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員工被辭退有補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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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員工被辭退有補償嗎,由於大經濟環境的影響,有很多公司會選擇裁員,裁員就是指與公司的一部分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辭退員工很多人都說是可以要求賠償的,以下了解正式員工被辭退有補償嗎。

正式員工被辭退有補償嗎1

一、正式員工被公司辭退可以索要賠償嗎?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解除勞動合同相關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

1、第36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正式員工被辭退有補償嗎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第4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4、第4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在工作中如果勞動者被無故辭退後,勞動者也是一定不能忍氣吞聲,一定要與用人單位進行合理的溝通來爭取自己的合法利益,如果說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的意見無法一致的情況下,建議大家也是可以通過法律的武器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協助自己。

正式員工被辭退有補償嗎2

1、首先根據目前我國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法律上根本就沒有臨時工的用人說法。目前法律認可以用工方式有全日制用工,和非全日制用工,勞務派遣三種用工方式。

2、所謂的全日制用工,指的是每天在公司工作不少於8小時,與用人單人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僱傭關係。

3、所謂的非全日制用工,指的是每天工作小於或等於4小時且不能超過4小時的用工方式。

4、所謂的勞務派遣指的是勞動者與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再由勞務派遣公司與用人單位簽訂用工派遣協議,目前很多外資或大型企業都採用這種用工方式,目的是減少用人風險。也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臨時工的概念。用臨時工的說法實際是錯誤的,應當叫勞務派遣工。新的勞動合同法規定一個單位的勞務派遣工不能超過用工總數量的10%。

5、現在很多用人單位打着臨時工的旗號招人,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從而想逃避法律責任。但實際上是逃避不掉的。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與派遣公司合作而是自己直接招聘所謂的臨時工,是要承擔勞動法規定的所有法律責任。

正式員工被辭退有補償嗎 第2張

6、所以說辭退的臨時工無論是派遣工還是自己單位直接招聘的肯定都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除非在試用期內證明其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不用支付。)具體支付標準參照勞動合同法規定。

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七十一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作爲臨時工的你,要了解這些法律條例,瞭解自己的合法權益。

正式員工被辭退有補償嗎3

一、正式員工辭退需要補償多少?

辭退正式員工的補償標準是因人而異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

二、員工可以隨時辭職的情形有哪些?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正式員工被辭退有補償嗎 第3張

(三)未依法爲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也就不用等一個月了。

單位的正式員工不是永遠不可以被辭退的,一般單位辭退員工都有一定的原因,作爲正式員工來講,如果爲了個人利益,就拋棄公司的合法權益,在工作過程中徇私舞弊給公司造成損害的,或者違反公司規定的,這樣公司辭退所謂的正式員工是合情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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