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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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獎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自 2022 年開始,年終獎將與工資薪金收入合併計稅,合併計稅將會導致個人所得稅稅負的提高。年終獎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年終獎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1

在2021年12月31日前,計稅方式有兩種選擇:

(1)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爲: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下面舉2個例子給大家詳細說明吧:

案例1

假設企業職工小王的每月工資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後的應稅收入額爲7000元,允許扣除的專項附加扣除額爲1000元,沒有其他收入和扣除項目,2019年12月,企業將發放全年一次性獎金42000元。

請問小王取得的這筆全年一次性獎金選擇用哪種計稅方式?

年終獎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解析:

1.選擇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

計算步驟:

Step1:將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即42000/12=3500元。

Step2:查找稅率,參照《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3500元適用的稅率爲10%,速算扣除數爲210元。

Step3: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42000*10%-210=3990元

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7000*12-0-5000*12-0-1000*12-0)*3%-0=360元。

全年合計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稅額+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額=3990+360=4350元。

2.選擇併入當年度綜合所得計稅

併入後的年度綜合所得=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7000*12+42000)-0-5000*12-0-1000*12-0=54000元。

全年合計應繳納個人所得稅=併入後的年度綜合所得*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54000*10%-2520=2880元。

本案例中,兩種計稅方法相比,將全年一次性獎金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稅所繳納個人所得稅相對較少。

年終獎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2張

案例2

假設企業職工小王的每月工資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後的應稅收入額爲15000元,允許扣除的專項附加扣除額爲1000元,沒有其他收入和扣除項目,2019年12月,企業將發放全年一次性獎金42000元。

請問小王取得的這筆全年一次性獎金選擇用哪種計稅方式?

解析:

1.選擇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

計算步驟:

Step1:將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即42000/12=3500元。

Step2:查找稅率,參照《按月換算後的綜合所得稅率表》,3500元適用的稅率爲10%,速算扣除數爲210元。

Step3: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42000*10%-210=3990元。

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15000*12-0-5000*12-0-1000*12-0)*10%-2520=8280元。

全年合計應繳納個人所得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納稅額+年度綜合所得應納稅額=3990+8280=12270元。

2.選擇併入當年度綜合所得計稅:

本案例中,兩種計稅方法相比,小王可以選擇將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

年終獎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2

年終獎個稅會怎麼變?會多交稅嗎?

這次年終獎個稅改革究竟會怎麼變?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信息整理髮現," 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

直白來說,即是自 2022 年開始,年終獎將與工資薪金收入合併計稅。

自 2018 年個稅改革後,我國居民個人所得稅實行的是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即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四類收入合併爲綜合所得,並根據年度綜合所得收入適用 3%-45% 的超額累進稅率計算納稅。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則延續舊法規定分別計稅。

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收入每年可享有 6 萬元的減除費用,即我們俗稱的 " 起徵點 ", 以每月 5000 元的形式分攤到每個月的工資當中。

年終獎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3張

個人所得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圖片來源於國家稅務總局)

所以年度綜合所得收入越高,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也就越高。

不過在 2022 年之前,納稅人可選擇將以年終獎爲代表的 " 全年一次性獎金 ",不併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不用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等綜合所得收入合併計算個稅,即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 12 個月得到的數額,單獨按照 3%-45% 的月度超額累進稅率計稅。但是從 2022 年開始,年終獎將不再享受單獨計稅,也會導致年終獎的.個稅稅負更高。

舉例來看,在不考慮五險一金以及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的前提下,如果某公司的員工 A 除年終獎外的年度固定個人綜合所得爲 10 萬元,年終獎固定爲 2 萬元。

那麼員工 A 在 2022 年之前獲得的年終獎,將按照 3%-45% 的個人所得稅月度稅率表進行納稅,僅需繳納個人所得稅 600 元。

但同樣的情況平移至 2022 年,員工 A 的 2 萬元年終獎將與個人綜合所得合併,個人年度綜合所得從 10 萬元變成 12 萬元。按照年度累進稅率表,這新增的 2 萬元綜合所得會適用 10% 的超額累進稅率,需繳納 2000 元個人所得稅。

所以僅就年終獎方面來說,合併計稅確實會導致個人所得稅稅負的提高。

而且這件事在 3 年前就已經定下來了。

2018 年 10 月我國正式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上文提到的個稅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也是彼時開始實行的,但當時並沒有將以年終獎爲主的 " 全年一次性獎金 " 合併入年度綜合所得,而是沿用了舊稅法下單獨計稅的規定。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2018 年發佈的《關於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居民個人取得符合規定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可以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

但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併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而且對大部分人來說,2021 年的年終獎就會面臨合併計稅的情況。一般情況下,企業員工本年度的年終獎會順延至次年年初發放,對於 2022 年到賬的 2021 年年終獎,就已經適用於合併計稅的情形。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受到個稅影響的不只是年終獎。

據相關法規的解釋,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僱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覈情況,向僱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覈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年終獎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4張

年終獎個稅改革的背後用意:稅收公平

從短期來看,以年終獎爲主的全年一次性獎金併入綜合所得,似乎是提高了普通人的稅收負擔。但從長遠來看,年終獎的個稅改革更大程度上是爲了社會公平。

將年終獎併入綜合所得,可以有效的避免高收入羣體的避稅行爲。

在年終獎未併入綜合所得的時期,部分企業及個人,完全可以將基礎工資降低,並以提高年終獎的方式,來規避高收入帶來的超額累進稅負。

比如一個 20 萬年薪總包的個人,甚至可以將其收入一分爲二,10 萬元計入綜合所得,另 10 萬元以年終獎的方式發放,就可以將超額累進個稅部分降低。

這樣就會導致同樣 20 萬年薪的人,各個稅負不同,顯然不利於社會公平。

2018 年 10 月份實行的個人所得稅改革,就是在以這種邏輯方式來避免惡意避稅。當時已經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 4 類收入全部併入綜合所得。2022 年將 " 全年一次性獎金 " 併入綜合所得,也是 3 年前個稅改革的延續。

另外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的覆蓋範圍有可能會進一步擴大。

2020 年末,財政部部長劉昆就曾表示," 十四五 " 時期將適時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修法,合理擴大納入綜合徵稅的所得範圍。

這也側面反映了,2025 年之前 " 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 " 等分類所得有可能會被部分納入綜合所得。

在擴大綜合徵稅的所得範圍之外,個稅改革也有可能會增加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減輕經濟壓力較大羣體的個稅壓力,以提高個稅政策的公平合理性。

目前個人所得稅政策之下,除每年 6 萬元的標準費用減除及 " 三險一金 " 的專項扣除外,對於有房貸、租房、贍養老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等方面經濟壓力的人羣,也給予了額外的個稅專項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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