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社保轉移怎麼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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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社保轉移怎麼辦理流程,現在的用人單位一般都會爲自己的員工繳納社保,當我們對現在的工作不滿意打算到其他城市發展的時候,我們就要考慮好如何處理自己的社保。下面帶大家看看異地社保轉移怎麼辦理流程。

異地社保轉移怎麼辦理流程1

第一步:在轉入地社保局已經正常參保。

想要將異地社保轉入當地首要的前提就是要在當地參與社保,有了個人賬戶信息才能進行下一步的轉入操作。

第二步:帶齊資料到轉出地社保局開具繳存證明。

轉移合併社保的第二步就是到轉出地開具社保繳費憑證,一般各地要求的開具方式有所差異,比如深圳帶身份證和社保卡去任一社保局的.自助設備上即可完成,一分鐘就可以拿到手。還有的省市更方便操作,比如長沙提供網上開具繳費證明的方式,想要異地轉移的朋友連路費都省了。

第三步:帶齊資料到轉入地社保局辦理合並。

帶齊繳費憑證、個人身份證和戶口簿到轉入地社保局辦理合並,將這些資料交給社保局的工作人員之後就可以耐心地等待社保的轉入合併了,各地時間有所差異,一般在半年左右。

異地社保轉移怎麼辦理流程

需要注意的是轉移社保只能轉移養老和醫療,所以有這兩個憑證就可以了。並且轉移時只轉移個人部分,單位繳交的部分進入統籌賬戶,只記錄繳費年限,整個流程下來還是需要不少時間的。

另外大多數地區規定男的滿50 歲女的滿40 歲後,換城市工作後只能建立臨時的社保賬戶,原先交的社保也不能轉移到新的城市了。

社保異地轉移一般耗時會在3個月左右。部分地區接收地會建議由當事人自行發快遞到原參保地(轉出地),這樣可以縮減途中傳送時間。

社保是否需要轉移主要看大家是否準備在新的城市長期發展,如果只是換個城市短暫工作就沒必要辦理什麼社保轉移。但如果決定在新的城市一直生活下去直至退休養老,還是需要及時辦好社保轉移手續的。提醒想要辦理社保轉移的朋友,一定要先了解清楚當地的社保轉移政策,以免浪費自己的時間和精力。

異地社保轉移怎麼辦理流程2

外地人辦理社保個人需要準備什麼手續

①憑本人身份證、戶口本或其他有效證件到中心開具市人才流動商調函,領取《市人才流動人員登記表》、《流動人員近期表現及生育情況調查表》

②按照人才流動商調函中相關要求,本人持《市人才流動商調函》到檔案所在單位、人才中心或職業介紹中心辦理檔案轉遞手續,填寫《市人才流動人員登記表》(一式一份),原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填寫《市流動人員近期表現及生育情況調查表》(一式一份);

③本人攜帶人事檔案、《市人才流動人員登記表》(一式一份)、《市流動人員近期表現及生育情況調查表》到中心辦理人事檔案調入手續。存檔管理費20元/人每月。中斷人員當月的社會保險須在中斷當月的20日之前辦理續保手續,逾期不能補交。

異地社保轉移怎麼辦理流程 第2張

個人辦理社保需準備的資料:

必須在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纔可以按個人方式參保。社保辦理有2種方式:

(—)個人名義交納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請即可,其參保手續包括: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且只能辦理養老,醫療保險兩種。

社保交納多少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樣的。 比如A地社平工資爲20000元,那麼養老保險交納額爲20000*20%=4000左右/年,醫療爲20000*10%=2000左右/年。

(二)或者以單位方式參保。而是外地戶口,只能通過單位方式購買社保。

另外,如果說辦理社保,最好通過單位交納方式比較好一點,因爲單位會爲我們承擔很大一部分費用,進而減輕自己的交費壓力。而且單位方式可以參保5險1金,而個人方式只能參保養老,醫療保險2種。

異地社保轉移怎麼辦理流程3

跨省轉社保需要什麼手續

跨省轉社保所需要的手續,要比省內異地社保轉移要複雜很多,下面是詳細的跨省轉社保手續以及辦理流程。

1、打印《參保繳費憑證》

參保人離開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離職證明(加蓋單位公章)、社保卡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鎮(街)社保辦事處打印本人在本市參保的《參保繳費憑證》;

2、申請轉移接續

參保人持《參保繳費憑證》到新就業參保地的社保機構申請辦理養老保險關係接續。之後所有的手續,會由兩地社保經辦機構之間進行辦理,參保人只需要等待即可。

異地社保轉移怎麼辦理流程 第3張

3、跨省轉社保具體流程

(1)到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關係暫停手續,並由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地出具《參保憑證》;

(1)由本人或用人單位攜帶《參保憑證》、轉移人員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到當前繳費區(縣)社會保險管理分局申請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轉入;

(2)區(縣)社會保險管理分局受理申請後,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由區(縣)社會保險管理分局與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聯繫辦理轉移後續業務;

(3)參保人員前往當前繳費區(縣)社會保險管理分局申請辦理醫療保險關係轉出業務,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和轉移申請;

(4)區(縣)社會保險管理分局接到參保人員書面申請及身份證複印件後,爲其出具《參保憑證》;

(5)參保人員將《參保憑證》送到接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6)接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受理轉入申請後,將與本市社會保險管理分局聯繫辦理轉移後續業務;

(7)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社會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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