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價兒童的智力發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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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兒童智力發育水平,首先必須瞭解正常兒童的智力發育。兒童智力的發展是參差不齊的,有的發展快,常被稱爲早熟兒童;有的發展較慢,被稱爲晚熟兒童;有的兒童學習快,智慧過人,常被譽爲“天才兒童”;有的則因生理上等種種原因,學習和生活都有嚴重困難,被稱爲智力落後兒童。

評價兒童的智力發育水平

這些個體差異只是少數,絕大多數兒童基本上都按着差不多的速度發展,正是依據這些共同的特徵將兒童生長期劃分爲嬰兒期(從出生到1歲)、幼兒期(1歲到3歲)、學前期(3歲到6歲)、學齡期(6歲到11~12歲)及青春期。

評價兒童智力是根據各期智力發育特點進行的,評價兒童智力發育的方法用智能測試。3歲以下嬰幼兒大量地表現爲行爲活動,我們可以根據小兒一切形式的活動包括坐、爬、走、言語等來進行評價,即嬰幼兒行爲特點是智力發育水平的標誌。

嬰幼兒行爲活動的發展是遵循一定規律的,某種行爲在何時出現都有一定的次序,例如孩子對積木的反應,1歲時只有試疊動作,15個月能疊起兩塊,而18個月就能疊起3~4塊,這是兒童神經系統和運動系統逐步成熟所表現的不同行爲反應。故嬰幼兒的行爲特點是其智力發育水平的標誌,常稱爲發育檢查。3歲以上兒童更多地出現智能活動(有目的的行事,理性的思維,妥善應付環境等),故一般用智力測驗來進行評價。

智力測驗方法多,一般分定量、定性兩部分,定量部分專業性強,適合專業人員使用,具有較爲準確的診斷價值;定性方法操作方便,測試結果只需與正常標準作比較,不用評分,能粗略地評價智力,適合家長及一般人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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