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離婚後孩子撫養費標準

本文已影響2.55W人 

青島離婚後孩子撫養費標準,離婚是現在常常可以聽見的一個詞,在我們的生活中,離婚的人數是非常多的,離婚的原因也是特別多,那麼,青島離婚後孩子撫養費標準呢?大家一起來看看。

青島離婚後孩子撫養費標準1

一、青島市撫養費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一)在離婚案件中, 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青島市子女撫養費標準根據以下內容確定:

1、子女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二)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可按以下標準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 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青島離婚後孩子撫養費標準

(三)撫養費標準數額的具體衡量因素

1、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二、履行方式

(一)一次性給付

對於這種給付的方式,雖然有人認爲應謹慎使用,但目前因人們經濟收入有顯著的增加,工作調動甚爲頻繁,也考慮到法院的執行效率;在法院判決離婚涉及子女撫養費的,往往大多都採用這種方式。而且這種方式被大部份當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給付和以物折抵

1、定期給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給付,以物折抵往往適用於下落不明的一方。

2、一次性給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週歲爲底線,即具體數目是按月或年的撫養費的數額乘以將子女撫養至十八週歲爲止,計算總數一次性給付完畢。

3、子女撫養費發生法律效力之後,由於生活具有變動性,在父母的經濟狀況撫養能力及社會實際生活水平發生變化時,可以提起要求增加、減少或免除撫養費;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的事由包括:

(1)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維持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學等,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

青島離婚後孩子撫養費標準2

青島離婚後撫養費最低多少

需要根據當地生活水平進行計算。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一方應向直接撫養子女一方支付撫養費。撫養費的給付方式一般有兩種:按月給付和一次性給付。按月給付是考慮到父母的收入一般是按月結算的,所以按月給付撫養費比較方便,而且按照生活週期給付有利於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一次性給付是在非撫養方的收入不穩定或居住地不固定,可能長期拖欠撫養費的情況下使用的一種支付方法。

離婚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協商決定撫養費給付方法,可以選擇除上述兩種方法以外的其他方法給付撫養費,例如按年給付,或按收入情況給付。撫養費數額的確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的確定,要根據子女正常生活的實際需要。撫養費的數額應能維持子女的衣、食、住、行、學的正常需求

青島離婚後孩子撫養費標準 第2張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青島離婚後孩子撫養費標準3

一、青島離婚撫養費標準如何規定的?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以下三個方面:

①子女的實際需要;

② 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③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後,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爲:

①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這裏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②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

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爲依據。

③ 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青島離婚後孩子撫養費標準 第3張

二、相關費用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21條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是因爲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不應當屬於撫養費。

子女就讀未經父母雙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該筆費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撫養費以必要爲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遊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該些費用的支出沒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

子女大病及絕症的醫療費,以社會醫療保險能報銷的爲限,如子女因患有腎功能衰竭需要換腎的費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費用等都不屬於撫養費之列,父母只有道義上承擔該費用的責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擔該費用的義務。

三、變更情況

撫養費的變更包括增加、減少和免除三種情況。撫養費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時提出的,除了因物價調整,原定數額難以維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學、實際所需撫養費用超過原定數額以外;還可能因爲子女身患疾病,撫養一方無力支付全部醫療費用;或有給付義務的一方經濟收入顯著增加,在這種情況下,子女與其生活水平相差懸殊等。反之,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況下也可減免給付撫養費。 減少給付情況,主要指給付一方,由於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經濟相當困難,無力按原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一方又能負擔子女的大部分撫養費,那麼可請求減少給付。

在離婚後沒有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也是需要支付撫養費用的,那麼撫養費用會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以及子女的實際需求來確定的,如果一方沒有按照約定支付撫養費用時也是可以請求法院來強制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用的,法院也是可以強制執行當事人的工資以及其他收入的。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