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怎麼規定女職工的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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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怎麼規定女職工的產假,在現實生活中,有一些職場女性由於工作原因在懷孕時無暇顧及自己的身體,在這個時候可以通過法律爲自己爭取福利,比如說產假,那麼法律怎麼規定女職工的產假?現在爲大家詳細介紹。

法律怎麼規定女職工的產假
法律怎麼規定女職工的產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同時,2002年我國開始施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各地一般根據該條規定及本地實際情況對晚育假作了相關規定。因此,《特別規定》頒佈實施後,晚育女職工在享受《特別規定》產假的同時,仍可以享受各地計劃生育法規中規定的晚育假。

上海晚育產假規定

《上海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已婚婦女晚育的產假增加30天。

深圳晚育產假規定

國務院出臺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指出,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廣東省規定晚育在國家規定的基礎上增加15天,如果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增加35天和男方享受10天看護假,深圳的晚育產假又增加15天后,共計163天。

女員工產假工資如何支付

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爲:月繳費工資/30天×產假天數。單位沒有交保,產假期間公司應當按正常出勤發放工資。單位有交社保,產假期間企業無需向職工支付工資,生育保險基金處爲其申請生育津貼。待遇: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用;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費用。

一、女員工產假工資如何支付

中國《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這就從法律上保證了女性的產假是帶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產假工資規定。

1、如果你沒有參加生育保險,那麼你的產假工資,按照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2、如果你已經參加生育保險,那麼你在產假期間可享受生育津貼,這也就是你的產假工資,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職工應當享受的生育津貼,按照職工生育或者施行計劃生育手術時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再乘以規定的假期天數計發。

職工產假期間,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照職工原工資標準逐月墊付,再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撥付給用人單位。有條件的統籌地區可以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委託金融機構將生育津貼直接發放給職工。

二、女職工產假工資福利有哪些

根據《勞動法》規定,女職工的產假爲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獎勵產假30天,如果職工不休獎勵假的`,給予女方一個月的工資獎勵,獎勵費由夫妻雙方單位各負擔50%。

關於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方面,主要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沒有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應該由企業支付。根據相關規定,企業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另一種是實行了生育保險統籌,企業參加了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建立的生育保險,並且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在女職工產假期間,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生育津貼。根據《瀋陽市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辦法實施細則》,符合規定的參保女職工,在生育、流產、引產等情況下,根據妊娠時間長短,分別按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水平,計發15天至3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

爲了能夠讓女職工安心生產,國家不允許用人單位在其懷孕這段期間將其解僱,同時還要給予懷孕女員工一定時間的產假,並支付其相應的產假工資。至於女員工產假工資是如何支付的,律圖小編已經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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