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撫養費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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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撫養費包括哪些,撫養費具體包括撫養費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所必須的,撫養費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爲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費,下面看看所謂的撫養費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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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姻法中的撫養費包括哪些費用

《婚姻法》第21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權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的撫養費的權利.”

所謂撫養,主要強調的是教育和保護。

第一,父母因爲子女提供必需的物質生活條件,在日常生活中對子女予以照顧,以保障子女的生存。

第二,承擔對子女的教育義務,是法律規定父母應該承擔的義務,也是責任。

《義務教育法》第11條第1款規定:“凡年滿六週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該送去入學接受義務教育。

《婚姻法》第21條規定的”撫養費“,應當包括生活費,醫療費,教育費用。

其中具體的撫養費用數額,應該更具子女實際需求,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考慮。

所謂的撫養費包括哪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二十一條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二、撫養費如何承擔

1、由父母雙方協議父母通過平等自願協商,就撫養費的`有關問題達成明確具體的協議,不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的,應予准許。但是,協議應當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不得損害子女的合法權益。爲了防止父母雙方損害子女利益的發生,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應當認真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能力、子女的需要、當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進行審查,如果協議不利於子女的,就不應准許。

2、由人民法院判決雙方協議不成,或者其協議不予准許時,應由人民法院從保護子女合法權益、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出發,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決。

通常,在父母離婚之後,沒有獲得撫養權的一方,也就是沒有與子女生活在一起的一方,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包括自己的收入狀況、子女的生活學習需要以及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等等,計算需要給付給未成年子女的撫養費數額。因此,在不同家庭中,因爲影響撫養費數額的具體情況不同,最終確定的撫養費數額也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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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費也稱撫育費,是父母或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爲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

我國婚姻法上的撫養費,是指當父母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不履行或不充分履行撫養義務時,支付給未成年人的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明確闡明,“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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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生活費而言,撫養費以必要爲限。孩子購買電腦手機等數碼產品的費用、外出旅遊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只要並非生活所必需,父母可以拒絕支付。

對教育費而言,撫養費指尚在學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公立學校教育費。上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學費,爲上更好的公立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以及興趣素質提高班學費等,不應當屬於撫養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一條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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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撫養費具體包括哪些費用

1、撫養費也稱撫育費,是父母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爲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

2、我國《民法典》上的撫養費,是指當父母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不履行或不充分履行撫養義務時,支付給未成年人的費用。

3、《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的撫養義務和子女的贍養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4、撫養費是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所必須的、日常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對生活費而言,撫養費以必要爲限。孩子購買電腦手機等數碼產品的費用、外出旅遊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只要並非生活所必需,父母可以拒絕支付。

以上兩類支出,未經父母雙方同意的,不同意的一方可不支付該筆費用,由同意方支付。

孩子的醫療費,以社會醫療保險不能報銷的爲限。當然,如果孩子發生了大額醫療費用,平時給付的撫養費遠遠不夠支付醫療費的時候,可以另行起訴,要求對方負擔醫療費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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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撫養費的標準是什麼

1、撫養費具體應當按照什麼標準給付撫養費的給付標準,可由父母雙方根據孩子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2、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3、撫養費的支付方式一般是定期給付,可定期將錢款打入孩子撫養費的專用賬戶或在探望孩子時給付現金。

實踐中,有條件的當事人也可以一次性支付撫養費。

父母雙方協商一致,可也用一定方式,如支付保險費、外出旅遊費用等折抵撫養費。

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撫養費。

撫養費能否由一方獨自全部承擔父母雙方可以協商孩子隨一方生活,並由撫養方負擔全部撫養費。

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孩子健康成長所需費用的,這樣的協商結果應當不予准許。

4、子女已成年還需要支付一般情況下,父母撫養子女的義務截止到子女滿十八週歲。超出十八週歲,父母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包括子女上大學期間的費用。

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子女,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

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學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

(3)子女非因主觀原因(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無法維持正常生活。

5、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如,原來的撫養費標準過低等。

基於孩子健康成長的需要,即使一方已經一次性支付了撫養費,當以上情況出現時,孩子依然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

6、非婚生子女能否要求給付撫養費按《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 【非婚生子女的權利】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應當負擔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7、繼父母應否向繼子女給付撫養費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以婚姻爲媒介形成的姻親關係,生父與繼母或生母與繼父離婚時,對曾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繼父或繼母不同意繼續撫養的,仍應由生父母撫養,繼父母也可以不給付繼子女的撫養費。

8、養父母應否向養子女給付撫養費收養是指公民依法領養他人子女作爲自己的子女,從而使收養人與被收養人建立擬製親子關係的民事法律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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