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金的法律性質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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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金的法律性質爭議,在租房時房東都要要求我們交一部分押金,這在實踐中也是經常產生糾紛的。對於房東來說,也是需要按照規定來進行處理的,以下分享押金的法律性質爭議。

押金的法律性質爭議1

押金是一種物權,由於依當事人約定而創設,其實是意定擔保物權。押金的標的是貨幣,貨幣爲物的一種特殊形式,押金因交付而轉移貨幣的所有權,受領押金的人享有佔有支配的權利。

而且,受領押金的人對與他債權人的關係上,對於押金有優先受償權,因此,押金當然是一種物權。而這種物權的設定是爲了保障交易安全,保障債權的實現,故又是擔保物權。學界關於押金的法律性質存在爭議,主要觀點有:

(1)抵銷預約說。 認爲押金的交付意味着當事人之間成立押金預約,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得以押金與其債權相抵銷。

(2)解除條件附債權說。 認爲押金的交付,發生了附解除條件的債權,即在債權人對債務人所負的返還押金的債務上,附有債務人不履行其債務時,在所受損害的限度內押金歸於消滅的解除條件。

押金的法律性質爭議

(3)附解除條件的消費寄託說。認爲押金的交付,爲附解除條件的消費寄託,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所附條件成就,債權人無需返還押金。

(4)債權質說。認爲交付押金者, 對其受領人有請求返還之請求權,系以該項債權設定質權,故其性質爲債權質權。

(5)信託的所有權讓與說。認爲押金的交付,其受領人負有附停止條件的返還義務,系信託的所有權讓與行爲。受領人在自己債權受清償之前,無返還的義務。即以交付押金者將來履行債務作爲受領人返還押金的停止條件,因而,他債權人不得對尚未成立的返還請求權實施強制執行,其受領人得優先受償。

押金的法律性質爭議2

一、房屋租賃協議中押金的性質:

押金的目的在於擔保承租人因租賃所產生的債務履行,即租賃關係終止時,如承租人沒有造成房屋的損壞等應當扣減的債務,出租人應將押金退還給承租人。

二、房屋租賃協議中押金的效力:

1、對承租人的效力。

押金交付合同爲附隨於租賃合同的從合同,自交付押金時產生法律效力。當承租人沒有交付押金時,應視爲押金合同未生效,出租人不得訴請法院要求承租人交付押金。出租人爲保障自己的.利益,最好在約定押金條款時寫明如承租人不在規定的時間足額交付押金,租賃合同不生效或者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押金的法律性質爭議 第2張

2、對出租人的效力。

押金對出租人的效力主要體現在當押金所擔保的債務未履行時,出租人可以自行扣除。

三、房屋租賃協議中押金的擔保範圍:

押金擔保的債權包括:

1、遲延交付租金及其利息;

2、遲延交付的物管費、水電費、電話費及其滯納金;

3、承租人因違反對租賃物的保管義務或損壞租賃房屋及其設備而產生的賠償責任之債務。

押金的法律性質爭議3

沒簽訂合同房東不退押金怎麼辦

協商,不行就訴訟。

書面的房屋租賃合同只是合同的一種形式,是合同的載體而已。從你們雙方的行爲來看,顯然已經就房屋租賃達成一致意見,房屋租賃合同已經生效。您支付了一個月的房租,並且向房東支付了押金,表明您已經實際上在履行合同。沒有簽訂書面合同,可以視爲合同是不定期合同。

定金有成約定金,有違約定金等等,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違約,是不能拿回定金的。押金跟定金不同,押金的目的不一定都是爲了擔保合同的成立和履行,即使是,但因爲沒有明確是“定金”,按照法律規定,不能適用定金罰則,也就是說,合同解除後,房東應該退還押金。

是口頭合同,沒有書面合同,爭議的雙方要進行舉證。現在房東要證明他不退還押金的理由成立。

現實的問題是,錢在房東手裏,房東不退你們打官司,時間成本很寶貴。建議還是跟房東協商一下,實在不行,就訴訟。

押金的法律性質爭議 第3張

租房合同中押金條款如何寫

爲了預防因押金引起的糾紛,租賃雙方在租房合同中較好加入押金條款,具體內容如下:

1、爲確保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之安全與完好,及租賃期內相關費用之如期結算,乙方同意於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給甲方押金___元整,甲方在收到押金後予以書面簽收。

2、除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應於租賃關係消除且乙方遷空、點清並付清所有應付費用後的當天將押金全額無息退還乙方。

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而產生的違約金、損壞賠償金和其它相關費用,甲方可在押金中抵扣,不足部分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後10日內補足。

4、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無法在租賃期內正常租用該物業,甲方應立即全額無息退還押金予乙方,且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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