管理,除應嚴格按照本制度執行,還應遵守以下制度:
a)《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aqb5.5.3
b)《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制度》 aqb5.5.7
5.1生產設施的建設
5.1.1生產設施建設中的安全設施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並與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三同時”)
5.1.2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由公司批准、管理部組織並協調國家認定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該項目進行安全預評價和安全驗收評價。
5.1.3公司建設生產設施,應對項目建設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總體開工方案、開工前安全條件確認和竣工驗收六個階段,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規範管理。
5.1.4生產設施建設中的變更管理嚴格執行變更管理制度,履行變更程序,並對變更全過程進行風險管理。
5.1.5積極採用先進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彙報公司領導和公司技術負責人進行研究,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努力提高安全生產技術水平。
5.2設備採購
5.2.1設備的採購應嚴格按照供銷科和生產科管理規定執行。
5.2.2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設施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採購。
5.2.3新增、更新設備入廠,需進行驗收工作:包括外觀、出廠資料、安全附件、檢測和測量報告等。
5.2.4新增、更新設備試車前應進行安全附件、檢測,並進行風險分析,同時進行試車驗收。
5.3生產設施的使用
5.3.1生產管理部門應建立全公司生產設施和設備臺賬。各相關部門應建立生產設施安全機制,明確生產安全設施的職責,落實到責任人,建立生產設施臺帳、生產設施技術檔案
5.3.2設備專業負責人要對各工段的設備進行管理。
5.3.3設備專業負責人對安全生產設施每月檢查一次,並記錄。
5.3.4設備專業負責人根據檢查情況提出安全設施的維護保養計劃,由生產管理部門列入檢修計劃中。
5.3.5安全設施如安全閥、壓力錶、溫度計(表)、液位計、泄漏檢測裝置、防雷接地等應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維護檢修。
5.3.6安全設施檢修後,不得隨意拆除,必須完整恢復。
5.3.7生產場所應根據化學品種類、特性不同分別設置相應安全設施。
5.3.8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氣體場所應設置泄漏報警裝置。
5.3.9重大危險源應設置防曬裝置、噴淋裝置、防火設施、處理回收裝置。
5.3.10各相關部門應建立生產設施安全機制,明確生產安全設施的職責,落實到責任人,建立生產設施臺帳、生產設施技術檔案;對設備出現的故障和檢維修情況及時記錄進“生產設施技術檔案”中。要做5.4特種設備嚴格按照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執行,建立特種設備檔案。
5.4.1每年大修計劃中應制定特種設備年檢計劃。
5.4.2特種設備使用必須辦理使用證。
5.4.3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考試合格並辦理作業證,方可上崗作業。
5.5監視和測量設備按《監視和測量設備安全管理制度》aqb5.5.2-2管理。
5.5.1嚴格按照監視和測量設備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相應的校定、檢驗計劃,並記錄。
5.5.2制定相應的監視和測量設備檢修計劃,並定期維護保養。
5.6電氣
5.6.1凡基建、擴建、和技改等工程項目需增加用電負荷的,使用時均應辦理用電申請。
5.6.2電氣設施檢維修、停送或倒閘操作,必需嚴格執行《臨時用電和電氣檢修作業安全管理制度》aqb5.3.3-21。
5.6.3臨時用電必需辦理用電申請,其用電設施和線路,必須符合安全用電的技術要求。
5.6.4電氣作業必須持證上崗。
5.7生產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
5.7.1大力開展“完好設備”及“生產設施無泄漏”等活動,實行專機專責制和包機制,做到“臺臺設備、條條通道、個個閥門、塊塊儀表”有人負責。
5.7.2操作人員應對所使用的設備做到“四懂”(懂結構、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會”(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並經考覈合格,方可上崗。
5.7.3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下列工作:
a)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設備的啓動、運行、停車;
b)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巡迴檢查制度,認真填寫設備運行記錄;
c)認真做好設備潤滑工作;
d)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e)保持設備整潔、及時消除跑、冒、滴、漏現象;
5.7.4操作人員發現設備、管道有異常現象,應立即檢查原因,及時反映,在緊急情況下,應採取果斷措施或立即停車,並上報主管部門、設備負責人,排除故障不得盲目開車,未處理的缺陷要記錄在交接班記錄上,並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5.7.5檢維修人員要明確分工,對分工負責包乾的生產設施做到:
a)定時、定點檢查,主動向操作工瞭解設備運行情況;
b)發現缺陷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詳細記錄,並及時上報;
c)按質按量完成檢維修任務;
5.7.6所有備用設備應有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注意防腐、防潮、防塵,對於傳動設備應定期進行試車和切換,使所有備用設備處於良好狀態;
5.7.7未經主管部門批准(生產科門),不能將配套設施拆件使用。
5.7.8認真做好維護保養記錄,記錄中應包括:檢維修人員、驗收人員、日期等。
6.相關文件
6.1《監視和測量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aqb5.5.2-2.
6.2《臨時用電和電氣檢修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aqb5.3.3-21.
6.3 《安全設施檢查表》 aqb5.5.1-d01
一、新增設備管理制度
第一條、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設備經批准購買後,必須報設備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經設備管理部門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增置設備。
第三條、爲保證設備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設一名兼職設備管理員,協助設備管理部門人員對設備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設備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設備項目確定或設備購進後,設備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施工安裝,由設備管理部門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設備驗收登記單”。
二、設備維護保養制度
第一條、目的設備是生產力三要素之一,是進行社會生產的物質手段,設備管理制度的好壞,對企業產品的數量、質量和成本等經濟技術指標,都有着決定性的影響。因此要嚴格按照設備的運轉規律,抓好設備的正確使用,科學維護,努力提高設備完好率。爲此,特建立本制度。
第二條、操作人員和維(檢)修人員應以主人問的態度,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用嚴肅的態度和科學的方法維護好設備。堅持維護與檢修並重的原則。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設備包機制,確保在用設備的完好。
第三條、操作人員對使用的設備,通過崗位練兵和學習技術,做到“三懂、三會(懂結構、東性能、懂用途;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出故障),並享有“三項權利”,即一是有權利制止他人私自動用自己操作的設備;二是未採取防範措施或未經主管部門審批超負荷使用設備,有權停止使用;三是發現設備運轉不正常,超期不檢修,安全裝置不符合規定應立即上報,相關部門如不立即處理和採取相應措施,有權停止使用。
第四條、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下列各項主要工作:
(1)正確使用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認真執行操作指標,不準超溫、超壓、超速、超負荷運行。
(2)精心維護、嚴格執行巡迴檢查制。定時按巡迴檢查路線,對設備進行仔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排除隱患。搞好設備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無缺。
(3)掌握設備故障的預防、判斷和緊急處理措施,保持安全防護裝置完整、好用。
(4)配合檢修人員搞好設備的檢修工作,時其經常保持完好狀態,保證隨時可以啓動運行,對備用設備要定時盤車,搞好防凍、放凝等工作。
(5)認真填寫設備運行記錄、缺陷記錄,以及操作日記。
(6)經常保持設備和環境清潔衛生,做到溝見底、軸見光、設備見本色、門窗玻璃乾淨。
第五條、搞好設備潤滑。嚴格執行石油化工設備潤滑管理制度。同時對潤滑部位和油箱等定期進行清洗換油。
第六條、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
第七條、設備檢修人員對所包修的設備,應按時進行巡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配合操作人員搞好安全生產。
第八條、車間所有設備、管道等維護工作,必須有明確分工,並及時做好防凍、放凝、保溫、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三、設備安全檢修制度
第一章檢修前準備工作
接到檢修任務或檢修通知後,按檢修任務要求的工作範圍,認真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第一條、對檢修用的工具、設備應進行詳細檢查,保證安全良好,臨時使用的電氣設備、導線,絕緣要良好,並有可靠接地,嚴禁將電動工具的外殼接地線與工作零線擰在一起插入插座。
第二條、凡是具有兩人以上參加檢修的項目,車間或班組應指定人員負責安全。
第三條、進行檢修的設備必須切斷電源,電氣設備檢修時應在電源進線開關上掛上“嚴禁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
第四條、凡在易燃、易爆物質的設備管線上檢修或動火,必須切斷電源,將有關部位插上盲板,清洗、置換分析合格,需要動火時(焊接時)要辦好“動火證”,動火分析標準按《安全動火制度執行規定》。
第二章檢修中的安全制度
第五條、生產單位必須給檢修人員創造安全檢修的良好條、件,對一些操作複雜的設備,檢修人員進行設備檢修時,該設備的操作員應積極配合完成修理任務。
第六條、檢修人員要對高大設備檢修時,必須採取安全措施,升降工具或腳手架等必須安全可靠,腳手架的負荷量要符合高處作業安全規定。
第七條、登高檢修時,其高度在2米以上,必須拴好安全帶,高處作業人員要注意空中電線,距高壓電線應在2。5米以上,高處檢修時使用的工具和物件要放穩,必要時要拴好繫牢,工具不用時要插入工具袋,以免落下傷人,嚴禁隨意向下拋物體。
第八條、電氣設備檢修必須由電工進行,檢修前腰詳細檢查,確認無電後,方可進行檢修。低壓不問如在檢修過程中要進行電檢查測量時,要有兩名電工進行,一名有經驗的電工做監護,並應掌握觸電後的急救方法,監護人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第九條、檢修時要使用絕緣木爲工具,嚴禁使用銼刀、鋼尺等。
第十條、外線電路發生故障檢修時,登高前應檢查登高工具,確認良好可用時在使用。
第十一條、要防止倒杆、滑梯等墜落事故,立梯坡度以60°爲宜,梯低寬度50釐米,梯腳不能穩固的,必須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繩必須牢固。
第十二條、在設備檢修過程中如中途離開,當回來繼續工作時,應首先檢查零部件和設備是否變動,確認無變動時方可繼續工作。
第三章完工或試車前的注意事項
第十三條、設備檢修完畢,機器設備試車之前應檢查機械部件、防護裝置是否完全裝好,設備內容應無遺物留存,然後對設備的傳動部件進行盤車檢查。
第十四條、電氣設備試車前,要檢查電線連接是否有錯誤和不當的地方。並應清理現場,電氣控制箱內不得遺留不用的導電物體。第十五條、開機前注意設備是否有人,與檢修和操作無關的人員不要在設備周圍圍觀,確認無問題後,方可開機試車。
第十六條、開機時先作點動試驗,觀察設備有無異常聲響,如無異常反應,再啓動試運行。
第十七條、試車後如發現問題要及時停機,當繼續進行修理時,應切斷電源,拔掉保險。
四、設備計劃檢修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爲了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及時消除設備缺陷,保證檢修質量,延長設備使用壽命,借閱檢修時間,降低檢修成本,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設備檢修份大修、中修、小修、系統(裝置)停車大檢修和事後維修。大修費用由大修基金支付;中修、小修費用由生產費用支付;系統(裝置)停車大修的費用按項目及檢修分類別支付。
第三條、實行科學文明檢修,認真執行檢修技術規程,企業設備動力不猛必須嚴格控制大修基金的使用。制訂合理的檢修定額,提高檢修技術水平,逐步延長設備使用週期。
第四條、根據檢修間隔期及設備檢查中發現和存在的問題編制出設備大修、中修、小修計劃,設備檢修計劃與生產計劃同時制訂、同時下達、同時檢查考覈。任何檢修項目都要辦理檢修任務書。
第五條、設備檢修計劃有車間編制。廠設備動力組織平衡,報主管廠長批准後下達。年度計劃在年前4個月提出;季度計劃在季前1個月提出;月計劃在月前15天提出。
第六條、系統(裝置)停車大檢修要做到:
(1)有一名副廠長全面督責大檢修工作。
(2)在大檢修前要成立大檢修籌備領導小組,負責搞好檢修項目的落實,物資準備、施工準備,勞動力的準備和開、停車置換方案的擬定等工作。
(3)組織和指揮大檢修的人員要統一計劃、統一指揮和統一行動。要做到“三個面向”(即面向羣衆、面向基層、面向生產)和“五到現場”(即思想工作到現場、生產指揮到現場、材料供應到現場、設計科研到現場、生活業務到現場)。切實抓好停車、置換、檢修、試壓開車四個環節。
(4)大檢修中必須嚴格質量檢查和檢修竣工驗收工作,保質、保量、氨氣完成檢修任務,達到一次試車成功。檢修完後,應進行總結評比。
(5)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安全保衛工作,防止發生事故。
第七條、嚴格認真執行設備檢修計劃,若確實需要調整,必須辦理批准手續。設備中修、小修計劃調整有廠設備動力科批准;大修計劃調整,每年6月份由廠設備動力科組織進行,並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第八條、結合設備大修、中修實現技術革新的應由車間向廠設備動力科提出報告並附圖紙說明,批准後方可執行。重大革新由廠設備動力科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第九條、設備大修需要有大修方案。複雜工程需要繪製網絡圖。大修方案包括:檢查內容、質量要求、工程進度、勞動力、材料、特殊工器具需用量、試車驗收規程、安全措施等。設備的大修方案確定後,有關部門要做好材料的供應和勞動力的準備工作。施工前,設備動力科組織落實,確保大修工作順利完成。
第十條、設備檢修必須嚴格辦理設備交接手續,嚴守檢修安全技術規程,施工單位在檢修前按規定辦理“檢修任務書”及“動火證”等手續。生產車間負責對停車的設備進行處理,合格後交施工單位,並排轉染幫助施工人員聯繫處理有關安全事宜。施工現場應設安全施工護欄和標識,以確保安全檢修。
第十一條、設備檢修要嚴格執行檢修方案和檢修規程。若檢修項目進度、內容需要變更,質量要求遇到問題,必須向車間或設備動力科報告,及時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
第十二條、設備檢修要把好質量罐,採取自檢、互檢和專業檢查相結合的辦法,並貫徹於施工的始終。主要承壓承載部分要有鑑定合格證。主要設備大修竣工驗收由設備動力科組織;一般設備的大修及所有設備的中修竣工驗收由車間組織;施工單位要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第十三條、壓力容器的檢修,除按檢修規程或方案驗收外,還必須執行壓力容器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十四條、設備大修、中修要由完整的檢修記錄;大修要由完整的交工資料,並記入設備檔案。
第十五條、施工單位要按計劃節約使用材料,開展修舊利廢、檢修後的餘料必須按項目退庫,不得準一使用,盡力借閱檢修費用。
第十六條、檢修人員必須做到科學檢修、文明施工、採用專用工具,現場要清潔,擺放要整齊,對工程質量,要一絲不苟。
第十七條、各車間每月必須做好設備檢修執行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一、目的
爲保證生產設施的驗收、運行、檢維修、拆除和報廢過程的安全,確保企業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內所有生產設施的驗收、運行、檢維修、拆除和報廢管理。
三、職責
3.1運營部負責監督有關部門或下屬單位對生產設施運行、檢維修、拆除和報廢方面的安全管理。
3.2使用部門對分管的生產設施要嚴格遵循操作規程,認真檢查生產設施運行中的動態指標是否符合要求,保證生產設施的運行安全。
3.3生產設施的檢維修由設備所屬部門或單位負責。
3.4生產設施的拆除和報廢,由運營部、使用部門負責。
四、控制程序
4.1生產設施的安全管理
生產設施使用部門負責設備的管理與維護,建立設備設施運行臺賬,制定檢維修計劃。
(1)日常點檢:操作人員上班前對設備進行檢查,設備運行中對設備運行情況進行檢查,並保留檢查記錄。
(2)定期檢查:設備管理部門每月對設備全面檢查一次,並認真填寫《設備安全檢查表》,特種設備應定期聯繫國家檢驗部門年檢。
(3)季節性檢查:由於季節原因設備使用部門和安全管理部門對設備進行檢查,主要內容有: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電、防凍等。
(4)定期保養:維修工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保養,並認真填寫《設備設施維修/保養記錄》。
4.2生產設施安全檢維修管理
1、維修前的準備
(1)根據設備維修項目的要求,檢修部門應進行檢修前風險分析並制定設備檢修方案,落實維修人員、維修組織、安全措施。
(2)設備維修如需高處作業、動火、動土、斷路、吊裝等,按相關規定辦理相應的安全作業證。
2、維修前的安全檢查和措施
(1)應對檢修作業使用的腳手架、手持電動工具、扳手、管鉗、錘子和各種工具進行檢查,凡不符合作業安全要求的器具不得使用。
(2)轉動設備維修前應採取可靠的斷電措施,切斷需檢修設備上電器電源,並經啓動複查確認後,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合閘”的安全標誌。
(3)對維修中使用的消防器材、通信設備、照明設備等器材應經專人檢查,保證完好可靠併合理放置。
(4)對維修中使用的移動式電氣工具,應配有漏電保護裝置。
(5)應將檢修現場的障礙物、油污、冰雪積水、廢棄物等影響檢修安全的雜物清理乾淨。
(6)應檢查、清理檢修現場的消防通道、行車通道,保障暢通無阻。
(7)需夜間檢修的作業場所,應設有足夠亮度的照明裝置。
3、檢修作業中的安全要求
(1)參加檢修人員應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2)檢修作業應遵守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
(3)嚴禁變更作業內容,擴大作業範圍或轉移作業地點。
(4)對安全措施不落實,作業環境不符合要求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
(5)檢修結束後的安全要求
(6)檢修人員檢查檢修項目是否有遺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遺漏在設備內。
(7)因檢修需要而轉移的蓋板、扶手、欄杆、防護罩等安全措施應恢復正常。
(8)檢修所用的工器具應搬走、腳手架、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設備應及時拆除。
(9)設備檢修人員會同設備所在部門,對檢修的設備進行試車、驗收、交接。
4.3生產設施的安全拆除和報廢管理
1、生產設施的安全拆除
(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拆除部門應對拆除設備的現狀進行詳細調查,制定安全措施。
(2)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將電線、水道、供熱設備等相連接部分切斷。
(3)生產設備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險化學品介質的,應先清洗乾淨,經化驗分析驗收合格後方可動火拆除。
(4)工人從事拆除工作時,應有腳手架或者其他穩固的結構部份方可操作。
2.生產設施的報廢
(1)生產設備使用或保管部門應填寫《設備設施報廢單》
(2)由歸口管理部門現場確認後簽署意見。
(3)報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批示。
(4)報批後由運營部統一辦理報廢。
4.4新設備設施的驗收
1、設備到達物資庫或現場後,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聯合設備採購人員參加設備的開箱驗收。
2、相關人員接到通知後,應及時到指定地點進行驗收。首先檢查設備包裝情況確認設備包裝完整無損的情況下即可開箱驗收。開箱後依據裝箱單明細逐件覈對設備的合格證、產品說明書等技術資料,如發現資料短缺,應由設備採購部門負責追回。
3、若在驗收過程中發現設備破損、生鏽、變形等外觀質量不合格時,驗收人員應暫停驗收,並責成設備採購部門監督設備供貨廠家返修或更換。返修或更換後再行驗收。
4、開箱設備驗收合格後,設備採購人員填寫設備入庫驗收單,由參與驗收人員簽字確認。
5、對於設備完成安裝進入調試階段後,調試人員對調試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報與設備採購部門,由設備採購部門聯繫並督促設備供貨廠家及時進行返修,直至符合質量要求爲止。對無法現場返修的供貨廠家應予以更換。
6、若設備在質保期中出現問題,由設備採購部門督促廠家直至解決。
7、對進廠設備中的安全裝置在驗收中必須註明完好與否,並要所有人員進行確認。
8、對有關安全、設備、設施的驗收要求由安監部門人員參加並建檔。
五、附件
《安全生產設施及特種設備管理臺帳》
《安全附件統計管理臺帳》
《設備設施驗收單》
《安全生產設施、附件及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檢查表》
《安全生產設施、附件及特種設備檢維修記錄》
《設備檢維修計劃》
《設備檢維修作業(交付/驗收)單》
《設備檢維修安全交底記錄》
《設備報廢申請單》
一、新增設備管理規定
第一條本公司需增置的設備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設備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經管理部門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裝修項目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設備。
第三條爲保證設備安全、合理的使用,應設一名兼職設備管理員,協助管理部門人員對設備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設備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設備項目確定或設備購進後,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施工安裝,由管理部門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設備驗收登記單”方可使用。
二、使用設備管理規定
第六條電氣機械設備使用前,設備管理人員要與人事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維修部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設備性能的程度,維修部簽發設備操作證,上崗操作。
第八條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運行記錄。
第九條維修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設備情況,並列入員工工作考覈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設備管理規定
第十條設備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應申請報損、報廢之前,應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工程部指派專人對設備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設備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使用部門將“報廢、報損申請單”附意見書一併上報,按程序審批。
第十三條申請批准後,新設備到位後、舊設備報損、報廢。
第十四條報廢、報損舊設備由管理部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設備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發生設備事故,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發生設備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設備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負責人。
第十七條值班人員及有關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主管總經理。
第十八條對重大事故,按處理程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事故處理完畢,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設備檔案。
第二十條人爲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權限,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二十一條屬設備自然事故,維修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設備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設備主管人員編制設備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設備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審覈批覆。
第二十三條工程部經理審覈計劃,呈報總經理後,批准執行工程部半年設備檢修保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設備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設備檢修保養計劃表”,並按月計劃表的內容,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 通知單”。
第二十五條值班人員填寫的“月設備檢修保養計劃表”、“保養申請單”、“停通知單”一併報部門經理,簽註意見,下達執行。
第二十六條值班人員根據批准的月檢修保養計劃,簽發“設備級保養任務單”,填寫任務單中“內容及要求”欄目,安排具體人員負責實施。
第二十七條在“檢修保養工做記錄簿”中登記派工項目及時間。
六、設備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公司電氣使用部門的設備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主管簽字維修。
第二十九條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做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並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十條維修工作完畢,主修人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主管人員驗收簽字。
第三十一條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內容登記入設備卡片,並審覈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第三十二條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登記簿的扉頁上。
第三十三條緊急的設備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員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值班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條維修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值班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註明原因,應採取特別措施,儘快修復。
選礦設備的使用維護管理應實行責任制,要明確各級人員、各個崗位對設備維護的責任。
一般可分爲日常維護、定期維護。對重點設備進行日常點檢和羣衆性評比檢查等。
(1)選礦設奮的日常維護
要求操作人員在每班生產中必須做到。班前對設備進行檢查、加油,班中要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尤其要注意設備運轉時發生的聲音、振動、溫升、油壓、異味等信號,以及限位、安全裝置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報告。下班前對設備進行認真清掃擦拭,並將設備狀況記錄在交接班本上。日常維護是設備維護的基礎,是預防故障或事故發生的積極措施,應當嚴格制度化。
有些設備可以執行週末維護,主要工作內容與前者基本相同,但要求的範圍及程度高於日常維護。週末維護一般規定在週末下班前進行,主要目標是清潔、緊固、調整、潤滑、整容和防腐。
(2)選礦設備的定期維護
目的是減少設備磨損、消除事故隱患,延長使用壽命。維護工作以操作工人爲主,由維修工人輔導,按計劃進行。
定期維護工作的主要內容爲:對設備易保養部位和重點部位進行拆卸和檢查,徹底清洗設備外表和內部,疏通油、水、氣路,清洗和更換密封零件和過濾元件。檢查和調整各配合部分的間隙,緊固各部位的連接或相關零件,由維修電工按要求對電氣部分進行維護保養。
定期維護完成後,應對調整、修理、更換的零件及部位作出記錄,尤須將未解決的問題記錄清楚。關於維護週期,一般爲工作500小時進行一次。維護週期及每次維護時間還應根據設備結構、生產條件、維護水平等不同情況合理地確定,並經常結合實際工作情況加以調整。
可將定期維護內容歸納爲‘四要”、‘六無’以便於記憶。
四要。部件清洗要解體,傳動部位要靈活,配合間隙調整好,安全裝置要穩妥。
六無:緊固部件無鬆動,各部清洗無死角。導軌滑道無油垢,油路暢通無漏跑,冷卻系統不漏水,遺留問題記錄好。
一、新增設備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設備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設備動力科備案。
第二條 經設備動力科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檢修項目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設備。
第三條 爲保證設備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協助設備管理部門人員對設備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設備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 設備項目確定或設備購進後,設備動力科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 施工安裝,由設備動力科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設備驗收報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設備管理規定
第六條 電氣機械設備使用前,設備管理員要與生產管理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設備動力科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 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設備性能的程度,設備動力科考覈合格,上崗操作。
第八條 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運行記錄。
第九條 設備動力科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設備情況,並列入工作考覈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設備管理規定
第十條 設備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拆除、報廢之前,設備動力科要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 設備動力科指派專人對設備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設備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
第十二條 使用部門將“報廢、拆除申請單”附意見書一併上報,按程序審批。
第十三條 申請批准後,交付供應部辦理,新設備到位後、舊設備報廢、拆除。
第十四條 報廢、拆除舊設備由生產管理部、設備動力科、安全環保科分工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設備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 發生設備事故,設備主管、生產管理部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 發生設備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設備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事故發生後1個工作日內)。
第十七條 設備主管、值班人員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生產管理部經理。
第十八條 對重大事故由維修部門通知人事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 事故處理完畢,生產管理部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設備檔案。
第二十條 人爲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權限,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第二十一條 屬設備自然事故,維修部門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設備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 生產管理部設備主管人員編制設備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設備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審覈批覆。
第二十三條 生產管理部經理審覈計劃,呈報總經理後,批准執行生產管理部半年設備檢修保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 設備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設備檢修保養計劃表”,並按月計劃表的內容,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
1、目的:
確保設備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2、範圍:
適用於生產部所屬各班組、部門和個人。
3、職責:
3.1、經理助理負責生產設備臺帳、資料管理。
3.2、車間主任督促員工定期、不定期進行維護。
4、制度:
生產設備是從事生產工作的最基本的工具。保證生產設備設施的安全性、可靠性、完好性,纔有能力保障生產的安全性、連續性、穩定性,由此可見加強對生產設備管理的重要性。
4.1、建立健全設備實施臺帳。(包括:設備名稱、設備型號、設備參數、設備數量、設備採購日期及設備生產單位、設備使用說明書、設備裝配圖紙、設備使用範圍及所配屬崗位等與設備相關資料)。
4.2、設備的日常保養和維護。將工廠的設備保養與維護工作按所屬崗位分別落實到個人,實行專人專管(包括:設備加油、設備防鏽蝕、設備除塵、設備清潔等與設備相關的日常保養和維護)。
4.3、設備易損配件的備庫。對設備的易損配件根據其使用週期及使用壽命長短制定相應的庫存方案,實行充足的備庫。防止出現設備因易損配件的缺欠而造成對生產的影響。
4.4、生產經理助理配合公司設備管理人員必須經常對設備進行巡檢,對設備可能出現的故障要有充分的預見性,防患於未然。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及設備使用要求對設備實行半年檢或年檢工作。
4.5、任何設備的使用環境必須乾淨、乾燥、防止設備電器元件的因工作環境受潮短路或燒廢。
4.6、在設備使用之前遵循“一看、二聽、三檢查”的原則,使用完畢後必須對設備進行清潔清理工作。
4.7、對於長期不使用或工廠停產放假等情況,必須對設備進行徹底的清潔和維護,並切斷其電源進行封存處理,以保證設備能夠因生產工作的需要而隨時能夠正常啓動。
一、新增設備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本公司各部門需增置的設備經批准購買後,須報設備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條 經設備管理部門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諮詢,方可確定裝修項目或增置電器及機械設備。
第三條 爲保證設備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門應設一名兼職設備管理員,協助設備管理部門人員對設備進行管理,指導本部門設備使用者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
第四條 設備項目確定或設備購進後,設備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施工安裝,並負責施工安裝的質量。
第五條 施工安裝,由設備管理部門及使用部門負責人驗收合格後填寫“設備驗收登記單”方可使用。
二、使用設備管理規定
第六條 電氣機械設備使用前,設備管理人員要與人事部配合,組織操作人員接受操作培訓,維修部負責安排技術人員講解。
第七條 使用人員達到會操作,清楚日常保養知識和安全操作知識,熟悉設備性能的程度,維修部簽發設備操作證,上崗操作。
第八條 使用人員要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認真遵守交接班制度,準確填寫規定的各項運行記錄。
第九條 維修部要指派人員與各部門負責人,經常性地檢查設備情況,並列入員工工作考覈內容。
三、轉讓和報廢設備管理規定
第十條 設備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申請報損、報廢之前,工程部要進行技術鑑定與諮詢。
第十一條 工程部指派專人對設備使用年限、損壞情況、影響工作情況、殘值情況,更換新設備的價值及貨源情況等進行鑑定與評估,填寫意見書交使用部門。第十二條 使用部門將“報廢、報損申請單”附意見書一併上報,按程序審批。第十三條 申請批准後,交付採購部辦理,新設備到位後、舊設備報損、報廢。第十四條 報廢、報損舊設備由工程部負責按有關規定處置。
四、設備事故分析處理辦法
第十五條 發生設備事故,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員要到現場察看、處理,及時組織搶修。
第十六條 發生設備事故的操作人員及當事人將事故時間、原因、設備損壞程度、影響程度等做記錄上報本部門負責人。
第十七條 工程部主管、值班人員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事故分析,寫出“事故分析報告”,簽註處理意見,報主管總經理。
第十八條 對重大事故由維修部門通知人事部及有關部門,按處理程序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 事故處理完畢,工程部值班主管將“事故分析報告”存入設備檔案。
第二十條 人爲事故應根據情況按“獎懲條例”的條款及處理權限,對責任者給予行政、經濟處分。
第二十一條 屬設備自然事故,維修部門進行處理,採取防護措施。
五、設備檢修保養規定
第二十二條 工程部設備主管人員編制設備檢查保養半年計劃,填制“半年設備檢修計劃表”,報部門經理審覈批覆。
第二十三條 工程部經理審覈計劃,呈報總經理後,批准執行工程部半年設備檢修保養計劃。
第二十四條 設備管理人員編制檢修保養單“月設備檢修保養計劃表”,並按月計劃表的內容,逐項填寫“保養申請單”,檢修保養時需某部位停電、水、氣時,還要填寫“停 通知單”。
第二十五條 值班人員填寫的“月設備檢修保養計劃表”、“保養申請單”、“停 通知單”一併報部門經理。工程部經理與總經理和各部門溝通後,簽註意見,下達執行。
第二十六條 值班人員根據批准的月檢修保養計劃,簽發“設備 級保養任務單”,填寫任務單中“內容及要求”欄目,安排具體人員負責實施。
第二十七條 在“檢修保養工做記錄簿”中登記派工項目及時間。
六、設備日常維修管理辦法
第二十八條 公司電氣使用部門的設備發生故障,須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部門主管簽字交工程部。
第二十九條 維修部門主管或值班人員接到通知,隨即在“日常維修工做記錄簿”上登記接單時間,根據事故的輕重緩急及時安排有關人員處理,並在記錄本中登記派工時間。
第三十條 維修工作完畢,主修人應在“維修通知單”中填寫有關內容,經使用部門主管人員驗收簽字,並將通知單交回維修部門。
第三十一條 維修部門在記錄簿中登記維修完工時間,及時將維修內容登記入設備卡片,並審覈維修中記載的用料數量、計算出用料金額填入單內。
第三十二條 將處理完畢的“維修通知單”依次貼在登記簿的扉頁上。
第三十三條 緊急的設備維修,由使用部門的主管用電話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員先派人員維修,同時使用部門補交“維修通知單”,值班人員補各項記錄,其他程序均同。
第三十四條 維修部門在接單後兩日內不能修復的,由值班主管負責在登記簿上註明原因,應採取特別措施,儘快修復。
七、設備運行動態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條 設備運行動態管理,是指通過一定的手段,使各級維護與管理人員能掌握設備的運行情況,依據設備運行的狀況制訂相應措施。
第三十六條 建立健全系統的設備巡檢措施各作業部門要對每臺設備,依據其結構和運行方式,定出檢查的部位(巡檢點)、內容(檢查什麼)、正常運行的參數標準(允許的值),並針對設備的具體運行特點,對設備的每一個巡檢點,確定出明確的檢查週期,一般可分爲時、班、日、周、旬、月檢查點。
第三十六條 建立健全巡檢保證體系生產崗位操作人員負責對本崗位使用設備的所有巡檢點進行檢查,專業維修人員要承包對重點設備的巡檢任務。各作業部門都要根據設備的多少和複雜程序,確定設置專職巡檢員的人數和人選,專職巡檢員除負責承包重要的巡檢點之外,要全面掌握設備運行動態。
第三十八條 信息傳遞與反饋
1、生產崗位操作人員巡檢時,發現設備不能繼續運轉需緊急處理的問題,要立即通知當班調度,由值班負責人組織處理。一般隱患或缺陷,檢查後登入檢查表,並按時傳遞給專職巡檢工。
2專職維修人員進行的設備點檢,要做好記錄,除安排本組處理外,要將信息向專職巡檢工傳遞,以便統一彙總。
3、專職巡檢工除完成承包的巡檢點任務外,還要負責將各方面的巡檢結果,按日彙總整理,列出當日重點問題並向有關部門反映。
4、有關部門列出主要問題,除登記臺賬之外,還應及時輸入電腦,便於上級公司有關部門的綜合管理。
第三十九條 動態資料的應用
1、巡檢工針對巡檢中發現的設備缺陷、隱患,提出應安排檢修的項目,納入檢修計劃。
2、巡檢中發現的設備缺陷,必須立即處理的,由當班的生產指揮者即刻組織處理;本班無能力處理的,由多作業部門領導確定解決方案。
3、重要設備的重大缺陷,各作業部門主要領導組織研究,確定控制方案和處理方案。
第四十條 設備薄弱環節的立項處理凡屬下列情況均屬設備薄弱環節:
1、運行中經常發生故障停機而反覆處理無效的部位。
2、運行中影響產品質量和產量的設備、部位。
3、運行達不到小修週期要求,經常要進行計劃外檢修的部位(或設備)。
4、存在不安全隱患(人身及設備安全),且日常維護和簡單修理無法解決的部位或設備。
第四十一條 對薄弱環節的管理
1、各分公司機動處要依據動態資料,列出設備薄弱環節,按時組織審理,確定當前應解決的項目,提出改進方案。
2、各作業部門要組織有關人員對改進方案進行審議,審定後列入檢修計劃。
3、設備薄弱環節改進實施後,要進行效果考察,做出評價意見,經有關領導審閱後,存入設備檔案。
八、設備故障處理辦法
第四十二條 設備發生故障,崗位操作和維護人員能排除的應立即排除,並在當班記錄中詳細記錄。
第四十三條 崗位操作人員無力排除的設備故障要詳細記錄並逐級上報,同時精心操作,加強觀察。
第四十四條 未能及時排除的設備故障,必須在每天生產調度會上研究決定如何處理。
第四十五條 在安排處理每項故障前,必須有相應的措施,明確專人負責,防止故障擴大影響。
1目的
建立生產設備清潔管理制度,保證生產設備符合工藝衛生要求。
2範圍
車間一般生產區、潔淨區設備。
3責任
3.1車間各班長負責組織實施,各工序生產操作人員有責任按本制度執行。
3.2工藝員、質監員負責監督、檢查。
4內容
4.1一般生產區設備的清潔
4.1.1設備內表面清潔時,先用軟用水(必要時加洗滌劑)擦試設備內表面至清潔,再用幹抹布將設備內表面擦試乾淨。
4.1.2設備外表面清潔時,用軟布或溼毛巾擦拭設備外表面,注意不可讓水流入電器開關及控制盤內。
4.1.3如有污處應用去污粉或洗衣粉擦洗乾淨。
4.1.4清洗完後,用毛巾擦乾設備表面的水。
4.1.5清潔時注意手勿被設備尖物刺傷。
4.1.6電器開關清潔前必須切斷電源,用乾布擦去表面浮塵。如有必要用微溼毛巾擦拭電器表面。
4.2潔淨區設備清潔
4.2.1生產完畢後,切斷電源,對設備進行整理,清除設備內外的殘留物。
4.2.2設備上可拆下部分及可移動設備送清潔間清洗,按生產用容器具清潔SOP進行清潔。
4.2.3設備主體按各設備清潔SOP實施,內部要清潔乾淨,外部要見設備本色,電器擦拭無油污,設備清洗要揩淨邊角、縫隙。
4.2.4用純化水將設備內外表面及拆下部件擦洗乾淨,再用75%酒精對設備及部件進行全面擦拭、清潔。
4.2.5設備清潔完後,按順序進行安裝、試車,正常後,填寫清潔記錄,報質監員檢查,檢查合格後,設備掛已清潔牌。
第一條 爲了加強民用爆破器材專用生產設備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鼓勵技術進步,促進行業持續、快速、安全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直接用於民用爆破器材專用生產的設備(以下簡稱“民爆專用設備”),其安全使用年限的管理適用於本規定。
第三條 新研製的民爆專用設備的危險程度分類及安全使用年限,依據本規定的原則由國防科工委組織專家確定。
第四條 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本規定對民爆專用設備使用年限實施監管。
國防科工委負責民爆專用設備目錄的制定及設備危險程度的分類。
省級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區域生產企業民爆專用設備的備案、安全使用的監管及違規行爲的處罰。
第五條根據使用的安全狀況,對達到本規定所規定的安全使用年限的民爆專用設備,實行強制報廢。
第六條根據使用場所的危險程度,民爆專用設備分爲0類、ⅰ類、ⅱ類和ⅲ類,具體危險程度分類及安全使用年限規定如下:
(一)0類—直接用於爆炸危險品加工生產,並已發生過多起重大燃燒、爆炸事故的專用設備,自設備安裝之日起最長使用年限爲5年;
(二)ⅰ類—直接用於爆炸危險品加工生產,危險性大的專用設備,自設備安裝之日起最長使用年限爲10年;
(三)ⅱ類—直接用於爆炸危險品加工生產,危險性較小的專用設備,自設備安裝之日起最長使用年限爲12年;
(四)ⅲ類—用於具有燃燒危險的原料加工或不直接接觸危險品的專用設備,自設備安裝之日起最長使用年限爲15年。
第七條 對0類、ⅰ類、ⅱ類民爆專用設備實行目錄管理,民爆專用設備的目錄由國防科工委制定。
第八條 凡在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線上使用的0類、ⅰ類、ⅱ類專用設備,屬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實施強制報廢:
(一)達到國家和行業強制報廢年限的;
(二)雖未達到本規定所規定的年限,但經修理和調整後仍不滿足設計功能要求的,或達不到安全運行技術條件的;
(三)技術性能落後、未達到行業規定的耗能標準、產能過低或用人太多的;
(四)對安全起關鍵作用的核心部件壽命期限已到的;
(五)影響生產安全的工藝參數監控不完善的;
(六)由於設備因素造成安全事故的;
(七)有相關規定的其它情況。
第九條 民爆專用設備在距本規定使用年限最後的1~2年內,應加大設備檢查、維護保養頻率,確保設備運行穩定;民爆專用設備的易損件應根據其使用技術狀態及製造廠的要求及時更換。
第十條 民爆專用設備使用單位應建立設備臺帳和設備管理管理制度,0類、ⅰ類、ⅱ類民爆專用設備在安裝後1個月內報省級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 各省級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門應依據本規定製定實施細則,對本地區民爆專用設備實施有效監管。
第十二條 嚴格禁止0類、ⅰ類、ⅱ類民爆專用設備超年限使用,對未按規定報廢的,一經發現,視危害程度及後果追究相關責任。
0類、ⅰ類民爆專用設備超年限使用或未按規定報廢的,報請國防科工委吊銷設備所在生產線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ⅱ類民爆專用設備超年限使用或未按規定報廢的,給予所在生產線停產6個月的整頓,待省級民爆器材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恢復生產。
第十三條 現場混裝炸藥車和移動式地面炸藥生產專用設備及車輛,按本規定相關條款執行。
第十四條 民爆器材運輸車輛除應符合《爆破器材運輸車安全技術條件》的規定外,還應滿足公安部《機動車[msi]強制報廢標準規定》的要求。
第十五條 進口的民爆專用設備的安全使用年限參照進口技術合同中設備製造商的規定和本規定確定。
第十六條 民爆專用設備提供方或製造廠提供的專用設備,必須提供安全使用規定、維修和檢測方法;明確規定提供的專用設備的使用年限及其易損件的更換週期。
第十七條 鼓勵在民爆器材生產中採用成熟可靠的新工藝、新設備。項目研製過程中採用新技術、新設備和新材料時,應符合《民用爆炸物品科技管理辦法》(科工爆[20xx]192號)的要求。
第十八條 本辦法由國防科工委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選礦設備的使用維護管理應實行責任制,要明確各級人員、各個崗位對設備維護的責任。
一般可分爲日常維護、定期維護.對重點設備進行日常點檢和羣衆性評比檢查等。
(1)選礦設奮的日常維護
要求操作人員在每班生產中必須做到.班前對設備進行檢查、加油,班中要嚴格按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尤其要注意設備運轉時發生的聲音、振動、溫升、油壓、異味等信號,以及限位、安全裝置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報告。下班前對設備進行認真清掃擦拭,並將設備狀況記錄在交接班本上。日常維護是設備維護的基礎,是預防故障或事故發生的積極措施,應當嚴格制度化。
有些設備可以執行週末維護,主要工作內容與前者基本相同,但要求的範圍及程度高於日常維護。週末維護一般規定在週末下班前進行,主要目標是清潔、緊固、調整、潤滑、整容和防腐。
(2)選礦設備的定期維護
目的.是減少設備磨損、消除事故隱患,延長使用壽命。維護工作以操作工人爲主,由維修工人輔導,按計劃進行。
定期維護工作的主要內容爲:對設備易保養部位和重點部位進行拆卸和檢查,徹底清洗設備外表和內部,疏通油、水、氣路,清洗和更換密封零件和過濾元件.檢查和調整各配合部分的間隙,緊固各部位的連接或相關零件,由維修電工按要求對電氣部分進行維護保養。
定期維護完成後,應對調整、修理、更換的零件及部位作出記錄,尤須將未解決的問題記錄清楚。關於維護週期,一般爲工作500小時進行一次。維護週期及每次維護時間還應根據設備結構、生產條件、維護水平等不同情況合理地確定,並經常結合實際工作情況加以調整。
可將定期維護內容歸納爲‘四要”、‘六無’以便於記憶.
四要.部件清洗要解體,傳動部位要靈活,配合間隙調整好,安全裝置要穩妥。
六無:緊固部件無鬆動,各部清洗無死角.導軌滑道無油垢,油路暢通無漏跑,冷卻系統不漏水,遺留問題記錄好。
第1章 總則
第1條、目的
1、保證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生產活動的順利進行。
2、保證公司設備的正常運行,防範設備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2條、適用範圍
1、適用於公司各類設備操作的安全管理工作。
2、適用於操作人員對設備的巡視、操作、檢查和維修等常規工作。
第2章 操作設備前的規定
第3條、操作前的準備
1、操作前,操作人員應認真閱讀操作說明,熟悉安全操作規範。
2、操作人員必須瞭解設備的性能和特點,對於危險環節,有關職能部門應設置明顯的安全標誌和安全防範裝置。
第4條、操作人員的紀律。
1、作業前,必須對設備設施的傳動、電器部位的安全防護裝置、輔助材料的安全性進行檢查。
2、作業中,如果發現設備設施的轉動、電器部位發生故障,應立即予以解除。
3、作業中,如果發現輔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更換。
4、作業中,一旦發生事故應首先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報告,協同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5、操作完畢,應認真擦洗、注油、,保持設備實施處於良好狀態,定期對設備進行保養。
第3章 操作設備中的安全管理
第5條、制定設備安全操作規範
1、生產操作的設備,均應制定健全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技術規程、防火制度和維修保養制度。
2、各種機械設備的調試、安裝、使用和修理均須符合安全要求。
3、新裝、改裝、擴裝和技術革新、技術改造設備項目,必須以安全技術、工業衛生、勞動保護觀點來確定技術方案。
4、設備在試車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檢查,設備和安裝應符合設計規範。
5、新安裝的設備投入生產前必須進行空轉,合格後方能帶負荷試車。
第6條、安裝安全裝置
1、生產過程中容易發生有毒氣體或粉塵,應安裝安全裝置,確保設備的密封性和機械性。
2、因壓力的施壓以及其他部件運行使得人體可能產生傷害的設備,都要爲設備設有安全裝置。
第7條、其他安全裝置的設置。
1、高於地面2米以上的開閉裝置、閘板和附屬設備,應有寬度爲0。6毫米以上的走臺,走臺上應有該1米以上的堅固、可靠地欄杆。
2、電動機及動力轉動裝置中,人員可能會接觸的部分應安裝堅固的金屬柵欄或罩子。
3、機械設備在停車進行掃除、加油、檢查、修理時,爲防止他人啓動而發生意外,應有適當的安全裝置和明顯標誌。
4、使用的閥門及其他所有計量儀器均應設置在照明充足的地點,以便操作、觀察和檢修。
5、使用的閥門及其他調整裝置要便於操縱管理,反扣閥門或經常關閉的閥門和閘板上應懸掛明顯標誌。
6、被切斷的與生產系統相連的管道應上好盲板,並掛上明顯的標誌。
第8條、操作中的應急措施。
1、設備拆卸、貯槽時,其頂部走臺、通道、樓梯及其他工作人員有墜落危險的場所,須構築堅固的圍柵和扶欄。
2、發現操作的設備有嚴重故障,並有發生事故的風險時,應立即停止操作,逐級報告,並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
3、防止可燃氣體發生爆炸的措施。
⑴可燃性氣體管道、設備的嚴密程度應達到防止氣體泄漏的基本要求。
⑵帶有可燃性氣體管道的廠房內應保持充分的換氣,禁止動用明火。
⑶不允許可燃性氣體管道、設備產生負壓。
第4章 操作設備後的維護
第9條、操作後的維護。
1、操作設備後應立即進行日常維護工作,對設備進行清洗,檢查各支架和個鏈接處是否有異常。
2、設備開始使用後,沒半年應對設備進行一次全面維護,保證設備能夠靈活、正常開啓,排污口乾淨。
第10條、操作後的清洗。
1、使用設備後,應從設備的外表開始,對錶面各部位可見的泥污、灰垢、油污正常清洗。
2、確保設備各部件的安裝位置,將設備可拆卸部位全部拆除進行清洗。
3、檢查各部位有無缺陷,是否需要更換零件,如需要,應對其進行更換和修復。
第11條、操作後的檢修。
1、根據設備的結構、生產運行特點及重要程度選擇在線修理或離線修理。
2、根據檢修方案,備齊有關技術資料、工裝、夾具、機具、量具和材料等。
第5章 附則
第12條、本規定由生產部負責制定並解釋。
第13條、本規定經批准後自頒佈之日起實行。
1、檢修前各單位要成立檢修指揮部,對檢修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導,各種機具的調配,其成員明確分工,各負其責。
2、停工檢修項目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進度。
3、詳細檢查檢修所用施工機具、材料、設備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安全保險裝置是否齊全完好,靈敏可靠,並做好種類機具、材料、設備的擺放佈局。
4、裝置停工檢修必須制訂停工、檢修、開工方案,及其安全技術措施。重大技術措施、安全措施及檢修項目需有主管安全經理簽發的安全檢修方案。
5、凡進入現場檢修的人員,檢修前要進行安全教育,做到組織、思想、措施三落實,特別對外來工、新工人、臨時工、民工要進行重點教育,進入項目作業時,單位要進行第二次安全教育,並做記錄,造冊登記。
6、生產裝置停工前擬定有關停工檢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實停工檢修安全措施。
7、聘請外單位檢修項目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同時簽訂安全施工措施保證書,規定施工單位對承包檢修項目安全工作負全責。嚴格執行所在單位安全管理規定。接受所在單位安全技術部門的統一監督檢查。
8、聘請外單位檢修的項目,發包單位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向外來施工單位各類人員做好檢修項目安全措施技術交底。
9、動火票審批人必須親臨現場,逐項落實防火措施,方可簽發動火票,一張動火票只限一點,每張動火票不準超過24小時。
10、動火前防火監護人,動火人要逐條落實動火票上的措施,確信無誤方可動火,動火時監護人不得離開動火點。
11、生產裝置停工檢修必須做到:
11.1吹掃管線,並做記錄;
11.2專人負責加設盲板,並做記錄;
11.3將檢修現場劃分成區域,專人負責防火;
11.4專人負責排污檢查;
11.5區域防火負責人負責各種下水井、明溝堵蓋工作。
12、工作現場嚴禁吸菸,嚴禁用汽油、香焦水等清洗零件及污物,嚴禁穿不符要求的服裝進入現場。
13、下水井、電纜溝等要有安全標誌,夜間要設安全燈。
14、檢修現場臨時照明不得隨意架設,必須有安全部門批示,專人架設。
一、目的:通過對設備的有效管理、使用和維護,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滿足生產要求。
二、適用範圍:
1、與生產有直(間)接關係的設備及其附帶設施。
2、模具及其附帶設備。
3、儀器、儀表、試驗測試設備。
4、其它有關用水、電等設備。
5、設備相關的使用說明書、圖紙、合格證等檔案資料。
三、管理部門職責:
1 、設備動力部: 負責公司設備的更新改造、使用維護保養以及設備的資產管理、設備所需要的能源動力管理等。
2 、模具車間: 負責公司模具的維護、保養、領用等管理。
3 、理化實驗室: 負責公司各種儀器、儀表、試驗測試設備的使用保管、定期檢查鑑定和校驗管理。
4 、車間等使用部門: 負責相關設備日常維護、保養和管理。
5 、辦公室: 負責設備臺帳、檔案管理。
四、設備的購置:
1 、申購:
1)新設備的申購由使用部門提出設備需求規劃書、詳細規格表及請購單。
2)設備維修用備品備件的請購,原則上由設備動力部提出請購單。
2 、訂購: 設備動力部按總經理批准的請購單,向經評估認可的廠商下單訂貨,並確認交期、品質要求(性能、指標等)、驗收條件、付款方式等。
3 、進廠驗收:
1)新設備進廠後,由設備動力處會同使用部門共同開箱、安裝調試。重點、關鍵設備或特殊設備應由設備動力部安排或委託專業安裝單位進行。
2)新設備安裝調試後,經驗證合格後,由設備動力部辦理《設備安裝驗收移交單》。正式移交使用部門,設備使用說明書、圖紙、合格證等檔案資料移交辦公室管理。
3)新設備驗收經試車不合格者,由設備動力部通知供應廠商處理。
4)自制設備的驗收:在製造完工後,設備動力部會同辦公室、技術部、使用部門進行驗收。自制設備驗收時必須有相應的圖紙、說明書、精度檢驗單或技術鑑定書等資料。驗收合格後,由設備檔案由辦公室負責歸檔。
4 、建卡編號: 設備驗收完成,設備動力部將設備編入《設備臺帳》,並建立“設備卡”及“維護記錄卡”等檔案。
五、設備的維護、保養:
1 、使用與一級維護保養:
1)一級維護保養:設備的日常點檢、清掃、加油、消耗品的更換及簡易零件的修理,並做好更換與修理記錄。
2)使用部門負責設備的使用與一級維護保養,並對設備保持完好和有效利用負直接責任。
3)使用部門負責《設備日常點檢表》內規定項目的執行與記錄。
4)新上崗、轉崗、調入的設備操作人員在使用設備前,須進行培訓,學習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規範、安全操作規程、維護保養知識等基本常識和“三級保養制度”的內容要求,經考覈合格後方可操作。
5)特殊工種,如:行車工、電工等需按國家規定進行專業培訓,並經考試合格,由相關部門頒發操作證後上崗。
2 、二級維護保養與修理:
1)二級修理:現場無法自行更換且需專門技術才能恢復機器使用性能的修理。
2)設備動力部負責設備的二級維護保養與修理,並記錄。
3)設備動力部每年制定《定期維護保養計劃表》,依計劃做好《定期保養記錄表》。
3 、三級維護保養與修理:
1)三級維護保養與修理:需委託生產廠商或專業機構做精度檢查或保養修理。
2)三級維護保養與修理由設備動力部提出申請,經覈准後送修,並記錄。
4 、預防保養:
1)日常預防保養有:
日常保養:如加油點檢、調整、清掃等;
六、巡查點檢;
定期整理:調整、換油、零件交換等;
預防修理:異常發現的修理;
更新修理:損壞的修理。
2)按《定期維護保養計劃表》做定期維護保養並記錄。
3)主要的生產設備,如更換零件應隨時有備品可使用,設備動力部應對設備易耗品、易損件、採購困難、金額不高者,製作《備品一覽表》,建立備品庫存。
備件儲備: 由設備動力部制訂儲備定額。備件採購按公司物品採購相關規定執行。
使用部門如需備件,應填寫《備件申請單》,經生設備動力部審批後領用。
備件應驗收入庫後,再領用,並嚴格入庫、出庫手續。
備件應分類、分區、分機型保管,擺放整齊,標誌明顯,規範化。加強防鏽、防腐措施。定期覈對帳物相符。
七、設備的移裝、借用:
1 、設備的移裝: 應根據生產工藝的要求,應由技術部提出申請報告,經批准後,由設備動力部負責方可進行。設備的移裝過程中的安裝事宜,由設備動力處負責實施。
2 、設備的借用: 外借設備須經設備動力部同意,並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設備動力部應做好外借設備記錄。
八、設備的封存管理:
1、對閒置或連續停用三個月以上完好的生產設備,所屬車間要填寫《設備封存(啓用)申請單》。經設備動力部批准後,方可封存,原則上原地封存。
2、使用部門對封存設備應做到斷電、斷油、斷水等,將設備保養好,塗上防鏽油料,套上機牀罩,掛上封存牌。設備封存期間,指定專人定期檢查和保養,不準任意拆卸設備及零部件。
3、使用部門要求啓用封存設備時,應填寫《設備封存(啓用)申請單》,設備動力部批准後,方能啓封投產。
九、設備的報廢:
1、凡列入固定資產的設備,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按規定申請報廢:
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陳舊、精度低劣、生產效率低,且不能改裝利用或大修雖能恢復精度,但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
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遷移的設備,因建築物改造或工藝佈局必須拆毀的。
設備損耗嚴重,大修後性能精度仍不能滿足工藝要求的。
腐蝕過甚,絕緣老化,磁性失效,性能低劣且無修復價值者或易發生危險的。
因事故或其他災害,使設備遭受嚴重損耗無修復價值的。
國家規定的淘汰產品。
2、設備報廢的審批:凡符合報廢條件的設備,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報設備動力部填寫《設備報廢申請單》,經公司領導及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報廢設備。設備未經批准報廢前,任何部門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報廢處理。
3、銷帳:設備經報廢后,應在《設備臺帳》等表單中予以銷帳處理,應註明報廢日期、報廢批准人、報廢執行人等。
十、特殊工序設備、特種設備的管理
1、操作人員須經專門技術和崗位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操作設備。
2、操作人員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禁超負荷、違反規定使用設備。
3、特殊工序設備要滿足工藝要求。使用部門須定期進行設備的精度檢查,並將檢查記錄設備動力部備查。
4、特種設備須完好運行,嚴禁帶病作業,並按國家規定年檢和審覈。特種設備的駕駛、操作人員,必須按國家規定培訓合格後操作。
十三、設備事故處理:
1 、事故類別: 根據事故性質和所造成的損失分爲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2 、事故處理: 發生設備事故後,應立即切斷電源,保持現場,通知設備動力部,經鑑定記錄後處理。使用部門應在事故發生後三日內填寫《設備事故報告單》。設備動力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分析,根據事故性質和損失經濟大小,形成處理意見,報總經理審批。
十四、相關表格:
1、《設備臺帳》
2、《設備安裝驗收移交單》
3、《設備日常點檢表》
4、《定期維護保養計劃表》
5、《定期保養記錄表》
6、《備品一覽表》
7、《備件申請單》
8、《設備封存(啓用)申請單》
9、《設備報廢申請單》
10、《設備報廢/銷帳記錄表》
11、《設備借用/租用協議書》
12、《設備借用/租用記錄表》
13、《設備大修理任務書》
14、《設備事故報告單》
15、《設備事故處理意見書》
十五、作業流程圖(附後)
十六、本制度如與國家相關規定相牴觸時,按國家規定執行。
一、天車的操作規範1、行車工須經訓練考試,並持有操作證者方能獨立操作,未經專門訓練和考試不得單獨操作。
2、無操作證和酒後都不許駕駛起重機。
3、開車前應認真檢查設備機械,電氣部份和防護保險裝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動器、限位器、電鈴、緊急開關等主要附件失靈,嚴禁吊運。
4、所有的電氣設備外殼均應接地。如小車軌道不是焊接在主樑上時,應採取焊接地線措施。
5、檢查前必須切斷電源。檢查完成後按送電紐以接通電流。
6、每臺起重機必須在明顯的地方掛上額定起重量的標牌。
7、車上要清潔乾淨;不許亂放設備、工具、易燃品、易爆品和危險品。
8、限位開關和聯鎖保護裝置,要經常檢查。
9、必須聽從掛鉤起重人員指揮,行車起動時應先嗚鈴。但對任何人發動的緊急停車信號,都應立即停車。
10、天車運行中必須精神集中,發現異常現象及時停車檢查。
11、天車啓動後要逐漸加速。操作控制器手柄時,應先從“0”位轉到第一檔,然後逐級增減速度。換向時,必須先轉回“0”位。
12、起吊時鋼絲繩要保持垂直,起吊後運行中嚴禁吊物前後左右搖擺。
13、吊物禁止在人頭、電石重鍋或其它設備上運行。
14、天車禁止超載起吊。
15、重噸位物件起吊時,應先稍離地試吊,確認吊掛平穩,制動良好,然後升高,緩慢運行。不準同時操作三隻控制手柄。
16、不允許用碰限位開關作爲停車的辦法。
17、升降制動器存在問題時,不允許升降重物。
18、運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時應嗚鈴警告。嚴禁吊物在人頭上越過。吊運物件離地不得過高。
19、行駛時注意軌道上有無障礙物。妨礙視線時,兩旁應設專人監視和指揮。
20、工作中,橋架上不許有人或用吊鉤運送人。
21、應在規定的安全走道、專用站臺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車軌道兩側除檢修外不準行走。小車軌道上嚴禁行走。不準從一臺行車跨越到另一臺行車。
22、行車運行時,嚴禁有人上下。也不準在運行時進行檢修和調整機件。
23、工作停歇時,不得將起重物懸在空中停留。
24、對吊運小於額定起重量50%的物件,允許兩個機構同時動作;吊大於額定起重量50%的物件,則只可以一個機構動作。
25、當接近捲揚限位器,大小車臨近終端或與鄰近行車相遇時,速度要緩慢。不準用倒車代替制動、限位代停車,緊急開關代普通開關。
26、兩臺行車同時起吊一物件時,要聽從指揮,步調一致。兩車要保持6米以上距離,嚴禁撞車
27、運行中發生突然停電,必須將開關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脫鉤,不準離開駕駛室。
28、運行時由於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鋼或吊件下滑時,必須採取緊急措施向無人處降落。
29、夜間作業應有充足的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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