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撫養費的判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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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撫養費的判定標準,在現實生活中,如今夫妻離婚可以說是非常的普遍了,離婚的夫妻都是非常關注孩子撫養費的相關問題的。下面爲大家介紹離婚撫養費的判定標準。

離婚撫養費的判定標準1

一、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問題是怎樣的?

1、夫妻雙方離婚,孩子由一方撫養,不撫養孩子的一方應當給付離婚孩子撫養費;

2、撫養費包括孩子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二、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20%-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孩子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並不是一定就按上述比例去支付的,除了參照工資收入比例的標準外,還應該考慮:孩子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經濟收入能力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撫養費的判定標準

三、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的給付:

1、經濟條件許可的,撫養費可以一次性給付;

2、不具備一次性給付條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給付撫養費,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給付。

確定撫養費的標準依據

一是撫養義務人的收入難以確定。

由於現在收入的多元化,收入結構由過於單純依賴工資發展到商業、股票、第二職業等,工資外收入難以確定,難以查明,也難以取證。

二是工資具有不確定性。

由於企業自主權利的增大,工資結構也發生變化,在企業中有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效益工資、加班工資等,工資收入也存在不確定因素,按收入來確定撫養費標準,也就產生了不科學不合理的因素。

三是法院主動調查證據受到限制。

由於《證據規則》施行,法官只能根據當事人提供證據來確定案件事實,基於種種考慮,不同案件當事人舉證不同,如爲了取得撫養權,會想盡辦法提供儘可能高收入的工資證明;爲了逃避撫養義務,就會提供較低收入的證明(前者提供包括獎金、工資、補助等綜合收入,後者僅可是基本工資或者崗位工資證明),這樣就可能造成同一地區、同一單位、同等收入的撫養義務人由於法院認定證據而承擔差別很大的撫養費用的情況,容易造成事實上的不公平。

離婚撫養費的判定標準2

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計算方法

一般而言離婚的撫養標準是要從三個方面綜合進行考慮:一是子女的實際需要;二是結合撫養地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三是父母雙方的給付能力(收入及財產情況)。對於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的確定,雙方可以根據上述三個原則進行協商,不能協商一致的,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的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的規定,可以根據法律大家這裏參考一下。

1、對於一方來說如果他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決,對於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一線城市,具體數額原則掌握在800~2000元/月。負擔兩個以上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所以不用太過於擔心會支付很多,但是至少要支付的。

2、有一部分的高收入人羣,是比較特殊的。對於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計算高於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無特殊情況,一般不超過3000元/月,但是如果是高收入想多給肯定也是可以的。

3、如果你收入或者對方收入比較低的話。按照上述比例計算低於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較多其他財產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決,以維護子女的合法權益;如財產不多或無財產的,結合撫養人的撫養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於上述幅度判決,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你就算再低也不能讓孩子吃不上飯對吧。

4、對於無收入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養費。如具有勞動能力的,原則上應支付子女撫養費,因撫養子女是父母的義務,不能因暫時無收入而免除其義務,應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抵押自己的財物來讓孩子生活下去也不失爲一種好辦法。

5、對於子女患重病、出國讀書(須經雙方同意)等特殊情況,可超過上述幅度判決。

離婚撫養費的判定標準 第2張

離婚孩子撫養費怎麼給呢

通常,無論是離婚協議,還是通過法院訴訟離婚,在孩子撫養費這樣一方面,大概有兩種給付方式:

1、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

2、暫時不具備條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給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給付。

如果能商量好的話,可以一方來獨自承擔也是可以的,如果一方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則不可以。 即使達成上述孩子撫養協議,如果過一段時間後,雙方經濟情況確有變化,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確有增加或者給付的必要,一方可以通過法律的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對於撫養的期限來說,是以成年爲界限的,一般應至子女十八週歲爲止;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在孩子成年後,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難的,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離婚撫養費的判定標準3

離婚不出撫養費可以嗎

1、法律規定,父母有撫養子女的義務,因此夫妻雙方離婚的時候,如果孩子被判給一方撫養,則另一方就要求每個月給付一定的撫養費。

2、不出撫養費的前提是不撫養孩子的一方出現了因爲違法被收監或勞動教育,或者直接撫養子女方再婚後,孩子的繼父母願意承擔子女撫養。

離婚撫養費的判定標準 第3張

離婚家庭撫養費數額計算方法

1、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7條中明確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

2、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離婚,是一個家庭針對當下問題無法解決後的一種無奈方式,但是不管是怎樣的撫養方式,都會對離婚家庭的孩子帶來無法彌補的傷害,所以,人們在選擇婚戀對象的時候,在準備生育孩子的時候,一定要懂得所應該承擔的家庭和感情義務,即便離婚,也要懂得如何盡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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