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沒簽合同辭退員工怎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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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沒簽合同辭退員,對於很多人來說是沒有保障,但也需要依法向員工補償經濟金,是可以追述的,那麼工作多久按多長的年限去賠償呢,那我們一起看看公司沒簽合同辭退員工怎麼賠償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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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簽合同被辭退怎麼賠償

1、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公司沒簽合同辭退員工怎麼賠償

2、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則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3、如果因爲單位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到期後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造成勞動者工資損失、工傷、醫療等待遇損失的,除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外,同時還要支付25%的額外賠償費用。勞動行政部門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給予行政處罰等等。

4、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一經查實,勞動行政部門可以責令單位改正,並可以給予罰款的處罰。

5、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公司沒簽合同辭退員工怎麼賠償2

一、公司辭退員工沒有籤勞動合同不賠償怎麼辦

1、公司沒有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公司辭退員工後不賠償的,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勞動爭議。

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公司沒簽合同辭退員工怎麼賠償 第2張

二、企業不籤書面勞動合同有何風險

《勞動合同法》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這一規定重申了《勞動法》的規定,即在我國建立勞動關係需要訂立書面的勞動合同。更爲重要的是,《勞動合同法》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將面臨許多懲罰措施。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但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

2、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1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爲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旦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除非有法律規定的可以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情形外,用人單位無法辭退勞動者,否則,違法辭退要支付2倍賠償金。

由此可見,勞動合同法實施後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將面臨極大的法律風險。因此,用人單位必須採取措施,與招用的勞動者簽訂權利義務明確且不顯著增加用工成本的勞動合同,以避免法律風險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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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沒簽合同辭退員工怎麼賠償

公司沒簽合同辭退,公司應當支付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內雙倍工資差額。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法》第九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沒簽合同辭退員工怎麼賠償 第3張

二、公司沒簽合同,自己主動辭職能要求公司賠償嗎

您好,公司應在員工入職起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若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員工雙倍工資。因爲單位違法在先,書面提出離職後可以隨時辭職,並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支付加班工資等。首先是沒有簽訂合同的雙倍補償,一般計算11個月的工資;其次如公司沒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補繳社保。

另外可以主張解除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如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還要承擔賠償金,賠償金的標準是經濟補償金的兩倍。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裏的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三、公司沒簽勞動合同和社保如何賠償

(一)不籤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的責任,你可以不用管,也不用擔心,用工的法律風險在用人單位。

(二)社會保險是國家法定的,從用工之日起就應當建立,不管籤沒簽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辦理是違法的。不按月支付勞動報酬也是違法的。

(三)等到你什麼時候不想在這個單位幹了,你再提出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要求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以後支付雙倍工資。同時要求補充辦理所有社會保險。

(四)如果單位不予支付,申請勞動仲裁,百分之百勝訴,現在不用着急。但要注意收集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

(五)單位的違法行爲還可以作爲你合法辭職的理由,不但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更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首先,用人單位違反法律的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您可以要求單位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資作爲補償。其次,單位未辦理保險的做法也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您可以依據法律與單位協商,讓其爲您補交社會保險費。如果協商不行,您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一)可以到當地的社保局和地稅局投訴,尋求行政部門處理。

(二)如果社保局對投訴不處理,不作爲,可以行政訴訟,起訴社保局,要求對補交社保問題作出處理。去投訴時,要寫書面的投訴資料,另外還要將勞動合同、廠牌等證明勞動關係的材料複印給社保局和地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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